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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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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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狼群都豁出去了。
  木料虽结实,狼群的爪牙却更锋利,你一爪我一口,栅栏很快就□□着倒下了一根,幸好骁骑及时冲了上去,同时拿东西将缺口给堵上了,不然后患无穷。
  人与狼的战争持续了一个时辰也没结束,栅栏之外到处都是白骨,有人,也有狼的。狼不挑食,不管是同类的还是人族的,只要是肉它们都吃,同类战死后会被分食,敌人被杀死后。。。。。。自然也是分食,看得霍玄目眦欲裂,那些可都是他的部下,他做为将军,保不住他们的命也就罢了,如今竟连部下的遗体也保不住。
  对于霍玄的愤怒,小歌表示不理解。“我记得,戎人的葬俗是天葬,但喂秃鹰是贵族的待遇,平民百姓更多还是喂荒原的野兽,比如狼。”在霍玄看来,被狼给吃了是不好的事,但在那些戎人士卒看来,却是一种虽然简单了些,但还算正常的葬礼。
  霍玄挫败道:“我没有十巫的良好心态。”他是正常人,没十巫那只要不威胁到自己的生命,什么习俗都能理解尊重的心态。
  “那就努力学。”小歌支着下颌道。
  霍玄无语。
  小歌忽问:“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霍玄茫然的看着小歌。“什么声音?”他除了利刃与爪牙撕裂骨肉的声音什么声音都听不到,连喊杀声都没有,狼群不会说话,人与狼的厮杀相对来说,挺寂静的,当然,也更血腥。
  “好像刨土的声音。”小歌迟疑的向自己听到的声音传来的方向瞅去,什么都没瞅到,不由在脑子里思索了起来,狼群连气都没喘一口的打了一个多时辰似乎有些奇怪。。。。。。“不好,狼群要袭击我们。”
  霍玄闻言不由跳了起来:“袭击?哪里?”
  小歌指了一个方向。“让人去看看,特别是地面,那些狼向鼹鼠拜师了。”
  霍玄瞬间懂了小歌的意思。“妈的,成精了。”
  霍玄让一曲人马跑了过去,果然有狼在打洞,都已经有狼从地洞里跳了出来,再迟一些,狼群都可能钻进来了。因为钻进来的狼不多,士卒很快便料理完了,然后在洞里放了把火,再添上土,将洞给填上了。虽然渡过了一次危机,但霍玄也长了个心眼,让人到处巡逻,重点注意地面,别再被挖出地道了,一会的功夫便发现了五条地道。狡兔三窟,狼群却是多条地道,真要成精了。
  在霍玄到处堵洞时,御风也让狼卫解决了头狼,一共五头,但一点都没影响到狼群的攻击,将御风气得不轻,狼群中到底有多少头狼?
  “找狼王,解决狼王,那些头狼需要不少时间重新选出新狼王来。”小歌提醒道,狼群与巫宗很像,十巫若是死了,巫殿会暂时停下手中的事,第一时间选出新的十巫,然后用更加锋锐的爪牙报复。不过眼前这情况,先解决狼王再说以后的事,反正这些狼没巫宗那样恐怖的耐心,能用几十甚至几百年的时间盯着你。且伤亡到一个临界点时它们自然会离开,毕竟它们迁徙是为了生存,获取食物延续族群,而非送死。
  “狼王在哪?”御风将袍袖中溅上的一包狼血挥掉,问小歌。狼王很狡猾,他已经找出了不少头狼,但狼王却硬是没摸着影子。
  小歌想了想,忽然低下身子抓了一把石子,御风见了,险些气晕过去,奇道:“你做什么?”
  “占卜。”小歌将石子随手抛在了地上。
  “。。。。。。”御风看了看人与狼的血肉搏杀,再看看淡定占卜的绝色少女,彻底无语了。
  小歌没理会别人异样的目光,认真的看了看石子的位置后,在心里推算了一番卦象,指着一个方向道:“那个方向。”
  “这靠谱吗?”御风总觉得心里悬得紧。
  小歌挑眉问:“你有别的法子找到狼王?”
  御风认命的选择相信小歌,然后走人。
  小歌奇怪的看着离开的御风:“你去哪?”
  “狼群快进来了,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狼王,我最合适。”御风回道,这座马场不仅是霍玄的心血,也是他未来霸业的基础,不容有失。
  “慢走不送。”小歌笑眯眯道。
  御风看了眼小歌笑吟吟的样子,不由气不顺了,这女人就不能有点正常的为人妻的女人该有的反应吗?如此淡定而笑容灿烂的送自己离开,她究竟是如何看待这段婚姻的?他不由想起了其余十巫知道他们之间的婚约时的反应,除了巫谢因为印记而猜到一些,其余第一反应都是他们俩在闹着玩。他或许不是这世上最了解她的人,但他知道这世上最了解小歌的是谁,是她那些亦敌亦友的同伴。“你就不能露出点担心的神色吗?哪怕说一个字也可以。”
  小歌怔了下,理所当然道:“你又死不了,我为何要担心?”
