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错过》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走过错过- 第2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下来啊,快来啊,好好玩啊,来啊。
我就顾不得我的脚了,挽起裤腿,一股药酒味四散开来。鱼是根本抓不到的。就是把鱼放在桶里要抓也要废上不少工夫,就不要说在河里了。我脚上残留的药酒倒有可能把鱼熏醉了,要鱼就如囊中取物了。
我们发挥各方面作为人的优势,结果就是把自己搞得一身是水。人有时真的禽兽不如。可可弯腰的时侯,头发都要沾到水了。我就建议她说,你的头发这么柔这么香,用它来钓鱼,鱼肯定会上钓的,而且会咬住不放。可可骂我狗嘴吐不出象牙。
经久观察,我发现鱼儿特别喜欢围在可可的脚边。难怪她老是说我怎么老站着不抓呢?鱼都跑到她那里去了,我抓什么啊。它们围在可可的小腿边,轮番吸吻可可白皙的小腿,真是一群小色鱼。我叫可可把手也放到水里,鱼也会游到她手上的。可可太急,鱼刚游到手边她就乱抓一通。让人意想不到,有一条小鱼游到可可半握的手里,可可历经考验之后终于把它抓到手,拿出水面炫耀细看。我直称她厉害。可可高兴地在水里跳,让我的身上的水都哗哗地流。她捧着它在手里端详。鱼儿在她手里一跳一跳的,没等我看清楚它就条到空中,可可接了个空。但在不到十分钟里,又有一条小鱼游到可可的手上。可可迅速到岸上把它放进水桶里,大声喊我去看。我存心要打击她,我说,就一条怎么煮啊?
可可说,你真残忍,它那么可爱,你要吃啊?
我说,我残忍?吃的时侯你可是连骨头都不吐啊,人家是死无葬身之地。
可可说,它这么小,我要养它。
我说,何时才能养大啊,那要等很久才能尝到它的味道了。
可可说,你就知道吃,我是要养它,没说要吃。
可可自言自语说,它自己一个人,会孤独的。就对着桶底说,你等下,我给你找个伴。就下水了。鱼儿有了前车之鉴,就再也没有游到可可手上的了。就捡了两只小贝类回去。翻箱倒柜找完整个山寨得一玻璃瓶子养着。在可可的细心照顾下没死。于是在我和可可在葡萄棚下把茶话桑麻的时侯就多了一个养着小鱼的瓶子供我们观赏消遣。
这是一条小鲤鱼,鳞片上有一丝丝的淡淡的红晕。就是不知道长随着长大而会变得更红。我们还给它起名字。可可叫它的是叫思思。我表示反对,觉得这名字俗,又女人化。说,思思?那它要是是男的呢?可可说,可它是红的。
我灵机一动,说,就叫红段吧,管它是男的女的都合适。可可在这类无聊的问题上终于有一次是同意我的意见了。两只贝类可可坚决要给它们起名为当当和思思。我说,你怎么老喜欢起这种两个字都同的呢?可可说这样才显得它们可爱有趣啊。我说我怎么就没有发现你可爱有趣呢?只会横行霸道,无理取闹。可可怔了一下,就把我揍了一顿,直到我大喊脚!小心我的脚!她才住手。
和我们邻近的一座木楼,他们家里有三个孩子,最大的才四岁,是姐姐,两个是弟弟,最小的才刚刚能站稳,还不会说话。一个不到两岁。每次出门我们都经过他们家,经常看到三姐弟在木楼前的小院篱笆下的青石板玩。以前他们的奶奶会在旁边看着。收割以来就只有他们三姐弟在了。看着他们的是一只大黄狗。小院的门扣着,想必是父母以防三个小孩出去。
姐姐背着最小的弟弟。她身体娇小,以致她背着弟弟的时侯,乍一看就只见弟弟不见姐姐。弟弟的脚差一点也都够到地面了。就是这三姐弟经常让我和可可哭笑不得。姐姐总是很忙,背着弟弟的同时,她一手抱着两只小狗,另一只手拿着一件衣服,还试图拉另一个弟弟。那时天正下着小雨。当你看到一种无奈又带着抗争的表情显现在一个四岁的孩子身上是否会觉得滑稽。当然这不算是生活的苦难,这完全是小孩子的可爱。如果姐姐是抗争的话,那无奈的就是两只小狗的母亲大黄狗了,眼看自己的小宝宝被小主人勒着嗷嗷地叫,只能在雨中呆站着,所流露的表情更像是在可怜它的小主人而非自己的孩子。主人给它的使命是看好小主人,现在小主人要帮助,而它无能为力。
弟弟欺负小狗,小狗也欺负他,小狗咬住他的衣袖怎么也不放。他面带哭腔,哀求道,要咬烂衣服啊?要咬烂衣服啊?好笑是因为他幼稚的声音。
某天,我经过的时侯,他们正在说话。姐姐摸着弟弟的头说,阿弟啊,听话话啊,要乖,要勤力地读书,我和爸爸种田供你读书,或者我和爸爸去广东打工挣钱给你读书。我和可可静听完话后,可可问我他们在说什么。我用普通话复述给可可听,可可笑了,她说,啊,怎么小就知道这些啊!这个小可爱!就跑进去,双手拧着她的脸蛋说,小东西,你怎么这么懂事啊?快告诉姐姐。
我惊异她居然听得懂可可说的话,还用普通话说,我妈妈教我要照顾弟弟的。
