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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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纵横-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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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崧的咳嗽声,就如被利刃斩断,猛的停止了下来,胸口却因为强行的抑止,倏然涨大到了极点。

“常老刀,这些年,你躲到哪里去了?怎么一露面,就杀我的手下,这也太过分了吧??!!”

尉迟勇从街角的一处断壁后,寒气赫然的走了出来,随意摆动的手掌指尖处,闪烁着一点星芒。

在距离常崧十丈处,尉迟勇站住了脚步,这里,是自己的最佳攻击距离,又是常崧雷霆一击,不能波及到地方,作为惺惺相惜的强者,两个人对对方的了解,甚至超过了对自己的了解。

常崧按在拄地长刀上的手背,青筋一现又隐,他尽力使自己说话的声音,显得平稳寡淡:“冒犯大帅虎威者,杀无赦!”

随着这句话,两个人仿佛蓦然回到了,并肩征战沙场的岁月,那时候,常崧不但是平南大帅陆平的亲卫队长,还行军法事,有督察军纪之责。

安昌校军,集四方之军扫平南魏。陆平为帅,算起来,精骑铁卫出身常崧,才能算得上是陆平真正的嫡系。

“难怪呢。。。。。。”

尉迟勇的脸上,露出恍然的神情:“这么说,这些年,你一直躲在太尉府了,我是太尉府的小少爷陆恒,他身上的气息,怎么会如此凶厉呢,是你这个杀人王的徒弟吧?!”

“不错。”常崧的声音中,有着一丝掩饰不住的得意:“这小子,也就学会了我武道技能的一点皮毛,勉勉强强算说得过去吧。”

靠,什么意思?学会你武道技能的一点皮毛?那便杀死了我五十多名下属,是不是说,我的这些下属太过笨蛋了。

“可是,常老刀,你完全可以,把回来报信的张佐,在半路上截杀,使他们对陆恒公子的追杀行动,被迫中止,而不用把我的这些下属都引出来,一举杀光,你这样做,是不是也太不把我这个,禁卫军总统领放在眼里了!”

随着尉迟勇的这声喝问,空气一下变得凝滞沉重,铺天盖地的血腥气息,笼罩着两个人的身形,两个人的眼神,在这瞬间,都变得空洞如石雕。

“大帅蛰伏二十多年,你手下的这帮新兵蛋子,便敢打起小公子的主意了,如果我不把这些家伙,全都斩尽杀绝,今后还不知道有多少人,以为大帅已经变得软弱可欺了呢?!”

“所谓的杀鸡给猴看,便是如此!”

常崧冷笑道,他把手中的长刀,从地上一寸寸艰难的拔出,发出嘶哑难听的磨擦声:“你不加以阻止,恐怕在你的心中,也一样有着这样的想法吧。”

“当年安昌校军,太祖皇帝曾经亲许,常某人的刀,近战无敌,尉迟兄弟箭,远攻最利,岐感的枪,冲阵无不破,今天,你既然占了地利,要想夺取我的性命,你便出手好了,否则,我可是要走了,没有兴趣在这里,陪你聊天叙旧。”

常崧说完,毫不回顾的向前走去,一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模样,刚才因为强憋了一口气,此刻嘴角,不能抑止的向外涌着先须,脸色是死人般的灰败。

常崧尽力使自己迈出的每一步,都显得坚定沉稳。

杀鸡给猴看?!是给我看吧!!

在淡红色的雾气中,尉迟勇有着几分木讷的神情,虽然保持着古井无波的平静,但眼中,却分明燃起了一团野火,指掌间的那点寒芒,现了又隐,隐了又现,他看着常崧蹒跚前行的步履,和无声滴落在地上的点点血滴,忽然扬声问道:“犬子尉迟疾,常兄可曾见到?”

“尉迟疾?”常崧的脚步顿了顿,又继续前行:“是有那么一个少年,拿着你的‘天王弓’,追出城门去了,我没有动他留给我徒弟练刀玩,你要是现在去追截,也许还能留下一条性命。”

“练刀玩?!常老刀,你是知道的,‘天王弓’下,从来没有活口,你以为那陆恒,就能躲得过犬子的击杀?!”尉迟勇怒极反笑,话语中,流露出强大的自信。

常崧的声音开始变得嘶哑起来,但话语中流露出来的自信,并不比尉迟勇少:“你既然不信,那,就等着收尸吧!”

