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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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统治-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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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建设标准: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搞建设必须有钱,无论如何“食气辟谷”人体都要摄入淀粉和蛋白质,佛祖不会真的下凡赐信徒金莲花,即使是最虔诚的也要吃饭。
  于是,佛教徒必须化斋,《西游记》里的唐僧就经常差孙悟空去化斋。
  “悟空,去化些斋饭来”,等于说“悟空,去要些饭来”。
  任何时代的僧侣都不可能指望化斋吃饱,尤其是南北朝。因为佛寺太多,仅南齐都城(邺)就有2800多座寺庙,供养僧尼万多人,靠施舍肯定养不活这些僧侣。毋庸置疑,南北朝僧人的法力不如齐天大圣;无可否认,他们却绝对更有面子。
  佛教徒的主要工作,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念经,超度众生。
  南朝佛教徒的主要工作,他们认为,应该是享受,被超度。
  南北朝,戒行高洁的僧人不是没有,但更多的恐怕还是蒙事的俗人。因为我们看到,史籍经常记载南北朝寺庙不但设酒坊酿酒,还“沽于市”,而且设屈室*。当然,虽然僧侣很多,更多的还是低级僧侣,大概相当于以前的奴隶。或者,比奴隶更惨,奴隶主最多只能在肉体上剥削奴隶,低级僧侣却要在精神上服从,因为他们可能反抗的是神佛。
  可惜,他们拜的不是佛,而是本和他们一样的凡人。
  即使如此,在南北朝出家,也绝对是一份非常有前途的职业,“入者则尊,归依则贵,居必方城,白璧朱门”,比现在的CEO拉风多了。僧尼拥有役徒、婢女,出则必车,归则必浴,据《南史》记载,南朝“天下户口,几亡其半”,虽然有夸张之嫌,但名僧、高僧占有很多土地,却必定是事实。
  如果混到寺庙住持,甚至是朝廷僧官,即使不奔赴西方极乐世界,在人间就可以提前享受到成佛的乐趣了。
  最牛的,还不是提前当神仙,而是经营房地产。
  北魏都城三分之一的房地产是寺庙,比现在什么××地产、黑中介都雷人。
  寺庙信奉佛祖,专营房地产似乎很不体面。于是,僧人想到了周济他人,这项业务名称叫做“僧邸粟”,用途是“至于俭岁,赈济灾民”。“僧邸粟”的定位超越了贫民,上至王侯、下至商贾,都可以来寺庙借贷。
  行了,直说吧。
  “僧邸粟”就是高利贷,利息很高,高得离谱。
  北魏年间,宣武帝元恪下诏,诏书为寺庙贷款规定了基准利率,利息合计不得超过本金的100%(收利过本,毋复征责),利率之高由此可见一斑。

第二章 西汉的财富(14)
那年头没有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以南北朝寺院同样面临不良贷款,不过僧侣们很快解决了这个问题,倒不是他们法力高强,而是替他们收债的往往是官府。不敬佛祖暂时还问题不大,因为要等来生才能报应。不听官府的话,问题就大了,马上就会有报应。
  平民没有偿还能力,必须以土地甚至个人抵债,“奴为比丘,婢为比丘尼”。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弃子伤生”、“自缢而亡”。
  王侯借贷不还,看情况而定,如果是当红政坛人物,半借半送,如果是二线干部就弄点地产冲销坏账。连皇帝都跑到寺庙里出家了,想回去也得拿钱来赎,赎金少了都不行(据说有亿万钱,还不还价),还怕个把二线干部。
  本来,佛家视金、银、奴婢、牛、羊、仓廪、贩卖、耕种、田园为八不净。从南北朝的僧侣来看,把八不净反过来说,似乎还差不多。
  高利贷问题的伦理分析
  高利贷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同样无法考证,不过,世界各地都有高利贷,当代有,古代也有。
  魏晋南北朝时期,高利贷的名字是“出债”、“出举”,或者“举”,放债形式有质押和抵押。南朝初期有一笔高利贷记录,借贷双方级别非产高:放款人是镇守东晋历阳的左府参军刁逵,担保人是东晋顾命大臣王谧,而借款人更牛,是南宋王朝创始人刘裕,不过借款的时候他还是个小混混。
  刘裕是奴仆出身,年轻时还很穷,估计是抱着今人中彩票头奖的梦想,经常去赌坊厮混,不巧一次赊刁逵三万钱却输掉了。这下麻烦大了,因为刁逵的三万钱借款,是高利贷。
  刘裕没有钱,被刁逵绑在马桩上狠打,幸亏王谧替他还了账,否则中国就没南宋这个朝代了。这笔钱,刘裕当时肯定没还给王谧,不过王谧并不亏,因为刘裕称帝后没杀这个故国大臣,还对他照顾有加。至于刁逵就不怎么幸运了,在刘裕发迹之初就把他杀掉了。
  看来放高利贷的风险还是很大的。
