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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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策划-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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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王星想出来的。  谁说上海人不做免费的生意  郑晓星与“中国第一槌”  既然是竞价、拍卖,那么还应该有一个拍卖机构担纲主槌才行。  按说,依深圳市工商局发给的营业执照的界定,组委会这个临时机构自身就具备了主持竞价的资格,但王星不愿意这样做,他想使这个活动看起来更加专业和更具透明度。同时,寻找一个专业的拍卖机构,本身也是活动的一个炒作卖点,作为一个敏感的新闻记者,王星无时无刻都在琢磨这个过程中可以利用的任何资源和外部要素,以更大限度地为策划服务。  他找到了广东拍卖事务(深圳)公司的拍卖师郑晓星。  郑晓星,上海人,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第一批职业拍卖师,他有着一个让女性着迷的、风度翩翩的外表,为人精明强干,曾主槌多场颇具影响的拍卖会。王星约见郑晓星的意图很明显,那就是,让他主槌本次拍卖,并且是免费的。  拍卖行业的获利点是在拍卖成交之后向买卖双方同时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问题是,如果郑晓星的公司按惯例收取佣金的话,那么,王星操作的本次活动则明显地失去了一个商业机会,而这个机会正是本次活动的一个重要的赢利点。  明白人不需细谈,但王星必须让郑晓星明白这样两个玄机:  首先,由他来主槌的这场拍卖与他以往操作过的任何一次拍卖都不同,也可能这次拍卖的成交额比他以往主持的任何一次拍卖都低,但它所形成的影响和冲击波却可能是他以往历次主持的拍卖所无法比拟的,因为这是一场将引起国内外广泛瞩目的、中国文化史上的第一槌,谁来主槌这场拍卖,谁都将获得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无形资产;这点,郑晓星非常认同。   txt小说上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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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拍卖在中国还是一个不为外界熟悉的行业,尽管中国现在有为数众多的拍卖行、拍卖师,但是他们还没有积累足够的无形资产,这个行业没有自己的形象代表,王星预见性地指出,谁主槌本次活动,谁将是无可争议的“中国第一槌”,不仅如此,他还将成为这个行业的形象代表。关于这点,郑晓星也表示认同。  精明的郑晓星当然可以窥见这个活动所蕴涵的玄机,他对这个活动迅速做了一个基本的评估,即使能拍卖1000万元,也是自己所主持的拍卖业务中最小的一次,更何况根本无法以1000万做评估。他如果过于看重这个数字和利益的话,这个可以建立自己巨大的无形资产的机会便可能溜走,他可以不在乎拍卖的佣金,但他无法拒绝活动可能带来的无形的效益。  谁说上海人不做免费的生意?  王星打算找郑晓星的时候,有人便劝他,上海阿拉多精明,免费主槌,门也没有。王星坚信,即使一分钱没有,中国也没有一个拍卖师会拒绝这个机会和诱惑!  关键的是,这个机会和诱惑不是明摆在那儿的,它是靠策划家挖掘出来的,事后,有人在推测,如果不是王星的一张嘴,恐怕没有人会免费的。因为很明显,王星操作这个活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不是在做生意?  精明的上海阿拉被另一个精明的湖南人搞定了。  郑晓星同意免费为首次中国优秀文稿公开竞价活动主槌。  事情的发展没有出乎王星的预料,郑晓星以“中国第一槌”的姿态介入此次活动,一举成名,他使一个本来冷僻的拍卖师职业有了一个业界的形象代表;郑晓星也藉此成为新闻人物,在拍卖会的第二天,他的光辉形象便出现在国内外数不清的报刊和电视媒介上,行外的人士于是都知道了,中国有个叫郑晓星的拍卖师了不得。  郑晓星是这次活动带出的一个“副产品”。关于他的炒作,之后还要再述。  为参加竞价的作家申报免税  用实惠刺激作家  解决了拍卖这个环节之后,王星又将本次活动的免税问题拎了出来。  既然是商业活动,那就必须向税务机构按章纳税,因为这样一个引起国内外瞩目的活动,税务机关肯定是非常关注的。  王星要考虑的问题是,绝对不可以偷税漏税,但可不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为本次活动免税呢?如果这个问题能解决,无疑又将是一个爆炸性新闻,对有意参与文稿竞价活动的作家们将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  税务机关为一个商业活动免税,是需要充分的理由的。首次中国优秀文稿竞价活动,应该是一个很好的理由,但问题的关键不是你有没有一个能摆在桌面上的理由,而是你的思维触须能否伸展到这个层面,就是说,作为策划人,你能否将这个问题作为一个策划环节来处理。王星想到了这点,想到,很重要。  