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种马 作者:文心粉丝》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武林种马 作者:文心粉丝- 第2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鱼玄玑已瞧出他的神色不对,问道:“你怎么了?”
  亚马道:“你说过,任何戴上了这枚戒指,就有如教主亲临,你们都要遵命而行?”
  鱼玄玑恭身道:“是!”
  亚马眨眨眼睛道:“我命令你,现在开始来诱惑我!”
  鱼玄玑突然感觉为难
  这个男人是她闻名已久、心仪已久的男人,但是
  亚马已沉下脸来,怒道:“连这么一个简单的命令都办不到,还谈甚么誓死效忠?我不去了!”
  车子正在一处道路转弯处。
  亚马突然屈指一弹,拉车的两匹黑马立时受惊,开始狂奔而出。
  就在这同时,亚马已纵身而起,跃上了路边一棵树丛中,隐住了身形。
  鱼玄玑先是一怔!旋即发觉他这样做必有深意。
  马车继续狂奔,后面一条跟踪的人影亦展开身法,向前疾追!
  就是那个高瘦的年轻人,轻功居然不弱,奔跑起来快逾奔马!
  亚马突然从树上落下,落在他面前。
  如果不是他及时煞住身形,必然会与他撞个满怀。
  亚马望着他微笑道:“你是谁?为甚么要跟踪我们?”
  那年轻人望着他,非但没有半点怯意,反而大笑了起来,道:“想不到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做出这种无法无天的事来!”
  他像是在自己感叹,又像是在说给别人听的。
  这里荒郊野外,根本没有别人,这句话当然是说给亚马听的。
  亚马冷笑道:“甚么无法无天的事?”
  这人道:“绑架!”
  亚马皱眉道:“绑架?甚么人绑架?绑谁的架?”
  这人叹道:“几条彪形大汉,绑一个小姑娘的架,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就把人家的车砸烂,马也打死,拖上另一辆马车中”
  亚马动容道:“是甚么样的马车?”
  这人道:“是一辆纯黑的马车,车上还有好多鲜花”
  他还想再往下说,只可惜说话的对象却忽然不见了。
  亚马已转身冲了过去。
  他行动虽快,却还是慢了一步,既没有看到那些彪形大汉,也没见到鱼玄玑。
  只见到砸碎了的马车,打折了腿的黑马!
  远处尘头扬起,隐隐还可以听到车辆马嘶声!
  他再望向刚才那年轻人,谁知他早已走得不见人影。
  这人一定与绑架歹徒是同一夥,他故意在路旁草丛中露相,只不过是调虎离山之计!亚马又悔又恨,不再犹豫,拔脚向前追了去
  亚马向来对自己的轻功颇有自信,他这样展开脚步往前飞奔,有如一支箭一样的疾射而出。
  但是他是人,不是马!马有四条脚,他却只有两条!
  他这才开始恨自己的父母,为何不给他多生两条腿
  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前面不远处有个人,正骑着一匹马,施施然缓步而行。
  亚马顺手摸出一锭金子,街上前去将那人拉下马来,将金子塞到他手里,自己也跳上了马背。
  这人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亚马已经打马绝尘而去。
  他做事一向最讲究效率,从不说废话,从不做拖泥带水的事。
  所以他若真的想要一样东西,你除了给他之外,简直没有别的法子。
  江湖中人大都懂得如何选择马,因为谁都知道,一匹好马不但平时能做你很好的伴侣,而且往往在最危险的时候救你的命!
  要是马儿也能选择骑它的人,一定会选亚马。
  亚马的骑术并不能算是最高的,他骑马的时候并不多。
  但他的身子很轻,轻得几乎可以让马儿感觉不出有人骑在背上。
  而且他很少用鞭子。
  无论对任何有生命的东西,他都不愿使用暴力,没有人比他更痛恨暴力。
  所以这虽然并不是匹很好的马,但现在还是跑得很快。
  只见他轻轻地贴在马背上,他本身就已成为马的一部分。
  是以这匹马奔跑的时候,简直就跟没有骑它的时候速度一样。
  按理说,以这种速度应当很快就能追上前面的马车了。
  一匹马拉着一辆车子,车上还有好几个人,无论多快的马,速度一定不会比他的更快。
  就算是两匹马都不行,只可惜世上有很多事都不太讲理。
  亚马追了半天,非但没有追上那辆马车,连马车扬起的尘土都已看不见了!
  日色已偏西。
  大路在这里分开,前面的路一条向左,一条向右。
  亚马只好在这一岔路口停下。
  路旁有树,最大的一颗树下,有个卖酒的小摊子。
  卖酒的人比买酒的还多。
  因为这时候只有一个人在这里歇脚喝酒,卖酒的却是夫妻两个人。
  老板手里牵着孩子,背上还背着一个孩子。
  丈夫已有四、五十岁,妻子却还很年轻。
  所以丈夫有点怕太太。
  所以丈夫在抱孩子,妻子却只是在一旁坐着。
  亚马一下了马,老板娘就站了起来,带着笑道:“客官可是要喝酒?上好的竹叶青。”
  她笑得彷彿很甜,长得彷彿还不难看也许这就是丈夫怕她的原因。
  亚马却连多看她一眼都不敢。
  第一、他从来没有看别人老婆的习惯。
  第二、连续几天都是桃花运,已几乎连命都送了,现在只要是女人,他就看着有点害怕。
  他故意看那老板,道:“好,有酒就来一碗!”
