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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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那事-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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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楼半往下跳?从那以后我变得很出名,十几来岁的孩子们都特崇拜我,而他们父母都让他们别学我。
第二章 无所事事
    第二章无所事事

    我输了这场架,但对这事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我爸赢了,却不以为为荣,反以为耻。我特得意,我出人头地,并引以为傲。街坊都说我爸不好,我特幸灾乐祸。不过打那以后我爸也一直没给我好脸色,当然我也不好好待见他。他倔,我比他还倔,这叫虎父无犬子。

    我绑了一个月石膏,我用左手生活,那很意思。听说是可以开发右脑,我就不明白左手怎么就被右脑控制呢?或是说右脑怎么就控制左手呢?当然我这样说话,是为了说明我很有逻辑,同时也说明了我没文化,我不懂科学。我是个凭庸的人,没有文凭的庸俗的人。这年头我这样的人不是很多,起码不是特别多,满街都是有文凭又很平庸的人。还有种就是不平庸而没文凭的人,也叫张扬的人。因为这是个张扬个性的年代,所以这样的人也很多。就象动物世界里,海滩上密密麻麻的螃蟹。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爱横着走。螃蟹横着很有味道,就象吃起来很有味道,因为横着跑的动物这个社会上并不是很多。

    我走到大街上,我知道我爸说的是对的,应该出来走走,街上的女人都穿的春意盎然,特有味。不管是大姑娘,小媳妇,还是老娘们;都打扮的花枝招展,争相媲美,志在为悦己者而容。因为我是狼,所以我的嗅觉很好。我能闻到她们身上的各种香水味。闻到那种让我留恋忘返的,我就尾随一阵,遇到有更好的味,我便更换。就这样,我搭车一样搭着香味。不为别的,只为无所事事。

    我一直觉得是我属狼的,可惜我却是属鸡的,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而且我一直认为鸡不如狼,因为就听过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听过鸡给黄鼠狼拜年,所以说鸡不会拜年,也所以说它不如狼。

    我是80年代初生的人,恰巧没遇上自然灾害,四人帮也被粉碎了,我没经历过那个动荡的年代,我听说那时候很荒唐,我很喜欢。我很爱听那个年代的故事,他们尽做荒唐事,并且很欢快。而我不行,这个是个进步的年代。其实我觉得自己没退步,只是别人都进步了,所以我就变得落伍了。

    我有种生不逢时,英雄气短的无奈。好在我现在已经不在乎了,我走在大街上,摇头摆尾地,我就是狼,嘿嘿,我挺得意的。我饿了,我就条饿狼;我有欲望,我就是条色狼;我躲着藏着隐蔽着,我就是大尾巴狼;我是傻帽一个,我就是三只小猪里的呆头狼;我翻脸不认人,我就是白眼狼……

    总之我具有多变性,隐匿性,凶残性,有时候还能害害小羞,那都看我心情,所以我很快乐,也很欣赏自己,做为一条狼,直立行走的狼。

    我吃了早饭,油条和大饼,我把油条放前面是因为我觉得这大饼越来越不怎么的,价钱贵了不少,质量倒下去了。所以说其实这年头很多东西都一样,面子是白的,里子却是黑的。

    我看到一个老伯竖着报纸眉头紧绉,唉声叹气。出于好奇心,我定睛一看,是一则关于假和尚、假尼姑的消息;并配大副照片,其丑恶嘴脸赫然在目。我心说,这到不错,袈裟这么一披,提个钵就出来化缘了。这个叫高级要饭,不过得把庙里的老和尚气死了。转念一想,现在庙里也没老和尚,都是些年轻力壮的,大学本科,念经系的。

    我毫无目的,胡思乱想,并漫不经心地在大街上游荡。觉得人世百态特有意思,那就是一幅幅画,很是精美很是栩栩如生,特别是他们吵起来的样子,那叫一个鸡飞狗跳,鸡犬升天。所以我去了菜场,因为那地方吵架、打架的概率最高。

    菜场。人们在这片永远是湿漉漉的地面上来回走动、摩肩接踵、竞相呼拥。各种刚浇了水的蔬菜,色彩班驳,缤纷陆离,并伴着新鲜的泥土味色泽诱人。被支解成支离破碎的肉,分门别类地挂在摊头的钩子上。各种鱼类在清一色的红色大盆里,吐呐气息、苟延残喘;边上砧板上则是疏散破碎的鱼鳞溅上稀薄的鱼血,并伴着浓重的鱼腥味久久不能散去。

    菜场很热闹,永远都这么热闹,老太太很多,其实也不是老太太多,她们就爱转来转去,省个一毛是一毛,省个二毛是一双,挺有毅力的。可惜这年头二毛钱还不够上趟厕所的,小便三毛,大便五毛。还有一次性一块的,恕不找零。

    其实也不能怪厕所,也确实造的考究。记得有次我在郊区,老远看见一幢宏伟建筑,开始以为这怎么着也以为是个小别墅,再差也是个小教堂吧,谁知道近了一看,一间厕所。靠!

