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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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添乱-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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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红袖脸一下涨得通红,此时此刻,她只有一个想法:恨不得再次晕过去,死了也行,这次穿越到任何地方都行,哪怕回到古代去种地。她没脸活了!

    她慢慢地站了起来,发红的脸一下变得惨白,面对着眼前被她弄出的闹剧,结结巴巴地想解释:“我。。。我。。。”这怎么说,无论怎么说,反正肯定是要出丑被人笑话了。

    皇帝演员大约看她的脸色惨白如纸,身体颤抖如秋风中的树叶,属于严重的精神深受打击状态,于是示意屋里的人不要出声。

    他先正了正衣冠,将掉下的胡子再贴贴好,随后猛甩宽大的龙袖、双手背后,摆出平时演出时的夸张倨傲,硬是挺拔了身姿,侧身而立。

    演员下颚微抬,眼角微侧,也许他自己也觉得好笑,黏着假胡须的嘴唇,憋成了极为不自然的表情,安抚起来:“爱妃不必紧张,朕只是见爱妃醒来一时欢喜,让人都过来看望。来人呀,快去传太医,替爱妃诊断!”

    看着周围的人都想笑不敢笑的样子,李红袖满嘴的苦涩,恨不得立即抱头而逃。他奶奶的,真当她溺水后惊吓过度——脑子出问题了!

    终于解释清楚了,被捞上来后,吐出几口水,就又迷糊了过去,景区内的医生大约也是怕送去医院后,没事弄出事来。这年头在路上扶起一个摔倒的老人都会被讹诈,见呼吸顺畅,没什么异样,就运进了一间房间,换了套干衣服,等醒过来再说。

    结果被她误会,弄出了一场“穿越女挽留皇上”的爆笑荒唐剧,丢脸丢到月球上去了。

    换上了已熨干的自己衣服,离上车回去还有一个小时,逃一般的离开“妃子寝室”,也尽量远离那些时不时憋不住笑的工作人员,李红袖漫无目地的在景区内乱转。

    天啊,刚才的一切不是真的,一定是做梦,做梦!她怎么成了穿越剧深度中毒症的又一代表。

    想到刚才的那场天大闹剧,同事听完前后事情后,笑得差点嘴抽筋的样子,真有了回去后就递上辞职报告的念头。反正到手就二千大洋、累得半死还受气的破工作,不干就不干了,否则以后被同事时不时搬出这事当笑话侃,羞死人了。

    “小姐,美女,买一个吧!”一个女人拦在了李红袖的跟前,挡着有点失魂落魄的她前面。

    什么美女,这年头,哪怕叫四五十岁的大妈,都可以称呼美女。她的样子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走在大街上的回头率不会超过百分之五,那一百个中唯一的五个,基本就是近视眼。

    而对方应该就是小贩,因为在旅游景点内,跟喊美女一样多的,就是兜售纪念品的小贩。

    “不要,不要!”正烦着呢,惹不起、躲得起,李红袖往旁边斜走了一步。

    “买一个吧,就剩下一个,便宜点给你。”这女人也跟着身形移动,依旧挡在了前面,一副不买就不走的黏糊样。

    “不要!”李红袖羞恼地抬起了头,怒视着,就算目光杀死对方,这样的表情也够让对方停止纠缠了吧?

    对方没有退步,反而手举了起来,拿起了一个宽厚、无花纹的银色金属镯子,淡淡地道:“最后一个了,你随便给吧。”

    这个地方应该推销玉镯或者景泰蓝的镯子比较合适吧,李红袖摇头:“太难看,不要!”

    这个女人大约跟她一般年纪,长得普普通通,却怎么看怎么感觉有点和常人不一样。

    “怎么会难看?不信试试,如果不好看,不买就是!”女人伸出了手,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镯子就往上套。

    “啊呀,你这人怎么这样的,说过不要了!”李红袖往后躲,手想抽回来,但已经晚了,手镯已经被套了上去。

    她这下急了,看到过强买强卖的新闻。当东西上了身,就涌出一群地头蛇,逼着所谓的‘羊’付钱,而且是要用高价买下来,不买还不行。钱一到手,就一哄而散,报警也很难有个结果。

    “还给你,不要。”她赶紧地去脱手镯,这手镯怎么会那么小,弄都弄不下来,好似没有一点缝隙地环绕着手腕一圈,天知道刚才怎么带上去的。急得她汗都快下来了:“我没钱呀,买不起!快脱下来,我不要。”

    “城管来了!”只听到对方一身喊,随后撒腿就跑,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在茫茫地旅客中。

    什么状况?李红袖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只手捂着镯子,还保留着要褪下镯子的姿势。只有风吹着游人扔下的塑料袋,在跟前打了一个圈的席卷而过,附近十米内都没有一个人。

    傻了眼了,今天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事?

    “那个。。。哎。。。”她才发觉不用喊了,人都不见了。

    看来天朝厉害的不是部队,人民的部队爱人民;也不是警察,警察头子涉黑枪毙的都有。厉害的是城管!

