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日战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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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日战争史- 第1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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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但战前中国只有延长等数地生产少量石油。
1938年设立甘肃油矿筹备处,商调陕甘宁边区所属延长油矿两架美制钻井机以应急。周恩来当即表示“同心为国,决无疑我,立即允为照办”,并协助装运。资委会聘请专家展开钻探、提炼等工作。1939年开始出油,尔后产量逐年猛增。
1939年生产原油12。9万加仑,汽油0。4万加仑,1942年原油即达1426。2万加仑,汽油达189。6万加仑,这对缓和战时后方部分地区液体燃料的紧张状况起到一定作用。钢铁是军工制造及其他工业发展所必需的原料。在发挥内迁和内地原钢铁企业作用的同时,资委会根据煤铁产量和质量以及运输等条件,确定以大量投资在川、滇兴建冶金工业基地,主要是拆迁汉阳兵工厂及大冶矿场的重要设备,与兵工署一起重点建立了大渡口钢铁厂,与云南省政府合作建立了云南钢铁厂等钢铁企业。为了统筹后方钢铁生产、进口及销售事宜,国民政府设立钢铁委员会,发展后方钢铁事业,以缓解战时钢铁需求的紧张状况。据统计,1941年内地生铁产量达6。3万吨,钢达2000余吨。
除此之外,电工、金属、机械等工业由于资委会投资也较多,因此亦获得长足的发展。煤炭、化工等工业资委会投资较少,但由于省营、民营投资规模较大,所以发展也比较快。总之,国民政府通过资委会等部门运用国家资本大力发展国营工矿业,使国家资本的发展速度大大超过民营工业的发展速度。
鼓励海内外投资,奖助民营工矿业
抗战初期,国民政府颁布了《非常时期工业奖助暂行条例》、《特种工业保息及补助条例》、《小型工业贷款暂行办法》、《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非常时期华侨投资国内经济事业奖励办法》等一些鼓励奖助民营工矿企业的法规和政策。为扩大奖励范围和奖助项目,规定凡国民在后方兴办国防及民生之重要工矿者均可呈请奖励,减低或免除出口税、原料税等,在一定区域内享有5年以下专利权,并实行保息和低息贷款;鼓励工业技术进步,对于革新、发明创造给予专利奖励和奖金补贴;以低价便利获得材料与工具;推进工业教育,招募和训练技术人才;对华侨在抗战时期投资国内农矿工商与国防有关的经济事业,华侨资本占资本总额60%以上者,可呈请各项奖励和优惠,等等。由于国民政府实行了一些奖励和扶植政策,加之广大职工和民族工业者的爱国热情,不但使战区厂矿比较顺利地实行了内迁,而且广大民营厂矿在大后方得到蓬勃的发展。民营企业到1942年达到高峰,仅设立新厂即达1077个。
1939年以前,大后方民营厂以生产军火为主,1939年起,后方民营厂矿生产重点逐渐转向非军工生产。
推进战时工业合作社运动
“中国工业合作社”运动,简称工合运动,是以工业生产力目标的群众性的经济救亡运动。最初是由新西兰友人路易·艾黎和美国进步记者埃德加·斯诺及其夫人尼姆·韦尔斯发起的。成立中国工业合作社的设想一经提出,立即得到国共两党领导人和有关人士以及一些驻华使馆人员的支持,国民政府并拨款作为开展组织工业合作社的基金,1938年8月,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在武汉正式成立,孔祥熙出任理事长,艾黎被聘为技术总顾问。同年底,在重庆建立工合总会与理事会,宋庆龄为名誉理事长。工合运动在全国蓬勃发展。工合总会共建立了西北、晋豫、东南、浙皖、湘桂、滇黔、川康等7个区的办事处,成立了1900余个合作社,社员达2万余人,自有股本近400万元,每月生产产值达1700万元。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按月拨款18万元,其次是银行贷款和中外人士的捐款。各地合作社所经营的业务包括纺织、服装、制革、化工、机器、电器、五金、卷烟、制糖、交通用具、印刷文化用品等许多方面,生产大批军需民用品,对补充战时经济的不足,支援长期抗战,起到了重要作用。
3、交通运输方面
交通运输关乎国家经济、军事的命脉。至武汉、广州失陷,日军占领了中国的绝大部分铁路线,使本来十分落后的交通运输遇到更大的困难。为了建设战时的交通运输事业,国民政府在《抗战建国纲领》中规定了“整理交通系统,举办水陆空联运,增筑铁路公路,加辟航线”四大任务,并且组建交通部,统一主管全国交通规划,建设与经营国有铁路、公路、邮电、航政,并监督公有民营交通事业等。为适应抗战和发展经济的需要,特别是保障军事运输任务的完成,国民政府还制定了军事征用法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实行战时交通运输管制,而且专设军事管制机构,强化战时交通运输工作的管理、监督与检查,收到比较明显的效果。
