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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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小民-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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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田哥,你是啥时候识字的?”紫鹃向前慢慢走着,开口问道:“俺咋不知道哩!”

“这个呀,总有五六年的时间了。”孟有田很顺溜地说着早已想好的谎言,“你在家里有人教,也请得起先生,俺也想认字,免得让人骗,被卖了还给人数钱。所以,俺就想了个办法,拿着家里的皇历学认字。碰上不认识的,就去找人问,一个不行,就找两个,还记得那年病在庙里的那个说书的吗?”看到紫鹃点了点头,他继续说道:“他可是帮了俺的大忙,足有大半年呢!字认得越来越多,有时候连蒙带猜就容易多了。其实,俺认识的字远没有你估计的那么多。”

“那你咋不去问俺?”紫鹃将信将疑,但又找不到更合理的解释,便有些抱怨的说道。

“不方便呗!”孟有田理所当然地说道:“宋先生的规矩那么大,俺平头小百姓哪敢登门?”

“哪有你说的那么邪乎,俺爹知书识礼,对人少有疾颜厉sè的时候。这两三年,你在村里碰见人家咋也不吭声?”紫鹃对孟有田的理由表示不满。

“这个,自卑呗!”孟有田挠了挠头,说道:“就象现在,咱俩走一块儿,你长得又俊俏,身材也好;俺呢,一下低,一下高的,就是个瘸子,让人看见俺都觉得脸没处搁。”

“你——”紫鹃最怕的就是触到孟有田的短处,赶紧说道:“不,不是那样的。你,你的腿真不是,不是毛病。挺好的,一下低,一下高,那个,也不倒哈——”

看着紫鹃有些语无伦次,孟有田哈哈大笑,这姑娘太好骗了,而且如今的他已经不把这个身体缺陷当成什么心理负担了,而且他忽然想到了一首歌,情不自禁地开口唱道:“我颠颠又倒倒,好比浪涛;有万种的委屈,我付之一笑;我一下低,我一下高,摇摇晃晃不肯倒,酒里乾坤我最知道。莫说狂,狂人心存厚道;莫笑痴,因痴心难找;莫怕醉,醉过海阔天高;且狂且痴且醉趁年少……”

紫鹃有点目瞪口呆,这歌的旋律听起来很怪异,但这歌词,似诗非诗,似词非词,朗朗上口,倒是别致得很。

“嘿嘿,听见没,在唱什么小曲儿勾引咱家小姐呢!”张嫂掀开车帘,扭头向外张望。

瞎老元的耳力极好,孟有田唱的词儿他都收入耳中,不禁微微撇了撇嘴,这小子,还真想练什么醉八仙哪?

“有田倒是个好孩子,可是他俩呀,我看成不了。”张嫂已经习惯了瞎老元的沉默以对,自顾自地说道:“宋先生那么挑剔,肯把如花似玉的闺女嫁给个穷瘸子?难,难。”

瞎老元依旧没吭声,他是看着紫鹃长大的,小时候还抱着她玩儿,对紫鹃很有感情,自然也对紫鹃的终身大事有所关心。但他的想法却与张嫂,也和宋先生有所差别。

什么门当户对,知书答礼,家境殷实,这不过是表面的现象,和暂时的条件。找了这样的人家,紫鹃短期内可能过得很好,婆家不会刁难。但宋家只有紫鹃这一个独女,等宋先生夫妇不在了,娘家没了人,紫鹃受了气,都没处诉说,也没人帮她撑腰。看那些大户人家,不仅规矩多,而且哪个不娶小妾,紫鹃被父母惯的脾气,再加上那双大脚,恐怕很难在大户人家顺风顺水。

与其这样,倒不如给紫鹃找个小户人家,哪怕穷点也没关系,有宋家的帮衬,紫鹃在婆家也站得住脚,直得起腰,能把男人抓在手里。只是孟有田这腿脚,恐怕入不了宋先生的眼哪!

“这曲儿是你编的,还是你学的?”紫鹃捻着辫梢,好奇地问道。

“学的呗,俺哪有编曲儿的本事。”孟有田唱完歌,心情不错,好象又找到了前世卡厅嚎歌的感觉。

“怪好听的呢!”紫鹃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阿秀是把嫁妆拿出来了?你又买牲口,又买车的。”

旁敲侧击?孟有田不言声,只是笑,随你猜去吧!

紫鹃撇了撇小嘴儿,说道:“到了镇上,你还要买啥?”

孟有田想了想,说道:“买布,买药,买盐,嗯,好象就这么多。”

“快过年了,阿秀要穿新衣服喽!”紫鹃酸酸地说了一句,又些奇怪地问道:“买药?谁病了,买什么药?”

“谁也没病。”孟有田解释道:“俺想备上点急用药,万一,从村上跑到镇上,请来大夫,这一折腾,可容易误事。”

“这倒也是。”紫鹃深有同感地说道:“俺今天到镇上,除了去买些东西,也要去请大夫,那个名医孙大拿,给俺爹看看喘病。”

“宋先生的病重了?”孟有田关切地问道。

“还不是每年冬天就重一些,现在倒还没什么大碍,只是吸不得冷气。”紫鹃轻轻叹了口气。

第五十四章敞开心扉(勿忘国耻,牢记九一

这个,咱对治病还真没什么法子。孟有田轻轻摇头,那个孙大拿,名声不小,脾气挺大,穷家小户别说请了,就是连面儿也不易见着。他可是全县的名医,还学过易经,会卜卦算命,还在良岗庄有大片田地,算是个士绅。

要是想请他看病,很麻烦,一进门半两大烟土先过瘾,然后是四盘八碗上桌吃饭。吃了饭再抽大烟,过好瘾才开始捉脉。只要一伸胳膊,两指头一动,现大洋十块,这叫脉礼。等号完脉开了药方,三十二十块这就没准了。穷人得了病,就是快咽气了,也是不敢请他,要不连老婆孩子都卖了也没有这么多钱。

两人又走了一会儿,紫鹃突然有些幽怨地说道:“俺那个远房表姑又给介绍了一个人家,说是知书识礼,在县府当个小科员,名字,名字叫王伯高。可俺不乐意,有田哥,你说俺该咋办呢?”

