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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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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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自然,一群女子能做什么,肯定垫底。”
  在三军的士卒嘲笑迦楼罗军时,御风看迦楼罗军人马的眼神却是惊讶,因为他感觉得出来,那些女兵的身体素质与精气神极好,三军的士卒大部分都不如她们,但他也知道,那些女兵虽然因为大部分出身男女老少都能征战的戎狄之族,身体素质比华族女子要好很多,但三军的军卒可有九成是戎狄男儿。“你怎么做到的?”
  小歌顺着御风望过去,非常平淡的道:“哦,也没什么,就是从巫真殿训练巫卫的心法中挑了一篇给她们,再从巫谢殿买了一些强健筋骨的药用在她们身上,最后玩命训练,然后就成这样了。”
  御风忽然有种预感,这次的冬猎,三军一定会输得一败涂地。
  冬猎以华歆古城周围的平原与密林为起点,然后一路向北至断云雪山附近,再向东至龙昂原东边的群山,再向南至焉山一带,再折向西,至天山,过了玉城后进入西域,最后从西域回到华歆古城。从九月初到明年的暮春三月,耗时半年。
  出发后小歌才发现冬猎真不是一般的折腾人,既然是冬猎,有一个冬字,自然会有雪,刚开始一个月还好,虽然经常下雪,但雪并不是特别大,好吧,相对冀州的冬季来说,鹅毛大雪真不算什么,一点小雪花而已。但到了后来,巴掌大的雪花平均每日下一两个时辰,道路难行。这只是其一,另一个是冀州因为地广人稀的关系,不仅猛兽比人多,森林更是多,七成的地域被森林覆盖,并且大部分森林都是针叶林。原始的针叶森林中,也不知几百年没有人迹了,小歌佩服御风,他是怎么找出这么一条路线来的?
  虽然有一大堆的麻烦,但小歌觉得别的都不算麻烦,唯一的麻烦就是太冷了,滴水成冰。虽然御风为她准备了几箱子的皮草,仍觉得冷,十巫不怕冷,但小歌先天不足,哪怕最严重的心疾好了,她的身体也还有其它的问题,只是因为灵力而不太明显,可即使不明显那也存在的。小歌估计,自己恐怕会是历史上第一个怕冷怕得要命的十巫,灵力是施展法术的基础,因此十巫在灵力上都很下功夫,每个十巫都拥有着极为雄厚的力量,而灵力的顺带改造也令十巫的身体素质非常好,除非是冰灵法术,否则冻不死十巫,可她似乎有打破这个记录的趋势,没办法,先天不足是天生的问题,后天只能养而无法根治。
  御风在发现皮草没用后,改成了给小歌渡内力取暖,每晚拥着小歌睡觉时都会给小歌渡一晚上内力,渡着渡着,到了最后哪怕睡着了也会下意识的给小歌渡内力,小歌这才觉得身体好受了一些。
  冬猎跑到焉山附近时,小歌与御风看大雪纷飞,不太适合继续赶路,便暂时在焉山西边的山林里安营扎寨,让四军狩猎,自己却换了普通的葛衣跑去了焉山东边玩。经过大半年的发展,昔日用来做中转站的粮仓已经发展成了一个集镇,冀中之地最大的集镇,冀中之地的狄人部族很多都是跑到这里来交换食盐与粮食。
  虽然是冀中之地的最大集镇,但也不是特别大,因为龙昂原的政策好,税赋又低,对华族与狄人一视同仁,冀中之地的不少狄人部族都迁徙去了冀西,自然影响到了集镇的人流量,而更影响市容的是从中州不断涌来的难民。辰国内乱,公子榭与太子章打得热闹,却苦了百姓。云胤当年变法,移风易俗,使辰人崇尚公斗,与其它国家发生战事时一个个兴奋得恨不得赤膊上阵。但公子榭与太子章之间的战事绝对不算公斗,而云胤的变法很成功,对于这种内战,辰人都很排斥,不少人为了躲避这场战争从中州迁徙到了冀州。
  小歌逛了一条街,便看到了半条街的难民,面黄肌瘦,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究竟有多少难民涌到了冀州?”
  御风摇头。“不知道,不过截止半个月前,已有五万难民涌入华歆城。”对于从别处逃难而来的百姓,他非常欢迎,龙昂原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人,本身就地广人稀,而他最近在扩建华歆城与修路,更是需要人手,因此对于难民,他让人给他们分地还安排住处,农闲时节更安排工作。也因此,对于涌入龙昂原的难民数目他非常清楚,都能说出具体的数字。
  小歌讶异的挑眉,涌入龙昂原的虽不多,但龙昂原离中州有数千里之遥,能跑那么远的难民只能是非常小的一部分,而这一小部分却有五万,只能说明一件事,辰国本土打得不是一般的激烈,使得难民数量特别庞大。
  “太子章控制了整个南境,与辰王浔划江而治。”御风道,能够弄出这种局面足以说明战况激烈,但他也有些疑惑。“太子章几时如此有本事了?”