  至于高利贷利率,确实很黑。《宋书》记载,宋文帝期间,富户春荒时借100钱,秋收借款户要还1000钱,名义利率1000%,期限半年。借钱是短线,还钱是长线,短线、长线不是股票术语,而是指穿钱的绳子,短线绳子比较短,大约比正常短30%;长线比较长,大约比正常长20%。
  如果没钱还,也容易,债主会卖掉债务人的妻女。看到这里,提醒大家不要联想杨白劳,就算债主都是色鬼,抵债的妻女却未必都是美女。比被当侍妾更倒霉的是沦为奴婢,命运也更悲惨。南北朝时期,债务导致的奴婢问题很严重,北魏孝庄帝元子攸公布律令(529年),要求废除他管辖地面上的所有公私债务(诸有公私债负,悉皆禁断,不得征)。
  元子攸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不用问,不行。
  南朝也有官吏看到小农为债务所累,试图改变这种状况,方法是诈骗。《宋书》记载,南宋吴郡太守顾觊之的儿子顾绰很富裕,乡里的人都欠他钱(私财甚丰,乡里士庶多负其债),顾觊之对此很担心,深思熟虑后跟儿子说:
  “你现在放债能顺利收回来,是因为我是地方官,我不当官了,你收债就难了,不如你把债务合同给我,我来替你收。”
  顾绰大概没想过父亲会忽悠他,就把所有借条都给了父亲。顾觊之并没有替儿子收债,而是把借条全部烧掉了,而且还当众宣布,所有欠顾绰的债务,一律不需要还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章 西汉的财富(15)
顾觊之这么干,至少在历史上博得清名,至今有人以此教育当代官僚,不能贪财啊,看看人家顾觊之。
  然而,无论是皇帝元子攸还是地方官顾觊之,他们的努力都不可能真正改变负债者的生存状况。从东方到西方,从历朝历代统治者到一般平民,对高利贷深恶痛绝之,认为高利贷是一种压榨,凭什么收这么多利息?
  可是当生命受到威胁,虽然知道借债之后结局会很惨,但为解决当时的燃眉之急,借债人有其他选择吗?当然,好心的顾觊之可以一把火烧掉借据,能指望所有债主都烧掉债务凭据吗?高利贷虽然很黑,但毕竟是一种信用,有它自己存在的理由。
  不能单靠诏令和同情取消高利贷,因为既然是资本,就一定会寻找最高的回报,虽然这种回报会毁掉人类尊严。千百年来,人们不断以良知抵抗资本的诱惑。这些,都是因为人类是万物之灵,除了追求利益,还要追求大同理想。
  此时,人类生存能力还很有限,高利贷常常逼人为奴,甚至逼人致死。债务人很可怜,但这种状况并没有恐怖到极点,真正可怕的是没有挑战的皇权,那时,遭殃的就不仅仅是个把债务人了。
  逝去的贵族
  “士”本是春秋战国时代游说诸侯的人,没事能游历列国,当然有钱,有钱才能成为当权者的统治基础。不过,千万不要以为富户看几本儒学典籍,再把自己的心得教给子孙就可以混成士族了,单纯习儒的富户,在中国史籍上另有专有名词,即“素族”。由“素”一字就可以知道,他们在政坛上,是一个无所作为的群体。
  士族,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祖先曾经是当朝显贵,主要包括军功世家、官僚世家,只有“官有世胄,谱有世官的”才是门阀士族。士族靠分权而存在,适合于春秋战国,秦汉以降他们开始成为皇权集中的绊脚石,因为皇权的欲望是无限的,历代帝王都致力于消灭来自士族的挑战。
  秦立朝不过十几年,士族依然很兴盛;西汉朴立,“士”已经成为地方豪强的代表;东汉以后,中国政权频繁更迭,皇权根本没有充分的时间形成集权,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士族才形成了气候。
  而且,皇权再猛也不可能骤然割断近千年的传承,况且,隋朝以前的皇权还不能找到一个完整的体制替代士族。不是皇权不想废掉士族,是不能废掉士族。
  废掉了士族,皇帝的命令大概只能说给自己听听。
  一个人,想创立一个王朝,必须成为一个猛人。其实,一个人猛一次并不难,甚至猛一生也很容易做到。
  一个猛人也确实有可能在军事上消灭所有对手。不过,仅仅军事上的强盛只能消灭对手,却不能必然保证可以建立一个帝国,猛人还必须有控制帝国的能力。
  真正的猛人,必须建立自己的有效统治。
  只靠武力统治的,不是皇帝,是土匪。
  中国历代帝王,确实都靠军功起家,然而,军事上打倒敌人还远远不够,他必须建立控制帝国的制度,进而形成自己的权威。只有存在一个完整的体制,军事优势才能巩固,进而推行自己的治国意图,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不被另外的强者挑战。
  在找到这个制度之前,皇权维护自己统治的方法,只有依靠现有最强的势力。
  东晋之前,这个势力,就是士族;于是,士族有了自己的空间。
  士族靠祖荫进仕,皇权对他们没有绝对约束力。既然权力来源于祖德,何必要尽心尽力侍奉皇帝,没有人天生适合被奴役,从优越环境中生长起来的士族,更是这种心态。

第二章 西汉的财富(16)
皇权需要的,不仅仅是支持,还有服从。
  然而,在魏晋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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