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抱团,取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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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抱团,取取暖-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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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告诉我自己,我必须和你说话。”虎牙轻轻闭上眼,“如果有个人在那天晚上对我笑一笑,和我说说话,我可能不会度过这样狼狈不堪的10年。”
  “所以你说我是在找安慰……”
  也确实是那两天晚上的那点温暖,将他从失去前女友的泥沼中完全拉了出来。
  与他相遇,才没有对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绝望。
  “那你知道,我为什麽生日那天对你……呃,求爱吗?”
  虎牙一下子精神起来:“为什麽?”
  “想知道啊──用你万能的直觉猜猜。”
  “因为寂寞,想找个人陪?”
  “我是那麽肤浅的男人吗?”
  “表面看起来的确是啊。”
  “──你!”压制住自己想把虎牙好好欺负一顿解气的欲望,阿重向後一仰躺在柔软的沙子上,“我也在你的身上,看到了自己。”
  那个夜晚,用温暖的话语安抚自己的虎牙身後的影子。
  孤独的影子。
  “啊啊,太复杂的话说不出来,反正那个时候,不想放你走。又想不出来什麽方法能留住你,就那样了。”
  “……你成功了。”
  虎牙也倒在沙滩上,阿重转过头,可以清晰看到虎牙细致的皮肤以及脸颊上泛起的红晕。喉结上下浮动,这个人到底有怎样的魔力,那张脸只是相比正常男人更为纤细,但并不像女孩子,身上的肌肉很结实,骨架也只是相比他这样东北出身的男生,要瘦小一些而已。
  到底,有怎样的魔力。
  一开始的相遇也好,已经毫无保留地了解他了也好,总是让人这样的──心动不已。
  “……我决定了。”
  一下子站起来的阿重一把拽起茫然的虎牙,向他那俩休息了半宿已精神百倍的小车走去:“回家回家回家。”
  “慢……慢点……”
  “好冷啊,回家回家回家。”
  阿重箭步如飞,後面的累了一天已经没有多少体力的虎牙就像是被拖著走一般。
  “跟……跟不上……慢……”
  “啊,磨叽死了──”
  阿重突然刹车转身,被吓到的虎牙身子向後倾去,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却“四脚悬空”了──又被轻而易举地抱起来了。这时的虎牙却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得红著脸乖乖地呆在那里小声嘟囔著:
  “什麽怪力啊……我可是有115斤啊。”
  “回家回家回家──回家咯!”





☆、第十三节:梦乡

  *
  阿重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在梦里,他回到了那边熟悉的黑色土地上,已经许多年未见的积雪没过脚踝,风雪过後的乡村阳光普照,是冬日难得的温暖,啃上一个热呼呼的烤地瓜便什麽也不顾地跑出去,村边的空地上,兄弟们已经筑好了碉堡自己来了便可以开战,看谁先被埋在雪里,最後却一定会以被娘以“河东狮吼”喊回去干活而告终,娘也一定会拿一锅热腾腾香喷喷的小鸡炖蘑菇犒劳自己。
  夏日的时候,便会奔跑在一片玉米田里,和风赛跑,从东村到西村,顺便捎带著谁给谁的东西或讯息,村民之间亲的跟一家人似的,用不著计较什麽。夜里会干脆睡在院子里,睡不著便会数星星,满空的繁星迷乱了眼,不知不觉也就睡著了。
  那是他12岁的时候,出去打工的叔叔们回来了在家里聚会喝酒,趁著酒劲吹著牛皮,吹嘘著大城市的繁华与神奇,孩子们在一旁听著,目光闪烁,阿重却不以为然,因为这里的日子已足够的好。一个大爷却提到了因其他注意力的词──海,他便问,海是什麽,醉醺醺的大爷也说不清楚,只是一脸惬意地感叹道,海,真是壮观啊。
  他便对海产生了莫名的好感。
  广袤的黑土地上看不见海,连绵的山脉阻挡了视线,这里看不到海。
  为了看到海,12岁的他去城里念书了,他们家乘著好政策算是村里富裕的人家,供他有余。身材高大强壮的他,意外地没有农村人的土气。这个城市虽然也很小,高楼大厦却还是有的,他难以想象的奇妙景色。同学穿的衣服,吃的东西,也全都是他前所未闻的。可生性倔强的他就是不愿服软,从不表现出羡慕或嫉妒,或者他干脆就没有这个性格,快速适应,快速习惯,开郎又傻乎乎的,很快与周围的人打成了一片,与城里的孩子无二。
  可这个城市,还是看不到海。
  可这个城市,毕竟不是乡村。
  人与人之间没有村里那麽近,人际关系也要比他想的复杂,即使是孩子们,也为了成绩争夺著,因为吃喝穿玩攀比著。他不喜欢,却也不在意。读书对他来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爹娘也没有埋怨他,给他太多的压力。凭借良好的体格进入校篮球队,带领著校队获得国家级的好名次。17岁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了校内外有名的“校草”,他的青春时代便不像其他农村出来的孩子,反而是安逸、悠闲地享受著。
  他忘记了海的事情。
  直到学校告诉他可以身为体育特长生,可以选择大学的时候,他迷茫了,不知所措了,他终於躲不掉,需要动脑子考虑自己的未来了。
  他又想起了海。
  毫不犹豫,他选择了一个著名的海滨城市。
  而拎著不多的行李来到这个城市,来到海边的时候,他就被那清新的风与一望无际的湛蓝色,深深地撼动了。
  一片苍茫的梦境之中,阿重看著那片熟悉的景色,不知为何,又看到了第一任女友和自己道别时的泪眼,小玲嘲笑自己时的笑。
  猛地醒来,如同海风一般清新的青年正伏在自己身边酣睡著。
  如同海水包围的安心感,从心底涌上来。





