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我为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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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我为皇- 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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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我并没有在云关停留。第二天就早起离开了,静悄悄的,没有通知任何人,包括铁牧和牧秦,但是我知道他们一定是知道的,首先这个小院中有他安排的下人服侍,其次,终究带着许多护卫,不是一两个人,再怎么样我不可能做到悄然无声。

而我,也没有刻意隐瞒的意思,虽然没有派人通知,铁牧显示了他刻板的个性完全不同的灵巧心思,没有急匆匆的赶来给我送行,好似真的不知道我要离开一般。

当然,我知道其实他并没有真的假装什么也不知道,也许他正在自己的书房听着手下的汇报,也许正在某一处,比如城墙上静静的看着我们一行人离去。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回头,却真的看到了一抹白色的影子站在那里。一愣之下,凝神望去,却因为隔得太远,没有看清楚面容,不过好歹是确定了不会是铁牧,因为他从来不会穿着白色这种骚包的颜色。

那么,那个人是谁呢?我想了想,随即觉得可笑,毕竟虽然是早上,虽然边关人口不多,但是进进出出的,总有不少人,怎么能肯定那个人就是在看我呢?

而且,这种距离下,连男女都分不清。

安心的闭上眼睛,不去想其他的事情,一直晃啊晃啊,一路北行,在自己的国家,理所当然是到各个府邸休息的,外间的环境不说,就是安全上也没有什么保证,而我现在的状况就是经常性的会遇到刺杀,一路上高手也有,低手也有,算得上非常的热闹了。

其中某位特别人士时不时的就出现叨扰,而且出场方式一向非常诡异。至今没有在正门口走进来,每次都是莫名其妙的就出现在房间里。

由此,我不得不佩服他的高超的实力,虽然我每次都能感应到,但是要防止他出现或者出现前发现很难,不过至少表明他目前为止没有对我产生杀意。

对于杀气,我自认还没有人能在千米之内无发觉呢——更远的没试过。

每次突然出现,溟庆总会习惯性的杀过去,然后两个人在那里你来我往。其实,单指武艺上的话,溟庆是不如那个男人的——貌似我到现在都没有试图问他的名字,实在是,难以启齿啊——毕竟,他的本职工作是将军,统帅,而不是武林高手。

用通俗一点的话说,溟庆擅长群殴——排兵布阵,单打独斗在某人出现之后已经在急速的增长了,但目前还是有些距离。

我不得不承认,那个男人,技巧上几乎出神入化。我非常相信这是他无数次的身体力行之下形成的。

而且,每次出手,就算是不涉及生死问题的切磋——现在他和溟庆的状况就是这种情况下,当然,溟庆是不会手下留情的——也不能掩饰一种几乎赴死的狠劲,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他想要杀死溟庆。

这不是说他散发了杀意,只是他的动作,他的气息,我想,他是很习惯生死决斗的,这不是希尔瓦那种杀手的一击致命的阴沉毒辣的感觉,而是两个高手之间的生死之间的决斗。

这比杀手更加的惨烈,毕竟,杀手杀的人,很少有杀手的实力,只要避开护卫之类的,在人们最疏忽的时候一招致死。他们像蛇,善于等待,和杀戮。

而那个男人,是猎豹,擅长于寻找高手,然后两个人生死决斗,一丝一毫都有可能致死,他的动作他的气息没有一点漏洞。

即便那个时候,他正好像百无聊赖的和我说话,但我如果这时候发动攻击,他一定会适时跃起,好似一开始就戒备着一般,那不是刻意的。只是一种身体的本能。

但是,杀手除了个别的变态喜欢虐杀过程之外,一般都不是自愿的吧,就是被训练的没什么特别的感情了的,也不会觉得这份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什么不一样,习惯成自然,比如,希尔瓦,就是这一种。

当他说道自己是杀手的时候,表情平静的好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我想除了兮紫,和个别的一些人之外,他应该是不接触的与世隔绝型的,人类的情感都远离了他。

我还能说,也许是因为某些因素导致的,或者是从小培养的,但是,这个男人呢?

他的战斗本能是基于爱好,追逐强者,享受战斗,在和溟庆相争的时候,我能感觉到,那种溶于血液的兴奋。虽然只有一点点,虽然保持着清醒和理智。

而我,越来越肯定他跟着我,是因为我的实力了,虽然我觉得我除了愔的本能之外别无天赋,但是对于别人来说,本就是体现了我的一切。

这是他对我还算纵容的原因,这么说,真的是有点不情愿,不管是我的身份也好,我的其他的什么都好。对他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我剑神的这个标签,让他跟随着我。

虽然没有直接表明想和我决斗——这一点他还是比较理智的,毕竟我的实力是一回事,并不代表我愿意和一个陌生人来个生死大战——但是他不会放弃,只得像飞蛾扑火一般追逐着。

我能清晰的感觉到,这个人看着我时的眼神,比看着热恋中的情人还要热烈,要不是我实在太有自知之明,我都会以为他是看上了我。

日子就是这么单调的过了两日,然后溟庆上前告知我,洛城到了。

我一愣,才反应慢半拍的回味过来,洛城,那不是卢修斯的城堡吗?原先在禁忌森林里分别,现在不知道他怎么样了,不过溟庆都能完好的出现了,我相信他有也不会有任何的问题的。

迟疑的原因是,现在他,会在洛城吗?还是在羊城,或者其他的地方呢?

