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燕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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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燕轶事-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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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中土国的统治政权国号为风朝。
  风者,“永存若风,绵绵不绝”之意。
  两个玉儿下山之时,风朝当政的已是第二十位君主了。总算起来,风朝统一整个中土国已有六百余年。
  中土地大物博,前十五代风朝君主都甚勤政爱民,于是渐渐国力强盛起来,风朝前期又接连施行许多轻谣薄赋的法令,让百姓繁衍生息。
  似这等渐渐的,中土的人口日益多起来。
  人口既多,能收上来的赋税也多,风朝国库充盈,不知堆积了多少花不完的钱财,银钱库里面穿铜钱的绳都烂断了,银子都放坏了。
  风朝富有,又正在国运昌隆之时,边境安宁,他国不敢稍有异动。
  打仗打的是什么?不就是钱和人!
  风国有的是钱,兵强马壮,邻国就算真有狼子野心,也得掂量掂量自己份量,莫要“偷鸡不成,反蚀了一把米”。因此从风朝第十代君王继位开始,那当真是“四夷宾服,八方来朝”。
  中土又是周边第一大国,大国适逢盛世,其余各国哪个不敬畏?
  有使节来访无不自称属国,就算是别国的国君来了,在中土风朝皇帝面前也是以“臣”自称,执的自然也是臣礼。
  只是应了那句老话:“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世间万物,盛极必衰。
  正是十根手指伸出来也不一样长短,风朝各代帝王怎么可能全都英明神武?
  从第十六代开始,风朝屡出昏君。
  这些个败家子仗着老祖宗留下偌大的基业,中土国又承平日久、政事不多,安心做起了胡闹的帝王,昏聩的国主。
  若是就一代也不打紧:十几代的积累何等深厚,就出一个混账也败不完。
  可惜呀!
  也不知是不是风朝国运衰败,居然从十六代到第十九代君主,个个混账!
  再厚的家底也架不住这么多人败啊!
  饶是祖宗的基业丰厚,到第二十代上,曾经国运昌隆、不可一世的风朝,也堪堪有了些末世的光景。
  若那十五位兢兢业业的先祖地下有知,不知道要气成什么样子。
  还好不论生前多么显赫的君王,两腿一蹬也和常人无异,到了儿不过一捧黄土而已,只是坟头大些,照样一死万事空。
  国势衰微,社稷败落,按理这第二十代国君、年号“天帝”小名宝儿的“万岁”应该励经图治,寻求中兴之道,好保国祚绵长才是。
  不料,这位天帝人如其名,也是个宝贝。
  他费尽千辛万苦,不知道杀了多少手足、葬送了多少人命,好不容易把个皇位捞到手,屁股还没坐热,也不想想怎样稳定政局、力挽狂澜,正在壮年,却只是琢磨着怎么才能长生不老、长久在这皇帝位上呆着。
  这位宝儿,居然是比那个幻想“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的书生还贪心不足的妙人儿。
  当是时也,风朝历经多次大的政权更替,从十六代开始到第十九代,没有一个皇帝坐满三十年江山。
  这三朝帝王,个个死的不明不白,全非寿终正寝,甚至居然还有不是全尸下葬的:当政的人王帝主居然也能落到如此下场,也算天下奇事、深宫丑闻了

