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元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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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元传-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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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的编制之内。
  姚蓬子引起上海师院红卫兵的注意,那是在一九六七年三月。
  那时候,上海师院五个群众组织——“红师院公社”、“千钧棒”、“东方红联络站”、“红卫战斗队”、“二二○起义部队”,联合成立了一个专案组,审查上海师院一个老教师的三十年代历史问题。
  红卫兵们来到离上海师范学院只有几站路的上海图书馆徐家汇藏书楼。那里收藏着大批三十年代旧报刊。
  物理系的一个女红卫兵埋头查阅国民党的机关报——《中央日报》。一页又一页,细细地翻查。
  忽然,她的心收紧了,在《中央日报》上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姚蓬子!
  那是一九三四年五月十四日的《中央日报》,赫然登载着《姚蓬子脱离共产党宣言》!
  姚蓬子是资本家,这,人们是知道的;然而,姚蓬子是叛徒,红卫兵们还是第一次知道。
  于是,他们全文抄录了《姚蓬子脱离共产党宣言》。
  于是,红卫兵们组成“姚蓬子专案组”。
  于是,上海师范学院里出现大字报《揪出大叛徒姚蓬子》!
  心惊肉跳,肉跳心惊,(足卷)缩在小楼里的姚蓬子,意识到大事不妙。
  消息马上惊动了张春桥、姚文元。
  上海师范学院接到来自康平路的电话:一切群众组织,都不得成立“姚蓬子专案组”。外调姚蓬子,必须经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批准……姚蓬子历史材料,列为“防扩散”材料。
  “康办”的一道命令,保住了姚蓬子。
  “姚胖子”以手加额,松了一口气。
  然而,一九六八年四月,从青海省公安厅打来的长途电话,不仅惊动了张春桥、姚文元,连江青都过问此事了……
  西宁。青海省公安厅。两个穿军大衣的年轻人,手持“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专案组”外调介绍信,提审那里在押的一个历史反革命罪犯。
  罪犯写了外调证明材料。按照规定,外调材料要经青海省公安厅盖上公章。
  就在盖公章之际,两个年轻人受到盘问。因为青海省公安厅公安人员看到外调材料上,写着这么一句:“姚蓬子是姚文元的父亲。”
  “你们为什么要整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黑材料?”公安人员扣留了两个年轻人。
  “我们是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专案组的!我们是经公安部同意到这里外调的。?”两个年轻人挥动手中的介绍信。
  青海省公安厅电询公安部。公安部一位副部长在电话中明确地答复:“这两个人是经我同意,前往青海外调的。”
  青海省公安厅电询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上海答复:“派往青海外调的杨、刘二人,确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专案组成员。”
  青海省公安厅无奈,只得放掉那两个年轻人。
  两个年轻人知道了这回惊动了公安部,惊动了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头头,虽然未被青海扣留,也不敢马上回上海。他们到重庆、武汉避风头。过了好一阵子,才悄然返沪……
  青海公安厅的电话,惊动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一名主犯——当时的公安部部长谢富治。
  谢富治怒气冲冲地问那位副部长:“他们去青海外调,是你同意的?”
  “是的。”副部长答道,“他们持有上海市革命委员会的正式介绍信,是符合组织手续的。何况外调的是姚蓬子问题,他
  “他是姚文元的父亲!”谢富治的肺都快要气炸了,他训斥副部长道,“你敢答应人家外调姚文元的父亲,你的胆子不小哇!你这个副部长还想当不想当?你的脑袋还要不要?”
  谢富治当即报告江青。
  江青大发雷霆:“这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是反革命罪恶阴谋!”
  江青转告汪东兴,要他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名义,电召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材料组负责人赴京,责问为何派人前往青海外调姚蓬子?
  与此同时,谢富治下令:“公安部档案中有关姚蓬子的材料,未经部领导小组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
  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材料组负责人带着文件,飞往北京。
  他当面把文件交给了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汪东兴。
  文件说明了来龙去脉:
  一九六七年十月,由中共中央审查小组第一办公厅周扬专案组向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建议,应对上海的三十年代文化界人物进行审查,以便为周扬专案组提供材料。这位负责人根据掌握的情况,开列了三十多名审查对象,内中包括姚蓬子。这份报告送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主任张春桥审阅。他批了“同意”两字。于是,在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上海市革命委员会设立了“姚蓬子专案组”,该组属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材料组(后来改名为“上海市专案办公室”)第六组。张春桥曾三次听取过“姚蓬子专案组”的汇报。到青海外调的两个人,确系上海“姚蓬子专案组”成员。
  原来,这个“姚蓬子专案组”是姚蓬子的保护伞!
