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生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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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生莲- 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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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一个人的,这个人就是他的四叔绥州刺史李彝敏,李彝敏听说三哥夺了侄儿的权位,遥指夏州大骂不止。他立即扯旗造反,声讨不仁不义的三哥,同时派人去接侄儿到自己的地盘。

结果在吐蕃潘斯罗部的他随着四叔的信使驰骋千里,日夜兼程赶往绥州的时候,他的四叔就已兵败被擒,被他的兄长手刃授首,李光岑离开了吐蕃,却仍旧是一个孤儿,只不过这一遭除了当初受他父亲所命一直追随侍奉在他身边的数十名武士之外,他又多了四叔派来的十多个死忠之士。

定难五州已经是三叔的地盘了,他一个毫无根基的小孩子,有什么本事把本属于自己的权力夺回来?他不但无力抗争,还得不断逃命,提防三叔派来追杀他的人。他把大唐所赐的李字去子留木,改了姓氏,在草原上流浪,从一个英气勃发的少年,流浪成满头华发的老朽,那流浪的身影始终不曾安定下来。

三年前,那个三叔终于死了,三叔的儿子、他的堂弟李光睿成了新一任定难军节度使。李光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中波澜不惊,这么多年的坎坷流离,他几乎已经忘了夏州如今是个什么样子了。

但是就在此时,党项诸部扯旗造反了。诸部一向被拓拔部凌压其上,压迫的太狠了些,此时换了新主,诸部中有些桀骜不驯者便联起手来挑战这位新任定难军节度使的无上权威。

李光岑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党项人,忘记了夏州,但是党项诸部没有忘记他才应该是定难五州真正的主人,没有忘记他还在草原上流浪,于是他们一面起兵,一面派人远赴草原寻访,想要打起他的旗号,号召更多的党项人归附。

李光岑不想来,他少年时的雄心早就死了,他如今只想带着已发展为一个部落的部下们在草原上生活。可是,有些事是由不得自己做主的,党项诸部的使者诚辞恳切,他的部下们也不甘雌伏,李光岑只得率人赶回他已忘记了归路的夏州。

可是,命运又和他开了一个大玩笑,就像他三十多年前千里驰骋,日夜兼程赶往绥州时一样,那些造反的党项诸部勇士匆匆起兵没有筹画,以致粮饷不足,于是他们就去侵扰府州掠夺军资。谁知道府州折家不知怎的突然改变了几百年来的传统战法,竟将所有军马集中跟他们打了几场漂亮的机动战,这支扯旗造反的队伍还没有与夏州的李光睿正式交锋,就被折家打得溃不成军,造反失败了。

刚刚赶到半路的李光岑此时再南下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他把随他远征的近千名勇士打发回草原保护部落,他则留在北汉境内,将一些本来携作军资的东西就地变卖出售,谁知道这时候北汉与大宋又打起仗来,他莫名其妙的便被掳回来,成了这支逃难大军的一员。

想起这半生遭遇,李光岑自嘲地一笑:他这辈子注定了是个失败者,是个被白石神抛弃的罪人,如今莫名其妙地流浪到了宋境,也好,天下虽大,始终没有他的立足之处,就到宋国去做个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吧。在那里,他不必再背负那么重的责任、不必再背负那么多人的期望,草原上的那个部落,失去了他这个一生都与失败为友的首领,或许……也会过的更好一些……

李光岑正浮想连篇,木恩打了水回来,单膝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向他奉上,李光岑接过水袋,喝了一口,眉头便是微微一皱,他嗜酒,身边一直都带着酒,可是这一路行来,酒早喝光了。

不远处,正在三五成群的百姓间嘘寒问暖的杨浩把他的反应看在眼里,便朝他走了过去。

“老丈,喝一口。”杨浩从后腰解下一个皮口袋,递到李光岑手上,微笑着扬了扬下巴。

李光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拔下木塞,一股浓郁的酒香立时传来,李光岑不由双眼一亮,立即如获至宝地抓紧了那个皮口袋。

杨浩呵呵地笑起来:“老丈喜欢,那就送给你了。不过这美酒杨某也只有一袋,喝光了可就再也没有了,老丈还是省着点,想了就喝一口,解解馋就是。”

杨浩并不好酒,这酒是从浮云谷口退下来时,顺手从百姓们弃置的物品中捡的,杨浩本来是想要个水袋,以防奔逃当中口渴难耐,不想在林中彻底改变了行进路线,这一路并不缺水,这袋酒也始终没有换掉。

李光岑点点头,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他眯起双眼,含着那口酒细细品味了半晌才徐徐咽下,褐红色的脸庞上露出了满足的笑意。

一个大汉走回来,提着三只野鸡和一只兔子,李光岑将他唤到身边,从他手中拿过一只兔子、一只野鸡,放到杨浩身前,说道:“你的。”

杨浩知道他这是要以物易物,也不推辞,便将这两只尚有余温的猎物接了过来,李光岑一看更是高兴,他嗅嗅酒味儿,旋紧木塞,把酒袋放进怀里,宝贝似的拍了拍,这才问道:“杨大人,咱们还有多久才能走出这片林子?”

