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成狂(蔡小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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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成狂(蔡小雀)-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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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才不会拿回来!”王以谨的眼神透出异常的坚持,心里打定主意绝不让柯逸翔将耳饰还他。

    “既然这样,以后以谨这孩子就要麻烦你了。等会儿你将柯公名讳告诉许管家,他会帮你买个象样一点的棺材,费用就逐月由你的工资里扣除,这样你能接受吧?”王根德看了看泥地上的小洞,这么挖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挖好一座坟?

    “谢谢您。不过,爷爷姓钱。”柯逸翔知道是自己没说清楚让人误会,但他先前的确也没必要跟他们解释太多。

    “呃?”王根德愣了愣,怎么祖孙不同姓?

    “两年前我家乡发生饥荒,爹娘带着我和一些乡亲想到外地讨生活,但是我们在路上遇到强盗,我的爹娘都死了,是爷爷带着我,我才能活到今天。”柯逸翔望着身旁的老人尸首,他一辈子都会记着爷爷的这份恩情。他本是打算暂时将爷爷葬在这里,将来有能力时他一定会替爷爷迁葬的。

    “我娘也死了,你不要难过,我会陪你喔。”王以谨天真又半知半解,反正他就是想要柯逸翔作伴。

    柯逸翔微微笑着,拾起王以谨扔在地上的皮裘帮他穿上,他感觉到他的手不似先前那么温暖了。

    “先回家吧,天气太冷了。”王根德笑了笑,他想柯逸翔能照顾好幼子的。

    “逸翔,背我!”王以谨不让柯逸翔拒绝的直接往他背上趴。

    “以谨!”王根德有些担心,柯逸翔不过长他三岁,看起来又这么瘦弱,他背得动吗?

    “那你要扶好喔。”柯逸翔小心的背起王以谨,他是真的喜欢这个小少爷,不是怕他哭而是敷衍他。

    “嗯。这样很温暖吧?”王以谨开心的攀着柯逸翔,将身子贴在他背上想温暖他。

    “很温暖。”柯逸翔笑了起来,这份暖意直达他心底。

    王根德有些讶异柯逸翔背着儿子,看来一点都不费力,但这已经不是重点了,重要的是他们似乎很投缘,也许柯逸翔能让儿子改改性子!

 第一章

    她永远是躲在人群里,脸红心跳偷偷的看他。

    看他身手矫健的跃起,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越过对手的防守,将手中的篮球投进篮框中。

    她永远忘不了他脸上灿烂飞扬的笑容,在阳光下熠熠发光的模样。

    他高大精瘦的身子汗水淋漓,优雅的穿过人群接过校花手上的毛巾,性感地擦拭起额上、肩上的汗珠,校花笑着递给他一瓶矿泉水,他大口大口的畅饮着……在她的眼中,他就像是初卸战袍的太阳神,正在接受众神的飨礼。

    沈云秀知道自己很不起眼、只敢躲着偷偷以眼神崇拜地看着他,然后抱紧手上的“纵论红楼梦”,悄悄走开。

    其实他们住得很近,偶尔相遇时,他爽朗的打招呼往往换来她的面红耳赤。

    她根本就没有勇气抬起头看他。

    “沈云秀,早啊!”他边拍着篮球边对她说,脸上笑容温柔而爽朗。

    一贯的教人心动……她的头垂得更低了。

    “早。”她声若细蚊。

    “你也是搭六点五十分的公车吗?”篮球拍击着地面的声音断断续续,她揣想着他修长的手掌灵活控制着篮球的模样。

    “是。”

    “你干嘛头垂得这么低?地上有钱吗?”一串轻快的笑声在她耳畔响起。

    “没……”她面红耳斥,声音越来越小。

    深呼吸、深呼吸……镇定点啊!

    没理由只是说几句话,她的心脏就像快要打嘴里跳出去似的。

    “我也是搭六点五十分的公车,每次都看到你拿着一本书看,每天还换不一样的书,我记得昨天好像是‘唐人传奇’,今天的是什么?”他好奇地问道。

    “洛阳迦蓝记。”她鼓起勇气回答。

    他一直跟在她身边走,高大的身子和早晨初沐浴过的肥皂香气简直是致命的杀手,逼得沈云秀直想躲得好远好远,免得自己一时晕过去。

    但不可否认的,在她心底也有一丝狂喜,没想到他竟然注意到她和他是搭同一班公车,每天还换不同的书看。

    他是聪明绝顶的,全校师生都喜欢他的原因,除了他是篮球校队骁勇善战的队长外,同时也是品学兼优的高材生,每个人都看好他一定会进台大。

    反观自己,既矮小又不出色,清汤挂面的头发,怀里永远抱着一本中国传奇之类的书,和他比起来,她活像个古板无趣的书呆子。

    可是……书呆子也有梦想的。

    就在沈云秀鼓起勇气想要抬头看他的时候,一道男声突然的介入又让她的勇气消失了。

    “嗨,杜默,早。”男孩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无可掩饰的惊喜和崇拜。

    “张能期,早。”杜默笑了。

    “昨天你们那场球打得真精采,隔壁校的篮球队简直是三脚猫,根本是被你们打着玩嘛!”男孩兴奋极了。

    “还好,大家都尽力了,听说他们的主将脚受伤了,否则他们的表现一定不只于此。”杜默谦逊地道。

    “你还是这么谦虚啊。对了,杜默,我有道数学习题可不可以问问你?昨晚算了半天都算不出到底该怎么解,那个方程式好复杂……”

