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 (前传-4)作者:蜘蛛[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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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 (前传-4)作者:蜘蛛[出书版]- 第2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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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他爬上树躲避野猪和狼,从一棵树攀到另一棵树,像荡秋千那样拽着藤萝跳过山谷,只为了避免被野兽吃掉。

  秋天,他学会了爬行,他用四肢爬行的速度非常快,这样更方便他隐藏在草叶灌木中捕捉猎物。

  冬天,为了御寒,他睡在山洞里,从某些生活习性来看,他体态动作与熊十分相似,可能与熊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

  十年来,他的内心只有荒草丛生。

  我们在原始森林里生活十天,也许能体会到他这十年是怎么过来的。

  人的成长环境至关重要,一个七岁的孩子在野外生存,要么死掉,要么成为野兽。

  他渐渐地成长,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大,十年过去了,他外表像人,但和野兽无异。

  有一天,他来到了一个地方,这里的土地非常平坦,气味也不同于他已经熟悉的丛林,这里有些四四方方的大石头,他隐约看到很多动物从石头缝里缓缓地的走进走出,身影绰约可见,那些动物和他有些相似,即让他感到恐惧又使他觉得有一丝亲切。事实上,他只敢攻击比自己身体小的动物,他可以徒手捉住斑鸠和野鸽子,他在夜间捕食的时候,发现这里的斑鸠和野鸽子非常温顺,个头也要大一些。

  后来,那些动物抓住了他。

  小蒙圈失踪时已是七岁,他曾经会说话,天性未泯,与人类社会有过短暂的接触,保留着生命最初的印象,包括父母的爱。母亲海燕敲击窗户的声音,让他从心底的深处唤醒了残存的一丝记忆。时隔十年,父母把他带回了家,最初,他还会偷村里的鸡,四肢爬行,像恶狗一样猛得窜向空中,捉住鸡鸭。父亲熊腮只能把他关在家里,让他慢慢适应人类的生活。

  母亲海燕发现,孩子对敲门声感到非常恐惧。

  每当敲门,他就会很害怕,安静下来,一动不动,这时,母亲便耐心的给他洗澡,喂饭,教他走路和说话。母亲像照料幼儿一样照看着已经十七岁的孩子。

  村小学距离他家不远,那是一排红砖平房,校园里竖着一杆红旗。

  两扇铁门,刷着绿漆,整日开着,村小学里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校门口有两个杂货摊,左边是个驼背老头,右边是个老太太,很多乡村学校门口都有这样的杂货摊,很多孩子对童年的回忆就和这种杂货摊有关。一年后,也就是小蒙圈十八岁的时候,卖杂货的驼背老头和老太太看到了奇怪的一幕。

  有一对父母领着儿子来上小学,儿子是成年人,个头比父母还高。

  老师在教室里对同学们说,今天,我们用掌声欢迎一位新同学。

  第四十六章 白毛老怪

  你的不在就像无奈的石碑,将会使许许多多个黄昏暗淡。——博尔赫斯

  最初,他的背部起了很多红疙瘩,像癞蛤蟆的皮肤一样,奇痒无比,他用痒痒挠把疙瘩都抓破了,过了些天,慢慢结痂,他以为自己的病好了。但是,脱了一整层皮后,背部出现了很多白色的洞,密密麻麻的孔,每个孔洞里都有肥嘟嘟的虫卵,像玉米粒一样镶嵌在背部的肌肤之中。

  特案组再次梳理了案情,向阳村母子被害一案与多年前该地区发生的两起凶杀案手法相似,具备并案侦查的条件。然而,三起杀人吸血案件合作在一起侦查,侦破难度极大,案情走向也会变得错综复杂。

  特案组捕获的唯一犯罪嫌疑人——兽孩小蒙圈,并不是杀人凶手。

  侦破进度回到起点,凶手杀人作案的时间跨度有十几年,如果不能尽快抓获,很可能成为悬案,尘封在档案袋里。

  凶手杀人吸血的动机难以揣测,超出了人类所能理解的范畴。

  凶手的活动范围很广,至少换过三次居住地点。

  几起案子的诡异之处在于,凶犯的手指就是凶器,这究竟是不是人类犯罪行为,真的存在一个神秘莫测的吸血鬼吗?东北地区广泛流传的猫脸老太也许并不是空穴来风。

  包斩说:吸血案极其罕见,我们以前的侦破经验现在根本用不上。

  画龙说:主要是我们人手太少了,只有老逼灯和小逼灯两名森林公安,警力不足啊。

  梁教授说:吸血案一般都会保密,资料不多,讳莫如深,主要是担心引起社会恐慌,不仅是中国,西方国家也是这样。

  苏眉说:国外的恐怖传说中,吸血鬼很诡异,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吸血鬼是死后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尸体,袭击牛羊,或者村庄里的人类,吸血鬼永远不死。西方有着大量的关于吸血鬼的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小说《DRACULA》里的吸血鬼能看透信封,改变火焰的形状,驱赶狼群和像蜘蛛一样在天花板爬行。在电影《暮光之城》中,吸血鬼有着帅气的外表,巨大的力量,极快的速度。

