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不可不知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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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不可不知Ⅱ-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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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盗,私拉电网,或者为了防盗而给瓜果蔬菜喷洒毒药等。他们在做出上述行为时,并不知道会构成违法或犯罪。在他们看来,这种以恶制恶、以邪镇邪的做法,是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泄愤与报复方式,它被老百姓认可并接受。由于生活中司空见惯,所以被认为是合情合理的。行为人通常不会考虑可能由此引发的严重危害后果,还以为自己是为民除害的正义使者。由于对法律的无知,坐在被告席上的法盲们常常难以接受现实,似乎只有自己是应受法律保护的公民,别人则无此待遇。

    (2)走出法律误区

    在生活中,人们遭到违法犯罪人的侵害,大都心存不满、愤恨有加。一旦抓获违法犯罪的人,似乎自己就是行权的法官,可以剥夺受审者的一切权利。传统的认识与习惯做法往往与法律规定相悖,甚至存在对法律的种种误解。人们不能凭想当然做事,没有对法律的准确理解与领会,自然会处处曲解法律。法律鼓励人们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任何公民都有权将正在犯罪或犯罪后被及时发现的嫌疑人,扭送到司法机关处理。任何公民都有权揭发、举报犯罪,向司法机关提供破案线索。但法律没有将限制人身自由权、审讯和处罚权交给公民。所以,任何公民都不能行使司法机关的专有权,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践踏。

    (3)远离法律禁区

    做守法公民的前提是知法、懂法,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凡是法律禁止的行为皆不可为。在生活中,应牢牢树立守法观念,不越雷池半步。守法也是公民应尽的一项义务,不是可选择或随心情决定的。守法不仅可以使自己有尊严、有责任地生活,也是对他人的善待和关照。远离法律禁区,可以使自己的生活更安全、更自主、更快乐。
交友处世 犯罪并非一时冲动思想修养不可放松
    卞娜24岁,身材修长,容貌秀丽。春霞刚满28岁,性情随和,乐于助人。两人在北大成人教育学院进修外语时结识,并成为同室好友。随着日深月久的生活共处,两人因生活小事开始渐渐失和,因为彼此没有及时沟通与交流,竟到了互不理睬的地步。两人分室而居,事态并未好转。性格孤僻又敏感的卞娜从别的同学处得知春霞说自己自私自闭、不好相处后,对春霞的怨恨更深了。

    一日早晨,卞娜与春霞相遇,春霞瞪了卞娜一眼,嘴里还嘀咕着说什么,卞娜上前一步问:“怎么着啊?”春霞反问道:“你干吗呀你?”卞娜认为春霞在挑衅。回屋取了一把削水果的刀,想找机会吓唬吓唬春霞。春霞在经过卞娜身边时,一甩手正好打在卞娜左臂上。卞娜认为春霞故意欺负她,便与她撕扯在一起。当春霞将卞娜拽倒时,卞娜急了,用刀向春霞一阵乱扎……春霞被刺中17刀,她的生命随同体内流出的鲜血一起凝固了。后来,卞娜被法院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赔偿25万元。

    法律聚焦: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的4个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生命权利。人的生命,自胎儿从母体分离出来能够独立进行呼吸开始,至大脑功能停止活动时结束。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有生命的人。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方法、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如刀砍、棒打、水淹、火烧、投毒、爆炸,等等。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依照《刑法》第17条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我国,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6周岁是法定的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对已满16周岁的人,不论其何种犯罪,法律均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这个年龄的人犯法律规定的罪才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罪是严重的刑事犯罪,是刑法打击的重点,故此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较一般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低2岁,即14周岁。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4)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杀人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所谓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比如为了杀死他人,用刀捅被害人心脏,割下被害人头颅,致其死亡。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比如,在殴打中,用刀捅被害人腹部致其死亡,行为人明知可能会发生致人死亡的后果,却对这种后果持放任态度,置他人死活于不顾。至于杀人动机如何,如报复泄恨、图财害命、婚外恋导致婚变,等等。不同的杀人动机不影响杀人罪的构成。

    故意杀人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中的严重犯罪,因而历来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见,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的规定是由重到轻的排列,体现了对这种犯罪原则上应依法从重惩处。

    案例警示:

