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食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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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食录-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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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篇亦吴兰雪笔记。 
 
 
绀霞
 
  吴仲子兰雪,少多诗梦。今记其一:

  年十五时,梦行溪上。春水揉蓝,落花如绣,心艳之,欲穷其源。行里许,见短垣一带、篱门半掩,侧足而入。园中桃花数百株,芳菲弥望。穿树而行,径甚缭曲。花片打人,绛雪满衣。已而乱红深处,露一六角亭,画帘蜿地,隐隐有坠钗声。吴故文怯,止不敢前,觉鬓云眉翠,依约可接。方徘徊间,有搴帘微笑者,望之如朝霞和雪、与桃花争丽。吴痴立久之,闻帘钩璙然,始惊其去。启帘窥之,竟杳矣。亭中绿窗斐几,笔砚甚设,衣香缕缕,尚萦画屏绣幔间也。惆怅如失,感成绝句,于几上拾得浅碧笺书之。诗曰:

  新绿重重树,莺啼自在春。

  桃花红作雨,愁杀隔帘人。

  掷笔遂觉,心异而志之。

  他日,又梦至其处。遥闻亭中笑语,遂隐身花丛中。俄见丽人从数鬟,自亭中出,绡衣玉佩,向之帘间人也。数鬟争拾落花,以衣襟裹之,聚而较量,拔簪摘翠,小语呶呶。丽人绰约临风,对花不语,恍若有思。数蝶依依,绕其左右。吴于是目眩魂消,殊有化蝶之想,遽折花枝遥掷之。丽人觉,谓鬟曰:“人间刘阮再来矣。盍归乎”遂迁延避去。吴怅然,尾至亭中,竟不复见。几上词笺一幅,取观之,墨渖尚湿,俨如前诗意相答,末署“绀霞”二宇。词不尽记,有“溪上桃花红奈何,春风吹又多”之句。方拟袖之,为啼鸟所惊,惘然而悟。
 
 
耳食录卷七

彭公子
 
  东乡艾生善卜日。凡乡里婚嫁丧葬,及一切动作琐碎事多就卜焉。遵其所谓宜者则吉,犯其所谓忌者则凶,往往奇验。乡之人以是神之。

  有彭公子者,豪而愎,素不信艾。买得好绢将制衣,伪卜期于艾,艾造某日可,某日必不可。公子心嗤之,故以不可之日制焉。且多召衣工,务观成于一日。艾闻而往戒之,曰:“公衣犯大忌,必不可服。即服,当以明年之某月某日某时,庶无患。公宜信之,毋谓鄙人之言略不验也。”公子阳诺,次日即衣之。方挈领,忽有人影出衣中,歎然遂灭。公子始疑惧,然转念一衣之微,何关休咎或目眩所致。卒衣之。

  以事如冈上。冈上者,小市廛名也。事毕而归,道逢担者负棘薪过之甚疾。棘端勾其衣,衣为之裂。乃止担者而呵之。担者不逊,公子怒,三掌其面而去之。

  是夜但者归,号痛语妻子曰:“彭公子击我,伤甚,我死矣。尔曹不可忘!”言毕遂死。妻子鸣于里正,夜奔公子,声以毙命,明发将诣县诉之。当公子之事担者也,里正在焉,乃谓公于曰:“日间之事,余实见之。公子拳之,亦太甚,动中窾会,是以速毙。”公子知其诬证而莫能辨也,私许里正金,求其排难,愿以万缗归担者妻子,且经纪其丧,以求毋讼。里正主之,遂息讼。计公子所费,不下三万金,而家藏顿尽。

  或以语艾,谓不听公言,果至于此。艾叹曰:“未也,犹有甚时。”

