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治国:中华新文明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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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治国:中华新文明的崛起-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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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子的礼治理想是“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所以,他还对伦理规范作了详尽的界定,为人君者“以礼分施,均徧而不偏”,为人臣者“以礼待君,忠顺而不懈”,为人父要“宽惠而有礼”,为人子要“敬爱而致文”,为人兄要“慈爱而见友”,为人弟要“敬诎而不苟”,为人夫要“致功而不流,致临而有辨”,为人妻要“夫有礼则柔从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而自竦”。荀子强调,任何一方都不得偏废,所谓“偏立而乱,俱立而治”是也。
  裕民富国 节用以礼
  在荀子看来,礼治的最后目的是养。这一点与孔子还是一脉相承的,也可与孟子引为同道。其富国之道是“节用以礼,裕民以政”。裕民以政也不外乎是“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与孟子相去不远。不过,荀子还有流通财物之说较为著名,可使天下物产以有易无,相互供给,“四海之内若一家”,百姓得养而安乐。其裕民之策是力主扩张供给,认为这才是富国的关键。
  荀子认为,欲望是物质生产的动力,但又须节用以礼,适可而止。他觉得政府没有必要遏制人民的欲望,扼杀人民生产的动力,以至于天下富裕竟成奢想而如镜花水月,如果全天下都贫困,那么社会就会滑入到危险的境地。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五、荀子:重礼尊君,礼治法治(2)
荀子养民之策因为其强调礼治而与其儒家先贤有所区别,关键的一点就是等级。他认为,国家也好,社会也好,一切都有等级之分,所以,必须按照个人之贤能来决定财物的多寡,所谓“礼者以财物为用,以贵贱为文,以多少为异,以隆杀为要”。推而广之,“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朝无幸位,民无幸生”。如此礼治之下,人民才能够安于本分,纷争与社会###也就不会滋生。
  然而,荀子的礼治之处又有特异的政见。“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荀子虽然讲究社会的等级,但又对阶层持有破格之论,不平之中暗寓了出类拔萃的念想。可以说,此论上承孔子以德从政的理想,下开秦汉布衣卿相之风气。
  荀子身处于战国末年,各国竞霸,人心思动,社会阶层的流动已经司空见惯,其礼治之术不过是对天下士子奔走诸侯的现实表示默认而已。百家争鸣激越之时,诸侯各国先后谋变,法家功利之士已经身居治国之主流,儒、道、墨等家只能作壁上观,无可奈何。荀子的礼治虽有深入细化的探索,但被法家挤到了边缘的尴尬处境也迫使其所代表的儒家作出了转向“隆礼重法”的选择。
  尊君以礼 可诛可杀
  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故桀纣无天下而汤武不弑君。――《荀子·王制篇》
  天下专制前夕,法家春风得意。儒家的礼乐仁义之政不能进入诸侯君主的法眼。荀子坚守了儒家的仁政之本,但是想要做官还得放下身段贴近现实。孔子虽有忠君之论,但没有明说,只是为了饭碗,做官而已;孟子则贵民轻君,没有衣食之虞,怀抱修身兼济之才,做不做官进退自如;到了荀子,则大唱尊君之论:“儒者法先王,隆礼义,谨乎臣子而致贵其上者也”,将尊君列为儒家要道之一,甚至开始大言不惭地宣称“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这与孔子的“天无二日”并无显著的差异。
  既然走出了这一步,再度滑行又何妨?荀子继续大放厥词,“天子者势位至尊,无敌于天下。南面而听天下,生民之属莫不振动服从,以化顺之。天下无隐士,无遗善。同焉者是也,异焉者非也”。――后世学者认为,这与法家已经区别不大,甚至还有背离孔孟之学的意味了,与同时代的孟子也大相径庭。孟荀都生在国霸君威之时,不过,孟子以仁政抗击时代潮流,而荀子则就时势自立学说。荀子的礼治之术,不外乎明贵贱、别上下、异君臣三大要点,在他看来,不尊君则谈什么都是空谈,所以君不可二,势在独尊。