    我在菜场埋伏近大半个小时,可这什么都没发生。看来吵架、打架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那必须发生摩擦,可今天这没摩擦,一点也没。奸商和顾客彼此心照不喧、虚于伪蛇;表面上表现得友好和睦,似乎都领会了党的精神,并坚决地贯彻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这使得我大感无趣,便去往别处。
第三章 孤单落伍
    第三章孤单落伍

    我坐在一个街口拐角处的花园里。远远地看着来往的车辆川流不息,繁忙的为生计奔波的人们一刻不肯停息,那是这个城市的节奏,但并不是我的生活,所以与我无关。我收短目光,看着近处慈祥的老人和顽皮的孩子,一种怡然自得和自我逍遥感油然而升。我在这里是另类,就我一个20几岁的大小伙子,这让我很荣幸。我与这的其他人截然不同,他们无忧无虑却行动不便,我满怀忧虑,但可以肆无忌惮地自由散漫,就好象被遗弃的丧家之犬那样。我坐在椅子上,太阳毫不吝啬地播洒下来,也照在我身上,只有它不会嫌弃我。

    我的世界有阳光、水份和空气三大要素组成。除此之外当然还有女人,女人代表了痛苦,我喜欢痛苦,所以我喜欢女人。女人是种特别的动物,她们通常喜欢不喜欢他们的人,那个叫追求。这个年头,人人要追求,我也追求。而女人对真爱她们的男人爱搭不理,那个叫矜持。所以我明白了,女人对追求他们的男人保持矜持,而对自己喜欢的男人投怀送抱,所以说女人通常都很贱。我更贱,因为我也追求了,并且追求的是一个不喜欢我的女人。

    所以这是一个关于贱的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去年,也是这个春意盎然,生机勃勃的时节。那个时候我还很纯真,我觉得这个世界有爱,真正的至死不愈的爱,就好象电视里看到的徇情,我很爱看徇情,因为我觉得那是爱的最高体现。活在一起,死在一块,多好啊,多凄美,多华彩彰著。然而后来我发觉那是假的,就好象从校园踏上这个社会,你会发现锦绣花簇下的藏污纳垢,并污浊腐臭。从那以后我很少看新闻,我觉得那都是假的,最起码也是搀杂了大量的水份,因为真正的社会远要比电视里精彩纷呈地多。

    我曾经经历这个社会,在这个社会里生活,体味喜怒哀乐,人情冷暖。我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一个不算太漂亮,但却是真实的女朋友。她有躯体,有灵魂,有自己的追求,所以我无法控制她,其实我也有,我有做为他男朋友所应尽的一切义务,并且没有做为他的男朋友所获取的一切权利,为此我很痛苦。

    她是一个有追求的人,很可惜,他追求的对象并不是我。我知道她是被这个社会的环境渲染了,但我无力改变环境,所以我在她之前提出了分手。她伤害了我,而我提出分手,所以我觉得我是对的,很正确,也很清晰,就象我心中留下的不可磨灭的伤痕。它隐隐作痛,但却已成了过去,那时候我还是个人,之后便成为了孤单的狼。
第四章 专情至致
    第四章专情至致

    那时候我在一家公交公司做修理工。那是一个很苦的行当,当顾客在车上接受服务的时候,我必须钻在车底下干活。因为我是幕后工作者,所以哪怕一身油污,还是一身泥土,这都无所谓,因为我没出镜率。可工资也少的可怜,当然我不能跟有钱人比,也当然不跟贫困山区的人比。只是按照这个工资在这个城市是属于下等水平,就是刚好能够一个人开销,别的啥都干不了。我当然不赞同用钱来划分人的等级,但这好象是冥冥中已经注定的事。人类社会发展了几千年,贫贱,富贵这样的道理已经根深蒂固。而今这个以经济建设为中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显得尤为突出。很不幸,我被划分到了社会的下层。

    而那时候刘娟已经是S大的学生,也因此拉开了我们两个大差距。因为我们进的是不同的市场,我进的是劳务市场,而她进的是人才市场。这也是导致我们分裂的导火锁。她有她的追求,我有我的道路。们被一分为二,不到大难临头边各自飞了……

    刘娟是我的初中的同学,她挺高,跟我差不多个头,那时候我们有过共同的爱好,我俩都爱打篮球,我经常跟她玩。打篮球不比踢足球,两个人就够了,可以一对一,转来擦去的很容易磨出火花。

    那时候我也算得上学校的风云人物,因为我会跑步,并且跑的很快,耐力相当的好,也因此受到不少女生的青睐。所以说我泡她到不如说是她故意被我泡。古人说的好,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一层纱的概念就是,有个风吹草动就能撩开了。于是在我想要翻山的时候,她便轻轻地撩开了面纱,便使我深深地陷入到她所编制的情网,久久不能自拔。

    我觉得我是个专一的人,尽管有很多女孩子对我摇动橄榄枝,但就是不为所动,拥有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我就象一个虔诚的教徒,我只信她,心里只有她,她就是我主、上帝、阿门、佛祖、或是其他什么的至高无上的顶端。

    当然我万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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