  老板娘道:“切点卤菜怎么样?牛肉还是早上才鹵的。”
  亚马道:“好,就牛肉。”
  老板娘道:“半斤?还是一斤?”
  亚马道:“随便。”
  他有个很好的习惯他从不跟任何女人争辩。
  于是老板娘笑得更甜,忙着切肉、倒酒。
  的确是竹叶青,但看起来却像是黄泥巴。
  肉最少已鹵了三天!
  亚马还是不计较,更不争辩。
  他本不是来喝酒的。
  他还是看着那老板,道:“刚才有辆马车走过,你们看见了吗?”
  老板没说话,因为他知道他这个老婆喜欢说话,尤其喜欢跟又年轻、又阔气的客人说话。
  她也知道她的话愈多,等一下的小费就愈多。
  所以她就凑了过来,道:“这里每天都有很多辆马车经过,却不知客官要找的那辆马车是甚么样子?”
  这下子倒把亚马问倒了,他根本连那辆马车的影子都没有看见过。
  老板娘眨眨眼,又道:“刚才倒是有辆马车,好像是辆两匹马拉的黑漆黑车,奔丧似的赶了过去,就好像家里刚死了人,赶回去收尸似的,连酒都没有停下来喝一杯!”
  亚马眼堕兄了,道:“对,就是那一辆,却不知往哪条路上去了?”
  老板娘沉吟着,道:“好像是往左边去了”
  她咧嘴一笑,又道:“客官为甚么不先坐下来喝杯酒,等我再好好的想想?”
  看来这老板娘拉生意的法子,并不是酒或牛肉,而是她的笑。
  她这法子一向很不错。
  只可惜这次却不大灵了,她笑得最甜的时候,亚马连人带马都已到了两、三丈开外,只留一小块银子下来。
  他已不想叫任何女人对他印象太好。
  老板娘咬着嘴唇,恨恨道:“原来又是个奔丧的,赶着去送死么!”
  黄昏后,道路愈来愈崎岖,愈来愈难走,彷彿又进入山区。
  天色突然暗了下来,林木渐渐茂密,连星光、月色都看不见。
  亚马忽然发现自己迷了路,既不知道这里是甚么地方?也不知道这条路是通到哪里去的?
  更糟的是,上午吃的那点东西,早已消化得乾乾净净,现在他的肚子空得简直就像孔明的那座城。
  他并不是挨不得饿,就算两、三天不吃东西,也绝不会倒下去。
  他只不过很不喜欢挨饿,他总觉得世上最可怕的两件事,就是“饥饿”和“寂寞”。
  现在就算原路退回也来不及了,这条路上唯一有东西的地方,就是三岔路口那小酒摊子。
  从这里走回去,至少也要一个半时辰。
  亚马叹口气,已开始对那比石头还硬的卤牛肉,比泥巴水还黄的竹叶青,有些怀念起来
  看看四面黑黝黝的树影、阴森森的山石,听着远处凉飕飕的风声、冷清清的流水声他觉得自己实在倒霉透顶。
  他座下的这匹马也在用鼻孔喷气打呼噜,似乎是说:“我比你还倒霉!”
  亚马轻抚着马鬃,喃喃道:“看样子你也累了,不如先去喝口水吧。”
  他走到泉水旁,就见到小桥旁那小小人家。
  小桥、流水、人家。
  这本是幅很美,很有诗意的图画。
  只可惜亚马现在连一点诗意都没有,此刻在他眼中看来,世上再美丽的图画,也比不上一碗红烧肉来得动人。
  低低的竹籬笆上爬着一架紫籐花,昏黄的窗纸上,还有昏黄的灯光透出来。
  屋顶上炊烟袅袅,风中除了花的香气外,好像还有葱花炒鸡蛋的香气,除了流水声外,又多了一种声音。
  亚马肚子的叫声,他下了马,硬着头皮去敲门。
  应门的是个又瘦又矮的小老头子。先不开门,只是躲在门缝里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
  那眼色就像是一只受了惊吓的兔子。
  亚马唱了个肥诺,陪笑道:“老丈请了,在下错过宿头,不知是否能在老丈处借宿一宵?明晨一早上路,自当重重酬报。”
  这句话,好像是他很小的时候,从一个说书先生的嘴里听到的,此刻居然说得很流利,而且看来彷彿很有效。
  他觉得自己的记忆力实在不错,那么小时候的事竟然记得很清楚,想不佩服自己都不行。
  而这句话果然有效,因为门已经开了。
  小老头其实也不算太老,只有四十多岁,却秃得头发都没有了。
  他自称姓柴名铁斧,是个砍柴的樵夫,有时也打几只野鸡、兔子换酒喝。
  今天他刚巧打了几只兔子,所以晚餐已过,他却仍在喝着酒。
  他酒喝得很慢,菜却吃得很快,所以又叫他的女人去炒蛋加菜。
  他笑着道:“也许就因为喝了点酒,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