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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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海洋- 第7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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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5”与“梅卡瓦4”型,总共只有二千四百辆,而埃及与叙利亚的第三代主战坦克超过了三千八百辆。

    也许,在别的战场上,陆军只是次要角色。

    在狭窄的中东战场上,不管空中力量有多么强大的威胁,在绝大部分时候,陆军仍然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力量。

    事实上,即便是空中力量,以色列也没有优势。

    在作战飞机总量上,以色列只有一千二百架左右,而埃及与叙利亚超过了两千架。在战斗机的质量上,以色列的第五代战斗机不比埃及多,而双方第四代战斗机的数量对比是一比一点七。

    虽然在作战指挥体系上,以色列拥有较为明显的优势,而且在飞行员素质方面,以色列也有优势,但是在如此狭窄的战场上,当兵力密度达到超饱和状态,决定胜负的往往是进攻的突然性与兵力规模。

    此外,以色列还有一个极为严重的致命缺陷:没有战略纵深。

    虽然埃及与叙利亚的国土面积也不够广袤,完全在以色列空军的打击范围之内,但是以色列的国土面积更加狭窄,不但在埃及与叙利亚空军的打击范围之内,甚至在远程炮兵的打击范围之内。

    对以色列来说,只要本土军事基地遭到打击,战败就是必然的结果。

    更重要的是,只要边境防线、特别是戈兰高地遭到突破,以色列就没有任何能力抵挡敌人的装甲部队。

    从战术上讲,即便以色列能够突袭成功,也不见得能够取得胜利。

    原因很简单,除了空军之外,埃及与叙利亚有足够多的远程炮兵,还有上千枚精确性非常好的战术弹道导弹,足以用导弹突击瘫痪以色列的空军基地,使以色列空军彻底丧失作战能力。

    没有了空中掩护,根本不占优势的以色列陆军将很难取胜。

    这些因素都决定,埃及与叙利亚很有可能凭借已有的优势进行军事冒险,而以色列在判明对方肯定会进行军事冒险之后,就会毫不迟疑的发动突然袭击,即便不谋求单独击败埃及与叙利亚,也要为美国介入争取时间。

    这下,难题交到了黎平寇手上。

    如果美国大举介入,中国该如何应对?

    第六章 点火

    第六章 点火

    在牧浩洋提交了第七份情势分析报告后,黎平寇批准了派遣印度洋舰队前往阿拉伯海的军事部署方案。

    因为“昆仑山”级航母的第二批,即“秦岭”号与“太行山”号已经服役,“南岭”号与“武夷山”号也完成了验收工作,所以在年初的时候,“长江”号与“黄河”号被调派给了印度洋舰队。按照腾耀辉亲自制订的海军部署方案,“昆仑山”级航母的第三批,即“喜马拉雅山”号、“喀喇昆仑山号”、“大兴安岭”号与“阿尔泰山”号服役后,将再向印度洋增派两艘航母,组建以瓜达尔港为基地的“西印度洋舰队”,原印度洋舰队则改编为“东印度洋舰队”,让印度洋与太平洋上的航母战斗群保持在一比二的基础之上,增强对印度洋的控制力度。

    当然,这要到二零四零年之后。

    如果一切顺利,在二零四五年前后,C3型航母就将取代“长江”级,并且争取在二零五五年之前,把航母战斗群的数量增加到十五支,达到与美国海军同等的水平。至于“华盛顿条约”,将在二零五零年作废。

    在黎平寇做出这一决定的时候,美国海军的两艘航母已经进入地中海。

    虽然黎平寇没有给牧浩洋直接指示,但是他做出的决定,已经表明了立场,即之前就已经确认了的基本策略:只要美国采取行动,中国就将采取行动,绝不容许美国单方面干预中东局势。

    在此之前,黎平寇已经让杜小蕾向美国当局表明了立场。

    根据后来公布的资料,当时杜小蕾已经向美国国务卿提出,美国在中东地区的任何单方面行动都无助于解决危机,只会使局势进一步恶化,而且中国肯定会在必要的时候,采取针对性行动。受中国态度影响,美国国务卿在十九日上午就提出,美国愿意与中国共同采取军事行动阻止战争爆发。只是,杜小蕾拒绝了这一提议,而且提出了反对理由,一是中美有没有权利采取军事行动,二是如何界定军事行动的范围,三是谁来承担打击任务,四是用战争制止战争并不可行。

    事实上,中国反对的主要理由,还是担心美国借机扩大影响力。

    要知道,在这场危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埃及与叙利亚,或者说是阿拉伯国家。如果中国赞成用军事打击来阻止战争爆发,肯定会得罪埃及与叙利亚,甚至会得罪整个阿拉伯世界,使之前的所有努力全部白费。通过军事行动,美国则能重塑威信,巩固在中东地区的霸权地位。

