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鹿(出书版)+番外 by狂飙之岚(半鹿可爱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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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鹿(出书版)+番外 by狂飙之岚(半鹿可爱受)-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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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请问你们要怎么捕捉,我是说,会不会因此伤害到它?」  

  阿庞犹疑不定,看得出来他一方面爱着宠物,一方面也承认自己无法处理宠物对自己又抓又咬又搞破坏。  

  活该,我斜斜地白了他一眼。  

  对不起嘛!他回了一个求饶的眼神给我。  

  「喔,关于这点请何先生放心,我们只会注射麻醉剂让它睡一会儿,毕竟还是幼兽,不至于使用非常手段。」店员笑着说。  

  意思便是,等到大了就必须使用非常手段?  
    第三章  

  『我们的社会己经病了。』  

  电视中,一位白发苍苍的男人,表情肃穆,双手按在架满收音麦克风的长桌上,苍老却有力的嗓音在记者会大厅回响着,周围镁光灯瞬间啪啪闪个不停。  

  『近年来,半兽人在市面上非常泛滥,甚至发展出大规模的组织运作模式,半兽人所制造出的社会事件也不断频传,这些大家有目共睹,这都是政府姑息所造成的不良结果,我在此郑重地表示,饲养半兽人这种行为不仅仅只是违法,更是对上帝的一种亵渎!』男人用力拍击桌面,制造出震荡人心的声响。  

  钟头转向另一名带着眼镜、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跟前堆着厚厚一叠资料,他推推脸上的钟框,沉声说道:『我们【反半兽人联盟组织】,正式在今天成立。我们强列的要求政府,必须将半兽人问题严重严肃处理,正视这些社会的乱源,提高惩处条文的等级,务必以最高道德标准为原则警惕民众,让民众知道饲养半兽人是不智、且毫无意义的行为!』  

  『伍正楷先生,』一名记者举手发问:『请问您到底是以什么样的立场在此发言。』  

  伍正楷闻言,下意识地直起身子,深深皱起眉头,右手神经质地推着眼镜:『什么立场我不懂你的意思。』  

  『根据可靠消息指出,伍正楷先生在市区的一栋豪宅,饲养了将近十只不同种类的半兽,您对外声称是聘雇来打扫房屋的佣人,然而经过各方面查证,在『宠物专卖店』一批强制销毁的客户名单上有您留下的详细资料,还有三个孵化中的宠物卵登记在案,请问您对此传言有何看法?』  

  镁光灯持续闪着,使得伍正楷的脸色看起来一阵白过一阵。  

  他放置长桌上的手紧紧交握,一时之间,竟没有办法反驳,也许他以为只要销毁纪录秘密饲养,就天真地以为不会有任何人知道,包括他的老师翁友道。  

  『阿楷这、这是真的吗?』刚刚还在高谈阔论的白发老男人翁友道,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宝贝学生,脸上震惊的表情透过电视机传到全国各地,让人觉得简直可怜透顶。  

  我看到这里,拿起手边的遥控器将电视机啪一声关掉。  

  其实是很无聊的新闻,沉寂多时的道德团体,在一个月前又重出江湖,分开表示即将组织【反半兽人联盟】,而今天便是他们召开记者会正式成立的日子。在这一刻发生这样的事,也不过就是流传许久、有关道德团体内部人员私自饲养半兽宠物的传言,最后终于获得证实罢了。  

  对我而言,养宠物是自然而然的,只要人会觉得寂寞,这样的行为便没有终止的一天,是不是牵扯到道德层面的问题,对我而言,那是当初制造半兽人的科学家的责任,还轮不到我的头上。  

  要说我冷淡也好、无视社会伦理也好,反正我都已经养了,说什么已是毫无用处。  

  起身离开电视机前,我走到厨房,将微波炉里热好的牛奶拿出来摆在一旁,拉开专属罐头倒入碗内,然后将热牛奶淋上去搅拌,接着放上汤匙,拿着那一碗我看着都不太想吃的绿色搅拌物走进卧房。  

  「小鹿,好一点没有?」我坐在床边,拿开湿毛巾,轻柔地抚摸小鹿还有些微热的额头。  

  「嗯。」小鹿朝我甜甜地笑了,脸上不自然的潮红,说明着它正病着。  

  它长得相当快,就是因为太快了,身体跟不上成长速度,才会引发高热,钟医生说宠物有快速成长的过程会这样是正常的,要我不需要过份担心,让它多休息、适应自己成长的速率即可。  

  「吃药好不好?」  

  我晃晃手中的碗,是钟医生给我的、含有药物成份的专属罐头,要吃的时候透点牛奶,药效才挥发得快,但小鹿显然很不乐意。  

  「不要」  

  都已经在虚弱了,居然还能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鼓起脸颊耍小性子,小鹿的确很温驯,不过这时候要是逼迫它,免不了又哭给我看。  

  小鹿如今已经是一精雕细琢的粉嫩少年模样,那一头及膝长发被我用『看着嫌热』的理由豪迈地剪掉了,此时披散在雪白枕头上的头发,只剩到脖子的长度,没有再发生头发压着睡,结果打结而梳不开的情况。  

