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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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地带-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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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 墨:强制拆迁的情况有多普遍?
  王才亮:2004 年国务院处理“嘉禾事件”时,大多数地方政府采取了措施,严格限制强制拆迁,应该说是有所遏止的。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强制拆迁失控的地方比2004 年还过分,违法违规情况基本没有刹住。
  子 墨:强制拆迁通常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

强制拆迁(2)
王才亮:按照法律规定,在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由房屋拆迁主管机关做出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搬迁期满之后,当事人仍然不走,就由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执行,或经过市县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指定有关部门强制执行。但是现在我们看到的大量情况不是这样的,开发商起诉到法院,提出有关部门裁决的15 天搬迁时间不合法,要求法院先予执行。由于开发商有金钱运作的力量,有的法官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批准先予执行,急着帮开发商去弄钱,当然他自己也得了好处。现在有的地方拆一个房子法官拿多少钱是明码标价的。
  据说有的法院帮开发商拆房子能拿1万元,法官个人能拿5万元钱。
  子 墨:这是极个别现象还是相当普遍?
  王才亮:是极个别的,但有蔓延的趋势。前一阵子有一个地方的区法院一年拆了3000多家。最高法院都吃惊了,还有这样的事?我们要求法院不介入强制拆迁呀!但是媒体公开报道的情况就是这样。有的地方一季度就拆了1000多户。虽说这种情况不是很普遍,但得不到制止的话,会蔓延开来。
  子 墨:一般人是否很难想象拆迁背后真会有金钱交易或者迫于政府压力的交易?
  王才亮: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处罚力度不够。比如湖南“嘉禾事件”,处分了5个县级干部,其中的县委书记还被重新起用了。按照中央规定,撤职干部在一定期限内是不能使用的。而对当时参与违法拆迁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统统没有处分。
  “白道”违法违规地强制拆迁的事件时有发生。而“黑道”强制拆迁造成拆迁户死亡的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已有数起。2006 年2 月5 日凌晨,拆迁公司雇佣的无业人员吕宏军带人对拒绝拆迁的北京62 岁张老太和她的儿子郭先生实行野蛮殴打。郭先生重伤,两天后张老太死亡。2006 年1 月24 日,家住北京某地危改工程拆迁区内的居民杜建平得知一户街坊被法院实施强制搬迁,于是站在警戒线外观望事情进展,却突然遭到6 人围攻,10 多天后不治身亡,负责拆迁的项目经理正是血案的策划人。
  子 墨:“黑道”参与拆迁会是一种什么形式?
  王才亮:利用“下三烂”的手段,比如你住楼上,楼下迁走了,他(黑道)就把楼梯锯掉,让你上不去下不来;或者你家卫生间是临街的,他就把卫生间窗户敲掉,或者把墙打一个大洞,让你在光天化日之下“方便”,逼你走;还有直接动用黑社会势力进行人身伤害的事件。你告到法院,法院讲这是政府行为;告到政府,政府讲“我没有拆”;告拆迁公司,根本告不动。现在这种情况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普遍存在,只要拆迁就可能有黑社会势力介入。为什么?
  强制拆迁145 黑社会介入拆迁的成本最低,拆迁不需要高智商。
  子 墨:您所见到或者听到的最恶劣的拆迁手段是什么?
  王才亮:最恶劣的手段是我在武汉遇到的。老百姓上班去了,家里病人住院去了,拆迁公司带着派出所和工程处的人,一家一户把老百姓房子拆掉。有的老百姓赶回来了,结果被黑社会的人打伤,打得住院。这案子到现在还没解决。公安只解决打伤的医药费问题,但是房子拆掉了怎么办?
  子 墨:一分钱补偿都没有吗?
  王才亮:有补偿,但是评估价格在当地买不到房子,所以老百姓不愿意领这个钱。