  这个“姚蓬子专案组”,有如下“保密”规定:
  “姚莲子专案组在上海建国西路的办公室要单独,不准与其他三十年代专案组交流材料”;
  “有关姚蓬子问题的材料不准外泄,一律交市专案办公室”;
  “通知上海师院革委会,不准任何群众组织成立姚蓬子专案组,不准批斗”;
  “不准上海师院、上海作协的组织组接待外调人员直接找姚蓬子谈话,调查提纲要经市专案办公室审批后方能叫姚蓬子写证明材料”;
  “对通过姚蓬子了解情况的单位人员要注意,要详细登记,严防有人搞炮打姚文元的材料。发现问题要马上报告市专案办公室处理”;
  “对姚蓬子的审查不能象其他专案对象那样搞,不能搞隔离。让他在家里,用不着到学校去”;
  “专案组要与姚蓬子家所在的里弄党组织联系,要他们做好对姚蓬子的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人问姚蓬子家住在什么地方,回答不知道”;
  “专案组对姚蓬子的问题作些外调,也要叫姚蓬子交代自己的问题,但目的不是为了定姚蓬子的案,而是通过他了解三十年代周扬等‘四条汉子’的一些情况”……
  如此这般,专案组对姚蓬子实行保护,那是最清楚不过的。专案组成立之际,一位“领导”便定下了调子:“姚蓬子是姚文元的父亲,有谁能定他的案?”
  就是这么个“专案组”,江青也还摇头。
  一九六八年六月十日,“姚蓬子专案组”接到王少庸的“四点指示”:
  “一,姚蓬子专案组不搞了,专案组人员解散。
  “二,调查材料集中,登记造册,上缴市专案办公室。
  “三,不准对姚蓬子搞批斗。如一定要搞,必须打报告,经上海市委批准。
  “四,不准接待外地的外调。如一定要了解,须经中央文革批准。”
  好家伙,姚蓬子从此成为“中央文革”属下的“保护人物”,谁也不能碰,谁也不能查。
  姚蓬子专案材料到哪里去了呢?
  王承龙把全部材料密封,送交张春桥,锁入保险箱。
  逍遥,安乐,从此姚蓬子躲在小楼里,万事大吉……
  审查者受到反审查
  乐了姚蓬子,苦了“姚蓬子专案组”成员们。
  当“一打三反”、“深挖五·一六分子”的运动到来的时候,“姚蓬子专案组”的成员们成了“审查对象”。这,叫做“反审查”!
  罪名是明摆着的:“整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黑材料”,“炮打中央文革”,“扩散‘防扩散材料’”……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连上海师院中文系几位研究鲁迅著作的老先生,也成了“一打三反”的对象:因为鲁迅著作中多处提及姚蓬子,他们曾作为学术问题进行过研究。不料,那也被视为“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
  所幸鲁迅先生早亡。倘若鲁迅先生健在,势必会被拖到隔离室,勒令交代其“炮打中央文革”之累累大罪!
  下面摘录“姚蓬子专案组”组员之一沈震璐在一九七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所写的揭发材料,足见当年的“反审查”何等酷烈:
  “文化大革命中,我是一个红卫兵。因为我参加过姚蓬子专案组,掌握姚蓬子的叛徒、特务罪行,‘四人帮’竟对我进行了残酷的迫害。
  “我原是上海师院中文系六七届毕业生,于一九六八年分配到解放军六三四一部队所属的泰州红旗农场劳动锻炼,原已宣布一九七○年二月回上海安排工作,忽接上海市委命令,全体锻炼学生留农场参加一打三反运动。于是,二月下旬,上海师院派来的郁某、周某,宣布经市委、师院批准,对我进行审查。从此我受到了三个月的隔离审查,以后又监视审查两个月。七月中旬,宣布回上海工作并继续接受审查。一九七一年我在上海又一次受到审查。
  “在农场五个月的审查过程中,上海来人对我进行了逼供。套供、诱供,手段极其卑劣,从精神上对我进行极大的摧残。他们一再逼问我,为什么参加姚蓬子专案组?是谁指使我参加的?把材料扩散给谁了?为炮打张春桥、姚文元提供过什么材料?在审姚过程中搞过哪些其他活动?妄想逼我承认参加专案组是为了要收集姚文元的材料。他们骗我,说我接触的几位红卫兵负责人有的已经畏罪自杀了,有的已经被捕,有的已被宣布为‘五·一六分子’,说我是红革会头头反革命小集团的成员了(后来回上海才知道,当时他们并没有受到审查)。又威胁我,再不按他们的要求交代,就要以反革命论处了。因为涉及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还要累及父亲弟妹的政治生命,更不用谈自己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了。
  “每天从清早到深夜,在昏暗的小草棚里,几个人不停息地对我搞车轮大战,轮番训斥,逼写材料。要我把从一九六六年下半年参加文化大革命起,直至审查前的一切行动回忆出来。晚上最多只能睡着三四个小时。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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