    城管所到之处,一切小商小贩,哪怕是强买强卖的,均闻风丧胆、落荒而逃。所以网友说,只要在有争议的国土上,派上一小队的城管,保证比派上一个师的兵力更加有效。

    当然城管不是最厉害的,那就是另一个神圣的职业“拆迁队”。如果将最强城管加最霸拆迁队联合起来,编成一个特攻队。保证雄霸天下,比秦始皇的百万雄师、成杰思汗的“上帝之鞭”更加另敌人丢盔弃甲,连到国际上无力地抗议一下都不敢。

    之后,李红袖满景区的转悠,直到上车,那个女人就再也没出现过。

    坐在回去的旅游车上,要不是同事们还在笑侃着她今天的爆笑出丑,仿佛今天出丑的事,都是在做梦。

    同样的,要不是手腕上银光闪闪的镯子,紧贴在肌肤上,能感觉镯子里散发出的汩汩寒气,仿佛被套上镯子也是在做梦。

    一阵笑声刺耳的响起,是聊到她半趴在地面,抱着演皇帝的演员大腿哀求时的场景,引得大伙哈哈大笑。

    随他们去!李红袖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装出一幅完全没听到的若无其事样子,将所有目光都转移到镯子上。

    这是只金属镯子,大约两指宽,表面光滑没有花纹,亮得象镜面。左右扭转了手腕,镯子就紧贴着手腕,没有一丝缝隙。什么搭扣接口都没有,整个镯子浑然一体。。。她用手指捏住拉扯了下,好似量身为她打造,不紧不松,与肌肤完全贴合着。手掌比手腕直径粗,脱下来显然不可能,那刚才又是怎么套上去的?

    李红袖百思不得其解。算了,不想了,闭上眼睛睡一觉,等待一个半小时以后到达下车吧。

    到了,李红袖背着旅行包,在同事们带着少许恶意的嘲笑目光下,灰溜溜地逃下了车。

    浑浑噩噩地往家的方向走,经过离家不远的小巷时,下意识地举起了手腕再看一眼。等回到家,用肥皂润滑一下试试,那么古怪的镯子,总不能戴一辈子吧。

    咦,奇怪了,她发现金属镯子的光滑表面,正好是戴着手表时表面的位置,有一个红点一闪一闪亮了起来,仿佛从镯子内部投射出来红光,并且越闪越快。

    什么状况?当她跟着频率越来越快的红点,也越来越惊慌时,腰部突然受到猛烈的撞击。

 第3章 搭档

    “啊~”惨叫声吐口而出,李红袖身体象是个包袱一般、极为夸张地猛地飞了起来,腾空扑到小巷的粉墙上,狠狠地撞击过后,身上沾着墙面上风化的白灰,无比凄惨地、翻落到清晨流动早餐摊点、所留下点点油腻的水泥地上。

    一切来得太突然,翻到地面上后,就摔懵了。捂着火辣辣的侧腰,躺在地面上一动都不能动,疼得是鼻涕眼泪都出来了。

    怎么回事?今天她到底犯了哪个煞星、招惹了哪门瘟神,从掉入水中开始,一路黑到现在。

    一个身影沉稳地走了过来,遮住了好似有点刺眼、并久久不肯沉下去的初夏夕阳,站到了她的面前,并且蹲了下来。将她戴着手镯的手腕抓了过来,低头细细看着。

    反光和眩晕终于逐步消失,终于眼前能看清东西了。忍不住扼住了呼吸,映入眼帘的是一双锐利如鹰的黑眸,从未见过有哪个男人会有这样的眼睛,充满着丝丝让人不寒而栗的杀气和冷酷。

    是强盗吗?这个城市治安还算可以的呀,也没听说过拿枪爆头的来过,难道她是一系列重大刑事案件的第一个受害者?

    捂着被踢得惨痛的小腰,她忍痛争取保命:“大。。。大哥。。。”疼得声音都是有气无力,颤抖得几乎不成调。平日里这小巷出入的人还不少,今日怎么一个都没有了?

    深吸了口气,终于又恢复了点,于是装出一副可怜样:“大哥,老百姓何必为难老百姓?我也是草根打工的,没多少钱,有困难的话,旁边的旅行袋尽管拿去。”

    夕阳大约只有半边了,终于看清了这个男人。成熟男,相貌平平,身材很结实,从蓝白色短袖衬衫下,那两条胳膊粗壮得象是长期从事体力劳动的。但那双犀利的发亮双眸,让人无法和建筑民工划上等号。

    李红袖目光触及了衬衫,有点发愣了,这面料应该不差,当目光触及左胸惯有的商标标识时,简直快要跳起来了。公司里做事,那么工资再低,也会跟商场营业员一样,知道些品牌。

    这种牌子的衬衫老板穿过,最便宜的也足够她三四个月的工资,穿到公司的第一天,旁边一群部门经理拍着马屁,说这牌子如何如何好,老板的品味怎么怎么高。能穿那么贵的衬衫,而且从布料上看显然不是水货,他怎么可能来打劫?

    这个身穿高档衬衫的男人,紧抓着她带着手镯的细手腕,冷峻的脸上带着不屑和少许惊讶:“你就是我的新搭档?”

    “搭档,什么搭档?”这人要么是有钱的疯子,要么就是认错人了。李红袖捂着依旧有余痛的腰,慢慢坐起来,没个好气道:“你好好看看我,我象是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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