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爱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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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爱天涯-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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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泽始终面无表情,快步跟了上去。
  “其实我今天来,是想看一样东西的。”沈如风无奈地打断正滔滔不绝向他介绍王府花园美景的叶轩文。
  王府的景色确实奇异生妙,比起他的山庄不得不说多了些许华韵。只是再好的亭园美景,亦不如那如画山水来得自在,悠哉。
  叶轩文不说话,一双大眼眨巴了几下。
  “之前你在街上所骑的马是王府中的?”
  “嗯,它叫黑风,是爹以前征战沙场时的御马。不过它生性桀骜,一般人无法驾驭的。”
  “原来是御马,那就难怪了。能带我去看看吗?”
  叶轩文不想说出拒绝的话。只是看一下,不跟爹说的话也没什么吧……
  叶府有专门的马场,沿着厩棚望去,十几匹上等马皆是雄姿英发,气势威猛。
  黑风被安置在单独的一处,沈如风站在栏杆外仔细瞧了瞧,四肢矫健,长鬃稳悬,蹄走带风,果然是匹良驹。
  这样的马,以后若是随自己一同浪迹天涯的话,一定会很值得期待的吧……黑风像是受到感应般朝沈如风嘶鸣了一声。沈如风淡淡一笑。
  “我们走吧。”沈如风将手中的折扇旋转了转,转身对叶轩文说道。
  “就,就这样走啊?”叶轩文偏着头不解道。
  沈如风不做声,回头看了黑风一眼,继续道:“嗯。”
  叶王府外。
  “你现在就要走?我……”叶轩文对正要下台阶的沈如风道。他本来想留他一起吃饭的,但被拒绝了。
  沈如风回头。
  “你喜欢黑风?”他觉得是这样。
  “叶公子难不成想将那马送给我?”
  叶轩文双手赚的很紧,说真的,他没把握。“我……”
  “叶公子对于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向来如此热心吗?”
  “我只是感觉你很喜欢它。”
  “我不否认。但难道这就是原因?况且,那不是你爹的坐骑吗?”
  “只是对于你而已,我从来没带外人进过王府的。”叶轩文很快答道,并未察觉话有不妥。
  “呵,你我只不过萍水相逢,叶公子如此美意倒是令沈某受宠万分,如叶公子所言,沈某只是一外人而言,不值得叶公子如此高看。就此别过。”说罢便转身径直离去。
  叶轩文望着他离开的背影,心头微堵。
  他从小对很多事物都是兴致缺缺,无欲无求。但是在遇到沈如风的那一刻,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发生变化……他不清楚那是什么。
  绍央王朝是以百家学道、商运兴盛而著称于历史中的央央大朝。而百家学道之中尤以剑学称道。学剑之风,比剑之气数百年来一直是绍央天下独有的特色。
  星剑山庄是当今武林中赫赫有名的剑门圣派,剑学之精深,当属武林翘楚。一本《星剑诀》风靡整个武林,曾有传言道:“星剑一出,霸绝江湖。”但真正见过此诀的人却寥寥无几。
  传闻十几年前星剑山庄庄主白须眉在青峰顶与御剑山庄庄主莫琛一场大战,用的便是这《星剑诀》中的招式,使得横覇江湖数十载的“剑门圣庄”的头衔拱手让位。星剑山庄也由此在武林中声名大噪,地位显赫。
  但是自那之后,白须眉便入阁闭关,不再过问江湖之事。莫琛在几年之后郁郁而终。
  新一代星剑庄主从未在武林中崭露头角,本尊从未现身。
  莫青贤作为当今武林中的后起之秀,武学方面天资过人,比其父莫琛更是青胜于蓝,只是用剑招式过于狠辣,阴毒寒戾。
  近几年内更是以一把令整个江湖人闻风丧胆的名剑“绝魂剑”力挑武林中数大门派高手,成为群雄之首。
  最近一段时间,江湖上一阵骚动:五月初六,星剑门前,御剑问学。
  御剑山庄少庄主莫青贤在江湖上大肆扬言要向星剑山庄的现任庄主讨教剑招。一场声势浩大的剑门争锋再次风起。
  青峰山脚下,行客云集。
  除了一些剑客之外,还有武学中的资深者。求剑问道,武艺切磋。所有人都期待半个月之后那场决斗之余,更是好奇这位即将登场的星剑庄主,到底何许人也。
  青衣男子站在窗前,看完手中飞鸽传来的信,嘴角噙起一丝蔑笑,“莫青贤,你倒底还是忍不住了。”
  少选片刻,一把折扇凌空一展,不失力道!屋内人影行至床边,身后纸屑碎落一地!

  烟雨心动(二)

  “爹,你说什么?”叶轩文惊讶地睁大眼睛,不敢相信自己刚才听到的话。
  “相国大人肯将千金许配与你,你有什么不满?”叶勋怒道。最近的叶轩文的表现很是令他不满。成日不是无精打采,便是神游天外。
  前段时间竟敢问他要黑风送人!开什么玩笑!!
  他是不是太宠着他了?胆子越来越大!
  “爹,那相国千金与我在麓山书院时算是同窗,孩儿愚钝出丑时,引得众人讽笑,独他与阿瑾诚心待我。况且她为人知书达理,贤淑善柔,不骄不伪,文采见地不输于一般男子。这样的人,孩儿怎么能耽误人家呢?”