但是俩姐弟也有打架的时侯,苦的多是弟弟。这时二弟就来安慰哥哥了,他还不会说话,他看看哥哥,用小手抚摸哥哥的脸,拉着哥哥的手,不再啊啊啊地叫了。姐姐哭的时侯她也是这样安慰姐姐,并用小手拍打哥哥。三个一起哭的机会很少,他们一起哭的时侯,可可就会拿糖来哄他们。有时我们闷的了就常来逗他们玩,和他们说话,敲开他们幼小的心扉来回忆我们的这么小的时侯会是怎样,会不会和他们一样有趣可爱懂事,讨人喜欢。我看可可高兴的样子,我宁愿做那最小的弟弟。因为可可就喜欢抱他。
人就是这样,小的时侯想着长大如何如何,长大了没有小时候想的如何如何就想小时候想长大如何如何,而不是老的时侯会怎样。
我过得不错是因为有可可,或者说可可过得不错是因为有我。我们俩是相互带给对方欢乐,很少会觉得日子漫长,度日如年。我们在葡萄棚下说,哎呀,怎么这么快又一天了。我们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我们说,到葡萄棚下再聊吧?吃了饭再说吧?走就走,我们边走边说。我说,很晚了,我们明天在说好不好?可可说,再聊会儿吧,就一会儿。但是我们聊了什么说了什么我已不记得了,这一辈子要说的话我都差不多说完了。按照我的性格,我是不会说那么多话的,我寡言木纳,不是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吗?我怎么就边得那么快呢?我之所以记不住我们聊过什么,我想那些话是留给以后说的,我不是神仙,不能预知未来。
我们没事找事。通常是可可找事我做事。但是是很乐意做的。比如,帮可可修指甲,脚趾甲,捶背,捏小腿。外婆家有一个大木桶,是浸浴之用的。沾满了灰尘,想必是姨妈们都嫁出去以后就没有用过。可可让我把它洗干净,她说她想泡浴。这么大的桶她都没见过,和电视里公主小姐用的一模一样。我自然乐颠颠地洗。可可说想洗澡的时侯,我就忙起来了。她要泡热水我就给她烧水,要泡凉水我就到河里去挑。河水冰凉,我就给她烧点热水冲进去。有时候我和可可顶着烈日去摘野花,就要花瓣,用篮子装着。回来我就去烧水了。可可就可以泡个野花浴了。
当然我为可可做这么多是有回报的。就是可可也会帮我剔指甲里的污垢,她会让我躺在床上给我按摩。最舒服的就是她给挖耳屎,我枕在她软软的大腿上,闻到她身上淡淡的体香还有残留的野花的香。她挖得很仔细,头发带着玉兰花香味散落在我的脸上,我就会幸福得睡去。
金枪鱼文达他们就比较惨了,自从第一次见识到蛇的可怕就不敢再涉足田园半部。人都去干活了,剩下两个大男人能做出什么。文达无聊得闷死了所有的艺术细胞,已不能作画了。跟金枪鱼学会了抽烟,抽烟跟画画比,更具有艺术性,文达怎么也学不到金枪鱼吐烟成圈。恼羞成怒,借酒消愁,觉得搞艺术没有酒搞得再艺术也是没艺术。糯米酒是女人喝的,一瓶二窝头剩下的三分之一相信一半是金枪鱼的口水,挑剔起来,就只有啤酒没有动过。两口下肚,剩下的就不敢动了,热的,怎么喝啊?不能就这么傻站着。化悲痛为力量,重新拾起水烟筒,借吐烟来将艺术升华到最高境界。
金枪鱼嗜好不多,就是抽烟喝酒睡觉吹牛。吹牛没有了对象。刚来的时侯,文达信以为真,把他捧为周杰伦式的偶像。不到五天就对金枪鱼吹出来的牛熟悉得捻笔闭眼即可画出来。睡觉很在行,只是要在空调下。热得不行就到院子的石板上睡,或者抱着巨大的鹅卵石,睡得无比清甜,清甜得石板上都淌满口水。常在梦中与肌肤冰凉的美丽仙女相拥而舞时被文达棒打鸳鸯。
在石板上睡觉,想要真正睡得舒服就要与石板作最亲密的接触,两者相融才能达到最高境界。这我是深有体会的,小时候,每当夏日炎炎,我总会抱着巨大的石门槛睡觉,往往能够闭眼即眠。那一种真正的透彻,给我无限冰爽的感觉。是一种干渴饱饮甘泉的愉悦。金枪鱼深谙这点,赤条条的只穿一条短裤。又黑又瘦,像一只干死在石头上的田鸡。文达和金枪鱼好得情同手足,对金枪鱼这种校长说的有伤风化行为不齿,会让自己颜面全无。因为已经同手足了,就是自己的事了。对金枪鱼是百般阻挠,金枪鱼不解,说,你这个人怎么一条筋啊,人家搞艺术你也搞艺术,人家都搞到男女一起裸体出游了。我不是跟你学艺术吗?艺术啊,前卫才出位,前卫就是别区一格,就是裸奔,就是人体艺术,就在做别人不敢做的,丢别人不敢丢的面子,就是我行我素,做事要解除束缚,就是要脱衣服。是不是我比你前卫了你不舒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我现在好歹也是行为艺术啊,哈哈哈哈哈。
文达自知说话本事不大,远没有金枪鱼把一只小拇指大的玩具牛吹得像真牛大的本事。被逼得无话可说,但又不能不说,说,我的才是真正的艺术,被人们所认同的才叫艺术,你说的都是垃圾,龌龊的。但这句文达说过最至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