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不忍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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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忍细看-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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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使其阴部对准一根直立的木杆,然后割断绳子使该女子坠落下来,木杆遂从女子的阴部穿进,再从口鼻中穿出去。被折磨的女子直到三四天后才死去。民女惊骇之极,只好纷纷主动献身,比娼女还像娼女。

张献忠每攻陷一城,所掳掠的妇女必须由他先挑选出几个姿色美艳的轮流伴宿。这些美女们上半身穿着艳装,下半身赤裸什么也不穿。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张献忠淫兴勃发,立刻命这些美女横倒在地,进行奸污。等到他玩腻了的时候,便将她们洗剥干净杀死,蒸着或煮着吃。有时他等不及这些美女煮熟了,就带着血大嚼起来。

崇祯十六年(1643年)春天,张献忠连陷广济、蕲州、蕲水等地。他进入黄州的时候百姓都逃走了,于是他驱赶妇女铲城,之后将城里的妇女全部杀死填入沟堑。张献忠的军队由鹦鹉洲进至道士,沿路浮尸遮蔽江面,水面上人的脂油厚达几寸,水里的鱼鳖都不能再吃。

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祯皇帝在煤山自缢。接着清军入关,张献忠攻占成都,称大西王,建立大西政权。张献忠到了蜀地后大开杀戒,男子无论老幼一律杀死,或者剥皮后剁碎制成醢酱。妇女们被兵士集体轮奸,轮奸后用刀杀死。张献忠患了疟疾,他就对天许愿说如果病好了就以“朝天蜡烛两盘”贡奉给上天,直到他病好以后周围的人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张献忠命令兵士,专砍女子的纤足,每个兵士必须至少进献十双小脚。那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专门搜寻女子的纤足,只要遇见女子就地先将脚砍下来。不到半天军营中的小脚已经堆积如山。张献忠命人将收集来的三寸小脚堆成一座山的形状,称为莲峰。他回头一看自己的小妾的脚也很小,就顺便砍下来堆在莲峰顶上,随后再将这些小脚架火烧毁,名为点朝天烛。至于男子则被砍脑袋或割下阳具,也堆在一起在太阳下暴晒。

张献忠性格狡谲嗜杀,一天不杀人就悒悒不乐。他在蜀地开科取士,取中一名姓张的状元。张状元的外表学问都很优秀,容貌长得像美女一样娇艳。张献忠对他非常宠爱,吃饭睡觉形影不离。但是有一天张献忠忽然对左右随从说:“我很爱这个状元,一刻舍不得他离开,还不如杀死了他,免得整天牵肠挂肚。”于是将张状元砍成好几块,用布囊装了挂在床边。接着他又悬榜诡称开科取士,召诱士子前来应考,令人在地上挖掘一个深三四丈的大坑,待这些寒窗十年的读书人来到青羊宫考场后,就被张献忠下令推进土坑活埋。张献忠在中园坑杀成都百姓,明朝投降的各卫籍军九十八万人全部被杀死。他派遣手下四个将军分道屠戮蜀中的各府各县,名为“草杀”。张献忠又创造了生剥皮法,就是在人皮还没有被完全剥下而人已经死去的,刽子手抵死。属下的将卒以杀人数目的多少叙功。若属下表现出不忍心的神情,张献忠就将他们处死。都督张君用、王明等数十人都因为杀人少而被剥皮。

当时川中百姓被屠杀一空,据《明会要》卷五十记载:明万历六年(1578年)四川有“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到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就陡减至“一万八千零九十丁”。一些四川县志上的户口记载也可以说明,如民国《温江县志》卷一记载:温江县在张献忠死去十三年后仅存三十二户。经过这一次劫难,可以说如今没有几个四川人是土生土长的。当时的民谚说:“岁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红”,“流流贼,贼流流,上界差他斩人头。若有一人斩不尽,行瘟使者在后头。”平民被杀完了,张献忠就派心腹去士兵中间窃听,士兵偶有怨言,就会全家被杀。

张献忠为什么要将四川人杀之一空?有个荒诞不羁的说法是因为当时的四川人过于奢靡淫逸,因而上天降怒,让张献忠杀尽四川平民。当时蜀中妇女的裙子,都是在白罗上用红丝碧线绣成风流的香艳诗句,然后飘若惊魂地在市井间盈盈经过,路上行人都注视着绣裙上的文字。另外蜀中女子流行穿一种高底、厚约三四寸的绣鞋,鞋跟是用檀木雕琢而成,里面藏着香檀雕的花蕾,并放入香末,高底鞋跟下开个小孔,每走一步,足底就会漏出一朵花状的香末。因为张献忠的肆虐,后来的四川女子或许美艳的还有,但再也没有以前的那种诗意盎然的风流韵致了。

川中自从遭到张献忠的杀戮,城内都杂树成拱,野狗吃起人肉像虎豹那样的凶猛,在路上咬死人,不吃干净就走了。百姓逃到深山中,穿着草编的衣服,遍体都生了毛。顺治三年(1646年),在四川已经赤地千里之后,张献忠向陕西进发,企图与清军争夺西安。他焚烧了成都的宫殿庐舍,率众出川北进,又想尽杀川兵。属下的将军刘进忠统率川兵,听到这个消息逃跑了。在盐亭界凤凰坡,张献忠被清兵捕获斩首。当清军到达成都府时,整个成都只剩下不到二十户人。

