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淘金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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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淘金国度- 第16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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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本土,有些甚至本就是原本从他们自己的土地割让出去的,现在只是回归,吞并当然没有什么困难。
  中国采取的则是一种折中的方式,人口较少或离本土较近的或与中国向来联系较多,渊源甚深的如缅甸北部,印度侵占的藏南,老挝则依照本土的管理方式进行过渡管理,只待将来顺理成章的吞并,香港和从葡萄牙赎回的澳门则是直接纳入行政体系。其他的地方如菲律宾,马来亚,缅甸南部等地则是采用了阿拉斯加式的自治领管理方式,给予这些地方一定的地方自治权,但军事,外交及教育等重要事务则严格控制在中央政府手里。以后能吞就吞,吞不了也可能通过移民,殖民教育等方式将这些地区逐步同化。
  当然所有国家中,动静最大,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得到了最多地盘的阿拉斯加。
  相比其他各国,拥有强大的经济、军事实力的阿拉斯加在处理这些新得到的地盘时也更是气势十足,想吞的直接吞掉,根本不管什么过渡不过渡,想要进行殖民地式统治的地区则直接并入邻近的殖民领地或新设领地进行管理。
  不过阿拉斯加的殖民统治方式有口皆碑,所以哪怕原来拥有一定自治权或主权的地方又被变成了殖民地,也没有引起太大的抵触,这也是阿拉斯加处理这些新地盘时底气十足的原因之一,他们不担心引起较大的反抗,就算有部分顽固分子反抗,以阿拉斯加的实力也足以扑灭。
  比如早已经从主权国家变成了阿拉斯加希腊自治王国的希腊就是这样的例子。希腊变成自治王国时并非没有反抗,只是因为国王仍然在位,所以反抗并不多,少量的顽固反抗分子被驻守在此的第21集团军轻松扑灭后,现在的希腊自治王国一团和气,把精力都用到了如何利用阿拉斯加强大的实力提升经济水平上来了,这是阿拉斯加愿意看到的。
  叶枫可不想看到阿拉斯加统治的这些殖民地或自治领地每年还要靠中央财政来接济。否则这么多殖民地,拖也得把阿拉斯加拖垮。
  1943年9月9日,阿拉斯加总统叶枫宣布将格陵兰岛设为格陵兰县,并入北洋省管理,这使得北洋省坐拥四百余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光以面积而论,北洋省已经超过了全球大多数国家。真正坐稳了全国面积第一大省的座位,同时整个格陵兰岛217万多平方公里土地只设一县,也使得格陵兰县成为全球无与伦比的第一大县,一个县都比全球大多数国家要大得多。
  当然整个格陵兰不到十万人口,加上全岛几乎全境都是冰川,设为一县管理已经足够了。行政体系设置再高,只会浪费行政资源,增加无谓的行政开支。
  9月12日,叶枫再次宣布国会通过兼并新几内亚岛、所罗门群岛的议案,将南洋省所在的整个新几内亚岛、所罗门群岛合并为新的南洋省,南洋省也从原来不过二十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增加到了80多万平方公里,不过从荷属印度割来的新几内亚岛西部和从澳大利亚手里接过来的岛东南部原本人口都不多,所以新的南洋省总人口也不过从两百余万上升到四百万人左右。面积与人口的增加不成正比。但却更有利于阿拉斯加真正将此地纳入统治体系。
  9月15日,阿拉斯加与北也门达成协议,也门以租借亚丁港给阿拉斯加为条件,拿回了除亚丁外的其他南也门领土的主权,9月18日,南北也门正式合并成立新的也门民主共和国,首都仍在原北也门首都萨那。
  9月19日,阿拉斯加与中国方面的代表在大连就英属印度(不含已经达成处置方案的孟加拉和巴基斯坦地区及斯里兰卡,缅甸等英属印度总督区管辖地)的处置办法达成正式协议,按照大连协议规定,阿中两国采用了最粗暴最直接的瓜分方式,即以东经80度线分界,以西占英属印度三分之二的地区由阿拉斯加控制,以东占三分之一左右的区域归中国控制。不过应在西印度范围的克什米尔邦由于原属中国控制,所以这一区域由中国收回,并入了西藏。
  大连协议签订之后的第二天,即9月20日,叶枫又签署总统令宣布经国会授权调整现有海外领地行政管理制度,阿拉斯加将设立十五个总督区管理所有的海外领地和自治领(含自治共和国和自治王国)及各托管地的相关行政事务。
