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有一爱》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终有一爱- 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哼了没两句,餐刀倏然飞到了钟有初手上。
  “咦?!”
  钟有初摊开手掌,一块用电线,小刀和手机电池做成的简易电磁铁:“这是雷先生的秘密武器。”
  何蓉恍然大悟:“哦!因为有这个,所以李欢的飞刀才刺不中你?”
  “凡事都应该做好万全准备。”雷再晖打好腹稿,从公文包里拿出信笺和钢笔,“我不可能为了救人而让自己身处险地。”
  何蓉看他一副要办公的模样,吓了一跳,阴影很重,反应极大:“雷先生,你干嘛?”
  她的过激反应让雷再晖莫名其妙:“我要给钟小姐写一封入职推荐信。”
  钟有初看到信笺已经撕过几页:“你经常写推荐信?”
  “值得就写。”
  他写得很快,下笔如飞。写完后将信折好放进信封,粘牢,又拿出私印来在信封口盖章。
  “现在很少有个人会用印章吧?印章是私有化象征,呵呵。”何蓉也觉得自己讲的笑话不好笑,愈发憎恨起雷再晖非要跑来插一脚——写了推荐信就带着你的三文治快走吧!
  雷再晖把推荐信递给钟有初。后者道了声谢,双手接过来。
  “现在想起来,我曾经见过你为甜蜜补给拍的广告。”
  “你是格陵人?”
  “我在格陵生活到高中毕业,所以对钟晴还是有些了解。”雷再晖说,“今天从李欢的口中得到这个消息……实在很意外。”
  何蓉得意地挥挥手指:“但是和大明星坐在一起吃饭,这还是第一次吧!”
  “这一点不可否认。”
  钟有初突然眉毛一挑:“这种饭局的价码是十万!快,一人五万,先付钱。”
  她朝两人摊开手作势要讨钱,小手指仍是习惯地伸得笔直。
  “什么呀,有初姐,我可付不起!我和你一起吃过那么多次饭,把我卖了也不够呀!”
  气氛变得轻松起来;钟有初笑着拿起三文治咬了一口。这是雷再晖第一次看到她吃东西,摇了摇头道。
  “我早该想到,你吃东西的姿态也一定训练过。虽然很优雅,但这样活着太辛苦。”
  上午才有人警告过她,想把自己嫁出去就得演戏。
  “习惯了。”钟有初笑着望向何蓉,“不过我和这位天然呆多互补呀。”
  “李欢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何蓉悻悻地为钟有初打抱不平,三文治把腮帮子塞得鼓鼓囊囊,“有初姐一定能找到更好的。”
  “李欢本性不坏。只要他接受系统的心理治疗,痊愈后依然可以成为社会栋梁。那个时候,他就会遇到适合他的另一半。”
  何蓉心直口快地说出顾虑:“可是,如果他真的痊愈了,腾达了,娶了大美妞儿,而你并没有和雷先生在一起,那他说不定会到你面前来耀武扬威哩!”
  钟有初几乎笑喷,连雷再晖也不禁莞尔。
  “何蓉,别把你代入到李欢的角色里。”
  “好,那如果他又回头追求你呢?就算恢复的再彻底,想到他做过的事,也会心里发毛!”
  “你总得给人家第二次机会吧。”何蓉一发挥八卦功力,钟有初就左支右绌,“我说了,李欢本性不坏。”
  钟有初不过是随口地维护了一句,但雷再晖听在耳内却有些不是滋味。
  “钟小姐条件不差,不必凑合一世。”
  “啊?这话从何说起。”
  “你和他不合适。”
  “哎呀,你们误会啦,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眼光很高哩。”钟有初投降,“哎呀,事到如今,怎么说都是错。”
  雷再晖拿起盘中的三文治,又放下去。
  “我知道。要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才能追求你。”
  还没等钟有初反应,何蓉先一口橙汁喷了出来。钟有初赶紧帮她移盘子,递纸巾。雷再晖浑然不动,只是用那对鸳鸯眼凝神地望着钟有初,煞有介事地等她的回答。
  何蓉呛住了,脸红得好像火烧一样,一边撕咬着手里的三文治,一边拿起盘中剩下的半片,转身想起自己没有第三只手拿包,只好用两个手肘夹住:“死了,死了,我突然想起来!我忘了件很重要的事要去做!拜拜!我先走了!你们慢吃!”
  她那么慌忙地起身,连凳子都带倒了。一脚把凳子踢开,她好像火烧屁股一样跑掉。
  她从安全通道一路颠下去,楼梯间里久久地回荡着叫声。
  “啊啊啊啊!不是假的!我才是那个大灯泡!”