  公子愤怨不已,乃过担者家,抚其棺而大哭曰:“吾与若何仇尔裂吾衣,不吾偿而薄责尔,亦其宜也。尔之死,病也,命也。尔妻子因以为利,破吾家,荡吾产。尔死有知,宁独无愧于心乎”其妻闻之,大恚曰:“尔本吾杀夫之仇,仅倾尔产,亦大幸。今既若此,吾岂以夫之死为市者乎且尔非实毙吾夫,心有所恧,伺为输吾金而营其丧事”即命其子诉之县。令验尸。得死伤五六处,乃抵公子法。里正亦以受贿蔽辜,比于同谋,降一等议罪。

  夫破吾衣而不逊,担者则有罪矣,从而薄责之,亦人情所时有,未应遂得惨报。然必其平日暴横不逞,有以取鬼神之怒,逃于彼而偿于此也。不然,亦其前生业冤也。至卜者之言,本不足信。然人生有吉康,亦有凶悔,跬步不谨,祸机伏焉。虽无人言,亦当随地自警,况有卜者之言哉!此与陆次云《北墅奇书》所载推车者破衣事,初相类而后相反,盖彼能忍而不较,此屡警而不悟也,

  又尝有一人出游通市,一无赖汉迎而殴之,非醉非颠,不可理解。其人猛悟,此汉无故而辱我,非前生仇,即今生业也。再拜而谢之,拂衣竟去。市中见者无不服其量之宏,而怒此汉之狂也。次日,此汉无故死。其人以是故,得免于累。善乎哉!君子克己以全身,达人见几而远祸,斯人有焉,此可以为法矣。
 
 
三元
 
  乾隆癸酉科江西乡试,分宜令天门陈公大经典房考官。入闱前一夕,梦迎天榜,众鼓乐送一匾额至其家,书曰“三元及第”。已而本房取中七人。内三人为乐平胡羽尧先生,名翘元,大庾戴莨圃先生,名第元,南昌彰芸楣先生,名元瑞;后皆登进士第,所谓“三元及第”也。胡官至光禄寺卿,,戴至太仆寺卿,彭以乾隆庚戌官至协办大学士。 

 
 
清河令
 
  清河令王君名城,大兴人。其所著里衣,通身皆有火,视之不见。以手批之,则火星灿然。间抖其两袖,则火从袖中爆出,其他性体,略不异人。

  盱眙令罗君恬庵亲试之,为余言。其故殊不可解。
 
 
方先生
 
  明万历间,有方先生者,西江人也。性颇端严。举孝廉,至京师,馆于宗室府第。一日,偕主人遍游诸宅,见后苑一室华丽轩敞,栋椽指云,而扃钥甚固。时方盛夏,炎威炽人,心念此地清旷,欲避暑其中,请于主人。许之,为扫榻焉。先是,宅素传有异,人不敢居,亦绝无所见闻。主人雅不欲拂方,故未之告也。

  方秉烛观书,至更馀就寝。将欲寐矣,忽闻箫管杂奏,环佩之声镠然发于户外。户既启,历游诸房,达于寝所,则女郎数辈,容态妖冶,舞衣歌扇,虹灯翠葆,共拥一丽人。方意必主人诸姬,为长夜之游,偶至于此;又念直达寝所,何无闺阃礼得无以己新迁,而诸姬故未之识耶嗽以惊之。丽人遣问嗽者谁,方以姓名对。丽人谓侍从曰:“方先生,正人也,安得扰之”笑语而去。

  翼日,欲以所见语主人,恐冒瓜李之嫌而贻诸姬罪,乃托他词还旧居,而泄于其戚属某。

  戚,匪人也,窃幸之,潜往宿焉,冀有所遇。果闻鼓乐声自楼而下,急于门隙间窥之。见簇仗至厅事,一丽人中坐。奏乐既阕,两行班卫其肃,无敢哗者。中坐丽人忽怒曰:“闻方先生已去,谁何至此邪气逼人乃尔,速为勾致!”须臾,二女郎破门而入,以锒铛系戚颈,牵出堂下。丽人数之曰:“穴居鼠子,欲随公房鸡犬不可得,敢犯神仙眷属耶其心可诛,亟斩以恂!”戚叩头乞哀悔罪,丽人曰:“若杀尔,实污吾刃。今贷尔以死,尔宜举以告人也。若秘之,是尔心叵测,终当杀尔矣!”乃命杖一百而去。

