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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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坐牢-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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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二、三个小时中,那个老黑又是同样的姿态在凝望窗外。为什么呢?下面有什么景色值得老黑如此关注,连自由活动的时间也不出去,这很反常的。直到晚上,这个谜底被解开。老赵告诉我,这个黑人19岁入狱,服刑七年,今天是最后一天了,中午就放他出去,自由了(由于这个黑人的离开才空下这个床铺,我才可以搬进去与赵同住)。噢,我恍然大悟,他是在渴望自由。我虽不是他,但我和他有过相同的处境,所以我能想象得到他此时的心情和感受。啊,自由了,再有几小时,就可以自由了。七年前入狱的情节可能历历在目,当时他做的坏事的罪恶,用七年青春为代价抵销了,大家都知道他做坏事但谁也不能再抓他了,因为法律已经惩罚了他______终于熬过来了,沉睡七年的噩梦,终于醒了。当时的女友,如今还在等我吗?父母的身体还好吗?哥哥、弟弟(如果有的话)可工作否?街坊邻居都变化否?家中还是老样子吗?或许已经搬迁了吧?七年时间,二千多个没有自由的日日夜夜,终于结束了,他将像窗外自由飞翔的鸟儿一样尽情惬意地飞吧。蓦回首,这鸟笼一般的监狱,似乎又有几许留恋和怀念吧。是啊,自由是得到了,但同时也失去了每日保证供应的三餐和四季如春的居室环境,还有供应的一切东西。几个小时以后,他将茫然地走在曼哈顿繁华的大街上,很快对自由的新鲜感消失了,他饥肠辘辘,看着食品店橱窗里那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琳琅满目的美味佳肴,他只能使劲咽下口水,努力使自己不再去看它。冬季寒冷的风呼啸着扑面而来,各种款式新颖的裘皮大衣,就在随手可及的橱窗里,然而他只能紧缩一下脖子,快步走开______回家的路上,近乡情怯,离开七年的家,情更怯。家里还会接纳他吗?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里,家中亲情关系亦如此,他甚至不知道该否走向家,哪里是他今夜可以一避风寒劳顿的栖身地?是自由了,可今天下午的晚饭不知在何处?病了,又去何处看医生?驱寒的衣物又在何处?也可能他的父母已经去世或远走他乡,也可能他的女朋友早已为他人之贤妻良母,也可能因他的入狱而自暴自弃整日沉浸在声色犬马的歌舞厅中,或为了一口毒品而不惜以肉体做交易。我想,那老黑的心情一定首先是重获自由的兴奋与激动,然后是怅然,对熟悉而又陌生世界的一种莫名奇妙的恐惧感,从没有自由的地方,一下子到无限自由的地方,倒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近乡情怯,近自由,情更切______正文 第六节 牢中两夫妻在MCC(联邦大都会拘捕中心的英文缩写),有一个高个子的福州人,对我也深表同情,但同时他又说,但不管怎么说,你仅一人进来,老婆在外面,可以照顾孩子,可以营救你,关心你,他就不同了,于是他对我讲述了他更为悲惨的经历。
在几年前,有个福州老乡告诉他,有几个福州朋友从大陆来,暂时没地方住,在他家临时借居几天。当时他已买了房子,夫妻俩人有绿卡,因为是老乡介绍的,他未加思索就答应下来,这几个老乡在他家住了几天也就去了。但在十几天前,FBI突然冲进他家不由分说,把他和妻子逮捕,说他们犯有“绑架罪”。后来通过律师才了解到,几年前来他家住的几个老乡是蛇头从大陆偷渡过来的,在他家呆了几天,现在这个蛇头被抓,把在他家住过几天的事也讲了出来。他说这些背景他根本不知道,但FBI说他知道,说他妻子因为和他的关系应当知道,于是以“串谋”绑架罪起诉。尽管你什么也没有做,但只要有人说你知道此事,你就犯罪了。当时他夫妻俩开的餐馆,抓他们时,家被封押了,餐馆也没人管了,不知如何是好。更惨的是,他们分别13、10、4岁的三个孩子,被FBI带走,分别寄养在三个人的家庭里。他关在MCC9楼N,他妻子关在MCC5楼。他们夫妇二人只有在法庭上才可以互相看到,但不能讲话。他已出庭了几次,在法庭上,他和妻子穿同样颜色的囚服,妻子见到他就哭。第一次,上法庭前的十几分钟,在法庭地下的囚室里,他与妻子只有一墙之隔,互相看不见,两人互相抓着离对方最近的铁栏网,妻子失声痛哭。警方过来先带他妻子出去,他老婆刚一出囚室,就猛然扑到他囚室的铁网上,两人隔网互相抓着对方的手指,脸对着脸失声痛哭。两名警官冲上来,强行将妻子拖走,他妻子的哭叫声长久地回荡在地下囚室,他永远也忘不了。他说,联邦现让他两口认罪,否则就打官司。不管怎样,如一定罪,就判刑,服刑期满,就取消他俩的绿卡(在美永久居留权),将他们驱赶出美国,三个小孩系在美国出生,是美国公民,法官会剥夺他们对小孩的监护权。这样,三个小孩就留在美国寄养在别人家里,他们永远不能去美国,小孩只有长大到18岁以后才能来中国和他们相见。这个高个子、小平头、小眯眼的福州人,每次说到此,不禁黯然泪下。