  小歌道:“恐怕不是他有本事,而是子朱有能耐。”太子章的本事她知道,与公子榭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却能打成平局,子朱应该功不可没。不过子朱也太狠了,从中州传来的一些消息表表明,内战中,为了威慑各方势力,子朱竟然建议太子章屠城,而太子章竟然还同意了,这也使得大量难民西迁。只是太子章与辰王浔之间是内战,又不是外战,屠城固然能威慑一时,但后遗症。。。。。。小歌很怀疑子朱是不是跟太子章有仇。
  御风奇道:“子朱究竟是什么人?”
  “谁知道呢,他如今的身份容貌全都不是他本来的,鬼知道他原来的身份。”小歌叹道,她的眼睛能够让她一眼看出子朱的身体与灵魂不怎么配套,却看不出子朱原来什么模样,灵魂本就是无形的,只是因为自身的意识而有形,但那有形,除非将灵魂从躯体里剥离出来,不然即使是连山氏的先知之眸也看不出来。
  “文华公子不是认识他吗?”
  “我问过,但文华告诉我,他认识子朱快两千年了,子朱不知换了多少躯体与身份,而他最初见到的应该不是子朱真正的模样。”
  御风愣住。“两千。。。。。。年?”文华公子成精了?
  “没成精,他是羽人,寿命很长,嗯,活个几千年只是小菜一碟。”大荒之上有着无数种族,但论起寿命的漫长,传说中的羽人与龙族当属佼佼者,这两个种族是真正不拿时间当时间,千年弹指过。
  “人族的十巫之位上坐了一个羽人?”御风更奇了。
  小歌反问:“很稀奇?”
  御风坦诚道:“不稀奇?我读大荒纪年时,巫宗给我的感觉,嗯,只认人族利益,非人族全不在意,排外性很强。”
  “如今与时俱进了。”
  御风觉得,不是巫宗与时俱进,而是小歌这个人太奇葩,在那双琥珀色的眸子里,人族与非人族都是“人”。
  在大街上转了没一会,小歌的兴趣便全消了,那些乞丐的存在太破坏画面了,以至于小歌最后忍不住揪着御风的耳朵道:“夫君,你以后若是做了王,我不求你王图霸业彪炳青史,但有一点你一定要做到。”
  “什么?”
  “你的国家没有一个乞丐,老有所养,幼有所依,人人都能吃饱穿暖。”小歌看着大街上的乞丐叹道:“这场景太影响心情了。”
  御风诧异的看了小歌一眼,这要求倒是别致,古往今来恐怕就没谁对君王有过这种要求。当然,君王也没这方面的观念,数千年来的乱世,每个君王所求不是江山永固便是一统天下成就一番霸业,名留青史。虽然诧异,但御风觉得无所谓,他并不在意做一个什么样的君王,他更在意的王权所能带给他的力量,让别人不能随便干预甚至操控他的命运,而小歌对他所求并不影响他的初衷,笑答:“可以,但你要一直陪着我,我们一起努力。”
  “好。”
  没了逛街的兴趣后小歌便拉着御风找了家客栈凑合一宿,明日便回去继续冬猎,她忽然觉得冬猎时的白雪茫茫与原始密林都挺不错,风景秀美,至少比集镇上的画面让人舒心。
  客栈的被褥不是很厚,还是觉得冷,但小歌还没觉得冷便感觉到身子被内力烘得暖暖的,不由亲了亲御风,笑吟吟道:“夫君,我爱你。”
  御风微怔,反应过来后漆黑的重瞳顿时亮若星辰。“再说一遍。”
  小歌羞涩恼怒的道:“没听到就算了。”
  御风不依不饶的道:“再说一遍。”
  “说什么?”
  “我爱你。”
  小歌笑吟吟的摸着御风的脸道:“乖,再说一遍。”
  御风:“。。。。。。你先说。”
  “我爱你。”
  御风忽然吻住小歌,边吻边道:“我也爱你。”
  高兴过头的结果便是御风又洗了一回雪水澡,回来时用内力蒸干了自己身上所有的冷气御风才上床,将小歌重新拥进怀里。
  小歌趴在御风的胸膛上笑道:“你这个样子,肯定还要洗冷水澡。”
  御风默然的拥着小歌。
  看着御风欲求不满的眼神,小歌想了想,最后道:“要不。。。。。。”
  “不用。”
  “我还没说完呢。”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容易憋坏。”小歌担忧道,她与御风还要当很久的夫妻,若御风身体出了什么问题,直接影响的还是她。
  “快了。”
  “啊?”
  “你的及笄礼不远了。”御风回道。
  小歌无言了,公子你莫不是一直在扳着指头数日子?
  集镇不好玩,因此买了一些东西后小歌便准备回去继续冬猎,她宁愿吹风也不想呆在集镇看难民。走之时却有不速之客前来拜访,看着卫嘉那张多年未改半分的容貌,小歌不由跑神了,驻颜真是有术啊,那些享尽人间富贵的君王都没卫嘉这般能驻颜,没记错的话,卫嘉是在睢景王时期投入当时的太子,如今的睢王麾下的,距今已有十余年,算算这位至少也该是而立之年,事实却是卫嘉看上去最多弱冠。
  注意到小歌疑似花痴的跑神,御风伸手将小歌的脑袋扭了过来。“看什么这么出神?”
  小歌格外诚恳的道:“看美人,不过比较了下,还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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