  画龙说:我倒是很想和吸血鬼打一架。

  梁教授说:我们必须得大胆的明确一点,凶手杀人就是为了吸血,劫财只是顺手牵羊。

  中国建国以来发生的吸血案件并不太多,摘录两起案例。

  甘肃某县一个小学,校长经常以打扫卫生为名,把学生叫到办公室,然后用刀片割破学生的颈部和下腹部,供其吮吸鲜血。据调查,被这变态校长吸血的学生多达三十多人,吸血的时间跨度有六年之久。六年来,这名吸血校长一直没有被告发,每次吸血,他都是用刀片不小心割破学生,然后假装疗伤为学生吸血,完后还包扎伤口。学生那么小,有的还心怀感激。案发后,恐怖行径令人发指,学校如同地狱。家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欲言又止,写了一张纸条给媒体,上书:“为了不影响孩子以后的生活,有更加严重的情节不便启口。”

  四川宜宾人伍勇可以称得上很有创意的抢劫犯,他最早引起关注是2008年抢劫收费站的视频。他穿着老式军装,头戴钢盔,红色袖章和红领巾,走路带风且果断地对空扫射。他的镜头感不错,临走时还对着摄像头喊话。伍勇的视频截图贴满了大街小巷,宜宾老百姓只知道有个戴红领巾的人抢劫很拉风。

  2009年,伍勇再次抢劫作案,这一次他带了两个同伙,穿得还是一样拉风,浑身挂满诡异又零碎的小装饰。两个同伙戴大盖帽,穿类似交警那种闪亮的橘色马甲。三个古怪的抢劫者引发了警方内部热烈地讨论和猜测。

  伍勇落网后交待了一起杀人吸血案,2002年7月10日,伍勇邀约患有精神病的高中同学唐正方共谋作案。下午5时许,两人见12岁男孩和10岁女孩小兰在铁路边玩耍。伍勇用木棒击打男孩头部致死,女孩小兰跑掉。伍勇杀人的目的是为了让同伙唐正方喝童子血治病。

  特案组试图找到凶手杀人喝血的原因,然而对这类变态凶手无法按照正常人的思维进行推理和分析,警方一筹莫展,案情僵持不下的时候,吸血凶手再次作案!

  这次的受害人是一名护林员,遇害地点在荒山野岭,有个叫做大春子的护林员侥幸还生。

  这天早晨,两名护林员天没亮就出发了,他们的工作职责是巡查森林,制止捕猎和破坏森林资源。按照规定,护林员每次巡查都是五天,这五天都生活在野外,足迹遍布人迹罕至的森林深处。现在处在封山时期,但常常有村民私自上山采摘猴头、非法捕猎。猴头是一种珍贵的野生蘑菇,生长在很高的柞树上。有的村民贪图利益,为了获取猴头蘑,甚至将整棵大树锯倒。

  两名护林员发现了多处非法砍伐痕迹,一路追踪到大兴安岭原始森林的纵深处,晚上宿营的时候,一名叫做大春子的护林员去溪边提水,回来后发现另外一名护林员已经死亡。

  死状惨不忍睹,据大春子描述,那名护林员的肚肠横流,脖颈处有明显的牙齿印。他死在帐篷里,很明显遭到了不明生物的袭击,从现场来看,没有搏斗痕迹,临死时几乎没有来得及反抗。

  大春子在周围寻找了一下,没有发现凶手。

  此时,月明星稀,整片树林都笼罩在月光里,犹如梦境。

  大春子回来后,看到地面有血迹,循迹而行,他看到了眼前难以置信的一幕。月光下,一个全身白毛的怪物正拖着护林员的尸体慢慢前行,护林员的肠子流出体外,拖拉在身后。白毛怪物把尸体抱到一株倒下的枯树后面,俯下身,不知道对他做了什么。

  大春子吓得手脚发软,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看着这一切,只感到毛骨悚然。

  大春子的第一个念头是赶紧逃跑,他不小心压断枯枝发出了声响,惊动了白毛怪物。

  白毛怪物站起身,缓缓地转过头,这怪物竟然是个老太婆,穿着古怪的衣服,全身长着很长的白毛,脸上也长着浓密的黄白色毛发,看上去像是一只白色的大狸猫。

  大春子吓得魂飞魄散,在黑夜里慌不择路的逃窜,幸好熟悉地形才没有迷路,他先跑到最近的防火塔躲了一整夜,第二天黎明时分,他跑回林场驻地,林场干部向森林公安局报案。

  操蛋局长问道:那人死的地方在哪?

  大春子用手指着指前方的一个山头,说道:扎林库尔山。

  操蛋局长说:我们去勘察现场,把尸体抬回来,你带路。

  大春子说:打死我也不去,那里有个白毛怪物,我亲眼看到的。

  操蛋局长说:那我就打死你。

  大春子无奈之下只好答应,特案组除梁教授外,其余三人都准备出现场。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凶杀现场在荒山野岭。苏眉换上登山鞋,穿了冲锋衣和牛仔裤,戴了帽子,把水壶和手机都放在了登山包里。

  操蛋局长说:老闺女,你就别去了,这不是旅游,还带手机,在原始森林这玩意没用。

  苏眉说:那山头也不是很远啊,都能看见。

  有句俗话:望山跑死马。意思是说,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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