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无能 作者:白衣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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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无能 作者:白衣若雪-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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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御摇了摇头,知道跟这个家伙没的商量于是也懒得废话,开始跑。
  沈乙就跟沈甲秦烈站在一边看,他们三个人都要出来运动的,所以人穿的较少,秦烈就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衣,而沈御就穿的那叫一个多了,沈乙等他起床的时候就数过他穿多少衣服了,秋衣秋裤,保暖内衣。。。棉衣。。。穿的这么多,所以沈御还是跟个包子似的在雪地里滚。。。 沈乙想着自己的形容词挺乐呵的,沈乙忍不住跟沈甲说:“你看少主像个包子吧。”
  秦烈呵斥了他句:“那是少主!沈乙你说话要客气点,他是少主!”
  沈乙挑眉看着他:“你,认他做你的少主?”秦烈脸上没有表情,黑色的衣服显的他脸色苍白。带着一股子冰雪一样的冷,说出的话也没有温度:“是,我认他做少主!”他说的是认他做少主,却不是做他的少主!沈乙撇了撇嘴角还想说什么被沈甲呵斥住了:“沈乙!他是我们的少主!”
  沈乙哼了声走向沙地继续去打沙袋去了,那个狠劲像是憋着一股子气。
  沈甲看着秦烈轻轻的说了句:“秦烈,我知道你心里不舒服。可是也没有办法了,你。。。”
  秦烈冷淡的打断了他的话:“他是少主。沈甲你多心了。”沈甲看他,秦烈的眼里没有一丝波澜,始终如冰一样,整个人如同是雪地里的硬石头,不会融化,却会恒古不变。
  沈甲嘴角动了下:“秦烈,无论他怎么样,他都是沈爷的儿子。”秦烈看着他笑了笑:“沈甲,我以前不知道你是这么个烂好人!怎么,你是替他求情还是劝我啊!沈甲,顾好你自己就行了。我的事我自己知道!”
  秦烈看着雪地里那个一圈一圈跑的人眼睛慢慢黑了下来,他不是笨蛋,知道什么事分寸,他更知道沈爷有多狠。跟随他的这20年深刻的知道这个人有多么无情,他妻子都可以杀,哪怕那时候他的妻子有孕在身。他为了不再有后患之忧连自己亲生骨肉都可以杀得人,那一天那么生气手都哆嗦可是枪也只是擦着他儿子的耳边过去,连一点血星都没有,可见这个儿子对他有多重要。
  秦烈嘴角笑了笑有些明白沈爷的心思,沈爷老了。
  也许是老了,也许是怕报应了。手里有无数条人命的人老了的时候是不是怕报应秦烈自己不知道,他还没有老,他才只有28岁,恩怨报应他秦烈从来不会去想,对于他来说,那太深奥,也太矫情,他杀人,人家也杀过他,别人死了他没死靠的不是运气,而是能力。杀人与被杀不是因为恩怨只是因为利益。也许那一天他也会死,死于别人之手,所以没有什么好说的。
  他没有什么想法,可是他知道,沈爷老了,哪怕是曾经叱诧一时的沈爷老了,他怕报应。虽然他从来都不说,可是秦烈知道,他自己心里一定后怕后悔过。
  他来到杭州的第一年,就出资建了一所寺庙,临安寺,那时候说的很好听,要日日供奉香火,以此赎罪,以求家人平安。呵呵,赎罪啊,那么多的罪孽若是只供奉香火就可以赎罪那也太简单了。沈爷要是有那个赎罪的心他就不会做到今天这个地位,就不会到五十岁了不得不退休的时候才来赎罪,他赎罪不过是因为他怕了。怕被人暗杀,怕断子绝孙。
  沈家是黑帮起家,所有的称呼甚至还没有退掉,比如以前人人喊秦烈为少主,现在秦烈喊沈御为少主。沈爷,原名沈天海,不是很突出的名,可是30年前一场枪械之战后出了名,以后道上的人称它为沈爷,再以后人人都称他沈爷,现在就算沈家漂白了,人人见了他也依旧称沈爷。
  沈爷为人狠辣,当年的那些手段人人敬畏,如何发家的不知道,只是出名的原因是灭了当时盛极一时的袁帮,袁家一家满门被灭。取而代之的就是沈爷,沈爷取代了袁家的码头生意,以枪械走私起家的。
  秦烈是孤儿,没有父母,只有一个妹妹。他只知道他姓秦,父母是谁却不知道了。
  跟着沈爷不过是他救了沈爷一命。秦烈想着这那个时候的事觉的挺好笑的。他并不是替他挡枪,他也没有什么机会接近所谓的沈爷,他那时候不过是个乞丐,跟一群乞丐一起蹲在秦海楼的后门处等着人家往外倒垃圾,期望能第一时间拣点能吃的东西。多拣点吃的,因为还有一个妹妹等着他。
  他在那一群小乞丐里是最小的,可是却是最狠的,抢东西时候他跑的都最快的,抢到东西后三口两口的就咽下去了,咽不下去的他会抱着就跑,没有人追得上他,就算追得上他他也是宁肯被打一顿也不会放手的,打不死就不会放,因为知道挨饿的滋味太难受!
