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曾爱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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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曾爱过你-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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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下,示意她也坐下。她坐在我对面,把一杯酒放到了我的面前。我道了声谢,端起来啜了一口,说:“我感到非常意外,我没想到你竟然会找我饮酒,先前你可没怎么理睬我。”
“对不起。”她说,“今天我在佛的面前忏悔了,可是我过去都做过什么呢?我都伤害过什么人呢?我想我得说个明白,说真的我没有勇气对熟悉我的人说,我承认这是出于该死的骄傲,所以我决定跟一个陌生人说,说完之后我们就要各奔东西了,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不需要在日后面对你。如果你不认为我在耽误你的时间,我希望你能听我说。”
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事情,因为从我见到她的第一眼起有就股想要解读她的欲望。我一直觉得这个女人就是一本书,一本神秘的书,写着一个不寻常的故事。事实正是这样,我从她后来的叙述中证实了我的感觉是对的。
她告诉我她叫沈洁。
她晃了晃酒杯,然后放在桌上,杯中暗红色的酒液在轻轻荡漾,在桌上投下的光影也在轻轻荡漾。
这个时候的沈洁仍然是幽雅的,她轻轻地靠在椅背上,双臂拢在腹部,把她的故事娓娓道来,颇见文学造诣。而事实上她就是一个作家,曾经红极一时的美女作家。
第一章
    一个长发飘飞,学生模样的女孩推开人群跳下地铁,向前狂奔而去。她冲到车水马龙的马路边,上了天桥;天桥上人来人往,她撞到了过往的行人也顾不上道歉,下了天桥之后仍拼命似的向前跑。她跑进了一个住宅区,然后直奔某单元三楼。她喘着气,把门打开,冲了进去。
这个女孩就是沈洁,她正在上大学一年级。
当她冲进母亲的卧室时,躺在床上的女人已经气息奄奄了。她喘着气,使自己平静下来,然后望着母亲,没有太多的话,只说了一句:“妈妈,我送你上医院。”
她的母亲无力地摇了摇头,表示不要上医院。她心里清楚得很,她这凄苦的一生,终于走到尽头了。她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张相片递给沈洁,告诉她:“这是你的爸爸。”
沈洁瞥了那张相片一眼,然后转过脸不去看它。她冷漠而决绝地说:“我没有爸爸!”
是的,她没有爸爸,从懂事的那一天起,她就知道自己是一个私生女。从懂事那一天起,她就读懂了别人白眼里的意思。她不堪忍受那种歧视,她曾经因为一个同学骂她野种而抽掉他后面的椅子,让他摔得四脚朝天。
这种不幸的身世使沈洁整日只知道躲在家中,极少外出。她不愿意到外面去面对别人异样的目光。在家里没有事情可以消遣,她就看书,什么书都看,通俗如《民间故事》,高雅如《唐诗宋词地元曲三百首》,当然还有一本本厚厚的古今中外名著。
沈洁非常羡慕那些左手牵着妈妈,右手拉着爸爸的同学,羡慕他们的幸福。小小的心灵中便强烈地向往着幸福,渴望着温馨。可是她的母亲无法给她,就连对她的爱也不愿意当着她的面表达出来。她很少跟沈洁说话,但沈洁知道她夜里常常起来给她掖被子,在幽暗的光线下温柔地抚摸她的额头和脸,并且持续很长时间。这个时候沈洁总是装作不知道,闭着眼睛安静地躺着,让母亲感觉她睡得很沉很沉。
母亲总是很忧郁。当年,她爱一个男人爱得狂热,哪怕他弃她而去,她也坚信他仍深爱着她,坚持为他生下孩子。这就注定她的一生都是不幸的。因为飞蛾扑火之后,即使蛾儿没有被烈火烧死,却已经毁坏了翅膀,烧伤了身体。
春蚕到死丝方尽,现在,母亲死了。她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是:“答应妈妈,一定要让自己幸福。”
沈洁很安静地听着,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她心里害怕,害怕失去母亲,但是她没有让母亲知道她的心情。她就那样漠然地坐在床前,直到感觉到母亲的手变得冰凉,确定母亲已经听不到她的哭声,才“哇哇”地哭了出来。在那一刻她觉得,母亲死了,她在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可以依靠的人了。她真真正正成了一个孤苦零丁的人。
母亲的手里握着那张沈洁坚持不肯接过来的相片。沈洁恨相片上的那个男人,她在母亲的灵前把相片烧掉了。
在沈洁的印象中,母亲从来没有带她走访过什么亲戚,所以她是一个真正孤苦无依的人了。她把母亲留下的房子卖掉,作为上大学的费用。面对孤苦无依的处境,她内心万分恐惧,却又顽强地不肯把这种恐惧的心情表露出来,于是学会了掩饰,学会了把自己武装起来,而骄傲和过分的自尊便成了她的保护色。正因为她所表现出来的骄傲,同学们都不愿意与她亲近,所以不上课的时候,她便躲在图书馆或寝室里,一本接一本地看书。她学的是设计,却在那时候开始发疯似的爱上了文学,并且开始在这条路上摸索。
