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 (前传-4)作者:蜘蛛[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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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 (前传-4)作者:蜘蛛[出书版]- 第2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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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

  苏眉用电脑根据受害人母子身上的咬痕制作出了牙齿模具,只需要和这个兽孩的咬痕对比一下,如何完全符合,基本上就可以确认他就是凶手了。

  第四十四章 野兽之孩(2)

  法齿学就像痕迹里面的指纹一样,有着独一无二的特异性,每个人的咬痕都不相同,认定价值很高。在一些强奸杀人案中,丧心病狂的凶犯会咬受害人,咬痕往往是刑侦突破的关键。例如宇杭市“11。30”、“2。25”、“7。8”三起强奸杀人案,凶手在夜间把骑自行车的女性推倒,拖至路边的隐蔽地带奸杀,把尸体与自行车绑在一起抛到河中。这名凶犯的特点就是喜欢咬受害人,警方根据提取到的咬痕将三起案件并案侦查,最终锁定了目标。

  然而,这个兽孩并不配合,提取他的咬痕颇费周折。

  包斩用绳子系住一个苹果,丢进去,试图让他咬一口,可是他会跳跃着把苹果丢出来。这个兽孩被锁在审讯室里,脾气狂躁,特案组想尽了办法,也无法获取他的咬痕。只要有人接近他,他就呲牙咧嘴,口中发出威胁的低吼声,非常骇人。特案组决定使用麻醉针剂让他昏迷,但是这穷乡僻壤根本就没有麻醉针剂,操蛋局长想到了一个最快捷最有效的办法。

  操蛋局长说:小逼灯,你立功的时候到了!

  小逼灯预料到不是什么好事,有些害怕,问道:局长,让我干啥子嘛?

  操蛋局长说:我们需要对比一下齿痕,你去让他咬你一口,这是命令。

  小逼灯摆着手说:不要不要,我不想死,他可是吸血怪。

  操蛋局长说:身上没点伤痕,还想当英雄,还想破大案?

  小逼灯说:要不我们把吸血怪打晕吧,要不就饿他一星期,等他没力气的时候……

  操蛋局长说:我先一脚踹死你,欠削是吧!

  操蛋局长粗暴的在小逼灯屁股上踢了一脚,督促他快去。小逼灯不知道从哪找到一个头盔戴在头上,脖子缠着厚厚地白毛斤,还穿上了一件羊毛坎肩,全身上下都被包裹着,只有胳膊露在外面。

  小逼灯对老逼灯说:我让他咬我胳膊,咬一下就行,你们准备救我啊。

  小逼灯把胳膊平举,挡在身前,保持这个姿势战战兢兢走进审讯室,老逼灯拿着一根铁棍跟在后面给他壮胆,其他几个民警在门口严防死守,避免兽孩趁机逃走。小逼灯刚一进去,兽孩就扑了过来,老逼灯扔下铁棍就跑,审讯室里传来小逼灯的惨叫。

  操蛋局长的手搭在额前,趴在窗口观看,他喊道:咬住你了没?

  屋里传来小逼灯大叫的声音……

  苏眉将小逼灯胳膊上的咬痕拍照,传进电脑,与受害人母子颈部的咬痕进行对比,结果大失所望,兽孩的牙齿与死者身上的咬痕并不吻合,无论是上下颌牙齿的形状和排列特征,以及皮肤凹陷各中心点间距,两者对比完全不符。

  兽孩不是吸血凶手!

  案情陷入了僵局,警方千辛万苦抓到的兽孩是无辜的,他和向阳村吸血案无关。

  那个力大无比杀人吸血的变态凶手依然逍遥法外,侦破再次从零开始。

  操蛋局长颇为踌躇,不知道怎么处理兽孩,究竟是放回深山,还是送到什么科研机构,让他回归人类社会。特案组整理了一下当地失踪儿童的名单,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线索,塔林县白桦镇有个村子叫十里屯,大概在十年前,村里有户人家的孩子丢失了。当时,母亲因躲避计划生育带着7岁的孩子逃进深山,孩子在山上失踪。村里的很多人后来都帮忙寻找过,然而这个孩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一直找了很久都没找到。

  这个兽孩会不会就是当年那个丢失的小孩子呢?

  民警找到了丢失孩子的夫妇,他们提到这个孩子,除了掉泪之外,不愿意说更多的话,他们也无法相信自己的孩子会变成了兽孩。

  这对夫妇,丈夫叫熊腮,老婆叫海燕,他们丢失的孩子名叫熊六一,乳名小蒙圈。

  民警觉得,从年龄上判断,这个兽孩有可能是那个失踪的孩子。

  熊腮夫妇前去辨认,他们看到第一眼的时候,心里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他们记忆中的孩子,还停留在七岁,天真可爱的形象,怎么也无法和这个野人联系在一起。

  母亲敲敲窗户,喊了一声乳名,蒙圈,小蒙圈。

  兽孩转过头,看着窗户,眼神茫然,狂躁的他安静了下来。

  第四十五章 归家之路(1)

