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烽烟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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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烽烟不弃- 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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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般简单温馨的小家之乐也将是我此生最为深刻的记忆,也因此,日后,当不弃为了那个男子同我闹到不可开交之时,我会尝受到痛彻心扉的苦处。

……

刘备见我的地方依旧是在议事堂,偌大的屋室,除了我和他,再无旁人,声音稍大便可听见旷寂的回声。不过,再度来此,即便不是同一间,我亦是没有多少好奇心,那些跃跃欲试的盼望早已随着南逃的种种血腥场面被消耗的所剩无几。如今,我怀有的心绪不过是身不由己的无可奈何罢了。

“诸葛夫人?我此今是不是还应当如此唤你?”见我入内,坐于堂上的刘备悠然起身,缓缓走上前来,神色漠然,非是寻常的和善模样。想来,他是觉得我早已知晓他的真实模样,没有必要再伪装下去。

他不伪装,我也不故作娴淑,淡淡地道:“依主公唤诸臣表字的习惯,主公可唤我婉贞。”“婉贞”是我的表字,可是,这个表字从来没有人唤过,因为,在此之前我的生命之中并不存在刘备这样的中间人存在,不够唤我“阿硕”那么熟悉,也不够唤我“月英”那么陌生。

“婉贞?”他似笑非笑地沉吟着我的表字,本该是赞叹的话语却被说得冷漠冰凉,“倒是个好字。”

我无所谓的耸耸肩,并不在意他的称赞,只想言归正传,遂明知故问地道:“不知主公此番唤我前来所为何事?”

闻言,刘备正色,复又坐回到堂上,眸光锐利,“南郡之事想来军师已经同你言说了,我想知道的就是,你有什么计策既能让我夺得南郡又能让东吴继续同我军交好?”真实的刘备说起正事来,倒也单刀直入,不藏着掖着。

“若是想要维护同东吴的关系,便不能与东吴有正面冲突,因而,想要夺取南郡的第一步就只能是真心相助周瑜拿下南郡……”顿了顿,我一面言说一面组织着我已组织过千百遍的辞藻,“其后主公可以谦恭之姿向孙权借取南郡,到时还或不还又岂是孙权可以决定的事情。如此,就算日后东吴翻脸,我们也可义正言辞地道只是借取,非是抢夺,怎么也不会落人话柄。”

说完,我略有些紧张地抬眸向刘备望去,见他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击着桌案,不置一语的模样更是不知所措。他不说话,我也不敢率先而语,深怕自己所言会有不妥,毕竟,就算是历史记载也难保不会出什么纰漏。

这般静默地僵持着,良久,久到我的心快要沉到谷底,他才不紧不慢地启唇:“你当东吴诸人是瞎眼的不成?竟是妄想他们会借出南郡?!”

我瞠目,随后了然地笑起,知晓刘备同意这个计策,只是他觉得我将这个计策想得过于简单,怕是难于实现。

“东吴诸人自是未瞎,可是只要东吴能有一人同意借出南郡,孙权就不会坚持。再者,如今主公已有荆州四郡,势力非是往常可比,多多少少也会让东吴有所忌惮。”

“谁会同意?”

“鲁肃,鲁子敬。若是我知晓的不错,鲁子敬同孔明的兄长诸葛瑾交好,同孔明亦是交好,只要让孔明故作不经意地提醒他借南郡予主公可以让主公替东吴抚慰荆州民心,整顿好荆州吏治,替东吴挡在曹军面前,孙权没有理由不为所动。”

及到此时,刘备的面色才稍稍缓和下来,带着浅浅地笑意,言:“你非是男子,可惜了。”

我但笑不语。

可不可惜,你不是我,又怎么知晓呢?

凉茶有毒是乌头

我有一个习惯,在我去到新野之后的不久就已养成。这个习惯让我结识刘毓,也让我险些害了我自己。

每当孔明不在,我总喜欢去庭院走走,感受片刻属于天地自然的气息,不论是春日的百花争妍,夏日的荷叶田田,秋日的落叶纷飞,还是冬日的银装素裹,皆是我所喜爱的情致,并无偏好。因为,四季之中不论是哪一季都有着它的好,它的坏,复杂的像是每个人,不是单纯的是非黑白就可判断的。

那般绝对的喜好或厌恶一样东西,似乎是孩子才有的权利,带着青春年少的懵懂无知,带着涉世未深的纯良心思。

如若日后我的不弃也要因此经受无尽苦难的话,我绝然不会多说些什么,我能教导给她的就只有学识和才能,其他的每一步都必须依靠她自己,学会让自己变得坚强,变得百毒不侵。

经受挫折才能使人真正的成长,而不是躲在父母怀中难以理解的接受。

此今正直仲夏,午后,我会抱着吃得饱饱的不弃四处走走,穿过层层树荫,耳闻阵阵蝉鸣,直到累了倦了,或是她在我怀中睡着,我才会到凉亭处歇息片刻,用些糕点,喝些凉茶。

这般生活也算是乱世中的难得惬意吧?所谓“偷得浮生半日闲”便是此意。

待不弃彻底入睡之后,我须回到居室,细细品读孔明誊抄的天下诸事,以防自己因身为人妇太久,不通世事,在刘备用我之时,一无所知。如此,即便我谋略再高也不过是无米之炊。

不过,在危难来临之前,倒也有件趣事,让我回想起那句古话,“不打不相识”,有时,男子之间的情谊倒真的是通过打斗而衍生的。

再度瞧见黄忠和赵云打斗,我难免心生忧虑,是不是又因我而引起这二人的不和?