清代彭遵泗所写的四卷《蜀碧》记述了张献忠在四川时的所作所为,书前作者自序说全书是他根据幼年所听到的张献忠遗事及杂采他人的记载而成。当时的西洋传教士也有相关的记载。

张献忠的残忍或许让人难以接受,其实这是游民的最真实一面。王学泰先生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指出:游民不同于农民,历代王朝末世乱局中的许多起义者都是游民而绝非农民。而且张献忠与腐朽的明朝政府为敌,缺少切实的目的。他占领一个地方然后再放弃,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并且不停地杀戮,如此才使他的毫无目标的行为具有存在下去的活力。

明代###的营建制度

单士元

从一本鸣冤录谈起

在明代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重建乾清、坤宁两宫的工程中,主持的官员中有一名营缮司郎中贺盛瑞,由于在工程中节余九十万两白银,既没有给掌权太监行贿送礼,也没有和工部官员私分,其结果是被加上一个“冒销”(虚报)工料的罪名而罢官。他写了一个“辩冤疏”向皇帝申诉,说明他确实没有贪污,而是想方设法为皇家效劳。但万历皇帝不理政事,有二十多年没坐朝。这位官员便忧郁而终。他的儿子贺仲轼根据父亲的笔记及生前口述,写了《两宫鼎建记》一书,详述他父亲主持施工的经过,并把那辩冤疏附在后面。这本《两宫鼎建记》并不是关于营建技术的著述,文字水平也不高,实际是一部表功状和喊冤录。从这本著作中也反映出明代晚期营建皇宫极端腐朽的内幕:贪污勒索,侵吞盗窃,无所不用其极,成为当时社会政治的一个缩影。

贪污受贿,公然为之

明朝中叶以后在营建方面采取了买办收购方式,因而出现了一批供应皇家建筑材料的商人。这是资本主义萌芽的一种反映,但是对宦官、官僚有极大的依附性。两宫初兴,钻刺请托,蚁聚蜂囤;广挟金钱,依托势要。宦官和工部官员靠受贿发财,商人靠宦官和工部官员营利,上下勾结,形成一个吸血网络。

从《两宫鼎建记》的序言可以看出当时的风气。这个序是作者贺仲轼的朋友邱兆麟所写,公然写到“朝廷建大工,莫大于乾清、坤宁两宫,所费金钱有原例可援,乃先生省九十万。夫此九十万何以省也?是力争中(太监)垂涎之余,同事染指之际者也。割中之膻,而形同事之涅,不善调停人情而谐合物论,莫甚于此”。从这段序言可以看出明代政治的概况。在官僚集团的心目中,省这九十万两白银反而会招祸,是不善调停人情。他儿子说他父亲之被谪也宜也。虽然有所愤慨,却也反映出明代官僚贪污的程度。

营建皇宫的大权操于宦官之手,主持者为内官监,再上则为东厂司礼秉笔太监(皇帝的特务头子秘书)及其爪牙。这批太监贪污受贿,干没(侵吞)、冒报、盗窃已属公开之事。其中还有一项是利用财政上兑换的差价进行剥削,如每一两铸钱六百九十文,市上每四百五十文换银一两,给与夫匠工食则以五百五十文作银一两,收利一百四十文。……则发银万两可积银二千五百余两矣。由此可知只在兑换差价这一项,剥削工匠就达到1/4以上。营建皇宫所耗银两前后何止千万两,那就是说至少有数百万两被太监、官僚侵吞。这是不露形迹的剥削和贪污。

至于冒报人夫数字也有一段记载。两宫开工,公(指贺盛瑞)命止出夫百名。是日同科道管工者同至工所(工地)报五百名。公曰工兴才始,不遵令者谁也。询之者乃内监……虚报出工数字竟然多出四倍。从这本鸣冤录中也可以看到宦官和工部官员之间的矛盾。太监主持工程和监工,工部官员主管施工。其中提到太监命人往外抬剩料和渣土时,工部官员要进行检查,太监非常尴尬,央求官员放过。官员为了拿太监一把,于是放行了。一般说来各层太监的贪污和侵吞要甚于工部官员。因为太监不仅掌握实权,而且更为贪婪凶狠。

明代营建皇宫的买办制度

明嘉靖以前,一般都是派官员直接往产地派民工伐木、烧砖以及采购各种建材并派出大批随员、军士、锦衣卫督工。《明会典》记载,正德九年重建乾清、坤宁二宫,起用军校力士十万,差工部侍郎一员、郎中等官四员,奉敕会同各该镇巡官督属采木烧砖。这种由皇家直接经营的备料,不仅动用大批人力,而且财政支出浩大。更重要的是由于侵扰百姓造成逃亡,甚至激起###。嘉靖以后开始施行收购买办制度,以银二万两发江南而鹰平(木)至,以银二万两发苏州而金砖至,以银二万两发徐州而花斑石至,未尝添注一官。后来又改在北京附近许可商人开窑烧制砖瓦,并许可商人运木到北京,由政府收购。这是明中叶以后政府财政匮乏而采取的措施,但也反映了商业资本主义的兴起。

商人对封建统治阶级的依附性表现为:商人对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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