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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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那事-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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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信她,心里只有她,她就是我主、上帝、阿门、佛祖、或是其他什么的至高无上的顶端。

    当然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坚持的信念到后来竟然成了埋葬自己的铁锹,顽强的毅力则成为了一种慢性毒药,开始觉得很甜美,而后来变得无药可救。

    爱情就象赌博,下注越大收获也就越丰厚,相对来说输的也就越惨,我输了输掉了我的所有,我输掉了我的本性,从那以后我便成了一条狼。我无法走出阴影,我从幸福的飞机上,跌落到痛苦的汪洋大海。

    曾经我们的感情也很好,也升温也蒸蒸日上。但自从我进了这家公司,她进了那个大学,这一切便都改变了,她慢慢地对我冷淡,表面上是空间上的距离隔离了我们,但其实是她的内心对我产生了隔膜,我感觉得到,那是由核心处产生的一种无形抗拒。

    我知道我不是个有出息的人,就象我爸说我的那样,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这让我明白了一句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人在社会,生不由己。我每天都在努力的工作,并且畅想我们的将来,她每天也在学习,学习忘记我和她的过去,并且畅想着没有我的将来。

    我们分开是那样的水到渠成,是那样的自然而然。我很心痛地提出分手,她很欣然地答应。

    我们成了朋友,我知道我心里还有她,而她也有时候会想起我所应尽的义务。

    几天前我辞职了,离开了那个公司。因为我知道她不喜欢我的工作,但也说不上是对劳动人民的鄙视,却有一种潜在的厌恶;时至今日我还对她心存幻想,我刚才说了,我已经无药可救……
第五章 适者生存
    第五章适者生存

    所以这也是我坐在这里的原因,我没有了工作。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里,我不用与人竞争。但也不能生存,因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失去工作就是失业,而等待工作就是待业。没有工作就是无业,这就是我——无业游民。游民很容易让人想到草原上的民族,我觉得我就是那样,不着边际、自由自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爸管我,但是他……我觉得他也没有资格来管我。

    其实还有一个管我的人远在他乡,她是我的母亲。我最敬爱的母亲,我比较喜欢我的母亲,一个勤劳善良的女人,和大多数中小城市的平凡女性一样,她是个善良的人。我曾经也很善良,但这个城市并不相信眼泪。在这里泪水根本无足轻重,换句流行的话就是“上海不相信眼泪”。因为眼泪是水做的,而这个世界只有阳光、空气和水分不用缴税,所以这都是廉价的。

    我不愿意哭,不愿意想起远在隔了万水千山的母亲,她是那样的无助。她跟我的祖母和祖父居住在那里,其实我也很想去那里,我已经厌恶这个城市,厌恶这个冰冷的城市,厌恶这个城市冷漠的人心,我的痛苦甚嚣尘上至莫此为甚。

    “嘟,嘟”

    手机铃响起了,把我从遐想处拉回来。

    “喂!”

    “喂!刑军呀”

    “哦,是鹃子呀,呵!”

    “恩,你在做什么呢?!”

    “我?没事做!“

    “我好无聊哦,你来看我,请我吃饭吧!”

    “恩,好的,你在那里我来找你!”

    “我在学校呢,你现在过来吧!”

    “好的。”

    是鹃子,每次接到她的电话,我内心总是隐隐作痛,我知道我仍不能释怀,虽然提出分手的人是我,但她仍然掌握了主动,因为我爱上了她,而她却没有,或许她也曾经爱,但现在……

    爱让一个人麻木,或许我已经成为了她的傀儡。她掌着遥控器,让我飞来飞去。

    其实我一直在后悔,后悔我为什么不能等到完全不爱她了,再提出分手呢?可我做不到这点,我对自己很失望,于是痛下决心跟她提出分手,准备来个快刀斩乱麻。我本来以为这会是一种解脱,但没有想到却成了一种失魂落魄。

    我曾经一度很喜欢鹃子跟我撒娇,因为她在跟我撒娇的时间里,就不可能跟别人撒娇。我的想法很单纯,所以我不得不承认我爱她,直到现在依然如此。爱让一个人使人变得单纯,这就象人们常说的老鼠爱大米。我义无返顾地爱上了鹃子,哪怕她是个老鼠夹。

    我坐公交车去了鹃子的学校。这样的长途跋涉需要跨越2个区县。因为图快,中途我还换了好几辆车,当然这是因为我坐公交车不用付钱。因为我偷偷保留了工作证,这证件足以证明我们是一个团体,起码曾经是过。我不认为我是骗子,毕竟我付出了青春年华。而这点福利也是我在公交公司做过的唯一收获。
第六章 温故无新
    第六章温故无新

    S大的门面气势不凡,宽阔而整洁。学校门口的中央是一个巨大的花坛,里面有各色花卉、繁华紧簇。巨大的门柱耸立两旁,顶部则成一个波浪的形状,显得别具一格。这里很干净、空阔并且显得气派。

    其实我很向往能在大学里生活,但是不行,我把中考就给考砸了,根本没上高中,所以更谈不上高考。那传说中另人窒息的高考,我没经历过,所以说我是失败的,应该说是失败的开始,因为我没得到文凭。没有文凭的人给人一种没有出息的感觉。

    于是今天,在这里,我摆出一幅一点都没有文凭的样子。我的头发年久失修,参差不齐,上身穿了圆领体恤,外套一件浅绿色的格子衬衫,下身则是一条3个星期没洗,但总算看不出很脏的牛仔裤。我把左手插在口袋里,身体依在校门的柱子上,右手掏出手机给刘鹃打电话,眼睛盯着周围漂亮的学生妹肆无忌惮。

    “喂!”