  虽然现在病厌厌地卧床看不大出来,不过前阵子量身高,小鹿的头已经到我胸膛了,鹿角也长了一些,开始长出分岔的部份,那双蹄也健壮柔韧得多,再加上我经常提醒它不管走路、跑跳、要随时提高警觉,因此它摔倒的机率也少得多,不过还是可以明显察觉它比起阿庞的宠物班班,在活动方面吃力不少。  

  「吃了才能快点好。」  

  我其实不太会应付这种状况,主要是过去没有让我这么细心照顾的对象,我又不是会说肉麻话的人,因此一旦小鹿跟我撒娇,我经常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不要嘛罐头好难吃的」  

  小鹿摇摇脑袋瓜,我将手贴上它的脸,它用脸颊摩挲我的手掌心,全心全意地依赖我,一股我不曾说出口的怜爱,从心底溢出来,渗入我四肢百骸。  

  最近,我经常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总是会在某些特定的时候看见小鹿,心脏便不受控制的加速跳动,不只是因为它生得标致,还有一些莫名的情绪夹杂其中,尤其是每晚看着它的睡颜,那种平稳安心的模样,几乎要让我开始沉浸一些不应该有的想像。  

  使得我不得不开始考虑,要花一笔钱装修家里,整出个房间给小鹿,别让它再和我一道睡。  

  「难吃也得吃,忍忍,吃完给糖。」  

  我舀了一汤匙绿色黏稠物凑近它,它撇头躲过,抿紧嘴巴硬是不吃。  

  「别任性。」  

  我掰过它的脸,知道不能强来,略略思考了一下,然后为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流下几滴尴尬的汗水,又不是在演连戏剧,可眼下也就那方法可行。  
 
 
   我面无表情的将药含进嘴里,恶,果然不是什么好味道,又苦又涩又有奶味,充分理解了小鹿的感受。  

  我用手固定小鹿的头颅,接着低头覆上它的唇,用舌头撬开它的牙关,将药抵进去,小鹿微微挣动了一下,我不理它,用更强的力量压制它,专心一口一口喂,小鹿只能被动的一口一口吞,等到整碗喂完,它已经泪流满腮,是被药苦出来的。  

  「给。」  

  我从抽屉翻出几颗糖果,含了薄荷糖去除苦味,顺道拨了一颗塞到小鹿嘴里,小鹿有些呼吸不顺,脸更红了,但我想是因为缺氧的关系所以没怎么在意,它老老实实地含着糖果,如水波般轻柔的目光盯着我一阵,接着莫名其妙拉起棉被把自己埋起来。  

  「闷着干什么,出来。」  

  我想拉下棉被,小鹿不肯,在棉被底下猛摇头,一声不吭。  

  我纳闷着,不过既然它高兴这样,我也就放它去,低下身子隔着棉被抱抱它,我起身准备工作了。之前编辑跟我说,我现在在进行的故事非常有意思,有机会再抱个奖回去,我倒是觉得还好,只要有钱,得不得奖是其次。  

  我走到门边关上灯,让小鹿安静修养,正要离开,我听见小鹿轻轻喊着:「昕」  

  「嗯?」停下脚步,我转头应了一声。  

  小鹿终于会叫我名字,着实花了不少功夫,宠物喊『主人』,似乎是与生俱来的,要扭转相当不容易,不管怎么纠正,小鹿都没有办法习惯,而我又没有那种听着宠物叫主人会有优越感的恶趣味,因此一直很烦恼。  

  阿庞也有同样的困扰,于是我们两个大男人经过彻底的讨论,终于想出一个办法,要是宠物叫自己主人,就完完全全不理它,要喊名字才行,这下总算进行得很顺利,不过阿庞倒是付出了一点小代价才完成,看他身上到处都是斟酌过力道的红肿咬痕就知道了。  

  小鹿只露出两颗晶亮的眼睛,眼神透着温柔的笑意:「昕,晚安」  

  「晚安。」我嘴角勾起一抹清浅的笑容,以不发出噪音的方式将房门扣上。  

  这一晚,替小鹿盖回被它踢掉好几次次的棉被,大半夜卧室和书房两头跑的我,进度才赶到一半,就接到编辑打来的电话,劈头一句就是拖着长长尾音的『韶昕』二字,让人想不起鸡皮疙瘩都很难。  

  『韶昕,拜托啦——我都已经答应主办单位了耶行行好嘛!」  

  「不行,一开始就说好的。」  
 
    我用肩膀夹着手机,手边的动作没停,虽说编辑的声音让人疙瘩冒不停,不过习惯成自然,就像我已经习惯了苍蝇庞那样。  

  我高中毕业之后便从事撰写小说的工作,经历过大学时代,至今已经迈入第七个年头,在终于可以完全靠这行过活以前,也拥有一段不为外人所知的艰辛岁月。  

  当时我的责任线辑、也就是我现在的编辑,名叫苗晶晶,她是一位非常开朗的女性,外表亮丽迷人,颇有偶像明星之姿,说话也总是甜腻腻的,据说她一声娇嗔,可以让众多男性同胞,从此拜倒在她石榴裙下。  

  她的经验相当丰富,我们彼此也合作很长一段时间,基于对她的信任,她安排的计划我通常都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意见。  

  不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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