《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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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1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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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测外头的狼群究竟有多少头狼,但她知道量变引发质变,如此多的狼群汇合起来,必然有一个最顶端的头狼,或者该换个称呼,狼王,那个质变的狼王,想也知道即使没成精也差不多了。
  “怕死?”御风奇道,在他的印象里,小歌骨子里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包括死亡。
  “嗯,怕死是人之常情好不好?”
  御风道:“有我陪你。”若是撑不过去,他一定会陪她。
  小歌翻着白眼道:“天下人相陪,我也舍不得死。”
  御风想了想,道:“那就活下去,我一定会保护你离开。”
  “是一起离开,你我都不会死在这。”
  “为何?”
  小歌笃定的道:“你有四十六年的人寿,还有二十多年没过,肯定不会死在这。”
  “连山氏不是不信这个吗?”
  “又不是完全不信,算算自己或别人的人寿,我们还是很有兴致的。”小歌笑答。
  “为何?”
  “你不觉得人在知道自己还剩下多少时间后才会珍惜剩下的时间吗?”
  御风疑惑的看着小歌。
  “人因为无知而以为自己还有大把的时间,所以不珍惜,挥霍时间,但知道准确知道自己会在何年何月何时,甚至哪一刻断气后,哪个正常人还能挥霍自己的时间?”小歌自问做不到,她没法在知道自己具体会在那一日咽下最后一口气后还能混吃等死,至少断气的那一刻她要确保自己死而无悔。
  御风默然,发现自己还有待进步,他每次觉得自己对小歌很了解时,她都能一锤子锤自己脑袋上让自己清醒过来,这女人的思维非正常人所能理解。“我能活四十六年?”
  “嗯,比我多二十四年呢。”小歌笑道。“在这个时代,算得上长寿啰,能寿终正寝,你怎么也不笑一个?”
  御风一点都不觉得这值得笑,比小歌多二十四年,便意味着他未来的人生会有二十四年没有小歌的参与,而他不喜欢那样的人生。“你一定会长命百岁。”御风道,哪怕小歌会英年早逝,他也要改变既定的命运。
  “无所谓。”小歌满不在乎的道。
  “关系你的寿命,你怎能无所谓?”
  小歌叹道:“巫追求的是死而无悔的人生,只要死而无悔,哪怕只活了一天都是值得的。我二十二年的人生,只要死时不后悔就够了,我不贪心。”
  御风半晌才道:“你很自私。”
  “人性本就是自私的。”
  “自私的残忍。”
  小歌无语的问:“夫君,我几时得罪你了?”
  御风反问:“夫人你几时不得罪我?”
  小歌顿时噎住。
  御风风马牛不相及的叹息道:“小歌你说,一个人在华丽的宫阙中孤独终老,那样的结局如何?”
  小歌明白御风叹息所蕴藏的深重无奈,摸了摸鼻子。“舍得,有舍才有得,古来站在权利巅峰的王侯,哪个不是孤家寡人?”得到必然伴随着付出,十全十美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东西。
  “你也觉得可怕啊。”
  “是挺可怕的,若是我,我宁可死也不想要那样的人生,不过我也不可能有那样的人生啊,做为十巫,我的人生,从某种意义上,一出生便已注定,至尊的权利永远与我无缘。”巫永不可染指王权,巫宗的高层更是重中之重,一旦犯这种错误,代价绝非一个死字可以轻描淡写的描绘,巫宗让人生不如死,永世不得超生的法子太多了。
  御风控诉道:“可你在将我往那样的人生路推。”
  小歌无辜道:“我没逼着你走王道之路。”
  “的确,你没逼我,可我以为,不管我走得多远,你都在。”御风悲伤的看着小歌,可眼前的这个残忍的女人却告诉他,他们永远都走不到最后,她终有一日会离开。
  小歌看着御风,最终低头道:“我会在黄泉路上等你。”
  御风几欲抓狂。“命运不是可以改变的吗?”
  小歌摇头:“天下没有白吃的膳食,改命的膳食我吃不起。”她的祖先用太多血淋淋的事实告诉了她逆天而为的结果,因此她更喜欢顺其自然,只要最后不后悔即可。
  御风彻底被小歌打败了。
  马场所有人都发现将军与夫人之间的气氛不对,平时总是腻在一起的两个人,突然就生分了起来,让所有人都想呕血,两位祖宗,闹别扭也挑挑时间好不好?如今可是狼群兵临城下,朝不保夕,这两位奇葩得怎样的心宽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闹别扭?骁骑主将霍玄很想给两人写个服字,所幸,这两人闹别扭归闹别扭,但正事都没忘,至少还记得马场的处境。
  因为这座马场是十数座马场中最大最好的,霍玄不仅亲自在这里坐镇,十万骁骑也有一万在这里。一万骑兵虽然有点少,但东戎与南戎也不怎么来找茬,骁骑被调到西域负责西域这一块后,霍玄便效仿游牧民族,隔三差五的打草谷,只是游牧民族打草谷的对象是华族,或许打草谷的对象是戎人,方圆五百里的戎人国族都被骁骑给打怕了,根本不敢来找骁骑的麻烦,因此一万骑兵守在这很充裕。
  霍玄是骁将,日后也可能成为名将,十数座马场被他给布防得滴水不漏,但他毕竟不是戎人,打死他也没想到西域还有狼群迁徙这回事。他还是事情发生后从手下的戎人知道在西域,西域经常发生雪灾,因此每隔三五年狼群都会有一次大迁徙,算得上西域的一种自然现象。
  “自然现象,这种自然现象每次得死多少人?”