  所以当酒店的人往外扔垃圾的时候,他第一个抢了上去,他饿了很多天,这让他更加的如狼似虎,所以只顾着抢东西吃,没有注意到后门下来车的人,也更没有想到他只是抢个东西怎么会突然间替那个人挡了一枪。那些人听见枪声终于反应过来,保镖迅速的出来了,那个中年人大概是被他这舍身的行为愣住了,等枪战过去后,他也就昏了,醒来后发现他被中年人带出来了,当然那时候他并不知道那个中年人就是沈爷,这次的暗杀行动不过是袁家人报仇而已,他并没有见到沈爷,沈爷这样的人也并不会因为自己替他挡一枪而来看自己。更何况自己那个时候并不是要给他挡的,他只不过是被人推了一下就莫名其妙的挡了枪。好在他命大,没有死。 那个推他的人也不用好想的,不外乎那些乞丐,自己也没有理由去恨他们,去报复他们,因为自己也推人家,遇到好吃的也会先把同伙推走,只要抢到了就好。一样的行为而已,所以没有什么好怨恨的,这个世上没有什么公道也没有什么公平可言。
  抢到了是自己的,机会到了眼前抓不到的才是笨蛋。所以自己这个救命恩人携恩要报,当然只是小小的要求,并不要荣华富贵,只是要求跟着沈爷,能够有口饭吃就好。
  所以这么简单的要求应该可以吧,信不过自己把自己安排的很远,小小的手下,连一颗卒子都不算,也没有关系,他会拼,他从来不会去想突然间就飞黄腾达,从来不会去想天下掉馅饼。从他捡了人家的钱被人家借故狠狠的揍一顿的时候他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可以偷可以抢,不可以捡馅饼。绝不省力便到嘴的食品,不是毒药,便是钓饵。
  他跟这沈爷的那些年刀尖上过,枪声里滚,滚战了20年,终于到了这个位子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从一个小混混到沈家少主,20年。时间不长也不短,不知道有多苦,也不知道挨过多少伤,他只是记得背上最深的伤口有四刀,致命的枪伤有两处。其中一枪还是替沈爷挨的,那个时候他已经站在了沈爷的身边,是他最得力的保镖之一了。那一枪他算计准了的,很有分寸,能让他救他的命而自己又不用死,自己的人开的枪自然准确,而那个人转眼就被自己混乱中枪杀了,天衣无缝。他终于放心的晕过去了,他知道等他醒来的将是荣华富贵。
  果然那一枪挨的很值,等他醒来,他已经是少主,沈家未来的继承人。
  这个地位很尊贵,秦烈当时的表现很惊异,表演堪称奥斯卡影帝。所有的能上得了台面的人半跪在他床前喊他少主的那一刻,他心里是平静的,那种平静跟脸上的惊异成了鲜明的对比。秦烈心里太冷静所以表演很完美,他甚至要下病床请罪,没有保护好老爷子,让人有机可乘,害老爷子受惊。
  如果第一次救命之恩沈爷没有当回事,那么这一次沈爷内心一定破了冰山一角,沈爷亲自扶了他,亲自替他端了酒,这是一碗酒,海大的碗,烈酒。沈爷亲自割破了手指滴血入碗说:“小烈失血过多,所以用我的血。从此之后,我就把他交给你们了,小烈还小,你们这些跟随我这些年的老人要好好帮我看着他。”呵呵,沈爷既然都这么说了,那么自然没有什么意见。这样的情况他们自然知分寸,人人一碗烈酒:“恭喜少主,我等日后一定誓死追随少主,誓死跟随沈爷。”
  秦烈笑,端起碗来一气喝干,扣碗,烈酒烧心,到了此刻他心里才开始烧了起来。

  5、捡破烂的沈小三

  等所有的人都走后,秦烈才放心的躺在了病床上,他心里此刻已经平静下来了,刚才哪一点烈酒烧过的心慢慢平静下来了,一切在他的想法之内,也应该说一切都是沈爷自己愿意的。
  沈爷认他做义子,有条件,有原因。只要是有条件的事出有因的,秦烈就放心。
  这原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原因是有恩,两次的救命之恩。
  第二部分最为重要,那是因为沈爷没有儿子。没有能够活下来的儿子,沈爷有很多女人,原配妻子早已去世,后来就是露水姻缘,再到后来娶过妻子,就是当时袁家的女儿。而他娶过了利用完了把人家灭了。也许这是报应,报应他亲手害死自己尚未出世的孩子,所以报应他从此之后断子绝孙。大概他自己也清楚,所以不得不认了自己。所以秦烈心里也没有感恩戴德,走到这一步好像都是不得已。不得不面对了现实。就跟现在一样,沈爷作孽太多锋芒毕露,树大招风,被人时时暗杀的滋味不好受,所以沈爷决定隐世。导演了一出戏,连仇家带自己一场大火少得干干净净,从此之后再没有沈家,从此之后A市再也没有沈家。
  从此之后沈家隐姓埋名。
  西湖河畔,杨柳依依。风不醉人人自醉。沈爷决定在这个平和的城市隐居。
  隐居就要改头换面,先从不挂羊头卖狗头开始。沈爷开始漂白。
  黑帮漂白最好的方法不外乎那么几个途径,好控制的不过那么几个营生,影视,酒吧夜店等色情行业,再就是餐饮行业,再就是船运,这一块本来就是厚利,除了这些厚利的产业,沈家最重要的或者说明面上的,正常的产业是御风房地产公司。
  御风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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