强制拆迁(3)
子 墨:强制拆迁之前没有通知居民吗?
  王才亮:没有。这个案子的特点就是趁你不在家,趁你不知道的时候去拆。后来他们说曾在报上登过声明,说这些房子要作为无主房拆掉。谁去天天看报纸?登到小角落里也看不到。而且实际情况人家就住在房子里,他们居然指鹿为马说是无主房。那次一共拆了15 家,全部使用这种方法,太恐怖了。现在3年过去了,问题还没解决。
  子 墨:有一种观点认为,拆迁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避免的历史性问题。如果不用强制性手段拆迁,那么城市可能依旧破破烂烂的,这边一栋栋高楼大厦,旁边就是贫民窟。
  王才亮:这个话我有不同看法。应该讲90 年代开始的城市拆迁是历史背景造成的。80年代末期那场风波之后,中国的对外贸易停下了,工业经济受到削弱,政府决定通过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来拉动内需,保持国民经济一定幅度的发展,这是有效的。但是,现在来看,尽管城市建了很多高楼,马路宽了,路灯亮了,但是社会财富并没有实际增加多少,因为你挖一个平方建两个平方,大量消费资源建设,成本太大。统计数字也显示,尽管房子增加了,高楼多起来了,但是许多老百姓的居住条件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仍然存在买不起房、住不起房的问题。
  达官营房屋估价单折迁后的景象达官营是北京无数个即将消失的地名之一。2004年至2006 年两年之中,这里拆掉了上个世纪50 年代建的许多低矮破旧的平房,取而代之的是即将完工的住宅楼、办公楼。这些变化的背后同样有一群人遭遇了强制拆迁。
  老伍是当年生活在达官营的一家拆迁户。他的儿子正在上大学,他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他说,拆迁合同他没签字,拆迁那天也没提前打招呼,突然就来了一帮人,“他们来的人多。当时就我一个人,我怎么说啊?这不就是一死吗?我也就这样到头儿了。工程占,国家占,我绝不反对。你是房地产,是为挣钱。”与老伍一样拒绝在拆迁合同上签字的另一个达官营住户说,拆迁补偿不合理,所以他们拒绝拆迁,“大不了我就上大街上住去,如果他非要强拆的话,杀只小鸡子还得挣一挣呢,我能让他们这么轻松就给拆了?”
  子 墨:也有人认为那些拒绝搬迁的拆迁户是“钉子户”,他们没有考虑全局利益。
  王才亮:什么是全局利益?全局利益怎么界定的?这个问题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也存在争论。因为现在没有界定什么是公共利益,所以大家就高举“公共利益”的旗号来损害老百姓的利益。许多拆迁问题很明确,开发商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全局利益。即使是为了公共利益,也没有理由让一两个公民来强制拆迁147 被拆迁户要求补偿的标语挥锤拆迁承担公共利益的成本。《宪法》和《物权法》规定都很明确,即使是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也得给老百姓拆迁补偿,得保证他们的居住水平不能下降。我认为目前说什么为了城市建设要老百姓做出牺牲,这种论调根本站不住脚。
  子 墨:也有人说这些不愿意搬迁的居民是漫天要价、不讲道理,存在这种情况吗?
  王才亮:有些地方的确存在个别被拆迁人漫天要价的情况,但是这种情况极个别。从我接触到的案例看,绝大多数情况是拆迁补偿价格或者安置条件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没有达到让他们保持原有居住水平的要求。 。 想看书来

强制拆迁(4)
子 墨:在双方实力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作为弱势一方的老百姓能怎么办?
  王才亮:我感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虽然从法律和政策上讲是有办法的。最近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个新现象,让老百姓告状都告不了。这个地方要拆迁了,按照国务院、建设部的规定,要在拆迁范围里张贴公告,时间不能少于一个星期,公告的目的是告诉居民此地要拆迁,请大家支持配合。现在的情况是,要拆迁了,我到这个地方贴公告,用胶带纸一贴,拍个照片,完了就撕掉,不让老百姓知道。你到法院去告。人家说,3个月前就通知了,在报纸上登了,在当地张贴公告了,告诉你3 个月内起诉,你没起诉,现在过诉讼时效了,法
  院不予受理。让你连法律救济的手段都没有!我现在就担心这个问题,如果没有法律救济手段,矛盾只会激化,民怨、怨愤越压越多,最后要影响社会稳定。
  子 墨:这只是上海、浙江出现的问题,还是在其他地方也蔓延了?
  王才亮:大家都在学,学坏很容易,全国拆迁领域交流经验,这类“歪门邪道”学起来很快。比如土地储备,上海搞得影响比较大,本来是旧城改造,安排老百姓回迁,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但是开发商不愿意,他让政府来搞土地储备,以土地储备的名义搞拆迁,把老百姓赶走。储备就意味着不建住宅,老百姓没法回迁!这种情况蔓延到什么份儿上?全国2700多个县级以上市已经有80%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哪个地段好我(政府)就把它储备起来,把老百姓赶走,然后拿着这块地来搞高价拍卖。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要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和城市房屋建设拆迁的问题,但是落实到下面要花九牛二虎之力。
  子 墨:您这么多年代理过的官司中,有没有拆迁老百姓打赢官司的?
  王才亮:有,直接在诉讼上胜诉的有10%,通过协调解决的大概40%左右。我办的案子中能给群众解决问题的维持在50%的水平。
  每个达官营拆迁户都会看到一份房屋估价单。按照估价单上的估价,拆迁户平均每平方米的房屋、院落领取的补偿不足1000 元。而在同一时期同一地段,新的商品房价格已经高达每平方米7000 元左右。这是出现许多居民拒绝拆迁的原因。而根据2001 年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补偿由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修改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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