杨浩道:“我问过熟悉附近地理的军士,按照现在这个速度,明天咱们就能走出去。到那时速度就会快的多,出了林子往西,就要进入一片不毛之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或许大家会有几天苦日子过,不过不用担心契丹狗在后面追赶,总比前几天要好一些。”

这时一名士兵匆匆寻来,禀道:“杨大人,赫将军请你过去一下。”

杨浩向李光岑颔首示意,起身行去,李光岑看着他的背影微一犹豫,唤道:“杨大人。”

杨浩笑吟吟地转身问道:“老丈还有何事?”

李光岑郑重地道:“大人若是早早南下,想必太太平平。此时被迫南下,却是困难重重了。老夫年轻时,曾经被人追杀过,大漠草原,荒山野岭,都曾是我藏身之地。所以我知道,不是到了易行的地方,行进速度就一定会加快的,人的疲惫,会越来越深,行进的速度也只会越来越慢。

尤其是到了那种四下一望都是漫无边际的荒原,即便意志坚强的人,也会陷入绝望,人心里一旦没有了希望,倒的比谁都快。这些普通百姓,大多一辈子不曾离开过家门,那种身陷死境的绝望会比契丹人的铁骑更让他们恐惧,一旦发生骚动,后果堪忧。”

杨浩脸上轻松的笑意消失了,李光岑又道:“林中有野果野菜野味可以食用,勉强可以弥补不足,可是一旦到了荒原上,又缺少必要的食物,心存绝望,腹中无食,那时……。还有,现在食用各种野果野菜,风餐露宿,已经有人生病,这么炎热的天气,这么密集的人群,一旦发生瘟疫,那就遭了。”

杨浩越听脸色越是沉重,李光岑沉声道:“杨大人,你的敌人与程大人的敌人不同,但是凶险却丝毫不弱于他,甚至比他的困难更大。能不能带着大家走出去,你这一遭要与天斗、与人斗、与己斗、与命斗,不可掉以轻心呐。”

杨浩略一怔忡,肃然揖礼道:“多谢老丈提点,杨某明白了。”

他转过身,刚刚走出几步,就见不远处林下,被刘世轩带人看管着的程德玄正抱着双臂冷冷地看着他,那阴鹫的眼神,就像一头低空盘旋的秃鹫正耐心地等着一个垂死的人咽下最后一口气,他的心中不由一寒。

第四卷 夺此千竿一池碧 第016章 地狱、天使

杨浩曾经试过两顿不吃饭是什么滋味,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虽然有点饿。但他以前从未试过三顿不吃饭是什么感觉,而现在,整整三天时间,每顿饭都只是和范老四、刘世轩三人共喝一头盔稀粥,胃里始终不曾被食物添满过,他感觉自己的眼睛都绿了。

饥饿还只是其一,枯燥的、一望无际的荒原给人的精神折磨更加叫人无法忍受。三天来,不管他走出多少里路,纵目望去,所见到的情景与他刚刚踏进这片不毛之地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区别,以致叫人有种很沮丧的感觉:似乎这三天来,根本就不曾走出多远的路。

杨浩记得前世的时候,曾经看到杂志上提过一种最残酷的施刑方法,那种方法既不是老虎凳辣椒水,也不是烧红的铁钎,蘸水的皮鞭,而是一间保持绝对安静的房子,把人丢在这样的房间里不闻不问,不出几日,这个人就会精神崩溃,面对询问再也没有任何秘密可以保留。

杨浩一直不能理解那种折磨到底有什么可怕,现在他隐约有些明白了,这种一成不变的荒漠景像,与那绝对没有半点声音的禁闭室有什么区别?它们都能把人的意志彻底摧毁,叫人有种宁肯放弃一切躺在那儿等死的冲动。

他们现在走的是一个“匚”字形,他们绕了一个大圈,现在要回到起点方向,然后继续往西南走,光是走这种冤枉路,就够叫人沮丧的了。还有饥饿、绝望,天空中一颗炎炎的烈日。见鬼了,不但四周的景像似乎总是一成不变的,那颗炽烈的太阳似乎也总是悬挂在同一个位置,炙烤着他们身上的每一滴水分。

尽管他们离开森林的时候已经把所有盛水的器具都装满了,并且再三告诫百姓要节约用水,但是很多百姓根本不懂事情的严重性,才三天的功夫,许多人身上已经没有半滴水。除了少数有远行经验的人忍着饥渴攒下了一些饮水,其他的人只能眼巴巴地等着军人每日给他分发一点活命水。天气热,他们喷出的鼻息更热,喉咙里好像要着起火来。

三天下来,所有的人都只是木然地看着前方,机械地随着别人的步伐往前走,有人倒下时,哪怕是他的亲人也无力去扶一把。有人趁夜逃走了,但是逃走的人只有死的更快,大队人马说不定走到哪儿时,就会看到沙土地上有一具被太阳迅速晒成的干尸,这具已经无法辨清面目的干瘪尸体,一天之前还是他们队伍中的一员。

士兵们现在和普通的百姓没有什么区别,能扔掉的负重之物已经全都被他们扔掉了,包括甲胄,唯一让人欣慰的是,他们毕竟是在战场上打过滚的战士,他们还能保持建制、听从命令,这才维持着这支队伍没有全面崩溃。

毒辣的太阳落山了,可徐徐吹来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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