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一一天王,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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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一一天王,天王-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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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第十五个,气氛似乎都有些凝重了,因为没人相信,安爵会被放过,可是……万一呢?
屏幕闪动,俊美优雅的男人出现在屏幕上,全场骤然尖叫,这是到现在为止最大的一次尖叫,由此可见安爵如今真真正正如日中天的人气。再一闪过,是安爵所演绎的角色。
出道以来,他也只演绎过三个角色,一个配角,一个MV主角,和一个电影主角,可是每一个,都是如此不同,每一个,都这么吸引人。
在万华盛宴开始之前,曾经有许多媒体采访过影视圈内一些很有地位的老人。
曾经的著名的已经有63岁的导演如此说:“我相信,这一次影视的王冠,非安爵莫属。”他说,“你是不看不知道,等你看了,你就会忍不住地感慨遗憾,为什么当自己执影的年代里,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个用灵魂演绎生命的演员。”
同安爵合作过的导演李如此评价安爵:“他不是在演绎沂南,而是当他走入镜头,他就是沂南。他演绎的沂南并不完美,他有懦弱、有怯退、有举棋不定,可是他还有热情似火、张扬跋扈、狂妄嚣张,他可以把沂南演绎得如同一团火,还能把他丢在黑暗的角落里,让人憎恨。可是就是这样的演绎,让这部作品,如此完美。”
……
颁奖现场,前几个影视的奖项已经被颁布,容澈并没有入选。而如今,俨然是最后一个奖项。
影视最大的奖项,影视王冠之奖。
多少许多年屹立不倒的天王都是从这个奖项中走出去的。
颁奖的人是一个知名度很高的老导演,他此刻的表情也有些激动,手都在颤抖,拿着手中的东西,激动得吐出两个字:“安爵!”
全场欢呼。
而那个男人却只是优雅一笑,然后他起身,与KeyLogic拥抱了一下,再同斐华拥抱了一下,这才慢慢走上台来。
全场的喧哗都不能打扰他,他一个人尊华的世界只属于他自己,俊美的容颜像是会千年不朽似的。
没有太大的激动,不如一贯人得到这样奖项会有的流泪,安爵接过奖杯,同颁奖者握了一下手,然后慢慢环视了下边儿一圈,世界骤然安静,然后他轻轻一笑。
显得如此淡定从容,如神祗俊美非凡。
他的话很简单:“我太过幸运,拥有爱我的KeyLogic,也拥有爱我的斐华,我也爱你们。”
全场更静了,因为前边儿一句实在是很正常,而后边儿一句……这个这个是啥意思?说实话,在全球同步直播的万华盛宴现场说这个,是不是会引发什么歧义?
女主持人赶紧开口圆场:“安爵的确很幸福,有爱他的爷爷,还有爱他的朋友,一亲人,一朋友,只不过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爱人?”
这个圆场不错,全场的欢呼声又起。当然,其实这其中还是有许多反驳的声音的,无数的腐女腐男们正在竭力嘶吼:“斐华就是爱安爵!这才是王道啊王道啊!真正的王道啊!”
安爵挑眉笑了笑,他没有回答,拿着奖杯就走了下去。
等这一轮颁奖之后的表演结束,便是音乐的颁奖。
说实在的,对这个颁奖,大家的紧张程度反而没什么了,毕竟嘛…最后的大奖,如果不是斐华得,他们还真不知道,有谁有本事得这个大奖?
当然,结局也是如此。、
当那个男人在万众瞩目之下迈着淡然如常的步伐、从容而上,一派天然气场的时候,所有人都显得如此淡定和理所应当。
甚至,看到他的背影,所有人都不由得想到上一次斐华领奖的时候,似乎还是这副模样。
所以说,斐华之所以为斐华,斐华之所以站在音乐巅峰无人可敌,除了他的音乐之外,还有他一如既往的模样、气质和心。他没有被污染,在这个浑浊的世界里,没有谁,有本事污染他。没有谁,有本事,改变他。
当然,这只是过往。如今那个能轻而易举改变他的人,早已经出现。
所以,斐华毫不介意,在如今这个盛宴之上,宣告自己的心。
这一颗,早已经交出,永远不会收回的深爱之心。
他的感言不是感言,他的感言,是面对于全世界的告白。
只有一句话,却无人能怀疑他的深情,甚至在这个重磅炸弹面前,这个惊世骇俗的消息面前,第一时间里,竟然无人愿意去责骂他,将他朝着变态的方向推。
他说的话也很好猜,这个聪明绝顶的天王,面对安爵的时候,说话哪一次有过转弯?实际上,他说话也向来不转弯……他只是话少罢了。
他说:“安爵,我爱你。”
……