但是,不得不说,少了众人和桌案等物的妨碍,这二人打斗起来分外好看,拳风连绵,惹得四周的草木发出“飒飒”之声。出掌抬腿皆是力道惊人,又灵巧敏捷,攻防之间可见实力。只见,赵云手快,一拳蓄满了气力,直直地往黄忠面上砸去,随即抬起右腿,准备攻击黄忠因躲拳而侧过来的身体。黄忠倒也不输于他,脑袋往右一闪,同时抬起左脚,毫不畏惧地迎上赵云猛踢过来的足部。巨大的碰撞之后,二人皆是往后退了几步,斗志更盛。

我不知晓我该怎么做才能唤他们停下,毕竟此时此刻刘备不在,我还抱着不弃,若是一个不慎受了一拳或是一脚的话,我至少得丢去半条命,还害得不弃摔伤。

如此,我只能以最笨拙的法子应对此事,对着二人喊道:“义父,赵将军,你们不要打了!”

二人闻声望来,赵云面无表情,黄忠倏地笑起,一边拆赵云的招,一边言辞亲切地同他言语:“子龙,这只论输赢可没有意思,不如我们赌个诺言吧。”

“好。”赵云神情冷淡,却是掩盖不住内心的跃跃欲试,答得略有些慷慨激昂,“即便是死亦不反悔。”

“爽快!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后辈。”话毕,黄忠的拳脚更为猛烈起来,犹如疾风暴般地撞向赵云,变守为攻。同时,他还不忘转首对我说道:“阿硕,你且不要多事,乖乖待在一旁就可。”

这一系列的对话让我颇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可是,看着他们二人面上渐渐露出的笑颜,我才恍然会意,腹诽,什么时候黄忠同赵云的关系这般佳好起来了?

有时,情谊深厚的二人未必只有亲密才能表现对对方的喜爱,相反的,打架斗嘴才是最好的法子。就如,我同我在未来最为情深的闺蜜便是日日夜夜的吵,互甩粗话,一副见不得对方佳好的样子。她的幺弟曾见过我同她相处的场面,不由得大惊,询问,为何我们这么敌对还要常常待在一起。我们则是会心一笑,不答小孩的问题。又如庞统和孔明。庞统总是一副刻薄的嘴脸,恨不得孔明事事不顺的样子,可是,明明他同孔明的情谊极深。我想若是孔明有难,他必是第一个伸手相助的。

忍俊不禁地摇摇首,我到庭院尽处的凉亭坐下,斟了三杯凉茶,等待他们分出胜负。

拿起茶盏,我下意识地往唇边送去,可就在此时,怀中的不弃闹动起来,肉肉的小手握成馒头,只余一根短小的手指,竭力地指向凉亭外榆树上的灰色雀鸟,大叫:“要!要!”

我无奈,只得抱着她靠近榆树,让她将那雀鸟看得更为清楚。不过,抓鸟的话还是免了,一者,不弃还只是个孩子,看到什么新奇之物都想要,我总不能什么都给她。二者,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根本就不会抓鸟,估计还未走近就已是将鸟儿吓跑了。

“娘娘……娘娘……”不弃此今会说的话就只有爹和娘,因此,她喊什么都只能是“爹”或者“娘”,而这两个称呼之间的区别在于,小一点的是“娘”,大一点的是“爹”。曾有一次,孔明携我抱着不弃出府玩耍,不弃管一只取道街集的马唤“爹”,我满面窘然,只觉得脑门上有三条黑线直直划下。孔明倒还好,依旧是浅笑着的,还颇有耐心地教她,“不弃,那是马,马——”

自然,我也不会错过此刻教导不弃言语的机会,告诉她,“那可不是‘娘’,是雀鸟。雀鸟,就是会飞的小动物。”

小丫头却不配合,愣是闭口不言,只高声的咿咿呀呀着,也不知晓想说什么。

她的声音一大,直接将那雀鸟吓得展翅低飞,离开伫足的榆树,落到凉亭中的石案上。夏日炎炎,雀儿也是渴了,就着我的杯盏就是饮起水来。饮罢,热渴得解,它欢欣地扑腾了几下。然而,几下之后,它倏地往石案上一倒,歪着身子再未起来。

顷刻,我唇边的笑意凝滞,面色凝重起来。

几乎是肯定的,那凉茶里有毒。

对于毒,我其实不是知晓很多,总觉得那些东西只会出现在武侠小说里,可是,及到我读了些医书才知晓毒药处处有,只要剂量足够,没有什么是毒不死的。但,我从未想过有一日我也会面临险些被毒杀的危险。

黄忠和赵云过来之时,就是瞧见我神色有异,立在石案旁死死地盯着那惨死的雀鸟,身子微微发颤。

“阿硕,为父赢……”黄忠的语气是欣喜的,可是在循着我的眸光触及那只雀鸟之后倏地转冷,“这是怎么回事?”

赵云面色亦是沉重,压抑着回答黄忠,“茶里有毒。”

有毒……我这才从毒药的冲击中反应过来,匆匆把不弃交至黄忠手中,就是拿起那杯盏仔细端详起来。

茶水微黄,并未有何异常,浓郁的茶香之中溢出几许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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