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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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下)-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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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这个价实在太高了。”她忍不住多嘴。
  “走吧!”阿德斯却只回答了两个字,然后,率先大步离开。
  他人高腿长,孤儿要一溜小跑才跟得上。后来她气得干脆溜达起来,心想这哪里是约会逛街,简直是行军打仗,中间还约见了一个谍报人员。不过,当她走得慢时,前面的阿德斯也慢了下来。她这才发现,他假装不顾及她,实际上一直注意着她呢。
  想到这儿,她心里有了一点点喜悦,觉得这趟自由贸易城邦之旅也不算一无所获。她这样安慰自己,心情就好多了,有时也觉得自己很白痴,果然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啊。
  回到商队,天色已近黄昏,孤儿干脆决定先不走了,吩咐找个避风临水的地方扎营过夜。期间阿德斯仍然一言不发,倒是爱西废话很多,还一个劲嚷嚷着:“我以为你丢下我,不回来了。”
  孤儿在一边听得浑身发寒。
  她和阿德斯只是去逛逛而已,怕爱西纠缠,这才没说一声就悄悄离去的。让爱西这么一说,好像她和阿德斯去私奔了一样。就算私奔吧,也轮不到这女人多嘴。再说了,她根本就是厚着脸皮跟在商队后面的,何来丢与不丢之说呢?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十二章 第一份礼物(4)
她有点生气,早早吃了饭,简单梳洗后,就回帐篷休息。过了不久,阿德斯却来了。
  “大当家的,我去打点水。”艾丽乖巧地离开,留下他俩过二人世界。
  “这个——你试试。”两人在尴尬地沉默了半天后,阿德斯才把蒙面巾慢慢扯下。然后,把手中的盒子递给孤儿,神色间有些——扭捏?羞涩?不知所措?
  这意外的发现让孤儿来了精神,探询的目光落在了阿德斯脸上。哇,他好帅啊,就连右脸上的伤疤都那么有魅力。可是——这时候——他脸上那可疑的红色是什么?难道是害羞?哎哟不得了,这盒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
  她接过盒子,一时并不急着打开,而是盯着阿德斯的脸看了一会儿。见他越来越不自在,似要转身走开似的,这才连忙打开盒子。一见之下,她差点惊叹出声。
  入眼的是一片毛茸茸的粉红色,颜色鲜亮,质地紧密,摸到手里柔软万分,拿到火边再看,毛色却又变成了橙红。而扔掉盒子后,手中感觉几乎没有重量。
  她从没见过这东西,却听说过。这是塔撒大陆上一种非常珍稀的,近乎神话中的动物——变色狐狸的皮毛。光线越暗,皮毛的颜色就会变淡,直到变白,而光线越亮,皮毛的颜色会变深,最后像火一样红。
  这种狐狸的数量极为稀少,生活在危机处处的鬼影森林,极不易捕获。而就算抓到它们,也不能剥下皮毛,只能等它自然死亡。因为猎杀剥皮的话,皮毛就会慢慢变成飞灰;而豢养它们,皮毛就会变成不值钱的灰褐色;而等它们自然死在森林中好久才找到它们的尸体,皮毛就会腐烂。
  总之,得到这种皮毛是非常困难的,不仅需要技术和毅力,还需要有极佳的运气,甚至是奇迹才行。所以在塔撒大陆上,变色狐狸的皮毛被称为“诸神的恩赐”,能拥有这种皮毛简直是一种梦想。
  她站起来,把那一团毛绒一抖,发现那是一件长长的毛皮大衣,式样很普通,但质料却高贵得很。而且以小小的狐毛制成这样一件大衣,得需要多少变色狐狸的皮毛啊。
  这东西应该算是价值连城,区区一万金币,简直算是白送了!
  “喜欢吗?送给你。”阿德斯突然说。
  送给她?!