  鸡同鸭讲莫过于此,御风不再指望小歌有正常人的反应了。御风的这种心态无人知,若有别的十巫在,恐怕会笑眯眯的告诉他:连山氏族的人只要熬过了幼年的适应期,都不可能保留正常人的思维,那双不管是别人看得到还是看不到的东西都能看到的神之瞳注定连山氏的人生观有别于人。
  御风不喜欢占卜,虽然他娶的妻子是这世上最精通占卜的氏族的后人,但他还是不喜欢占卜,按着小歌指的方向找到了狼群之王后他对占卜术的不喜欢顿时就变成了深恶痛绝。
  狼王是一头比牛犊还要大一号的白狼,威风凛凛,御风从未见过如此巨大且凶悍的狼,以他的武功,这一路过来,斩狼无数,自己却毫发未损,可与狼王一交上手就被挠了一爪子,肩背上被抓掉了一大块肉。
  白狼速度很快,并且极为狡猾,虽然不会武功,但眼力好,竟与御风斗了个旗鼓相当,这些年沙场厮杀,御风并未落下武功,却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有一日会连一只畜生也打不过,对白狼顿时来了兴趣,斗得也更起劲了。
  御风打得起劲,小歌却是一个劲的皱眉,她怎么就觉得那头白狼怪怪的呢?狼性凶残狡猾,但白狼也太狡猾了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人呢。
  “夫人不必担心,白狼撑不了多久了。”霍玄安慰道,这么一会的功夫,白狼的身上添了许多伤口,若非御风没有杀它的意思,白狼再狡猾,反应再敏捷,这个时候也该身首异处了。
  小歌没说话,白狼伤势不轻,御风也好不到哪去,只是御风着玄色衣衫,血染在上面也什么看不出来,因此看着跟没事人似的,可她并不是靠眼睛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受伤,远方传来的血腥味让她的心里总是有点慌,虽然她很清楚,御风死不了。
  白狼最终还是倒下了,失血过多怎么都不肯偷袭,被御风一拳敲晕了,没了狼王,狼群虽然没退,但总算没再玩命的进攻马场了。
  白狼被御风给关进了铁笼子里,但外面的狼群应该会选出新的狼王来,问题还是没解决,小歌便想去跟白狼谈谈,想了想,走之前问御风:“你准备如何处置狼王?”
  御风回道:“驯为坐骑。”
  小歌怔了下。“大白天你怎么就做起梦来了?”
  御风不以为意:“狼虽非狗,但猛兽以强者为尊。”
  小歌嘴角噙着笑道:“哦,你还想当狼王?”
  “我是人,怎会去当劳什子狼王,我只是想要它做我的坐骑。”
  “我劝你还是算了。”
  “为何?”
  “那头狼,若我没有猜错,它应是巫礼殿用秘法驯养的战狼与北方冰原的一种叫冬狼的狼形异兽的杂交后裔。”
  “那又如何?”
  “它虽是狼,但它的智力不比人差,或许还在人之上,你完全可以将它当成人来对待。”而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高兴给人当奴隶。
  御风疑惑:“不亚于人的智力?怎么可能?”
  “巫礼殿有特殊的秘法可以赋予驯化的动物更高的智慧。”小歌道,十巫各有手段,巫礼专门与野兽打交道,自然在这方面投入了大量心血,创造出怎样的奇迹都不足为奇。
  御风想了想,道:“若驯服不了,我便杀了它。”
  正抬脚要离开的小歌闻言不由放下了脚,眉头紧皱,御风见了,立刻改口道:“放了,它实在不愿为我所用的话,我便放了它。”
  “这还差不多。”小歌满意道,若是狼王是御风的敌人,御风将它给杀了倒也罢了,但狼王与御风,并不是敌人,如今对峙也纯粹是为了争夺食物,御风想要保住马场,狼王需要马场中的家畜做为族群的口粮,让族群可以继续迁徙。在小歌看来,两者并不是完全没有商榷的余地,没必要杀狼王,那样一头狼王,千年难得一见,若是杀了,不免可惜。
  小歌想与狼王沟通,但狼群却已经休息够了,对马场发动了前所未有的猛烈攻击,真正豁出命,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拿下马场。看得小歌不由挑眉,狼王在狼群中的地位真高,狼群如今这架势分明是为了救回狼王,之前为了食物,狼群都没如今这般不惜一切。若是狼王可以商量的话,也不是不能解决,奈何狼王醒来后压根没有商量的意思,让小歌颇为头疼,难道真要用巫姑殿的术法。
  在小歌犹豫时,天际忽然传来了规律的号角声,狼群听了后,迟疑了下,最终还是撤离了,马场中的众人不由抬头,夜空中,一名容颜绝美的蓝衣女子脚踩雪白大雕自天而降,宛若九天而降的神女,令人目眩神迷。
  御风看了看雪羽背上的婴,再看了看花痴的走神的小歌,顿时恨铁不成钢的道:“夫人你几时能改改花痴的毛病。”花痴也就算了,怎么还男女不论?
  小歌无语道:“夫君你不觉得很美吗?”
  御风道:“再美也没你美。”
  虽然知道对方的恭维,但小歌还是很受用的道:“那是自然,”
  自恋,御风无言腹诽。
  “不过夫君你倒是挺厉害的,竟然能对婴无动于衷。”小歌忽道,十巫未必个个绝色,但不论男女必然出类拔萃,宛若骄阳般耀眼,世人被他们吸引目光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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