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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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近代史-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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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为了人民的解放(阿庭:哪跟哪呀?),再说,要不是我带着他穿越,阿庭也不会有如此成就,我很快就心安理得了。(阿庭:我不平衡了。我:玩笑!玩笑!)起初,分红自然用不了,阿庭尚能利用一下。然而,随着华源基金在国内外的教育援助工作和重点技术研究工作的逐步展开,尽管那些中小企业多半尚能够维持自身运转,但阿庭还是时常需要用其它收益补贴一些儿。到目前为止,墨西哥的收益基本全投进去了。不过,现在也到了收获的时候了——将国外普通水平以上的技术,拿到一片空白的国内,挣钱是一定的——阿庭将所有这些企业都迁回国内,只保留了需要在美国发展的行业——经济环境还是美国好,而且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市场,以后用到美国的地方很多,我可不会作杀鸡取卵的事情。

随船归来的,大半都是这些人员和新购置的设备。只有那顺路归国的几百留学生,我还能用上一些儿,其中,我最留意的是顾维钧。

顾维钧,字少川。江苏嘉定(今属上海市)人。1905年留学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1912年获国际法博士学位。我知道他后来给袁世凯做过秘书,在外交上很有成就。所以,在阿庭向我推荐时,我就把他直接任命作秘书了。

PS:顾维钧与唐绍仪有两种说法,一是岳父张衡山介绍;一是早就认识,并邀请顾维钧回国担任总统府英文秘书,此处取前一种。

我原来的秘书叫王博文,是经基金会的第一批留美的学生,学习法律的。原来在新军任文案,起义后,担任我的秘书。目前作为议会的法律顾问,主要负责议会的工作。前不久,受命组织联络人员,成立了民生党,党纲自然就是“普及教育,兴办实业,改革农业,富民强兵,司法独立,地方自治”。民生党在前些儿时候的选举中,大获全胜,是安徽议会绝的对多数党。胡璧城声望很高,本来很有希望成为议长,但他不同意加入民生党,所以落选了,只成为议员。现在,武炎康为议长,王博文为副议长。还有议员41人,其中有:潜山刘庭凤、桐城陈澹然、太湖韦经、望江徐乾、宿松徐嗣甲、贵池章兆鸿、建德王宝贤。这样一来,王博文自然就不适合继续担任我的秘书了。

说到阿庭,结果扯了一大堆。总之,阿庭回来后,董氏的厂矿企业就与我无关了。我充其量过问一下港口码头、公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后来,阿庭建了三百多,哦,也许是五百多家工厂。我记得的,比较重要的有马鞍山钢铁公司、两淮盐业公司、淮北煤矿及坑口火电站(先后上了十台董氏'美国'生产的5000kw发电机组)、铜陵冶铜厂(铜矿石来自智利)、安庆电子仪器厂、太平汽车厂、安庆飞机厂、芜湖炼油厂等等,此外扩建的还有水泥厂、化肥厂、化工总厂、机械厂、火柴厂等等。

尽管如此,在安徽的大规模建设下,水泥等建筑材料仍不敷使用。我大量采购了启新洋灰公司的马牌水泥,并鼓励周学熙在安徽设厂——安徽此时规定,新设工厂从开工之日起,免税一年。这个规定主要适用于,机器生产的现代工厂。说句实在话,我始终认为“垄断是不健康的”。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会尽力培养国内第二生产商,以增加政府的选择余地。但是,垄断可以将一切资源集中使用,其竞争力和效率都非同一般,对我的近期发展极为有利。短时间内,董氏公司必然,也很有必要一家独大。我只能在税收和政策上鼓励工商业发展,来降低董氏所属企业在中国现代工业中所占的比例,此比例民国元年必会超过90%。但是,这些政策,必然也是对董氏公司有利的。

这一时期,我在国内并没有太大影响。

民国元年1月末,根据隐龙社提供证据和线索,我出动了完成训练的新兵开展了‘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分子’的行动,简称‘严打’。这也算是安徽新军的传统了,训练结束的士兵,以对匪徒的实战来检验效果。

根据警方提供的证据,安庆法院的法官们,开出了四万多张逮捕令。行动之前,各地区警察以培训为名,被集中到警局。随后,警察配合新军开展了大规模的抓捕行动。‘严打’严厉地打击了犯罪分子,尤其是帮派势力和土豪劣绅,总计逮捕63941名涉案人员——有被抓现行的,牵涉案件十多万起。因为种种原因,当天没有被捕的相关人员,也在随后的通缉中,纷纷落网。这些案件审理了整整十一个月,刚刚完备的百余个法庭开始了高速运转,根据警察机构——主要是隐龙社,提供的确凿证据,对4352名案犯处以极刑,44891名罪犯被判处劳役等有期徒刑。其他人罪行轻微免于起诉,或无罪施放。经过‘严打’,安徽的社会治安大幅好转,有力的支持了下一步的建设工作,又打击了同盟会的势力。