重点建设国际交通运输线,抗战时期,尤其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国民政府把交通运输建设的重点放在国际交通运输线上。这固然与国民政府依赖外援的战争指导思想分不开,但同时也是为了打破日军的封锁,保障抗战与战时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客观上反映了中国抗日战争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联系,从而具有世界意义。抗战开始后,国际交通运输线的建设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是建设国际铁路干线
抗战初期,苏联支援中国抗战比较积极,为便于接受其援助,利用旧轨建设了宝(鸡)天(水)铁路。为了开辟西南国际交通线,动工修筑了湘桂、黔桂、滇缅、叙昆铁路的部分路段。
二是建设国际公路干线
在西北,修通长3400公里的兰新公路线,与苏联铁路线相连接,成为西北唯一的国际运输线。在西南,主要是修筑滇缅、滇越等公路。
其中修筑滇缅公路,1937年底动员15万民工,在改善昆明至下关段的同时,从下关延修至中缅边境的畹町,一年即完成通车。
三是开辟国际航线
抗战开始后,与美国合办的中国航空公司,曾增开武汉至广州、重庆至香港航线; 1938年与苏联签订中苏通航合约,联合兴办中苏航空公司,开辟了重庆至莫斯科航线。
着力改善后方交通运输
国民政府以修筑公路为主要目标,采取改善旧路与兴建新路并举而以改善旧路为主的方针,建设交通网络。在西北,以兰州为中心,改善和新建西北各省公路干线,并与河南、湖北、四川诸省公路接通。在西南,除发挥贵阳这个西南公路中心的作用外,加强重庆与成都、贵阳、昆明、长沙等各省会公路沟通,接通西南交通线与西北交通线及国际交通线的联系。同时,为了补充公路动力的不足,对20条内河进行航道疏浚,建造浅水轮船提倡木船运输,增加水运能力,并发展水道联运和水陆联运,提高了后方运输能力。
动员海内外人民发展大后方运输事业
广大内陆地区铁道、公路运输十分落后,但民间的人畜舟车驿运却蕴藏着巨大潜力。1938年10月全国水陆交通会议决定,“利用全国人力兽力之运输,以补充机械之不足”。
1939年交通部设立驿运管理机构,统管全国水陆驿运行政与经营业务。
在国际交通线、军事运输干线以及各地运输支线上,卓有成效地展开了驿运工作,尤其在短途运输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以1940年为例,大后方各驿运干线的货物运输总量达到3462万余吨公里,为同年大后方公路汽车运输总量的18。3%,而以货运吨数计算,驿运总吨数达到汽车运输总吨数的36。9%。'《国民政府年鉴》1944年3月版。'
4、商贸方面
“八·一三”事变后,中国商贸中心上海的进出口停滞。国民政府为打开商贸工作的困难局面,成立贸易调整委员会(后改为贸易委员会),整理商贸事务。
1938年3月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决定“管理进出口货,以安定金融”,在《非常时期经济方案》中提出两条政策措施:
(1)“加速添设国内交通线路,开辟扩充国际交通线路,发展交通机构,使各种物资之运输得以畅通,更进而改进对外贸易”;
(2)“管理贸易,增加国产品出口,减少奢侈品非必要品入口,以裕外汇”。'(台)《中华民国经济发展史》,近代中国出版社,1983年版,第604、610页。'
1938年6月,经济部关于商业建设,主要提出如下方针与办法:
一是输入之管制
对战时输入外货严加审核:为国家急需的货物,如军用品以及有关国防工业及交通需要的机器材料等,尽先购置输入;为在某种限度内为国家必要的货物,而可由艰苦节约得不超过此限度者,限量输入;为与战事及民生无甚必要,或虽亦需要但国内得勉力自给者,一律禁止输入。
二是输出之促进
为保障军需民用,且禁止各种物资偷运济敌,明令限制保留物资的出口。同时为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积极提倡和奖助剩余产品的输出,并开拓国际销路,鼓励桐油、茶叶、生丝、原棉、麻、皮毛、锑、钨、锡等农矿手工产品的出口。
三是运销之调节
国内贸易,首要的是对棉、粮、燃料等关系军事民生的物品进行调节运销,其次对茶叶、麻丝、皮毛、木材等物品进行调节,以期货畅其流,物尽其用。
四是物价之平准
以兼顾生产者与消费者利益为原则,平准战时物价。
五是国货之提倡
为扶植生产,扩大推销,以支持抗战,提倡全国上下一律使用国货之风气。'《民国档案》,1990年第1期,第34~37页。'
此外,国民政府还先后制定了许多商贸方面的法规和管制措施,以及对重要商品的统购统销政策。这对于满足军事与民生的基本需求,增强战时经济力量,稳定战时经济生活,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尤其是茶叶、桐油、猪鬃、羊毛、生丝等大宗农产品和钨、锑、锡、汞、铋、钼等特种矿产品的易货贸易,对于维护债信,从外国换回战时急需物资,起了重要作用。
5、农业方面
国民党临全大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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