因为从小就比别人失去得多,因为生活从小就残缺不全,所以在沈洁的心里,赋予了幸福一种极其神圣的色彩,她发誓要得到幸福,得到她认为的最完美的幸福。而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幸福是建立在拥有爱情的基础上的;对于一个生活在现代大都市的女人来说,幸福除了爱情之外,还包括事业和理想。沈洁要完美的幸福,就意味着她必须拥有爱情,实现理想。而她的理想就是抓住缪斯女神的金腰带,走进艺术殿堂。
毕业后沈洁便开始了漫漫求索之路。她进了广州“华谊广告设计公司”,凭着自己的学历当上了设计师,但她志不在此,她狂热地追求着文学艺术,业余时间几乎全部投入到了写作中。
母亲对于沈洁的影响是巨大的,她惨淡的一生使沈洁替她感到不值。同时过早地开始思考自己往后人生的何去何从。在她认为,女人的青春不外乎是那么短短的十几年,这十几年过去,女人就老了,所以女人必须在年轻的时候活得精彩。
可是沈洁活得似乎并不精彩。
首先她没有爱情,不是她不想要,而是没有人能够打动她那颗骄傲的心;她创作的小说也并不是很受欢迎,她不断地收到杂志社的退稿;就连她的工作,也是沉闷而压抑的。这些都不能令她灰心退缩,而事实上她也知道自己无路可退,如果她退回去,她将成为一个普通庸俗的女人,那与她骄傲的心是不相称的。
所以她逼着自己向前。
这时候沈洁认识了徐敏,开始有了志同道合的伙伴。
那是在书店里,沈洁站在“外国文学”的专柜前,翻着列夫 托尔斯泰的《复活》,旁边一个年龄相仿的女孩也在翻着同一本书。沈洁没有理会她,但那女孩注意到了沈洁,并主动与她搭话。
她说:“你好,你也喜欢读文学书籍吗?”
沈洁笑了笑,作为回答。
然后她又说:“你不是也喜欢吗?”
“是的,我喜欢,而且我还试着创作一些作品。”
“发表过什么作品吗?有机会我拜读一下。”
女孩叹息一声,摇头说:“没有,从来就没有,稿子不是毫无音讯,就是退稿,走这条路可不容易啊!”
“是不容易。”
“既然你也喜欢文学,你写不写呢?投过稿吗?发表过没有,能交流一下经验吗?”
然后女孩告诉沈洁,她叫徐敏。
沈洁的心灵从小便与外界形成一种天然的隔膜,对人抱有戒心,所以很难和陌生人成为朋友。然而,因为志同道合,她破例和眼前这个刚刚见面的女孩徐敏交朋友了。她们在一起谈论文学艺术,一起交流写作和投稿的经验,一起批评哗众取宠的作品,一起欣赏她们认为写得好的书。
沈洁从不谈自己过去的事,更绝口不提自己的身世。而在沈洁的印象中,似乎从来没有真正对徐敏说过心里话,不是她不想跟徐敏成为知心朋友,而是她骄傲的心不允许别人去窥破。而对于身边的其他人,沈洁同样是以这样一种点到即止,从不深交的方式去与他们交往。
沈洁问徐敏是怎么喜欢上文学的。
徐敏回答说:“某一天我偶尔跟着一本好书进入了一个精彩美妙的世界,我沉醉得不愿意出来,从那一天开始,我就认识到了文学的力量,我开始尽一切可能地阅读文学书籍,以至于荒废了学业,结果连大学都没考上。干脆我就出来工作了,业余的时间,全都花在了写作上。文学给了我力量和勇气,我发现只有艺术能够使人不庸俗,只有艺术能够让沉闷的生活充满希望。所以我才会那么坚定地,要献身于文学事业!”
然后她又问沈洁:“你呢?你又是怎么喜欢上文学的?”
“它首先是我生命的寄托,没有了它生命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其次它是我实现人生价值的一种方式,我可以通过它功成名就。我仰慕莎士比亚,膜拜巴尔扎克,我渴望有一天我也能成为文学大师,让后人景仰。所以我对于文学的爱是带有功利性和非功利性的,因为我不想终其一生都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女人。但是不管怎么样,我选择了它,这一辈子就不放弃了,就非写出点名堂来不可了。”
“那就让我们一起为自己的目标努力吧!”
两个年轻女孩击掌为盟。那时候她们都以为,凭着一腔热情,她们能在文学路上走出自己的天地。
现在男主人公黄仲该出场了。
在人群摩肩接踵的广州火车站出口处,一个戴眼镜的,身上透出一股书卷气,眉宇间却英气勃发的青年从人流中挤了出来。他吐出那一口憋在胸中的闷气,扶了扶被挤歪的眼镜,抬眼望去,只见广场上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攒动,好像落了无数只乌鸦,颇为壮观。他不禁感慨地自语:“嗬!中国人真够多的,还是计划生育好啊!” 
青年旁边站着一位农民打扮的大爷,背上驼着一个巨大的蛇皮袋,手上还提着两个小布袋,看样子也是刚下火车。大爷听到青年的话,瞪他一眼,嗡声嗡气地说:“什么东西!有种叫你爹妈计划生育去!”
青年一时气结,瞪着大爷愣是说不出话来。等到大爷走开了,才冲他的背影说:“哎,我爸妈就生了我一个呀!”
大爷没有听见他的话,倒是旁边几个姑娘听到了。姑娘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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