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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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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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那场迁徙后扶风氏还有多少人活着,但我知道,在迁徙之路上,扶风氏族的嫡系,扶风王最后的直系后裔为了让族人活着抵达目的地用生命做为代价施展了禁术。尽管如此,最后活着的族人也不会太多,而为了在西域生存下来,他们必定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不然也不会有今日的西域戎族。婴是扶风氏族的后裔,又是巫礼,虽然她隐藏得很深,但我看得出来,她厌恶华族。十巫可以特别喜欢某个人族国族,却不可厌恶任何一个人族的国族,她不可能不知道,却仍如此,只能说明,她的厌恶深入骨髓。”说不定与生俱来,小歌心中冷笑,当年古洛国造孽无数,如今全报子孙后代身上了,华族若是渡不过,那么必将步昔年在古洛国屠刀下消失的诸氏族的红尘,不同的是这一次,要消失的对象调转了。
  “那都是几千年前的事了。”
  “你身边为了几千年前的旧事而搭上一生的人可不少。”小歌苦笑道,十巫便是其中佼佼者。
  御风想了想,道:“族群的兴盛与仇恨哪个更重要?”
  “自然是族群的兴盛。”小歌想都不想的回答。
  “巫礼也会这样认为。”
  小歌理所当然道:“这是十巫最基础的素质,在族群延续与兴盛面前,十巫哪怕有滔天之恨也得忍着,忍到所有事情结束,不会影响到族群之时方可报仇。”也是因此,她才能在明知当年月照之战中鲛人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后还能与溯相交,不论是十巫还是祭师,本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忠诚的族群不同。
  “那就好。”
  “你什么意思?”
  “我觉得我与巫礼应该能谈一谈。”
  小歌笑道:“那就祝你好运。”
  冬猎并没有按时结束,而是提前结束了,倒不是因为与睢国的结盟,天寒地冻,不适合出兵。而春季,九州西南瘴起大爆发,氐羌世代居住在那,身体有抵抗力,其余民族可没有,因此定的出兵时间是暮夏,还有大半年,离开焉山后御风便继续冬猎,但在过了玉城后不久便出了事。
  玉城之外便是辽阔的西荒大地,又称西域,整个西域的面积据说有三四个中州那么大,西域的地形以高原为主,加上苦寒的气候,比冀州还地广人稀。地广人稀也有地广人稀的好处,到处都是可以牧马的草原,天苍苍野茫茫,极为壮观。小歌来西域时是孟春,当然,这个孟春是指中州,在西域,仍是冬季,且是隆冬,因此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她没看到,飞雪连天倒是差点看出雪盲症来。
  虽然冰天雪地,但猎物并不少,今年的西域雪特别大,雪停后很多动物都出来觅食了。御风在玉城外的疆土并不小,面积约有千里方圆,在舆图上是一根狭长的面条,虽然不太好看,但都是非常肥沃在牧场,骁骑驻守在这里,修建了十数座马场,最远的一座甚至在沉沙海边。御风一边冬猎一边巡视各个马场的情况,这些马场关系着他以后的军队,万不可有失,跑到最后一座马场时已是月底。
  跑了那么久,众人也都累了,御风便让队伍在马场周围扎营休息,小歌一直在睡觉,一停下来便跑出去钓鱼了。马场的旁边是沉沙海,古称辋川海,后来戎族人给改成了沉沙海,与月照海都是大荒的内陆海,不同的是沉沙海是自然生成的,而月照海是人为形成的内海。但不管是内海还是外海,只要是海,就一定有海产,这一路上不是啃干粮便是吃烤肉,小歌早就想换换口味了,没有素食便换鱼好了。
  沉沙海的面积比起月照海只大不小,但已冻结,很厚实,让想要钓鱼改善伙食的小歌将冰镐一丢,准备用法术轰开冰层,哪怕那样可能让自己掉下去也不管了。庆幸的是安排了扎营事宜的御风及时赶到阻止了她,小歌怎么砸都砸不开,他却拿起冰镐砸了没几下便砸出了一个洞。“我要吃红烧鱼。”御风对小歌道。
  小歌将鱼饵甩进了冰洞里,口中答道:“没调料了。”
  “你不是带了一箱子调料吗?用完了?”御风道,他最佩服的便是小歌,别人出远门大包小包,什么都有,她却与众不同,细软带得不多,各种调料却带了一大箱子。
  “这都出来多久了,一直没地方补充,剩下的不多,做红烧鱼的一些调料没了。”
  “那吃什么?”
  小歌想了想,道:“既然来了西域,自然要尝尝西域最有特色的美食,鱼羊一锅鲜。”
  御风怀疑的看着小歌,没记错的话,鱼羊一锅鲜她以前没少做,算什么西域美食?