  一瞬间,孤儿心中的欣喜无法形容。可阿德斯为什么要送礼物呢?她生日?不对呀,她的生日不是这一天。再说她也从来没说过自己的生日,他怎会知道?难道是他生日?也不对呀!他的生日不是应该她送礼物吗?哪里有寿星自己送别人礼物的道理。
  但不管怎样,这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哪怕是一根草都无比珍贵,何况这价值连城的毛皮大衣呢?基本上,她反对穿动物皮毛,但鉴于变色狐狸的习性,是自然死亡后才剥的皮,那么穿一穿应该是没问题的。
  她把大衣披在身上,一股暖意从心底一直流到全身,虽然大衣长及脚踝,还搭配了一个毛皮帽子,显得不太合身,但那种幸福感是什么也买不到的。
  “谢谢你送的礼物,我很喜欢。”她对阿德斯微笑道。
  阿德斯显得有点局促,显然从没有送过别人礼物,这是第一次。他似乎不知说什么才好,只讷讷地发了两个不明意思的单音节,然后才艰难地道:“喜欢就好,穿着吧。”说着,就要往外走。
  啊,穿着?!这可是类似于夏天的天气,就算早晚有点凉吧,但穿着这种轻暖的毛皮大衣,还是变态了一点。但是不管了,先拦住他再说。

第二十二章 第一份礼物(5)
这么想着,孤儿急忙上前几步,可是走得急了,一脚踏在大衣的下边缘,人整个儿狠狠地向前扑去。幸好阿德斯反应快,一返身,接住了她。
  孤儿借机拉下他的头,在他唇上轻啄一下,“我还从没送过你礼物呢。告诉我,你生日是什么时候。”
  “你送过蜂蜜蛋糕。”他眼睛瞄过她的红唇,想吻,却没有。
  “那个不算啦。”孤儿脸一红,又想起那个甜蜜的厨房之夜,“不过你不说也没关系,我有的是办法打听,但是你不能又欺侮詹姆哦。”
  阿德斯没回话,心里哼了一声,寻思着一会儿去找詹姆的麻烦。这小子很得孤儿的喜爱嘛,看来要和他好好“谈一谈”。
  “这么稀有的东西,那店老板从哪儿弄来的啊?你又怎么知道他的店里有?”孤儿好奇。
  快到驿马家族了,阿德斯突然买了这么多毛皮衣服肯定是有深意的,绝不会是闲极无聊买着玩儿的。不过他给别人买的全是普通货色,还要她来付钱。唯独给她买的这件,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还是自己付钱,显然意义不同。
  其实钱根本不是最重要的,阿德斯并不是个在乎钱的男人,不过他这样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不喜欢等待的人,却一直耐着性子和那老板磨了半天,对她的这番心意才是最珍贵的。
  所以,他送的这件大衣不是装备,而是礼物。
  “你是从哪里为我解除的封印?”沉吟了一下,阿德斯突然问。
  孤儿一愣,“鬼影森林呀。”
  “变色狐狸也是出没在鬼影森林的。”阿德斯解释,“那个森林的尽头有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山腹中有一个巨大的石洞,我的人马全是被封印在那里。只要我复活,他们就能恢复成八百年前的模样。”
  “你是说山洞中还有变色狐狸出没?”孤儿问,“是你的人在复活后正好发现了死狐狸,然后——”然后怎样,她无法猜测,有很多的可能。谁都知道鬼影森林深处是不能进入的,那里面危机重重,她不相信那个老板敢进入。或者是阿德斯的人剥了狐狸皮——
  “变色狐狸是有灵性的动物,它们能预知自己的死亡,所以会提前到一个隐密的地方去,等待死亡的降临。”阿德斯慢慢地说着,似乎叹了口气,“那个地方叫狐狸冢,是个人类找不到的地方。”
  “那个山洞外就是吗?”
  阿德斯点了点头,“他们解除封印后,正好看到一批狐狸死去,于是就剥了它们的皮,打算送给我做重生之礼。我派人试着找到这间皮毛店,让他们做一件女式大衣,这家是八百年前就有的老字号,没想到居然还在。”
  听到这儿,孤儿有些明白了。
  阿德斯之前是驿马家族的人,自然熟悉这边的店铺,而驿马家族领地外的自由贸易城邦也确实以贩卖皮毛而闻名。八百年沧桑,虽然物是人非,但老店却还在。而这种珍贵至极的皮毛需要极佳的技术和手工才能制作成衣服,放到一般人手中,不定就糟蹋了。
  下午那店老板让阿德斯进店,也许只是请他看看其他珍贵皮毛,并不认识他。但做这种生意,彼此间是有信物的,只要一亮出来,店家自然要把制成的衣服交出。
  之前,她还以为占了老大便宜,没想到阿德斯这笨男人还是上了当,一万金币?那只是手工费。太贵了呀!说不定那老板还盼望着委托人不来才好,那样他就平白无故得了件大宝贝。
  可是——
  “你要那店老板做一件女式大衣,是要——送给谁?”孤儿紧张地问,生怕得到一个自己害怕的答案。
  他一被解除封印,就派人把手下献的珍贵皮毛拿去做大衣,肯定是要送人,而且是心里一直惦记的人。那个人肯定不是她,那时候他们还是仇人呢。那么,那个女人是他的什么人?
  阿德斯沉默了,似乎不愿意说。孤儿的心一紧一紧地跳,越来越感到绝望。他那么帅,那么强大,不可能没有心爱的女人吧?那女人还活着吗?就像爱西一样?或者就是爱西……
  阿德斯望着她,看她因胡思乱想而下意识地揪紧衣襟,不禁轻轻把她抱在怀里,埋首于她的发间,似乎这样才能说得出口。
  “我母亲——生前住在一个寒冷的地方,很冷很冷,可是她连一件棉衣也没有,手脚上长满冻疮。”他的声音有点颤抖,很沉痛,“本来,我想把这件衣服送给她。”
  “她不是——”死了吗?
  “我想把这衣服烧在她的坟墓前。”
  孤儿站直身子,心里像被刀刮过一样痛。这个男人好可怜,外表强大到无敌,可心里的痛楚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试图安慰。这样价值连城的东西,他只是想烧掉它,送给他从没有温暖过的母亲而已。
  她脱下大衣,放到他手上,“你不必送给我,我更愿意看你实现愿望。”
  阿德斯站在那儿,望着手中的大衣,愣了一会儿,因为这种话是传说中嗜财如命的盈禄伯爵小姐说出来的,所以更加珍贵。
  “不,我要送给你。”他把大衣又披在孤儿身上,“我想,我的母亲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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