正文 第七节 喜欢打官司的美国黑人我在MCC多次去法庭会见律师的途中,经常见到一位高个子、留着很多小辫子但西装革履的黑人(不很黑,有些棕色),抱着一大叠资料,很任意一个人大声说话并大声笑。里面的华人告诉我,这是一个在MCC住了数年的打官司专业户。他们仔细道来,具体如下:
这个黑人确是一个罪恶累累、做了很多坏事的人,已被判了几个终身监禁。反正联邦没有死刑,一个和数个对他来讲都无所谓。他骨子里怀有一种对美国的深刻仇恨,先是他的一个罪行被发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他就是不认罪,要打官司。于是检方、警方搞证据、找证据、搞技术鉴定,又花钱为他请律师,确定法官,组成陪审团,忙活了一、二年,开庭审判,无可辩驳,他被判终身监禁。但他不服,他要上诉,这也是他的权利,公、检、律、法又是一阵子忙活,结果是可想而知的,维持原判。当快要送他去“大仓”(服刑的地方)的时候,他又向检方提出,他还在某处杀了一个人或干了一件大的坏事。检方一查,果然某处曾发生一案,于是又是调查、侦查、取证,大量的工作之后,证据确凿。然而,这个黑人又不认罪了,又要打官司,要通过司法程序来认定罪行。于是,公、检、法、陪像对付一个新的案子一样,走完所有的程序,一审完了,他又上诉,有二审,而且他第一个案子的所有公、检、法、陪人员均不可参加第二个案子,因怕有先入为主的嫌疑,全部换过。一场官司下来,少则几十万,多到上百万、上千万美元,每当一个官司从程序上彻底结束以后,他又会提出一个新的案子。他说,他就是这样,要浪费美国的钱,给找事做,反正对他来讲,一个和数个终身监禁并无区别。美国对他也是头疼之极,他讲出来的案子,又不能不查,查了,又是一套繁琐的司法审判程序,然后给他加一个罪名。最后向他提出妥协条件,对他所有的犯罪加起来只给10年刑期,请他不要再打下去了,然而他不答应,坚持打下去,反正他闲在监狱里也没什么事情,拖着和他玩儿吧。
正文 第八节 李桐的故事有个北京人叫李桐在北京朝阳区住,离婚后去了日本,呆了两年后,又来到了美国,找了个华人女朋友,他自己在曼哈顿下城。他在一家餐馆送外卖,经常和一帮广东人在一起玩,但他不懂广东话和福州话。有一天,餐馆老板让他送一份饭给一个客人,他去了,结果被警方抓到在饭盒里查到有毒品。他根本不知他带的是毒品,后来,餐馆的老板和接受毒品的人都说他不知此事,但FBI仍不放他,坚持说他在贩卖毒品。这个李桐在OTV的2B关了好长时间,仍没有什么结果。他整天唉声叹气,痛感倒霉,最后有一天死在了监狱。他刚被抓时,他的女朋友叫李莉为营救他,倾二人所有拿出三万美元请律师,但没有经验,将钱一下子全给了律师(一般来讲,案子办到什么程度,分期付款的)。律师仅见了李桐二次,李就死了。李莉去要钱,连门都没有。李桐的尸体经监狱方解剖检验,说是心肌梗塞死亡,并很快火化。李的父母从北京赶来,只见到一盒骨灰,李桐是他们的独生子,老两口只好抱着爱子的骨灰返回中国。李桐的女朋友也还算可以,接待了李的父母。李的父母面对美国监狱方,语言不通,法律不懂,也没有钱,只得任由对方说什么是什么。美国监狱方监管不力,出现漏洞,致人犯死亡(究竟是否病死,只能是一个谜了),但没有负任何责任。李死的前一天,他还在做俯卧撑,第二天就死了。在这里,人权特别是外国人的人全是根本得不到保证的。
正文 第九节 服刑期满不愿出去的美国人在美国的联邦监狱,确实有一些人服刑期满以后不愿出去,特别是一些黑人和西班牙语系的人。这首先是个经济问题,在联邦监狱里,有钱,每个联邦人犯一进监狱,每年便有国家三万多美元的财政拨款,生活有很充分的保障。衣、食、住、病、教育等,全包下来,在里面的人根本不用去考虑这些,只要你在里面呆着即可,也不用担心你的仇人或对手找你,不用担心有人会打你、虐待你,不用工作,平静地生活就可以了。但当你一旦出狱后,首先是生活问题,这些人大多从小不务正业,没有受过什么好的教育,没有谋生的一技之长,吃饭、住处、衣服,马上就成了当前要解决的问题。找不到工作,生活全得靠自己去创造了。另一方面,你长期在外作恶,总有一些对手或你曾经伤害过的人,总想报一箭之仇,这样安全就没有保障。这些人在监狱里,生活和安全有不错的保障,当然也更没有什么追求。加之因为犯罪,使亲友蒙受耻辱,时间久了,便断绝了与他的往来,这些人当然也就没有了什么牵挂的,何乐而不为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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