    此外,还要考虑欧盟与俄罗斯。

    中国与美国采取军事行动,不管理由多么充分,肯定会得罪欧盟与俄罗斯,从而导致国际局势朝未知方向发展。

    从法理上讲,中国与美国也没有理由因为某一国准备发动战争,而对其进行军事打击。

    如果有了这个先例,那么在今后处理类似的国际问题时,任何一个大国都可以用同样的理由对其他国家进行军事打击。也许,中国能从中获益,但是最大受益者肯定是美国,因为在第二次朝鲜战争之前几场局部战争,甚至包括第二次朝鲜战争,美国都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向其他国家开战。

    黎平寇在其回忆录中也提到,如果中国以美国的方式来实现国家复兴,那么中国永远也不可能超越美国。

    只是,九月十九日夜间发生的事情证明,中美联合对以色列、埃及与叙利亚进行军事打击,肯定是阻止第五次中东战争爆发的最后机会。

    开罗时间二十二点左右,叙利亚副总统阿萨德进行电视讲话。

    在号召全体叙利亚人武装起来之前,阿萨德抛出了一颗重磅炸弹:叙利亚情报机构已经逮捕了策划爆炸案的两名**卫队军官,证明他们为以色列情报机构摩萨德服务,以色列必须为此负责。

    几乎同时,所有阿拉伯国家都收到了叙利亚的外交照会。

    必须承认,叙利亚的准备工作做得非常充分。

    为了说服其他阿拉伯国家,叙利亚拿出了足够充分的证据。在被逮捕的两名**卫队军官中,一名参加过二零三二年,南黎巴嫩的军事行动,曾经被以色列国防军俘虏,直到二零三四年才返回叙利亚。另外一名担任过叙利亚驻突尼斯武官,在此期间多次与摩萨德的谍报人员接触,其三个海外账户中有五百五十万美元的不明资产,而且全部通过加勒比海的私人银行汇入。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叙利亚情报机构在逮捕两人的时候,查获了一批爆炸设备,以及用来制造炸药的化学原料,经化验证明与汽车炸弹的炸药完全吻合,而这些化学原料由一艘经土耳其停靠的货轮运入叙利亚,在此之前则在以色列的海法停靠了三天,货轮上的一名船员在爆炸发生前来到大马士革,在一家小旅馆居住了三天,期间与被捕的两名军官、以及在爆炸中丧生的一名军官有过直接接触。根据叙利亚提供的资料,这名船员在十九日经黎巴嫩进入以色列。

    面对如此确凿的证据,其他阿拉伯国家也无法提出反对意见。

    一个小时后,纳杰夫通过电视讲话,向以色列发出了最后通牒,即在十二小时内交出爆炸案嫌疑人。

    在纳杰夫发表电视讲话的时候,埃及军队已经开始了战前动员。

    叙利亚军队的战斗动员还要稍微早一点,只是效率比不上埃及军队。

    更重要的是,纳杰夫在这个时候发出最后通牒,意味着以色列如果没有在十二小时内交出爆炸案嫌疑人,埃及与叙利亚将以以色列情报机构密谋刺杀两国总统为由,向以色列正式宣战。

    从法理上讲,这绝对是充分的开战理由。

    别说刺杀国家最高领导人,就算是在他国策划爆炸案,也足以构成开战条件。

    问题是,以色列能够交出爆炸案嫌疑人吗?

    暂且不说爆炸案是否是摩萨德策划的,就算是,以色列也不可能交出嫌疑人,因为这等于主动承认策划了刺杀行动。要知道,就算埃及与叙利亚不因此向以色列宣战,也会提出对以色列进行全面制裁。当然,更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在以色列承认了之后,埃及与叙利亚照样向以色列宣战。

    受此影响,以色列保持了沉默。

    当时,李明阳向黎平寇提交了一份绝密情报分析报告。

    在这份报告中,李明阳明确提到,刺杀行动很有可能与摩萨德没有关系,而是埃及与叙利亚情报机构策划的,叙利亚拿出来的证据都是伪造的,只是没有办法证明,或者说没有办法推翻。

    可以想像,战争即将爆发。

    李明阳还提到了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如果叙利亚拿出的证据无法被推翻,其他阿拉伯国家至少不会反对向以色列开战,部分阿拉伯国家还很有可能参与这场战争,或者为埃及与叙利亚提供援助。

    果真如此的话,这就绝对不是一场局部战争了。

    说得简单一些,阿拉伯国家根本不需要派兵参战,只需要像第三次中东战争那样,用石油做武器,就能迫使包括美国在内的众多西方国家靠边站,阻止外来势力介入,让埃及与叙利亚打赢一场毫无悬念的战争。

    也许,这对中国没有多大影响。

    即便阿拉伯国家制裁中国,禁止向中国出口石油,中国受到的影响也不明显,因为可以通过扩大其他进口渠道获得足够的石油,比如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与文莱的石油日产量就能在一周之内提高一百五十万桶,东海与南海的油田也能在一周之内把日产量提高大约一百五十万桶,加上在对日战争期间的战略石油储备量,至少在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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