  “鱼羊一锅鲜是从西域传到中原的,不过华族人做的,比起戎族人做的,总没那么地道,马场里有几个戎人厨子,到时让他们给你做了尝鲜。”
  “戎人做的,地道是地道了,但我不是戎族,口味不一样,还是你做吧。”御风道。
  “也行。”小歌没意见,要改善伙食了,她的心情很好。
  冬天,鱼儿虽不像熊那样冬眠,但也没多少食物,一直在消耗秋日囤积的脂肪,看到食物很快便咬钩了,小歌没一会便钓上来一篓肥鱼,大多为鲑鱼,小歌判断,沉沙海中的鱼类大部分应该是鲑鱼。
  钓得差不多时,小歌便想回去,却注意到御风神色有些凝重的望着一个方向,不由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看到了不远处的冰面上徘徊着一只雪白的狼。这些日子在西域见多了各种猛兽,其中也包括狼,但如此雪白的狼还是头一回见到,不像是东戎之地的狼。“奇怪,这里离断云雪山可不近,哪里跑来的雪狼?”
  御风皱眉想了想,有些迟疑的道:“云雷高原。”
  小歌险些晕过去,笑道:“云雷高原?你在开什么玩笑?云雷高原离这里有几千里,这些狼得多闲才能从云雷高原跑到东戎来?”虽然对西域不熟,但西域的大地地形与情况她还是知道的,西域的整体地形就像一个凹字,两边地形极高,中间一块凹陷,凹陷的中心便是眼前万里冰封的沉沙海。传说在遥远的上古,西域大部分都是海洋,只有两端的一些高处是陆地,云雷高原便是其中一端,由此可以揣测云雷高原极高。戎族帝国灭亡后,主要分裂成了四支,便是东南西北戎,四戎瓜分了西域。沉沙海东、南、北三个方向的土地是西域最肥沃的,有着最多的森林,最肥沃的草原,因此被最强大的东戎占据;南戎虽不靠沉沙海,领土却从东边的天山一直向西延伸到西海边;西戎的疆土最小,但民风彪悍,人少,实力却不小,占据了沉沙海的一面,沉沙海西至冀望山脉都是西戎的疆土;北戎最独特,疆土最辽阔,从北方的雪山一直向北至北海全是北戎的疆土,可惜不是高原便是雪山,一年平均八个月是冬季,北戎的人口因此是最少的。但在戎族的观念里,北戎是四戎中最强的一支。
  想到云雷高原,小歌便记起北戎中有一支很有特色的部族——云雷戎。若北戎是四戎中最强的,那云雷戎就是北戎中最强的部族,云雷戎占据的便是云雷高原,云雷高原上产一种叫腾云豹的骏马,即便是在西域本土也是千金难求的宝马,这使得云雷戎在华族也有一些名声。但在戎族中,云雷戎虽出名,却不是因为腾云豹,而是因为它自身的实力。云雷高原往北是一片绵延不绝的大雪山,过了雪山,海拔便开始下降,最终变成了平原,非常辽阔,可惜位置太北,是白茫茫的冰原,传说中的极北之地。虽是寒冷的极北之地,那片冰原却并非渺无人烟,龙伯人,传说中的巨人一族便生活在那,云雷戎世代守在云雷高原便是为了防止龙伯人南下。在遥远的上古,为了争夺寥寥无几的生存资源,戎人的祖先与龙伯人在西域大地上打了一次又一次,非常艰难的将龙伯人逐出了最富饶的地区,然后又派了一支部族世代镇守在那。
  戎人的帝国已灭亡,但那支部族仍旧守在那片高原上,把守着戎人的门户,据说云雷戎最厉害的便是雪狼骑兵,骁勇善战,将龙伯人一次次拒之门外。想到这里,小歌的目光微微一变,云雷戎的雪狼骑兵说白了就是坐骑是雪狼的骑兵,但能够大规模训练出那种骑兵的人这世上不多,她知道的就一个。且之前没留意,如今才发现,不远处那头雪狼的个头好像大了点,高原上的狼比平原的狼要小一些,但不远处那头雪狼,个头不比牛犊差。
  御风与小歌交换了一个目光:雪狼骑兵,他们没那么倒霉吧?

  ☆、西域狼群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能塞牙,御风虽未到那个境界,但也差不远。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北戎的云雷部族并未南下,南下的是狼群。今年的西域发生了雪灾,百年难遇的特大雪灾,极北苦寒之地的动物因此向南迁徙,狼群是其中一支,也是最厉害的一支,沿途不断汇集同类,竟然跑到了沉沙海东南的草原。跑得远的结果便是,御风与小歌跑回马场的时候,发现马场周围密密麻麻全是狼,成千上万,根本看不到尽头。
  小歌叹为观止:“这是整个北戎的狼群都在这了吗?”
  “加上半个东戎。”御风补充,这里已经不是北戎地界了,而是东戎南部了。
  “我后悔了,我当年为什么不好好学占卜呢?要是早知道会碰上这事,我打死都不来西域。”小歌苦着脸道,狼虫虎豹她不怕,连山氏那变态的训练,她三岁时便杀掉了一头豹子,虽然是用术法杀的,但那也是一种本事。可马场周围却不是一只狼,而是无数的狼,以及狈。若只是如此她还不怕,普通的狼并不难对付,难对付的是头狼,与狈合作无间的头狼,更难对付的是一群头狼与狈。狼是群居动物,与狈则是共生动物,迁徙之路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是艰难的,因此为了生存,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会汇集起来。小歌不想去猜测外头的狼群究竟有多少头狼,但她知道量变引发质变,如此多的狼群汇合起来,必然有一个最顶端的头狼,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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