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雷勾动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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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雷勾动地火-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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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鸿雁,牛皮已经吹了,你好歹也敬业些。”霍思深跟著她,又转进另一家玉店。
  “我是很敬业啊!你没见我正在深入了解——”她话一说完,便眼尖地从一排项炼中,挑出了一只半月型的链坠。
  “别看了,反正你又不买。”霍思深知道她从来都是挑剔一族的。
  “这链子好特别哟!”她的心思全在这条项炼上面。
  “这是根据民间故事——月牙泉的故事所设计出来的,你应该知道嘛!”头戴小帽的老板,一口道地的新疆话。
  “你说什么!?”她妈妈没教过她新疆话该怎么说。
  “啊?你不是当地人?”老板一脸狐疑,转而用普通话说著。
  “不是,我们是从台湾来的。”她摇著头说著。
  “可是,可是,你长得就是我们维吾尔族的样子,除了难看的短发外。”维吾尔族的妇女都是以长发作为美丽的象征,所以,应鸿雁的短发在他们的眼里,可说是唯一的败笔了。不过,除此之外,应鸿雁可也是个道地的维吾尔美女,遑论她那天生乌黑的浓眉大眼,还有她那东方人缺少的高挺纤鼻、细白粉嫩的雪肌,常教人误以为她是混血女子,殊不知,这样的长相,这里到处都是。
  “哈哈哈!难看的短发!?”霍思深忍不住大笑起来,“她要是长发就更吓人了,咳咳!她的母亲也是维吾尔人,而她长得跟她母亲几乎一个样子——除了个性。”他好像有点热昏头了,敢在老虎嘴上拔毛。
  “真的!?难怪喔——”老板突然露出了特别亲切的笑容。“那……这链子我也不赚你的钱了,就算你五折,半买半送——”老板当然不忘生意得照做。
  最后,应鸿雁终于买下了这只坠著月牙儿的项炼,并且将它挂上脖子,这才甘心随著霍思深转回饭店。
  新疆早晚的气温差异大,白天是让人热得中暑的四十度高温,但一到晚上,可就得添些厚重的衣物御寒。
  而这一晚,由莫森教授指导的这一组队员,就全窝在霍思深的房间闲磕牙——
  “唉!还真是『朝穿皮袄午穿纱,晚抱火炉吃西瓜』!”应鸿雁好不容易啃完了手中的大西瓜,这才抬起头,发出感触的话。
  “小姐,原来你没溺死在西瓜里面哪!”霍思深调侃地笑说著。
  “别那么尖酸嘛!怎么说我也算半个维吾尔人,这是天赋,我妈遗传给我的。”应鸿雁一面说,一面又挑了片西瓜送进口。
  “是啊!你跟你母亲还长得真像哪!”莫森教授回忆起往事来了。“记得三十年前,我跟你父亲就是在这里认识你母亲的,那时的她,还是个年轻的少女,扎著许多细长的辫子,闪著她那乌溜溜的大眼睛,就这么出现在我们这一群年轻小伙子的面前。说老实话,每个人的眼睛都看直了,除了你那木头老爸。”
  “他没看她?”应鸿雁倒是很惊讶。
  “没有,他全副心思都在尼雅遗址的资料上,”莫森教授笑著摇头说道:“不过,自从他失踪一个月,又重新回来时,他就跟伊帕尔的感情迅速发展,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
  “喔!我听我妈提过,她说是因为我爸失踪回来后,整个人持续发著高烧,神智恍惚了好久,而她则是衣带渐宽终不悔地照顾著他,最后终于让我老爸能自昏沉的状态下,紧握著她的手,还一直喊著伊帕尔,伊帕尔,不要离开我……”应鸿雁自小到大,这段往事已经听过不下数百遍了。
  “哇,好浪漫喔!不知道这里的姑娘们,是不是都是这样?”一堆男生频频发出欣羡与狼嗥。
  “老兄,那你可得加油了。”有人拍了霍思深的肩头说道:“可别像上一次那样,舍埃及的美女不要,整天盯著木乃伊当宝!哈哈哈!”原来,霍思深跟当年的应庭筠没什么两样。
  “奇怪了,我怎么听应叔叔说过,他是在痊愈后,才知道你母亲的名字,那先前他怎么会在神智不清的状态下,就先喊出她的名字呢?”霍思深的心思果真细密。
  “对喔!这事我也听我爸无意间提起过,他还说在他高烧其间,他谁都不认识!”