  君主在荀子的治国理想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所以他说,“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不过,他也强调,“君者善群者也”。他认为,国家政权产生于圣智之君主,政府管理也得靠君主维持。治乱系于一人,则尊荣殊于万众,“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君主的职责就是规定全国臣民的权利和义务,并监督他们。如果君主没有至尊之位,至大之权,那就难以行使他的职责了。荀子将孔孟之学转身而接近法家之学,所以唐宋之后,儒者反而将孟子之学奉为儒学正统,而荀子倒居然成了儒学身体上的瑕疵,是孔门异端。实际的情况也是如此,后来法家的中坚人物――韩非、李斯等人恰恰就是出自荀子之门下,几乎成了一大反讽。后世学者说,儒家思想有过法家化的趋势,就是出自荀子时代的变异。
  不过,身为儒家之后,荀子虽然有尊君重礼的强烈倾向,但还没有完全废除儒学中的民贵之本,与法家纯粹以君主为政治主体仍有一点差别。如果真要美言荀子之学的话,那也可以说,荀子尊君的理由不过是因为君主的职位。可能在荀子的想象中,君主是一个高贵威严的公仆罢了。如果君主不能尽其天职的话,那就没有了君主的尊严了,甚至可废可诛。因为荀子还说过,“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而且“臣或弑其君,下或杀其上,粥其城,倍其节,而不死其事者,无他故焉,人主自取之”。――如果君主不能尽到他自己的责任,那自寻死路也是咎由自取。这一点与孟子的“诛一夫”之论并无二致,所以荀子还能算是儒学中有点血性的圣徒。
  礼法交糅 治人治法
  传曰:“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已矣。”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平均,莫不治辨,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礼法之大分也。――《荀子·王霸篇》
  实际上,礼与法之间很难界定,因为在先秦的封建宗法社会之中,冠婚丧祭、乡村饮酒以及朝会聘享等仪礼已足以维持社会秩序。战国分崩离析之时,宗法关系一度失效,制度因此而出,也称之为礼。法家是力主刑名制度的。礼法相混也呈现出封建时代向专制时代过渡的特点,荀子的礼治思想恰好如此。也有人说荀子是援法入礼。讲究礼治使荀子不算是纯粹的儒者,而接近于法又使荀子难登申商法家之堂,所以荀子总是有非儒非法的尴尬。
  荀子认为礼与法是一样的,所谓“非礼,是无法也”。礼就是法,梁启超先生说:“荀子所谓礼,与当时法家所谓法者,其性质实极相逼近。”不管怎样,宗法强盛之时,王族世卿可以参与政事,君主不能擅权;荀子觉得,君主应该专权但又不能独治,君臣分工各有职守,下移上侵,都不可以。
  荀子的礼法无非是等级名分和政令制度。划分了君臣百姓之间的等级之后,荀子急欲使儒家摆脱窘境,进入庙堂之上,就在政令制度上向法家看齐。既要证明儒家的“礼”为治世之道,又不得不承认“法”的治国方略。荀子调和的目的就是,礼与法同为治之本,所谓“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是也。治国之道既是礼又是法。后世学者称荀子进献给君主的是礼法并重的“礼治”。
  显然,无论是礼还是法,仍然不足以称之为治国之道。荀子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其“取人之道,参之以礼。用人之道,禁之以等。行义动静,度之以礼……故卑不得以临尊,轻不得以悬重,愚不得以谋智。是以万举不过也”。――荀子所主张的正是打破世族门阀、专论士子才能的文官制度。这也是前述荀子礼治的特异之处。与世禄之制恰好相反,他的取官原则就在于立公制以摈私意。因为取官之私意,恰恰来自于君主;所以,立制度之公正以防君主之私心。
  实际上,尽管荀子在“法”的取向上摇摆不定,但其主张大致还没有超出儒家慎刑的范围,所谓“凡刑之本,禁暴恶恶,且惩其末也”。其政治思想与孔孟精神仍然是一致的,即以人为本以法为末,因为“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有了法也得有人来执行,关键还是看执行的人是不是君子,否则也只是有法的名义。诚哉斯言!
  

六、管子:君之当尊,民为君用(1)
朝有经臣,国有经俗,民有经产。――《管子·重令篇》
  守国之度,在饰四维。――《管子·牧民》
  国大而政小者,国从其政;国小而政大者,国益大。――《管子·霸言》
  管仲和儒家几位思想大师最大的不同,就是他的治国之术有了真正的用武之地,尽管他出身卑贱却做到了齐国的宰相,而且还被齐桓公尊为仲父。齐桓公和管仲之间有长达四十余年的通力合作,齐国也因为他管理有方而跻身于春秋五霸之首。公元前685年至公元前645年40年间,管仲相于齐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管仲死后,齐国也随之轰然坍塌。
  管学既非儒家,也不是法家。他的尊君理论比荀子更为彻底,为君主辩护,他几乎肝脑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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