    男孩连看也没看沈云秀一眼,就拉着杜默往前走,他们人高腿长,几个大步就离她很远了。

    沈云秀失落地抬起头,凝望着杜默高大的背影……

    突然,他回头看了她一眼,眼里有着笑意。

    “明天见。”他笑着说。

    她没有回答——该说是还来不及回答,那个高大的,有着一双温柔明亮眼睛的男孩,已经迈开大步离开了。

    第二天、第三天,沈云秀依旧背着书包,手上抱着书本走在这条杜鹃花盛放的巷子,却再也没有巧遇过他了。

    那个“明天见”的约定,在花季里,渐渐变成了一抹褪色的花晕,孤独地驻留在她心上,教她每想一次便心痛一次。

    一直到凤凰花开,骊歌轻唱,她小小的梦,暗恋的心事,在岁月无声的流淌过后,依旧在心底深处熊熊地燃烧着,像一朵永不熄灭的火花。



    后来听说杜默出国去了,远离小小的台湾,他就像大鹏鸟展翅飞向外面那个宽广的新世界。

    大学联考的时候、,沈云秀知道自己的国文能力很不错,数理方面只要肯死背,也能勉强过关,但她整个人已经没有了冲劲。

    就算按照父母的期望,考上了台大又如何?台大没有他,她的青春、她的热情、她的积极全跟着消失,生命一如静静的河水,流过涓滴无声。

    但她还是考上师大国文系,繁重的课业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的近视度数更深了,头发变长了,唯一不变的是,她依然习惯低着头走路。

    记忆中的那个男孩仿佛又再对她笑,问她:“地上有钱吗?”

    新的学期来临,校园里热闹纷纷,到处都是社团在招募新生加入,沈云秀抱着书静静走过,只有踩着地上的落叶发出轻微声响。

    今年是第四年,眼看着她也快要毕业了。

    岁月一贯地流淌无声啊!

    “学姊,你快点过来!”

    一个热情的女声在她背后响起,惊醒了她怔仲的思绪。

    沈云秀回头,嫣然一笑,“文妮,有什么事吗?”

    一名浓眉大眼,可爱俏皮的女孩气喘吁吁的奔近,一把抱住她的手臂。

    “救命啊!学姊,我的诗社都招不到新生啦,你快点过来帮帮忙,要不然你加入……如果新生知道去年全校诗词比赛的冠军就是我们的台柱,一定会挤破头来报名的。”文妮的眸光因期待而变得亮晶晶。

    “我不行……”沈云秀拚命摇头。

    “什么不行?如果你不行的话,那我们诗社就放着倒好了……学姊就算给我一个面子嘛,求求你了。”文妮连哄带求,一脸可怜兮兮,“今年我好不容易当上社长,如果只有小猫两、三只,岂不是很难看吗?帮帮我啦,以你的名气来号召,一定很快就会有一大票学弟妹来报名了。”

    “我、我真的不行,你饶了我吧,那次比赛只是侥幸。”沈云秀小脸发烫,觉得很尴尬。

    “怎么会是侥幸呢?你那首‘蝶恋花’看得我们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还有人抄在情书里寄给别校的男朋友呢?”文妮清了清喉咙,摇头晃脑地吟道:“伊人关山千重外,几时归来?春梦秋心埋,岁岁年年不知数,红裳翠袖无力裁……昨夜梦回旧花廊,莺飞蝶舞,不知为孰忙?今夕明夕又何夕,东风无语泪难藏……唉!”

    听着文妮悠然吟咏而出,沈云秀又是羞涩又是心慌,脸色由红润渐渐苍白了。

    想起了这一阕“蝶恋花”,当初提笔写下时,泛滥在胸口的怅然和酸涩仿佛又苏醒,渐渐在心底蔓延开来。

    有谁会相信,随时时光缓缓流去,心上那个男孩的眼神和形象竟在她脑海深处越发鲜明了。

    “学姊,你怎么在发呆?是不是我念错字了?”

    “不……没有……你念得很好。”沈云秀回过神,有一丝心慌。

    “学姊,你真的要帮我的忙啦,你看我的摊子空空荡荡,小Y他们两个看没有人来,干脆跑到外面吃冰去了,再没人来报名的话,我的诗社就只有三个干部,再这样下去我还有什么脸见人?”

    “有这么严重?”她略一迟疑,有些不忍。

    文妮点头如捣蒜,“有有有,真的很严重。”

    “可是……我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就算我加入了,一样起不了什么作用。”

    “才不会呢,你看那边的天文学社团。”文妮抬手指向不远处,“那么冷门的社团却挤爆了,若不是冲着那位刚回国任教的帅哥副教授,他们才不可能会爆满呢!”

    “什么教授?”沈云秀傻傻地问道。

    “学姊,你的消息真的很不灵通耶,我很怀疑你是不是除了上课外,其他时间都是用飘的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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