  “不会死人的。”
  “不会死人?狼群迁徙,所过之处,人畜皆无,怎么可能不死人?”霍玄觉得不可思异,他虽然不是游牧民族,但多年前御风攻打狄人时他也在御风的麾下,沿途也碰上过迁徙的狼群,也见过狼群过后的白骨累累,甚至自己都差点回不来。
  “女巫会引导狼群迁徙,我们只要交了狼头税就行。”
  霍玄废了不少力气才从满口戎族语的手下口中弄明白怎么回事,戎族所有部族每年都会献给北方的云雷部很多物资。每次狼群迁徙时,来自云雷部的女巫便会陪伴着狼群,引导狼群的迁徙之路,尽量避免碰上戎人部族,真要倒霉的碰上了,那就交狼头税吧,交出一部分牛羊给狼群,狼群享用了就没事了。
  知道了狼头税的事,霍玄忍痛送出了一部分牛羊给狼,牛羊还可以再养,但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可他忍痛交了税,狼群却没退,又交了一次狼头税,还在,在他准备交第三次狼头税时小歌终于制止了他。“别送了,婴不在,你将马场所有的牛羊都交了狼头税,那些狼也不会走。”
  “啊?”霍玄疑惑的看着小歌。
  “戎人口中的女巫应该是巫礼,普天之下只有巫礼有能力驾驭如此庞大的兽群。”上古时,巫礼殿主据说能够控制百万兽群,如今的巫礼自然没那么变态,但控制狼群的能力应该有。
  “那她怎会不在?”
  “去中原玩了。”
  霍玄顿时想哭了,讲道理讲不通,打的话,一万骑兵正好够狼群饱餐一顿,他难道升任将军不足一年就要光荣牺牲了?最重要的还是马场里的十万匹战马,这些战马都是他这些日子从周边的戎人部族手里弄来的,将周围的戎人部族都给打怕了后,他便坐了下来跟那些戎人谈生意,每年给他一批骏马,他就不打它们了。戎人送的骏马、自己带着骁骑从荒原上捕捉的野马以及两者杂交生出的马驹,林林总总近十万,给他三年的时间,他一定能培养出源源不断的良马,这次若是让狼群给毁掉,即使不战死他也会呕死。“那我们怎么办?”
  “我试试吧。”小歌迟疑的道。
  在泠王墓时,无忧将巫姑殿的东西全都给小歌演示过,虽然不知道无忧什么意思,但强大的记忆力还是让小歌将那些东西都给记住了。巫姑与巫礼司职虽不同,但也有一些乐曲可以用来驭兽,像巫礼那样让兽群听自己的命令,为自己办事是不可能,但让兽群换条路应该可以。只是,她既非巫礼,也非巫姑,接下来要做的事都不是她擅长的,让她弄颗陨石砸死狼群估计都容易些,也不知能否成功。
  虽然在闹脾气,但御风闻言还是立刻开口反对:“不行,你本就在休养中,再动用灵力,几时才能完全恢复?”
  “眼前这一关过不去,我也用不着担心几时能完全恢复了。”直接下黄泉游泳了。
  “让雕送信,华歆城那边很快就会知道,到时巫谢与巫即赶到,我们便会没事。”御风道。
  小歌想了想,觉得这主意有可行性。“马场能守多久?”
  御风替霍玄回道:“守个两三日绰绰有余。”
  小歌顿时放心的去写求救信。
  小歌一走,霍玄立刻哭丧着脸对御风道:“将军,你真看得起我。”冬猎的大军沿途分散去冬猎,真正跟着来到马场的不过六千,加上马车原有的兵力,也不过一万六千精锐。外面若是一两万狼群,他莫说守个两三日,便是反过来灭了狼群都可以,但如今外面的狼群,啧啧。。。。。。没有十万也有八万,并且在不断的增加中,他认识御风也有七八年了,怎么就没发现御风对自己的信心乐观到盲目?
  “狼群不是军队。”御风道,狼就是狼,再狡猾也没有人狡猾,给它们时间,它们也未必吃得下马场,为了防止草原里的猛兽夜里跑进来伤害战马,马场的栅栏很高,全是用一人合抱粗、一丈高的木料打的,非常结实,狼群很难通过,实在吃不下,便绕道的可能性很大。
  御风终究低估了狼群的狡猾,入夜后狼群对马场发动了进攻,敏锐的嗅觉让狼群闻到马场里有着无数的动物,足够它们整个族群饱餐一顿的血肉,沿途它们碰到过不少部族,但那些部族都没这座马场的动物多,或许可以用来做粮仓,够它们渡过一段时间。为了食物,狼群都豁出去了。
  木料虽结实,狼群的爪牙却更锋利,你一爪我一口,栅栏很快就□□着倒下了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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