  庄生梦见小蝴蝶

  何蓉的离开倒使得雷再晖和钟有初两个人肃然回醒,把刚才险些出格的话题切掉。对于雷再晖而言,第一次在电梯里见到钟有初时她说过的笑话,再说出口的时候,很有些谶言的感觉。
  “有什么唐突的地方,请你原谅。”
  “完全谈不上。还要多谢你救了我。”
  “客气了。”
  “不,那种情况下能伸出援手的才是真英雄。”
  少了何蓉这味香草,他们就这样寡而无味地互赞着对方懂得随机应变,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人生的交集可以拿出来作为话题。
  “你记在糖纸上的电话不可能打通了。格陵的固机号码升了一位。”也许就该这样结束一顿饭局,但钟有初却不经大脑脱口而出,“电信局查得到。”
  雷再晖默默地吃着三文治,他不像钟有初经过后天训练,吃饭的动作直接反映出了小时候接受的餐桌礼节。他受过良好家教,细嚼慢咽,不似孤儿出身,因为食物匮乏会虎咽狼吞。
  “我知道。”
  钟有初一时语塞。他语气平淡,不知道是已经得到了正确的号码,还是绝不会求证并拨打那个电话。中午的阳光已经算得上是炽热,映在雷再晖的袖扣上,发出数道白光,钟有初将眼光下移,专心地看着碟子上的花纹。
  “那是我养父家的电话号码。”
  波澜不惊的话头,钟有初惯性地回应了一句:“近乡情怯,依然是孝心可嘉。”
  她自信这话说的大方得体,至少值得一个肯定。雷再晖停止咀嚼,喝了口水。
  “钟有初。你是我见过说话最狡猾的人。真话,你说得很随便;谎言,你又说的很动听。时时刻刻准备着言不由衷,却能让人觉得情深意重。精致的肢体动作,却有错位的语言表达,这不是一个演员的基本训练,你受过的教育一定非同一般。”
  这样尖锐的评语像一道惊雷劈向钟有初的心脏。她确实被深刻打击到了,于是抱起双臂。
  “过奖。只是因为受到了睡前故事的荼毒。”
  “愿闻其详。”
  “父母都会用狼来了和匹诺曹的故事来激励孩子说真话。但我就不是这么看。世上那么多谎言,却只有两个小孩子受到了惩罚。这分明就是鼓励大家使劲撒谎。”
  钟有初老练地一摊手,让雷再晖哭笑不得。她的本性原来是由这种强盗逻辑构成。
  “你希望你的故事被写成第三本童话么。”
  “那能有什么醒世作用?”
  “提醒世人,再完美的谎言都有克星。”
  钟有初笑着擦擦手:“所谓通过微表情可以判断一个人是否撒谎的科学,在我身上绝不可能得到验证。”
  她从哪里来的信心?雷再晖暗忖,不过这理直气壮使他格外感起兴趣来。
  “有别的方法。”
  他还较起真儿来了!但钟有初能感觉到这较真并无恶意,纯粹是语言角力,并非以揭穿和难堪为目的。
  “心理战也没用。梦里人闯到现实中的剧情,汤显祖写过,不入流的小说家也写过。”
  “真顽固。”雷再晖摸摸眉毛,“不过当你情意绵绵地承认自己爱一场噩梦的时候,有那么一秒钟,我真的相信了。”
  大概这便是丁时英在他身上发现的人性之源。自离家后他养成了冷僻的性格,不与其他人亲近,尤其是在从事这一行业之后,已许久没人主动示好。他破门而入只是想着分散李欢的注意力,钟有初却滴水不漏地表达了爱意,如爱丽丝般的梦幻,似牡丹亭般的情真,所以即使知道那是做戏,戏中人也有一刹那的感动。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真的梦见过我吧?不止一次?穿的不是什么蓝色衬衣,也不是什么高兴的回忆。难为你还能说得出那些话来。”
  他的以退为进,他的意味深长,他的一针见血,令钟有初脸色立刻变作通红,溃不成军:“……其实也可能不是你。毕竟他是个无脸人。”
  雷再晖笑了,不是笑她的尴尬,而是笑内心澄明的她毕竟不会死扛到底。
  “我大概是很多人的梦魇,但这一回真奇怪。更奇怪的是,总觉得欠了你一句抱歉。”
  他很自然地说了对不起。而这三个字对钟有初却意义重大——居然有人为了那个在梦里撒野的家伙向她道歉!不管他是不是无脸人,这一刻也是难得!钟有初微微有些眩晕,握紧了手中的餐叉,无数白色的面具在面前飞舞,又碎裂成无数块,像碳酸饮料里的泡沫一般上升,破碎,最终恢复一片平静。
  她伸手去拿面前的水杯,却差点将它推倒,雷再晖眼明手快地扶住了。
  “真是令人惊奇……你怎么看出来的?”
  “我读书的时候是个书呆子。班上有些小孩子很喜欢捉弄书呆子。每一次我都会上当,很是苦恼。”雷再晖指着自己的瞳仁,“又一次被捉弄后,养父拍着胸脯对我保证,说我这样长了双色瞳的孩子,天生就有超于常人,分辨真假的能力。我只是还没掌握这种力量而已。”
  钟有初不由得质疑:“即使是在励志故事里,这种说法也太唯心了。”
  “你不需要怀疑。小孩子很容易什么都相信。更何况是父亲的话,对我来说就是真理。随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坚持这个说法,即使我仍然时不时会受骗。信念真是奇妙不可捉摸的力量。久而久之,我就真的能够一眼看出别人说的话是真是假,再未失手。”
  钟有初听得汗毛直竖。要多强悍的心理互动,才能完成这种学习?更何况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