  按照这个新制度,一个总督可能管理两个以上海外领地和自治领及托管地,受同一个总督管理的各领地就统称为总督区。总督为中央政府派驻总督区的最高行政首脑,总督区设咨议会,为总督区内名望人士参政议政机构,当然这是一个摆看的空架子,咨议员基本上只是一种身份的象征罢了,咨议员由总督提名,由国会审核批准,由国家海外领地和侨务管理委员会任命;设检察署、上诉法院为司法机构,总督对司法机构只有指导协调权,没有直接的管理权。检察官和法官都是由国家总检察院、最高法院派出、委任或调动,其司法权利也直接来源于总检和最高法,其司法依据来源于国家宪法和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设总督府,为整个总督区最高行政管理机构,总督府将在各海外领地和托管地派驻行政长官设行政厅,在各自治领(含自治共和国和自治王国)派驻督政长官设督政厅,以执行落实或监督国家及总督府制定的各相关决策。
  另外规定所有海外官员都将按受国家廉政总局的监督,国家廉政总局将在各领地设一个派出机构——廉政公署,总督没有权限插手廉政公署的事务。只有再受总督委托时调查下级普通官员或本地官员时,在单个案件上对总督负责。
  这么做是要尽量杜绝这些海外官员本着天高皇帝远,加上各海外领地民众不够开化的机会大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或掠夺当地资源财富等方式敛财。同时为了杜绝廉政调查人员时间日久后与这些官员同流合污,还特别海外廉政公署的署长两年轮换,中层管理人员三年轮换,普通调查员五年轮换。这比在本土的同级廉政人员轮换时间短了许多。
  此外驻军也不接受总督的直接管辖,而是由驻军司令部进行管理,总督和总督区驻军司令是两个系统的领导人,只有在发生暴动等大规模动乱之时,总督在紧急情况时才能直接命令和调动驻军参与镇压。说白了,总督最大的权利就是管理行政事务。
  十五个总督区中第一总督区为北海总督区,北海总督区将统一管辖冰岛领地,设得兰群岛,法罗群岛和奥克尼群岛,另外在挪威的特罗姆瑟和博德等租界地的相关行政事务也归北海总督区协调。总督府设在冰岛领地首府雷克雅未克。
  第二总督区即地中海总督区,这一总督区统一管辖萨洛尼卡领地,塞浦路斯领地,希腊自治王国,马耳他领地,总督府设在希腊自治王国首都雅典。
  第三总督区为叙利亚总督区,叙利亚总督区管辖叙利亚、黎巴嫩、外约旦和西奈四大领地,总督府仍设叙利亚领地首府大马士革。
  第四总督区为波斯湾总督区,波斯湾总督区统一管辖阿曼自治领、阿拉伯联合酋长领地、科威特领地、卡塔尔领地、巴林领地,另外亚丁湾租借地,伊拉克巴士拉租借地,伊朗阿巴丹租借地,伊朗格什姆岛,大小通布岛等组成的霍尔木兹租借地相关行政事务也归波斯湾总督区协调。波斯湾总督府设在了阿联酋领地首府阿布扎比。
  第五总督区为巴基斯坦总督区,该总督区统一管辖巴基斯坦领地,阿富汗领地,和俾路支斯坦自治共和国(由伊朗东南部和巴基斯坦西南部俾路支族组建,首府就设在已经小有规模的瓜德尔港)。巴基斯坦总督府并没有设在三个领地的任何一个首府,而是设在了靠近三领地交界处的俾路支斯坦自治共和国东北部的最大城市和交通中心奎达市。
  第六总督区为西印度总督区,西印度总督管辖的领地是十四个总督区中最多的,除了管理原属英属印度的西部各邦设立的二十多个领地外,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和安达曼群岛也都属西印度总督区管辖。之所以在西印度设立这么多领地,阿拉斯加自然也是打了小算盘的,总之印度阿三的地盘分得越细越好。这些以民族和宗教等方式分割出来的邦简直就是彻底肢解印度的最好基础。不只阿拉斯加,在中国控制的东印度,也是采取了这种办法,按民族,宗教等方式肢解成了十几个领地。在阿中两国有意引导下,未来的印度想要成为后世那样统一的国家将极为困难。
  西印度总督区的首府设在了印度西部大城市孟买。
  第七总督区为东南亚总督区,东南亚总督区管辖着苏门答腊,东爪哇,西爪哇,努沙登加拉四大领地,另外与中国共管的新加坡、巽他海峡的相关事务也由东南亚总督区协调。总督府设在东瓜哇首府雅加达(此前荷治时期称巴达维亚)。
  第八总督区为澳洲总督区,澳洲总督区就管辖原澳大利亚联邦自治领所属的土地,不过阿拉斯加将原来的澳大利亚各州全部改称互不相干的领地,即维多利亚领地,新南威尔士领地,昆士兰领地,西澳领地,南澳领地和北部领地,塔斯马尼亚岛也改称塔斯马尼亚领地,阿拉斯加在这七大领地有意制造一些差异化政策,并进行大量移民,使曾经的白澳变成黄澳。以后要吞并也好,让他们再次独立也好,总之这么大个澳洲不会统一成一体。就算以后独立也要独立成六七个国家才行。当然逐渐完成吞并才是叶枫想要的,而这也是完全有可能做到的,毕竟现在的澳洲总人口也不到千万,真正是地广人稀。
  澳洲总督府仍设在原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不过堪培拉现在当然不是首都了,原澳大利亚的首都直辖区也撤消了,堪培拉现在只是属于新南威尔士领地的一个普通城市。
  第九总督区为波利尼西亚总督区,这个总督区管理地盘不小,但大部分是海域,陆地面积相当小,全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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