  “哎呀!他这个人就是这样,什么事都放在心里不让人知道——”莫森教授太了解他那位老友了。“就像三十年前他出的那场意外,不论我怎么问,他都推说不知道、忘了。”
  “听您的口气,好像我爸应该知道!?”应鸿雁托著下巴,好奇地问道。
  “这是我的感觉,总觉得他好像有事隐瞒著。”
  “真是这样?连我妈都这么说……”应鸿雁像是喃喃自语著。
  “对了,你妈叫伊帕尔,那你呢?”其中一位男队员问著。
  “我妈没替我取。不过,”应鸿雁在遗憾之外,突然瞥见了戴在胸前的月牙项炼,“现在有了!我叫月牙儿,要是再穿上维吾尔人的传统服饰,我就成了传说中的月牙公主了。”她幽默地说道。
  “月牙公主!?”突然,老莫森的神色有点下一样。
  “怎么了?不对吗?”大家都注意到了。
  “我想起来了,我记得当年应庭筠好像曾经提过『月牙公主』的事,他说,月牙公主不是活在传说里,而是永远活在他的心中……”
  月牙公主!?回到房间中的应鸿雁,抚著胸前的月牙项炼,脑袋瓜里全是有关莫森引述的那句话。不是因为太肉麻,而是,打从她懂事以来,就知道每逢月牙出现在夜空的时刻,她老爸总是彻夜不眠地仰头凝望,虽然,他始终没透露些什么话语,但,有好几次,她曾不经意地看见老爸泛在眼角的泪光……
  在短暂歇息了三天后,这一支极富人文素养的考古队,终于整装完毕,一行人正准备浩浩荡荡地,朝著大戈壁中的尼雅遗址前进——
  “应鸿雁,你又想溜去哪儿?”老莫森眼尖,总能不费力地揪出她。
  “我……我去打个电话就回来。”她显得很匆忙。
  “你怎么不干脆随身带只大哥大?一天到晚净打电话,”老莫森早就注意到了。“我知道你放不下你那个未婚夫,可是,公私要分明哪!你该知道——”原来,老莫森早就从老友的口中知道这件事。
  “我会放不下!?哈哈!我会想他?”应鸿雁这一听,简直是伤透了她大女人的形象,所以,她夸张地欲盖弥彰,“我打电话是跟父母报平安。”她尽量表现得理直气壮。
  “你上一回在埃及,好像没这么孝顺嘛?”霍思深存心扯她后腿。
  “我……我家小黄也生病了嘛!怎么?狗就命贱?不值得我关心慰问啦!”说罢,她便急忙地逃离众人疑惑的眼光,赶紧在出发前打通电话回家。
  “霍思深,你去给我盯紧她,我这心脏是负荷不了她再学她爸一样,搞个莫名奇妙的失踪记啊!”老莫森摇著头,心中却后悔当初他把票投给了她。
  “喂、喂……奇怪,怎么打不通?”应鸿雁气急败坏地敲著电话嘟囔著。
  而就在此刻,她发现霍思深正朝她的方向而来,咧著嘴,像是嘲笑她的多情不堪。这个脸,她怎么丢得起!
  “鸿雁。”霍思深比手画脚地,像是有事要告诉她。
  “等一下,”她干脆自说自话,还阻止他的打岔。“什么!?何伟群找我?啥?他在门口淋了三天三夜的雨,还痛哭流涕?告诉他,没有用的啦!我是好马不吃回头草,叫他死了这条心。好了,不说了,拜。”她可是一副气势磅礴的样子,还骄傲地瞄了一眼刚走过来的霍思深。
  “你……说完了?”霍思深看著她,一脸狐疑。
  “走吧!唉!那男人要死要活的求,我只好把话交代一下嘛!”应鸿雁皱皱眉头、耸了耸肩,一副潇洒的酷样。
  “小姐,请让一让,我要修电话——”应鸿雁的大话还在嘴角,一旁的技师就这么大声地嚷嚷道。
  而霍思深这时才开口:“我就是要来告诉你,这电话坏了,不能打……”
  大戈壁,也就是西方人所谓的塔克拉玛干沙漠,位于塔里木盆地的中心。沙层极厚、移动不定,上无飞鸟、下无走兽,千里之间,人烟断绝。尤其是它的流沙,往往随风聚散,不但经常让旅人迷路不知方向,更严重的是,它还会淹没了整个绿洲与村庄。
  “那么,尼雅遗址也是以前被淹没的其中之一啰?”队员们在吉普车上,交换著先前搜罗的资料。
  “这有两派说法,像应教授就是持肯定的态度,而我却不这么想。”老莫森此番就是希望能对这两派说法做个关键性的结论。
  “这么美的一片沙漠,会如此可怕吗?”应鸿雁望著窗外的沙漠,喃喃自语。
  “它的可怕就是让人完全看不出它的变幻无常,尤其是海市蜃楼,很可怕的——当年,应教授就是为了追逐眼前出现的海市蜃楼,才会陷入流沙失踪的。”老莫森一想起往事,仍是余悸犹存。
  海市蟹楼!?应鸿雁没见过,不过,她觉得用它来形容她与何伟群之间,倒挺适合的。何伟群?她突然觉得,没有他,她好像也不会很难过。
  约莫上午十点钟,他们一行人终于抵达了位于沙漠边缘的尼雅遗址,放眼望去,全是被风化了的石墙石壁,实在很难看出当年这里也曾是一座热闹的城镇,而此刻,除了头顶上能晒穿脑袋的太阳外,就剩下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了。
  “这是什么?”应鸿雁站在一处井边,战战兢兢地往下望。
  “是新疆特有的坎儿井吧!”霍思深理所当然地说著。
  “可是,这个不太一样耶!”应鸿雁当然知道坎儿井长什么样子,因为,这是新疆地区特有的灌溉设施,使得绿洲的水能四通八达地流到每个村庄或农田。
  但是,这个井很特别,竟然深不见底,让应鸿雁瞄了一眼,就有发毛的感觉。
  “小心!离它远一点!”老莫森赶紧将应鸿雁拉离了几步远。“你也太混了吧!你不知道这种井的危险吗?”
  “怎么!?这不是坎儿井吗?”其他的队员们也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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