孟有田抬头看了紫鹃一眼,不由得心中一动。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正是充满了青chūn气息的时候,黝黑的大辫子,额头留着象小门帘似的刘海,大眼睛慢慢眨着,鸭蛋形脸上的红晕,两个时隐时现的酒窝,好看而诱人。象杨柳一样清秀,鲜花一样娇媚,泉水一样澄清。

孟有田又不是傻子,他怎能不明白紫鹃的心思,问他这个问题,就更证实了他的判断。对紫鹃,他不是没有感情,就算是以前的孟有田,也已经到了入睡以前要胡思乱想一阵的年龄。而想的最多的,也当然是从小玩到大的紫鹃。但家境的差异,腿脚的拖累,让他只能想想,却不敢有更多的奢望。

当然,现在的孟有田并没有那么重的自卑心理,也坚信自己会比别人奋斗得更好。但眼前的障碍确实是存在的,宋先生是不会把紫鹃嫁给他的,起码目前是这样的。自己接受紫鹃,或者与紫鹃纠缠不清,可能并不会赢得美人归,反倒会让宋先生急于把紫鹃嫁出去。再加上自己已经拉上了几个哥们,租种宋家的田地,如果出现变故,自己倒有保障,那几家该如何过活?

“有田哥,你倒是说话呀!”紫鹃心中忐忑,开口催促道。

哦,孟有田回过神儿来,自失地一笑,说道:“你刚才说那个男人叫什么,王伯高是吧,王伯高,王伯高,王八羔?咋叫这名儿?”

紫鹃哭笑不得,嗔道:“你还有心思开玩笑?人家等着你拿主意呢!”

嗯,嗯,孟有田点了点头,管他什么科员科长的,好姑娘还能让给别人,跟了自己才是她的福分,有谁更知道趋利避害,有谁象自己这样禀持不打女人的信条,有谁……嗯,不能再想了,再想下去,好象全世界的姑娘都非得嫁给自己是的。

“你不能同意,更不能嫁给那个王八羔。”孟有田考虑清楚,正sè说道:“要嫁也得嫁知根知底,最好是以前就认识,或者是相处过一段时间的。别人道听途说,那作不得数。女怕嫁错郎,男怕干错行,这话可不能忘了。”

“以前就认识,或者是相处过一段时间的。”紫鹃轻轻抿起嘴角,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笑意,“那你看谁合适呢?有田哥,你不是喜欢小脚闺女吧?”

孟有田差点毫不知耻地把手指头指向自己的鼻子,轻咳了一声,他缓缓说道:“大脚,那叫天足,俺最喜欢了。紫鹃,你等俺,等俺七八个月,等俺踢腾得差不多了,就把这事办下来。”

紫鹃心中狂喜,低下头咬着嘴唇,两只手绞在一起,手指绞来绞去,都绞得发白了,才低声细语的说道:“又不是图你的钱,图你的地。从小一块玩耍,这些年来来去去的,你还不明白俺的心思吗?干嘛还要等七八个月?”

孟有田停下脚步,看着紫鹃,无奈地说道:“俺怎么不明白。可虽说这是你的心思,宋先生能轻易答应把你嫁给俺这穷小子吗?俺就是要踢腾出个样子,再让你风风光光的嫁过来,让你跟着俺享福。而且,七八个月以后,时机才可能成熟。你也别问为什么,这只是俺的感觉。若是你等不了——”

“俺等。”紫鹃抬起头,勇敢地直视着孟有田的眼睛,坚定地说道:“别说七八个月,就是一年两年,俺也等你。”

这是什么样的眼光?孟有田有些短暂的失神,那绝不是一个女孩子的那种单纯天真的眼光。这种连自己也有些心动的眼神,乘人不备,突然显现出来,半是天真,半是未来的情爱,它那危险的魅力,绝不是言语所能形容的,那是一种在期待中偶然流露的迷离惝恍的柔情。

被这种目光瞥到,很少能不惹起绵绵的梦想。每一个少女都有这样望人的一天,谁碰上了,就该谁苦恼,该谁食不知味,夜不能寐。

“相信俺,没错的。”孟有田避开了紫鹃热烈的注视,说道:“rì后也得注意点,别让宋先生看出啥来。万一他怕俺这个穷小子把你拐跑了,匆匆忙忙让你出嫁也就不好了。”

“腿长在俺身上,能把俺咋样?”紫鹃宽慰着孟有田,“对付俺爹俺娘,俺有办法。有田哥,你就放心吧!”

“放心,俺放心。”孟有田连连点头,说道:“咱坐车吧,这么个走法,天黑也到不了镇上。看这时辰,路上的行人也该多了,让人看见也不好。”

“嗯,咱坐车。”紫鹃很顺从地答了一句,停顿了一下,又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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