  七岁的那一年,抓住那只蝉,以为能抓住夏天。

  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就像五月天的歌中唱的那样,十七岁是一个美好的年龄。

  每一个少年都光芒四射,有着无可抗拒的诱惑力。那么阳光,但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伤感情绪又在雨天蔓延;多么忧郁,冷得像冰,然而心里有火焰在日日夜夜地燃烧。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也许就是在十七岁的时候,悄悄地经历了多少惊心动魄的心事,那个双子座的滑板少年,在夜里,在晚风中,在花瓣凋落的街道上,穿过如水月光下的公园,路过亮着灯的便利店,一直来到你的楼下,只为了和你说几句废话,然后吹着口哨在你面前走过。

  用陨石撞击地球般的勇猛只为给你蝴蝶亲吻花朵似的温柔。

  星座又能说明什么,两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命运却截然不同。

  小蒙圈生于1995年的六一儿童节,父亲没有文化,随随便便的给他起名叫熊六一。

  DNA检测结果证实了这个兽孩不是吸血凶手,而是熊姓夫妇十年前丢失的孩子。

  他七岁那年迷失在深山,在原始森林里渡过了十年,十七岁的时候,被特案组误当成吸血怪物抓获,后来被父母领回了家。确切的说,应该是捆绑着抬回了家,小蒙圈已经迷失了心智,丧失了语言能力,多年的野外生活,使他成了一个兽孩,和野兽没有什么区别。

  故事要回到十年前,从这个孩子失踪时说起。

  山村偏远,有电,但是没有自来水,他家院子里有个压水井。篱笆边种着向日葵,牵牛花已经攀援到了晾衣绳上,一棵白杨树长在墙角,树高过屋檐,枝叶四下舒展,遮蔽了红砖平房的一角。

  这里就是他的家,他在荒山野岭游逛的时候,是否常常想家,又是如何忘记的呢?

  父亲叫熊腮,这并不是真名,而是个外号。父亲卖豆腐为生,性格憨厚,比较窝囊,村人们是这样开玩笑的——用手掌猛地在熊腮的脑袋上撸一下,然后说道:瞅你那个熊腮。

  七岁的小蒙圈不解其意,只是会笑起来。

  父亲熊腮骑着自行车卖豆腐,车后座绑着个木头槽子,槽子里的豆腐盖着白布,周边的每个村庄,每个清晨,都能听到他的吆喝声,他提高了嗓门,拖长了声音喊:豆粉,卖豆粉。

  他们家总是吃豆腐,白菜炖豆腐,茄子炖豆腐,豆腐土豆汤,小蒙圈有时说,妈,咱能不能不吃豆腐了。

  迷失在大山里之后,他吃的是蚂蚱、青蛙、鸟和鸟蛋。他那么害怕蛇,却不得不吃蛇。他吃树根的时候,是否会怀念家里大铁锅炖的豆腐?

  小蒙圈非常怕黑,那时候,他家借了一笔钱,被人追债。债主每天晚上都来敲门,母亲捂住他的嘴装作家中无人。母子俩呆在黑暗中,大气不敢喘,很怕债主会破门而入。在荒山野岭生活的十年里,他忘记了家,忘记了豆腐,却记住了敲门的声音,即使是啄木鸟敲击树干的声音,都能让他产生恐惧。

  这是他对人类生活残存的回忆。

  那天夜里,敲门声再次响起,这次不是债主,而是镇上来的计生委干部。小蒙圈的母亲怀孕了,镇计生委要把她带走,强制流产。母亲曾经问过小蒙圈,你是想要个弟弟还是个妹妹?小蒙圈还没想好的时候,计生委干部就来了,母亲带着小蒙圈到亲戚家东躲西藏,每个村子的墙上都用白灰刷着标语,摘录几条,可见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之艰难。

  一人结扎,全家光荣。

  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

  打出来!堕出来!流出来!就是不能生下来!

  镇计生委暗中监视,终于将小蒙圈母子俩堵在了家里,他们有礼貌的敲门,没有回应。

  一名计生委工作人员说:别装犊子了,都摸清了,知道你在家里。

  另一名计生委干部隔着屋门说:海燕呐,你都有个小子了,咋还想生呢?

  他们失去了耐心,破门而入,熊腮拦住众人,母亲海燕带着小蒙圈趁乱跑上了山。

  母子俩在山上提心吊胆躲藏了一夜,第二天,母亲海燕发现,小蒙圈不见了。

  当时,小蒙圈掉进了一个山坑里,坑很深,地形复杂,遮蔽着藤萝枝叶。这样的山坑在大兴安岭很多,每一个都深不见底,所以,第二天,村人们上山寻找孩子,一无所获。

  小蒙圈侥幸的活了下来。

  我们不知道这个七岁的孩子用了多久爬出了山坑,一个星期,还是一个月?

  山坑之上就是漫无边际的大兴安岭,他已经忘记了回家的路。

  第四十五章 归家之路(2)

  那么一大片原始森林,即使是一个成年人迷路后也很难走出来,更何况一个小孩子。他想要回家,却越走越远,一边走一边在森林里大哭,没有人能帮助他,只有恐惧和无助伴随着他。很快,他就流干了眼泪。他所害怕的一切,他都必须要接受。

  春天,他捕捉蛇,一口咬掉蛇头,吸吮血液,这个小孩子是那么害怕蛇,但是他不得不吃蛇为生。

  夏天,他爬上树躲避野猪和狼,从一棵树攀到另一棵树,像荡秋千那样拽着藤萝跳过山谷,只为了避免被野兽吃掉。

  秋天,他学会了爬行,他用四肢爬行的速度非常快,这样更方便他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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