  君王未能死社稷 英雄何必问师承

  “皇帝非正常死亡”这事放在封建君主国家绝对是件大事,但是,“帝王将相非正常死亡”倒不算什么奇闻。
  因为那些于情于理都不应该、也不可能发生的事,才能算“奇闻”。
  本来么,天下豪杰何其多也,保不齐就有那么几个愤世嫉俗、喜欢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的。都说“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既然都把皇帝拉下马了,顺便再补一刀也是轻松加愉快的事。
  反正不管“拉下马”还是“拉下马再补一刀”,动手的人下场都是一个死。
  用相同的成本,做更大的事,岂非更划算?
  所以“皇帝老儿会非正常死亡”不但不是“于情于理都没有可能发生的事”,反倒是“于情于理都很有可能发生的事”。
  尤其这样的事发生在昏君的身上,更是理所应当。
  但是风朝这几个败家子儿的死,绝对称得上是“奇闻”:不奇在“死”,奇在“死后”。
  哪怕到第二十代皇帝、“天帝”宝儿继位之时都没人知道,那三位一个比一个会败家的“先皇”到底是怎么死的、死于谁手、尸体在哪。
  “历代君王之死”这件事,无论是明里还是暗里,查探的人一个都没有,满朝上下,对前代帝王之死要么漠不关心,要么讳莫如深。
  死了三个皇帝,其影响还不如放了三个哑巴屁:连个味儿都没有,轻轻的就放过了,无声无息至极。
  连皇帝都能死的如此轻于鸿毛,风朝当时的政局自然是动荡不安的,老百姓的日子也就可知了。
  帝王尚且不得全尸,何况草民乎?
  “天帝”登基后,只顾求道访仙,政务一些儿不问,全交给那些前朝旧臣和自己喜欢的方士。
  看官不妨试想一想:对自己前主子不明原因横死的事漠不关心的臣子能是什么忠臣?
  那些身居要职的方士更不用说了——炼丹访仙跟治理国家能是一回事么?就算真有几个愿意报效帝王家的能人异士,也是有心无力。
  不能怪这些方士无能、不作为,“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这位“天帝”总算比他的三位先祖活得长些。
  一转眼,他已经在位五十年了,看来那些当花生豆儿般成把往嘴里塞的“仙丹”没白吃,“求长生”这件事他做得不赖。
  只是他做本职工作——皇帝——的水平就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
  “天帝”五十年:
  奸臣当道,政局一塌糊涂,乌烟瘴气;
  军务废弛,国势衰微,虽化外小国亦敢相欺,侵吞风朝国土;
  徭役繁重,民不聊生,j□j横行,“连坐”之法甚酷,庶民百姓随之亲不敢诉怨望,“道路以目”。
  不论内政外交,风朝的状况都是一个字:“烂”。
  那些万国来朝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如今的风朝,不过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而已,只剩那个整天躲在后宫嗑药的“天帝”宝儿,还沉浸在“天朝大国,承平盛世”的迷梦里。
  玉孤玉燕,就是在“天帝”五十年下了孤燕山、来到这个名副其实的“乱世”。
  她们这一闯荡便是十年。
  在这短短的十年里,她们不知见了多少不平事、杀了多少不义的人,论起十年所见,也有可怜可恨的,也有可歌可泣的。
  这十年,不仅让她们积累了大量的江湖经验,看遍了世间百态,彻底的“炼”了出来;更让她们在江湖闯出了自己的名头:
  被她们救过的,叫她们“黑白双绝”,被她们惩处过的,称她们“黑白双煞”。
  都说乱世出英雄,姐妹两个在纷乱的江湖也有了自己的传说。
  “据说,有一对行走江湖的年轻人,终日面具示人,嫉恶如仇,却又古灵精怪。”
  “这两个游戏江湖的年轻人不知师承何门何派,却又本事了得。”
  “那做了恶事的人不遇见他们还好,若遇见了,准定落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下场。”

  贪心不足巴蛇妄图吞象 忠义全无重臣阴谋叛国

  却说中土国西南海域,有一个小小的岛国,国名为“委”,岛名“璃方”。
  据说,当年中土的一个大大有名的方士李禄带门人出海求仙、愿得长生不老之药,不想李禄药没求到,却在一个小小海岛用些小术收服了当地土著、逍逍遥遥做起王来了。
  只是那岛实在太小,李禄的权势和个中土占山为王的山大王却也差不多。
  那李禄是个积年的老马、成了精的滑贼,有些用不完的小聪明。他自知天威难犯,不敢称帝,只自称王,根基稳固后上表当时的中土帝王,表中执以子礼。
  表称:
  “中土为我故乡,吾生而为中土子民,中土之主就如我父一般,儿子为父皇开疆守土,理固宜然。
  今有蛮荒之地,岛名璃方,化外不文,欠缺教化,民风愚昧,风俗野蛮,陋习良多。儿子愿久居此蛮荒之地,教化此地野人,使知何为礼仪人伦,扬我天朝威严、广布圣上福泽。
  儿仰承圣恩,感怀已久,原为我父开辟疆土、护卫门户、镇守西南海疆,自此后年年上贡,岁岁来朝,乞请父皇恩准。
  儿李禄顿首百拜父皇,愿父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么一篇不着四六、不文不白、不值一哂的表章还真送到当时的天子手里了,这一朝天子也是个没心没肺的,见此表不但不怒,反而哑然一笑。
  原来中土乃是大国,像璃方这样的小岛不知多少,也有有人的,也有无人居住的,哪里管的过来?
  当时的君王也是个趣人,看李禄口气恭顺,颇有那“舔痔吮痈”的奴气,马屁拍的也是地方,居然允了,把个小小的璃方封与李禄,赐国名“委”,还赐金印一方,上书“委国主君”四字。
  “委”者,委身为奴也。
  此国名本身就有嘲讽调笑之意,不过也算承认李禄的国君身份了。
  可见,李禄这个便宜爹算是拣着了。
  但那一朝中土帝王此举其实大大的不妥。
  国之疆土不论是陆是海,都是一国之根本,可是随便别人叫声爹就能给的么?
  中土国虽大,那疆土却是要寸地必争的,不然你也叫声爹,他也叫声爹,就算再大的地盘也分完了!休说一个小小方士,就算是当朝将相、皇室贵胄,也没资格将国家的土地据为己有、任意处置。
  李禄此举,就是标标准准的分裂国家。
  不管他是自己占岛为王,还是把那岛卖给他人或别国,都是绝对不允许的,说到底,李禄的王位根本不该算数,可惜当时的皇帝是个大大的糊涂蛋,将国家的根本,只要一句轻飘飘的“爹”就拱手让人。
  委国建国日久,当地土著别的不行,繁殖能力倒强,渐渐小小的璃方岛再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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