这么想着,就到了城堡之外,没有踟蹰的时间,我看见了阳光下华丽的淡金色长发,反光将我的眼睛视线有一瞬间的模糊。

好吧,其实看到他,我的心情还是很愉悦的,我带着溟庆——奉嘉早就在入境时就赶回了施德城按照我的安排行事——接到了卢修斯的热情招待。

至少是表面上是这样,然后,在他华丽丽的贵族腔调之下,我们顺利的进入了闻名已久的洛城城堡。

通体白色的大型建筑,整体上华贵高雅,细节上上更是突出——哪怕是一根小指粗的竿子上都绘上了细小的花纹。

很好,很强大,尤其我目睹了园子里那些高傲的仰着脑袋的飞禽走兽——比如,孔雀——的时候,青筋不由的一个劲的蹦跶。我不断的告诫自己,这是个人的喜好,个人的喜好,却在看到那只丹顶鹤的红顶上细细的圈了一层金边的时候,崩盘了。

见过华丽的,没见过这么华丽的,好吧,我OUT了。

卢修斯让佣人安排好食宿——说到佣人,我的上帝,那一个个穿着统一的制服,长相男的女的都非常清秀美丽,动作整齐划一,带着表里如一的微笑,热情亲切,却丝毫不显奴颜婢膝,反倒带着如同主人一般的傲慢。

当然,这仅仅只是一种说话的语气和显露的气息,对着主人的上司,他们可不敢怠慢了。

然后,我就被一路带到了卢修斯的书房,见证了何为极致的贵族奢华,这当然不是说王宫不够华丽,只是表现方式,我想,愔定然是喜欢隐性奢华的,而卢修斯,就是显性的,赤裸裸的昭示着他的审美观。

不过,即便我青筋不断的在跳跃,但不可否认,还是非常有品位的,不是那种暴发户的庸俗。

赏心悦目,我只得这么说。也非常的舒适。

卢修斯的书房在顶层,有着极好的采光,落地的整面墙的透明玻璃,几乎有种整个屋子都是透明的感觉,连屋顶也是,让我不由的想起传说中的空中楼阁,或者是空中的玻璃花房。

那圆弧的或者棱角的一个个小的或者大的角度,光线折射出梦幻的光线,好似小王子的童话世界,美得有点不太真实。

卢修斯这家伙,太会享受了,我恍了一下神,很红果果的看着四周。

书房书房,当然摆着说,卢修斯的书很多,一排一排的书架,整齐利落,摆满了整个一层楼,好似回到了图书馆一样。

我随手抽出一本说,都是绝版珍藏,很想塞到衣服里带走啊。不过,一来卢修斯太宝贝他的书籍的,眼神没有离开我不说,这里的每一本书,即便多的难以计数,我想他还是记得的;二来,我是国王啊国王,不是一文不名的小人物,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第一次怨毒的诅咒我的职业;第三么,话说,难道我真的是满脑袋的干草吗?为什么我都看不懂上面的,字或者符号?

黑线的放下,在卢修斯的示意下,我坐在了沙发上,然后,面前被递上一杯散着热气的红茶,很香的味道。

只是,我看了一下卢修斯沏茶的白皙的几乎透明的手指,没有佣人吗?

像是知道我的意思,卢修斯放下茶壶坐下,道:“这里,我不准许任何人进来。”包括打扫的仆人?

想象着卢修斯拿着抹布提着水擦拭这庞大的书房,上帝,这种感觉,真的很违和。

“如果陛下没有忘记,应该知道我是法师吧?”大概是我的表情太过赤裸裸,卢修斯嘴角抽搐了一下,十五度向上仰视,拖着长长的贵族式语调讽刺道。

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 甜腻红茶的午后

第一百五十九章 甜腻红茶的午后

好吧,我承认,卢修斯不说话的时候还是很美好的。除非我拥有着超灵活的大脑,和朝强悍到的心脏。

越来越觉得在他面前找不到君主的威严了,我悲催的想着。

掩饰的小口喝着红茶,卢修斯的手艺还不错,清香,微苦,而后有淡淡的甜味,我眯了眯眼睛,都说午后红茶,的确,在阳光明媚的午后享受才是最有爱的。

不过,我看着卢修斯在自己的杯子里面添加奶精和方糖,上帝,他是在喝咖啡吗?有点像是奶茶,对奶茶我还是不排斥的,但是像超市里那种甜甜的茶饮料,还是苦一点好喝,当然,红茶并不是很苦。

至少没有苦丁茶苦,记得以前需要熬夜的时候泡的浓浓的茶水——我并不喝咖啡,虽然很喜欢那个味道。但是在我需要清醒的时候总是昏昏欲睡,而我需要睡觉的时候,却无比清醒,总的来说,就是作用时间太长,早上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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