    “恩!是我!”

    “刑军吗?”

    “是呀,我到了!在你们学校门口。”

    “呵呵,不好意思呀,我有点事没完,要不你到我们寝室楼这来吧,!”

    “好吧。”

    我漫步在校园里,走过一幢幢焕然一新、色泽鲜丽的教学楼,似乎还能闻得到些油漆味,显然是经过翻新的。这个城市的教育事业发展的很快,资金也源源不断,我上次来的时候这里还不至如此光彩照人。

    我拐弯进了去往女生寝室楼的小道。这的路旁杨柳细腰俊俏,垂叶拂面撩人。清新的空气随着微风飘来荡去,过去每次走到这里,我都会很兴奋,就象一支刚沾了墨水的钢笔,轻书疾笔,均匀得很是舒展。

    我远远地看见一个男生垂头丧气的向我走来,很显然是吃了闭门羹的。直到快与我擦身而过时,他才注意到我,而看到我自在逍遥的痞子样后,眼神变得很是鄙夷,我则欣然以眼还眼、以鄙还鄙。他让我有种幸灾乐祸的快乐感,而与他不同的是,这的女生打量我的目光则很友好,这加深了我快乐感。

    其实我长的不赖,五官端正,皮肤水嫩,并且很白,属于黄种人里的白种人。我有眉目清秀的俊郎外形,而配上这痞子摸样,不得不承认,是具有一种颓废美。要不是身高限制,我想我可以去做个模特,那的人不需要太高的文凭。

    尽管是这样,这的女生还是毫不吝惜秋天的菠菜,频频往我这飞抛眉眼。我边走边冲她们微笑,笑得逐渐微弱。因为我已经走到寝室楼下,但是仍没有看到刘鹃。

    于是我又给她打了个电话。

    “喂!”

    “喂!,我已经在你寝室楼下了!”

    “哦哦,我马上下来拉,你再等一下!”

    “哦。快哦!”

    “恩。”

    马上,我知道她嘴里说的马上,约为十五分钟的样子。

    也就是说我有十分钟的时间来怀念一下这周围的一切,还有五分钟,则用来应付她的对于马上这个词的时间出入,我不想让她等我,因为这是我对她长久以来形成的原则。

    我没有走远,去了边上的足球场看别人踢球,他们的技术很懒,这让我有些脚痒。但是他们玩的很欢快,我觉得他们在体味生命的乐趣,运动着的生命的乐趣,所以我看了会。过去我常来在这,也在这块球场上踢过球,而刘鹃在边上替我加油助威。那段时间真的是很快乐,因为人在表现的时候总是希望能让自己的心上人看到。

    我看了一下时间,11分钟,于是我赶着往回走。

    结果我回到那里的时候刘鹃已经嘟囔着小嘴等着了。

    “你怎么搞的啊!不是说已经到楼下了吗?”

    “哦,我到那边看了一下!”

    “你怎么搞得哦?你这人就是这样!”

    “你刚下来!?”

    “恩!”

    “那我们走吧!”我不想再解释什么,我觉得看到她已经很高兴了;她没有太大的改变,我看不出来,因为我提分手后,我们只是分开了1个月,而那以后仍然经常见面,但双方都绝口不谈旧事。而我跟她这样的状况,到现在也已经延续维持了约大半年之久。

    我搞不懂她心里是否还存在对我的爱?那个是曾经有过的爱,而现在却变得很模糊,我觉得现在她更多是把我作为一个备胎,而我自己内心的潜意识里仍心存幻想。

    “对了,你辞了那个工作?”

    “恩,是。”

    “就是嘛,那算个什么工作哦?!”

    “呵呵!”我干笑。

    “那你现在做什么哦?”

    “无业游民!”

    “呵呵,做无业游民也比修车好!”

    “哦,恩。”我觉得她是不知道人间疾苦,社会无奈

    “那你有什么打算吗?”

    “不知道……”我仰望天空一片空荡荡。

    “其实你可以去做生意啊!”

    “哦,没本钱呢!”

    “这倒是,恩……,找个有钱老婆呀,让她养你,呵呵!”

    “……”我没有说话,我不喜欢她开这样的玩笑。
第七章 熟悉的陌生
    第七章熟悉的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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