当时,文稿竞价的消息已经传播到海内外,并掀起了一个关注的热点,不仅国内及港台新闻媒介广泛报道,包括《纽约时报》、美国《世界日报》、英国BBC、日本朝日新闻、法新社等国外通讯机构和媒介也在高度关注着这个活动的进展,中央电视台称“此次活动将是1993年中国文化领域里的一件大事”,北京新闻界一些资深记者更称“文稿竞价活动将使深圳继邓小平南方讲话之后,再度成为海内外传媒密切关注的焦点”。有了这些新闻背景,王星认为,深圳税务机关为本次活动免税便具有了很强的社会依据。在以“’93深圳(中国)首次优秀文稿公开竞价组委会”的名义向深圳市税务局递交的请示报告中,王星在全面阐释了本次活动的意义后,向税务机关作了如下申请:  一、此次活动是一次全国性的以社会效益为主的非盈利性的探索试验,组委会有大量的组织、宣传、准备工作和接待任务,费用开支较大。为利于做好这次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请求为本次活动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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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了便于调动作家们参加这次活动的积极性,鼓励并刺激作家们拿出“精品”参加竞价,从而启动我国精神产品市场的发育,繁荣我国的文化事业,故请求税务局为参加这次竞价活动并成交的作品,一次性免征作家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调节税。  这两个请求似乎都有充分的理由,让税务局的领导无法拒绝。当时深圳市税务局局长邵明钧在这份报告递交的当日,便签署了同意免税的意见。  次日,这个消息便发向国内外,它在作家们、尤其是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家群中产生了极大的震动。其中,北京的一位作家打来电话,说自己并无作品参加本次活动,但他觉得组委会确实是在为作家们进入市场、作品进入市场创造良好的氛围,工作做得很细,超出了作家们的预想。  为活动搭建法律平台  傅志伟会成为第二个郑晓星吗?  还有一个环节不可疏忽,那就是必须为活动聘请一个法律顾问,由于活动牵涉面太广,可能光是一个顾问还不够,还必须是一个法律顾问团。  据王星的设计,从一开始,法律顾问就必须介入,为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把关,确保活动在法制的轨道上展开。王星非常清楚,文稿竞价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的人物、事件甚多,策划者和组织者难免百密一疏,再者,这是一个媒介高度关注的活动,每一个疏忽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所以,法律顾问必须为活动展开的每一个步骤出谋划策和寻找法律依据。  好家伙,一个法律顾问团为一次文化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在国内还不多见。王星的意思是,必须建立一个法律顾问团,而且,要找就找深圳最好的法律专家,关键的是,还要免费的法律服务。王星想起了深圳的青年律师傅志伟。  当时,深圳罗湖律师事务所主任傅志伟律师在深圳的名气如日中天,事业蒸蒸日上,一副春风得意马蹄疾之状,不要说免费的顾问业务,就是给钱的业务忙都忙不过来。他会做第二个郑晓星吗?有人怀疑。  王星认为,律师是靠名气吃饭的,没有名气的律师是没有人愿意找的,所以我们要找名律师为本次活动保驾。律师的名气的建立一是靠长期艰苦的业务积累,二是靠某些个重大活动出名的。对一个注重名节的律师来说,没有人会放弃文稿竞价活动的。如果组委会有钱,把50万或者500万现金往桌上一拍,那什么样的律师都可以请得到。关键是没钱,又要请好律师,这就需要策划者动一番脑筋了,或者说要靠策划来解决问题了。  这里其实就涉及到目前策划行业和企业都困惑的一个问题。不少企业是在业务和经营陷入困境的时候才去找策划人的,企业当然希望策划人在这个时候帮企业一把,用策划人的智慧救企业于水火。然而,一般的策划人是“见钱眼开”,因为很简单,所谓的策划,有时就是一个点子或者想法,彼此说开,行内人便茅塞顿开,企业若无偿利用,策划人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所以长此以往,不少策划人在不断的吃亏经历中,形成了一种自我保护机制,没钱,免谈。  另一方面,企业正是在困顿的时候才借用外脑的,它在有些时候可能根本无法满足策划人的费用要求,企业会说,如果我有大把的钱,还找你策划人干什么,它所能承诺的是,如果采纳了策划人的方案,企业有了利润,完全可满足策划人的费用要求,或者加倍偿还。而众所周知,现在的中国,是一个信用严重却失的市场,不要说口头允诺加倍返还,就是签一个白纸黑字的协议,到时候出尔反尔,有钱不付,策划人也没什么办法。所以,这个市场时常形成这样的矛盾。  这里,无论是策划人还是企业,在这个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其实都很正常。这种情形的出现,不单纯是企业的问题,也不仅仅是策划人的原因,它可能是文化与传承的问题。  对策划人来说,如果每个问题都直奔钱的主题,那很多问题便无法展开。比如王星此时遇到的问题,请拍卖师要钱,文稿竞价保险要钱,现在,要聘请一个法律顾问团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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