4月,有不法分子——隐龙社的消息“和同盟会有关”,组织越狱,被看守驻军一举击毙137人,打伤350多人。消息一经传出,震动全省,轰动全国。

同盟会控制的报纸对我严厉谴责,指责我出卖国家利益,以权谋私,镇压民主云云,还翻出了我之前剿匪,被称为‘董阎王’的事。《安徽日报》则对此进行了严厉批评,指责同盟会勾结匪徒,横行不法,“……民主是法制下的民主,并不是说,革命党就可以杀人放火横行不法,……”,并为我辩护——“目前看来,安徽政府借款是为了教育建设,而南京政府借款则是为了吃饭嫖娼,……”。持公正立场的以《申报》和《安徽时报》为代表,支持我对匪徒的打击行动,认为‘严打’总体上,是有确凿证据的。同时,两者也认为,安徽的法律并不健全,审理过程也不是完全准确无误的,以权谋私是有一些,但“卖国”是无稽之谈——我签署的协议,与孙在民国初的公告和意图签署的条约差远了。

这样的新闻也就是一会的事,很快民众的注意力就被另一件事所吸引了。那就是“田中方受贿案”,也被时人称为“陈管家卖主案”——是其管家陈X举报的。田中方是实业司的一个科长,主管道路的修建,在工作中收取贿赂二万两。陈管家是看着田长大的,很受其信任。后来,陈管家知道了军政府重奖举报人的规定,辗转反侧了好几天。最后,自己当老爷的念头占了上风,还是将其举报了。田X被判二十年有期徒刑,行贿者被判五年有期徒刑,贿赂被没收。但是,民众关心的焦点不是这个,民众更关心那一万两银子。要知道,安庆普通人家一年也就收入三十来两。

所以,《安庆时报》的记者给陈管家作专访时,首先就问,“奖励兑现了没有?”陈X是红光满面,十分高兴的回答:“兑现了,50%的奖金,免税,一共一万四千元。”然后,就开始为自己辩护,“……”,记者打断了陈的话,问他“奖励是不是他举报的直接原因?”陈反驳敷衍了几次,最后生气的反问“如果是记者是他,会怎么办?”记者在后面写道,“是啊,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办?我的报酬在记者里是高的,每年能有一千圆,除去10%的所得税,还有九百。如果我处于此种情况,我会怎么办?多半也会如此吧!”并把举报电话、地址附录在文章后面。

文章发表后,产生了深远影响。主要影响有两种,一个是举报者突然间多了起来,最夸张的一位是失宠的小妾举报了其丈夫,然后,带着数万圆远走高飞鸟;另一种,很多人立志要做记者鸟。

在这一系列的案件中,有许多问题出现。比如文物、古董、字画等的价格如何确定,有很多人为该物品出示虚假证明,严重低估其价值。当时,又没有职业资格认定,无法吊销其执照,判刑又证据不足。于是,只能处以罚款,并因其多次鉴定失误,而取消其鉴定的法律效应。当事人,一个姓魏的老朝奉,以为没事了。相对来说,罚款只是小数目,取消不取消,也没有谁知道,过后一活动,也就没事鸟。谁知第二天一看报纸,就吐血了。法院以其罚款在各主要报纸上刊登了广告,宣布此事,并宣告其人的鉴定不再具备法律效应——等于砸了他的饭碗。像这样的鉴定名家,都很有门路。一直托人托到我这里,我当时的答复是,“事情有两个可能,一是确实走眼了,那是本事不行,既然看不准,还做什么鉴定;二是有意看错,那就活该了,没判他做伪证就不错了,找什么找。”

正文 第19章

1月中,我在议会试图讨论通过《“土地村有”试行办法》,并在新军和学生中进行了宣传。尽管民生党在议会占据了绝对多数,尽管《办法》有着种种好处,但我仍然不得不挨个进行说服,详细地解释说服,并交换性的提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所有地主的,三年的投资免税(投资优惠限额与土地价值挂钩),以及针对议员个人的,技术扶持,政策倾斜和同等质量下的优先采购权。2月底,议会以23票赞成,14票反对,6票弃权,刚过半数的票数,勉强通过了《“土地村有”试行办法》。没有办法,人们对土地的执着,还在我的预料之外,而议员们个个有钱,也就是说,个个有地在手。尽管这些人见多识广,比较开明,但没有足够的利益,是不可能让众位议员松口的。至于‘强制通过’此类的念头,一开始就被我否决了。开玩笑!如果这些有见识的都不能说服,还想说服那些乡下的土财主?我可不希望安徽暴乱不断,何况,建设的主力知识分子多半出自此类家庭。

与此同时,《“土地村有”试行办法》也在《安庆时报》、《安徽实业报》、《安庆日报》、《阁钞汇编》、《安徽俗话报》上刊登,引起极大的争议。争议的焦点迅速由“‘土地村有’应不应该实施”——毕竟农民和地主都没有多少风险,属于极端的惠民政策——转移到“私有财产是否神圣不可侵犯”。无论如何,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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