至于结局,两人造成的这般轰动的结局是什么,他们已经没有兴趣知道了,因为就在第二天所有的娱乐报刊赶制头版出来的时候,两人已经坐着属于兰伯特的私人飞机,飞往兰伯特的一座私人小岛的,因为在那里,他们将要互换戒指,不换其他的,就换手中带着的这一对,曾经由安爵染血过的这一对,然后完成虔诚而圣神的婚礼。
而报纸上,最后所有明星聚集在一起,而安爵却和斐华牵着手站在一旁的角落被单独放大拍到的画面,将永远地铭记其上。
因为此时此刻的他们,显得如此无所畏惧,他们脸上的轻笑是如此自然,相识之间从来只有彼此,他们在以自己的方式,无视这世间的人是如何看待男人之间的爱情的,用牵手的方式,无声、却又震撼的告诉全世界——
他们正在相爱,他们就是要在一起。
从此之后,就是属于两个人的幸福美满。

番外之竹马(斐华和栢瑾瑜,有安爵)
  更新时间:201345 17:40:31 本章字数:3645

那个时候,斐华还没学会冷淡尊贵,栢瑾瑜还没成长为霸道如王。爱残颚疈
——番外之竹马
柏巷陌常常自称自己和斐华是从小玩到大的竹马,实际上,斐华真正的竹马不是柏巷陌,而是栢瑾瑜。
栢家和斐家当初是在一个别墅小区,两家人就面对面的挨着,再加上有着业务的往来,所以常常没事探门,到了之后斐华和栢瑾瑜相差一个月的前后出生,两家的母亲更带着他们来往密切了。
毕竟,都身处豪门的她们都明白,感情对于她们都实在是太过苛刻,友情、爱情、甚至亲情对于他们都算是难得,所以,有着如此机会,她们自然要努力从小培养两个孩子的兄弟情深,因为豪门之中,只要一成长起来的成员,之后再要想得到感情,就不那么纯粹了。
不过很显然,两家妈妈的想法真的很不错,只不过,哪里知道斐华和栢瑾瑜从小就是不服气的骄傲主,把他们丢在一起的结果就是每日打架,每日挂彩,有一次最严重的,他们甚至互相将对方的手腕弄了骨折。
两家母亲到了最后都有些心有余悸斐华和栢瑾瑜呆在一起了。甚至故意将他们分开,可是哪里想到,这两人就像是染上了什么毒品似的,把他们分开吧,他们还不乐意,每日还是要去找到对方单挑一把……
不过还好,有一句在电视里边儿常常听到的话在他们身上得到了证实,那就是:男人的感情是需要打出来的。而他们作为男孩,竟然也是如此。打架打得多了,到了最后竟然懒得和对方打了不说,还自此发自内心地同对方有了深厚的友谊。
斐华和栢瑾瑜从此不再对打,而是结为一派,打遍校园无敌手,在小学二年级就成了校园同级两大风云暴力'小'人物。
三年级的时候,斐华和栢瑾瑜看着海报上的明星,突然喜欢上了上头的一造型。鸡冠头,红发。两小孩一致认为这个发型才能展示自身无穷尽的魅力,加上豪门的孩子向来有钱花,所以协议一成,赶紧跑去理发店理了这个发型。
从理发店出来,又为了让这个发型的魅力完完全全地被体现出来,所以又拿着钱去买了两套一模一样的牛仔小马褂,拿着剪刀给自己的牛仔裤剪了许多破洞洞。再把自己原本的衣服一丢,两人拽拽地走在街上,自我感觉甚是良好。
上午的课因为赶着做这个发型和自我造型而逃掉了,为了下午本身能够在校园引起轰动,所以两人一致认为需要回一次学校,展示一番自我,再惹来更多的小MM们给自己送他们非常不屑、但是不收到却又分外不舒服的粉红小情书。
结果走了几个马路,两人在一个巷子口遇到一个人。
一个穿着一件有着两个长长白兔耳朵外套、外加一条牛仔的正在哭鼻子的小人儿。这小人儿的确小,大概才三岁左右。
即便是在哭鼻子,这个小人儿也绝对显得格外可爱,看她一抽一抽的模样,带动着那两只耳朵一耸一耸的,斐华就忍不住停住了脚步:“喂,小妹妹,你哭什么呢?”斐华和栢瑾瑜混蛋了这么些年,还是第一次对陌生人发出这样的询问。他后来常常问自己,如果不是那人穿着那么可爱的白兔耳朵外套,他会不会停住脚步呢?
听到斐华的声音,那位小‘妹妹’放开了手,抬眼朝着斐华看来。结果一看,顿时一愣,然后又更大声地哭了出来。肩膀颤动得更加厉害了,明显有种被吓到的趋势。
斐华的脸陡然就冷了下来,他可是小学的风云人物,脸蛋尚好,整日可许多小妹妹来找他谈恋爱,甚至还有许多比他大的老妹妹也来找他谈恋爱,可是眼前这个怎么这样?
他的声音就冷了,虽然稚嫩,可是却显然没啥感情:“你哭什么?”
在斐华的淫威之下,那小人儿抽泣着又看了他一眼,然后格外不清楚地外加有点结巴地说:“尼……尼……尼裹我……裹我滚忒,你这过,这过……拐物。”(你给我滚开,你这个怪物。)
即便说得不清楚,可是斐华还是听明白了。他怒极反笑。说实在的,他倒是没想到,这个小屁孩都在哭了,竟然还要骂自己……谁给他的胆子?
不过,斐华在此刻竟然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掉他,毕竟,听他说话,这个人很有可能,有点什么语言障碍……
可是下一刻,他就知道,这是一个正常人了。因为下一句,他说的是流利的英语:“I'm—afraid—of—you!”
斐华还没开骂,感觉到斐华停住脚步而折回来的栢瑾瑜已经开骂了:“我艹,搞了半天,你这小家伙还是从国外回来的卖国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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