  “什么叫耽误人家?我堂堂叶王府哪里配不上她?而况这事是皇上与相国一同提出来的,你若不答应便是抗旨,他日朝堂我颜面何存?”
  “爹,你不是教导我,不准强人所难吗?”
  “放肆!你是在说我强迫你?婚姻大事,本就父母做主,由不得你说不!”
  “爹,本朝不是民风开放,律法有定,父母双亲不得逼迫子女强自结亲?”
  “叶轩文!”叶勋大怒一声,“相国大人看中你是你的运气,皇上赐婚于你是你的福气。你竟敢说是逼迫?我平常告诫你的礼仪尊卑你记到哪儿去了?”
  “爹,我……我才十七……”
  “十七怎么了?相离十五岁便被冠授王爵,十六岁便与李尚书之女李菁澜共结连理。”
  “表哥自小天资聪颖,才华横溢,说话做事严谨稳重,本来就很受周围人的欢迎。会成为那些王公大人们眼中的东床快婿本就毋庸置疑。”
  “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我就是觉得,觉得……”
  “觉得什么?”
  “觉得,我不知道……总之孩儿就是觉得不妥。爹你……”
  “够了,成亲之日已定,下个月的十五。现在满朝文武都知道我叶勋的儿子将要迎娶相国千金这件事,你再敢胡言,别怪本王无情,将你绑至喜堂之上。哼!”叶勋说罢拂袖而去,怒容未消。
  叶轩文鼻子微酸,满腹委屈只能默默积蓄在那泛着泪光的双眼中。
  ……
  沈如风是听着雨声醒来的。雨声并不大,绵绵细雨,但他就是听见了。
  他喜欢这份闲散的听雨情怀。
  来渊城已经一个多月了,今天倒是很难得的一场春雨。
  整洁的青石板铺筑的街道上,人影稀疏。
  一青衣男子撑着一把纸伞,悠悠地向着风月楼行去。
  虽是暮春,空气中冷意依稀浮泛,却丝毫不影响那衣着略微单薄的男子的一身优雅之气。
  而与此同时,叶王府的门外,一白衣少年刚刚从里面走出来。
  那人闭眼深呼一口气后便抬起头,任凭雨水轻轻抚过脸颊,会心一笑,随即不带任何遮物开始向街道的方向走去。
  柳环江边草漫漫,谁倚东风十二阑?燕子低归春意在,一汀烟雨漫江寒。
  沈如风再次站在风月楼的三楼中,举目望去,满城烟雨。
  依旧是那个渊城,只是,没有了昔日那般喧嚣之态,此刻的渊城更似雨中芙蓉,柔而不娇,细腻有致,韵味十足。
  往街上望去,家家闭户。
  “倒是静谧得很。”沈如风自言自语道,目光突然停在了不远的街道处,“他怎么会在那里?”
  那日一别,竟是一个月未见了。偶尔眼前倒是会浮现出那人的一双明眸。
  “小白,最近还好吗?”叶轩文蹲在一家布衣店的门前,双手逗弄着眼前的小白狗。
  小白狗舔了舔少年白净的手,抖了抖身上的水便跑开了。
  叶轩文笑了笑起身慢悠悠地逛着。
  他喜欢这种静谧,喜欢在这种下雨天漫步在城中街道上或者江边,聆听浅浅的雨音。
  柳环江的江边,柳林繁密,绿绦低垂。
  叶轩文在一棵枝叶较密的柳树下面寻了处较干的地方坐了下来。
  雨点轻轻拍打着江面,涟漪频频散开,微风轻拂,柳条随动,一片片绿影倒铺水中,结合着远处的江天一色,俨然一幅清江墨雨图。
  叶轩文突然有个很荒唐的想法。
  他把自己的鞋子都脱掉放在了一边,将裤腿卷至膝盖,露出了白而纤细的双腿。
  脚丫碰到冰冷的江面时还是令他忍不住打颤了一下。
  一阵一阵的水花不断漾起,水声中夹杂着少年间或间爽朗的笑声。
  “柳枝经雨重,江色带烟深。”少年望着迷蒙一片的江面不由自主地吟道。
  “一直把脚泡在寒江里是会生病的。”
  “沈,沈公子?”叶轩文喜出望外地抬着头,沈如风举着伞站在他头顶,一丝寒凉绕道而去。
  “不冷吗?”沈如风边说边在怀中一摸,取出一块蓝色手帕蹲下身轻轻擦拭着叶轩文脸上细微的雨水。
  少年的脸白皙光滑,一阵冰凉,沈如风忍不住摸了摸那张微微发红的小脸,眼前人顿时一怔,脸一下子红了。
  “不,不冷。”叶轩文僵硬地转头面对江面,雨好像大了一点。
  “为什么会在这儿?王府中能玩的地方很多不是吗?”
  “我不是来玩的。”
  “可我看你就像是在玩儿,在雨中玩儿。”
  “这是我的习惯,烟雨蒙蒙的时候出来散散心。”
  “散心?”沈如风说着便作势要坐下来。
  “沈公子,地上湿。”叶轩文急忙提醒,身体却不自主侧挪至一边,让出了一大块较干的空隙,沈如风一把将他拉了回来。
  “你不也坐在地上吗?”
  “我不在意的。”
  “我也不在意。”说着便果真坐了下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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