    (1)宽以待人,有容人之心

    宽容不仅是一种美德,还是一种智慧。蠢人不会宽容。对于那些误会自己、错怪自己、怨恨自己的人,聪明人并不过于计较、耿耿于怀。有智慧的人能坦然面对一切,他们用真诚和善意,宽容身边的人;用沟通和理解,消除与他人的隔阂。

    (2)避其锋芒,有让人之心

    与人相处不可气势太盛。在对立之中、相持之下,聪明人常选择避其锋芒、让人得势。这样既显得有礼有节,又不失其文雅风范。在生活中你会发现,学会让步更容易掌握主动,也能更轻松自如地与人相处和交往。因为适当让步不伤他人自尊,能给他人留面子,使人有台阶下。与人相处犹如手持带刺的玫瑰,你无需将刺根除,只需学会不刺伤自己和他人,即可嗅到花的芬芳,欣赏花的美色。

    (3)多思己过,常怀反省之心

    在生活中,许多人懂得常思己过,反省自身。他们有了问题,出了矛盾,通常不是责怪他人的不好或不是,而是从自身找原因。在生活中,人们应在修身正心上多下工夫,每天多一点时间去擦洗自己的心灵,培养自己长久的人格魅力,不断清扫内心潜滋暗生的怨恨和恶念,反思自己的过错,纠正自己的陋习,尽可能地使自己完美无缺。

    (4)学会忘记,不要藏恨于心

    被误解、被伤害,会难过、会悲伤,但请不要把憎恨、仇视藏在心底,应学会忘记。因为怨恨越多,负担越重,牵涉精力越多。每一次想起,都会烦恼不已。不忘掉,不清除聚积于心的怨恨,怨恨会疯狂增长,恶性膨胀。当你无法自控时,你势必会将仇恨的恶魔放出,不仅害了他人,也毁了自己。生活中的不幸之门,往往是由自己亲手打开的。

    (5)关爱生命,有向善之心

    法国最著名的牧师纳德·兰塞母,在其90年的人生中,聆听过一万多人次的临终忏悔。他的墓碑上刻着他的手迹:“假如时光可以倒流,世界上将有一半的人可以成为伟人。”只可惜的是,人生这趟列车只是单程车,从来就没有返程票。所以在人的一生中,有些错误是根本不能犯的,因为一旦犯了就连改正的机会都没有了。那些错误正如泼出的水一样,覆水难收。生命只有一次,人们怎能不敬畏生命、关爱生命。人应常怀向善之心,控制恶念。
交友处世 集资诈骗生于贪婪人生平安源于知足
    24岁的雨存是个刚工作不久的小伙子,在一次同学的喜宴上,遇到一位曾中福彩大奖的客人。雨存深受触动,想到摸彩也可以一夜暴富,便决定尝试一下。此后,他便开始了买彩票的经历。起初,只买十注、八注,偶尔也中个5元、10元的小奖。为了广种薄收,他开始借钱买彩票。今日借张三3000元,明日借李四5000元。不到两个月,他已欠下两万余元。于是雨存放风说:自己有亲戚做大生意,急需资金,谁要借他一万元,每月至少有500元的高利息。周围的同事朋友信以为真,雨存很快就集资37万元。一日,雨存博彩生涯最激动人心的日子来临了,他买的福彩中了一等奖,得到奖金272万元。雨存将借的钱连本带利还给大家,又给父母买了套好房子,将自己余下的百万元现金存到银行。

    然而,雨存离不开彩票了,他还想再中千万、万万。这回雨存不再小打小闹,而是几万、几十万地买彩票,结果不出3个月,他的百万元巨款又全部回流到彩票中去了。此时,雨存尚可悬崖止步、险境抽身,但他如同中了邪、着了魔一般,不能自拔。他只好故伎重演,再次以与人做大生意为名,高息集资借钱。周围的人十分痛快地借钱给他,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雨存将集到的170多万元巨款全部换成了彩票。不过,期盼的大奖再没降临他头上。他为了躲债,只身外逃,后来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律聚焦: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一方面侵犯了公民财产的所有权,另一方面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这也是本罪与普通诈骗罪的重要区别。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了实现某种目的,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依法进行的集资主要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个人、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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