  次日人来,见戚宛转于地,血肉狼藉,气息仅属,病一月而后瘥焉。每自述其状云云。
 
 
市中丐者
 
  昔通州市一丐者,一瓢一杖,衣不襟,鞋不底,腹患疮臭恶,一市皆掩鼻。逢人则呼曰:“肚里饥,肚里矶!”人与之钱则辞,与之食则不受。如是三日,人咸怪之,谓其饥而不受饷,殆狂人也。及其再呼,则呵之,且恶其臭,议逐之境外。丐者笑曰:“我自肚里饥耳,与公等何与”于是呼更急。忽米肆一少年跪于丐者之前,曰:“师度我,师度我!”丐者大笑,举手对众曰:“我今真度李机矣”遂挟少年凌空而去。少年姓李名机也,其隐语云。丐者去后,市中香三日。

  又,宛陵市一丐者,衣百结之衣,袒其腹。腹患痈溃,脓血被踵,腥秽不可近。大呼市中曰:“谁人舔我肚”人咸怒骂曰:“贱乞,谁舔尔肚者”丐仍呼不止。一判官肩舆而出,遇于市,即降舆跪而舔之。丐及判官皆失所在。

  仙人游戏,往往如此。以正道论之,殊不近人情。吁!此其所以为仙人欤。



 
李齐娘
 
  桃源罗敬之,弱冠客岳州。夜有女子款关而入,年可十八九。敬之惊问所由。曰:“妾,君之妇也。念君独处,情不能已,故来相视。”敬之茫然不解。既同寝,向晨而去。次夜,又一女子来,年更少于前女。相见之际,一如前女之言。敬之愈疑,意必非人也。

  序届残秋,太守李公召客张宴。敬之与焉。厅廨菊花盛开,座客各赋菊花词。敬之诗最佳,太守爱之,欲妻以女而未言。敬之酩酊归。

  是夜二女同至,敬之大恐,女曰:“吾姐妹与君,皆订百年之契。虽未及结缡,遽隔泉壤,安忍自疎?君既不安,便当晦迹。李齐娘者,君之佳偶也。彼已有意,宜求之。”凄恨而别。敬之独坐凝思,不得其故。孤灯短榻,泫然不寐。

  迨晓而父手书至,乃知作客之后,曾聘同邑崔氏女,小字松翠,年十八而卒。崔不欲与罗断婚,复以次女篁翠字焉。旬日而篁翠又亡。夜来二女,盖其魂也。

  敬之悲恸。遗书别太守。即日束装归,求二女之墓而哭焉。阴霾冷雾中,二女形见。他人不见,惟敬之见之,宛然岳阳晤对时也,有顷而灭。敬之感其情挚,不欲再娶,即娶亦必李齐娘,而又不知其何许人也。父亦令访之。遂浪游吴越。

  李太守,越人也。闻已罢官归,敬之以旧谊往谒。太守甚欢,询知敬之犹未娶,夜使媒者道意焉。敬之固辞,因以齐娘之说告。媒者笑曰:“若是,则君为求婚来也,又何辞焉齐娘,李公之仲女,我所执柯者是也。”敬之喜跃,遂允之。盖大守在岳州时,实欲以长女妻敬之,至是长女已他适,故及齐娘云。即其家成婚。

  婚之夕,既寝,闻妆台之畔有相对叹息之声。敬之惊问,则答曰“翠、翠”。敬之知为二女,乃谓曰:“二卿既来,何不登吾床吾不复畏也。”一女应曰:“宴尔新婚,岂得相扰”齐娘闻之,悸怖浃汗,急抱敬之于衾中,略不敢动。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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