☆、第十四节:三天没上班之后

  *
  大客户销售部,此刻正沈浸在某一种灰色气氛之中。
  已经8点29分了,距离迟到还有1分锺,可他们“拼命三郎”的头儿还是没有出现。
  “还有30秒。”
  ……
  “5,4,3,2……”
  “早──上好,大家,辛迪帮我弄杯咖啡,阿治客户搞定了没?把合约和下一份计划书给我。马上就要和意大利人谈判了,筹码都准备好了没啊。虎……雹子他感冒还没好,今天还来不了──你们,我只是一天没来上班而已,怎麽这麽低沈啊,低沈是干不好活儿的!”
  “……头儿。”
  “已经准备好了啊,阿治。”
  “……早就准备好了。”
  “这次的工作效率怎麽这麽高,吃错药了你。”
  “是您吃错药了吧,头儿……你不是一天没来上班,是三天没来上班啊。大老板快要催死了,你到底在做什麽啊……”
  ──三天?
  如果说实话的话,阿重的大脑此时一片混沌,时间什麽的根本不清楚。他本觉得一天肯定够了,没想到是令人瞠目结舌的“三天”──这算是他职业生涯中的唯一污点了。
  “呃──因为雹子生病了嘛,他还一个人住,就搭手……照顾了他一下。”办公室里一片寂静,好像没有人为这种充满疑点的理由信服,阿重急忙补充道,“不就是弄错了时间嘛,三天三天,至於吗,要是翻译病了好不了,过两天的案子可就有个忙了。大老板那边我会解释的!”
  这个稍微有信服力的理由安抚了仍满腹狐疑的同志们,阿重走向自己的独立办公室,看见跟了辛迪看到自己身子一颤,欲言又止,便抢先开口说:“辛迪,那天……对不起。”
  辛迪一愣,小心翼翼地开口:“手……手怎麽样了?”
  “啊,这个──”阿重抬起已经由虎牙用白色绷带包扎好的右手,动了动手指:“不用担心,没事。把没处理的文件全都送来,时间表也告诉我。”
  “是!”
  啊,终於搞定了。
  手忙脚乱跑出家的时候阿重就觉得今天一定会出问题,可以经过了三天这件事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那天晚上回家之後便陷入一片混乱,一整段时间的压抑爆发掺杂著爱意得到回应的激动,便做出了不得了的事情,许许多多的疯狂也都集中在那一天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窗帘外面好像还是暗的,虎牙小狗一样蜷在他的身边,让肚子饿得咕咕叫的他舍不得下床,只是搂著虎牙继续睡,将这好不容易确认的爱抱紧,况且只有休息才能拯救他那因超负荷运作消耗了太多脑细胞。
  两个人都清醒之後虎牙也没有什麽力气,他便做了他唯一擅长的“炒方便面”,可能是饿了还是给他面子,虎牙吃了个精光,让他备受鼓舞,之後好像又不知因为什麽纠缠在一起了,反反复复。
  直到今天早上发现天已经大亮,他才意识到上班这件事,奔了过来。
  翻看著日历与桌子上摞成山的文件,阿重叹著气:
  “竟然三天了……”
  原来生命中竟真有这种狂热,三天恍若须臾。
  “头儿!”辛迪翻著笔记本冲了进来,“首先,您需要去大老板那里报到,然後下午必须要开会,意大利方面说总裁会亲自出马,所以我们……”
  “必须做好万全准备。然後,看样子3号麻烦又过来了,让阿治和麦克顶一下,态度一定要好,用‘是是是’把他的牢骚都塞回去。剩下的大家全力以赴,搞定这个大家夥,就可以全体加薪了!”
  “是!”
  辛迪精神饱满地跑出去,外面掀起一阵喧嚣。大客户销售部的这种融洽气氛是他一手造就的,在销售部饱受同事之间勾心斗角,与上司之间费力搞好关系这些破事的折磨的阿重升职,上司告诉他,建立一个自己的团队的时候他就决定了:一个没有间隙的团队,大家像一家人一样。这也是他这个东北出身的大老粗,最自在的。
  没有多余的规矩,一开始习惯於旧制度的大家很拘谨,现在甚至都不把他当作老大了。这个随便的部门业绩却格外的好──他们能搞定任何一个大客户,稳住公司的命脉。
  “不过意大利人啊……”阿重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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