几句话的功夫,常崧 已经走出了二十丈外,那一瘸一拐,但肩头永远保持水平的身形,在雾气中,已渐渐模糊,不知为什么,明明是一个孤独背影,但尉迟勇却在虚无的雾气中,隐隐约约,看见了一双,隐藏在白眉后面的眼睛,冷冷地注视着自己。

“常老刀,一路走好。”尉迟勇轻声说道。

第六十一章 意外

惊天动地的锣鼓,“噼啪”炸响的爆竹,六十多名扎着红披的家丁,抬着杠柱上,缠有大红丝绸的礼盒,仿佛一条带着喜庆、热闹的长龙,从大街上穿行而过。

队伍的最前列,是一个身着红衣,头髻上插着金花的圆脸喜婆,手中提着红篮,篮中放着新制的铜钱,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那喜婆边走边撒,引起无数欢声笑语的哄抢。

这种下聘的方式,是大齐帝国最隆重的一种,所谓‘如意引路,夸聘长街’便是如此,‘如意’,是铜钱上有着‘如意通宝’四个字,代表着事事如意,‘夸聘’,指两家距离多近,下聘的队伍也要满城转上一圈,显示彩礼的丰厚,和男方的诚意。

在喜婆的身后,第一个大红礼盒中,绑放着一只活着的大雁,大雁,候鸟也,北迁南飞,且一只死而另一只也绝不独活,终身相伴,以大雁为聘,取其守时守节,不离不弃的意思,一般只有在下聘正妻时,才会以雁为聘。

“公主,好热闹啊。”

丫环兰儿牵着两匹紫缰绶带的大内御马,在人群外,兴奋地跳叫着:“好大的场面,不知是哪家的王府公侯在下聘呢?”

“俗气。”

玉琉公主不以为然的道,向来喜爱男装打扮的她,今日罕见的穿着一身女装,湖绿色的对襟服,绣着简约的花纹,绰约的腰肢上,束着一条缀着翠玉的浅蓝腰带,云髻插着错金绦丝,越发显得身材修长,肌肤如雪。

不过她修长如玉的指掌间,仍然握着那柄形影不离的凝霜宝剑,使她在娇柔美艳中,又透着飒飒英气。

“兰儿,你说,陆、陆恒那胆大包天的家伙,听说已经出狱了,为什么不到公主府邸来拜见我?”

“他不是才出狱么?”

这个问题,显然玉琉公主已是多次问起,丫环兰儿回答起来,极为流利:“他上次挨了公主你的一顿马鞭,就算是有拜见的心,也不一定敢来呢。皇上又把他逐出了京都,恐怕他这几日,就要走了。”

“不一定敢来?!”玉琉公主把玩着凝霜宝剑的丝绦,在手指间绕来绕去,亮如星辰的双眸,渐渐有了几分迷离:“他,他还有不敢的事情么?”

一向爽直灵慧的玉琉公主,此刻的神情,却是说不出的踌躇犹豫:“兰儿,你说,我们去太尉府找他,好么。。。。。。”

说实话,兰儿对陆恒,是绝对没有什么好印象的。只是,身为玉琉公主贴身丫环的她,却是深知玉琉公主的脾性,虽然此时,是以询问的口气说出,其实在心中,早已经有所决定,自己如果反对,不但无效,也许还会挨上一顿斥责呢。

兰儿有气无力的应道:“好啊。。。。。。”

就在这时,却见两个大妈级的市井妇人,喜气洋洋的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手中拿着捡到的簇新铜钱,“叮当”作响地数着。

“咦,你怎么会比我多两个,我们都是一样的速度,你怎么会比我捡得多呢?”

“你不知道,东街的陈老夫子,刚才也在人群中看热闹呢,对,就是那个平时,老念叨着什么,不吃嗟来之食的老夫子,我捡完铜钱后,便发觉他站立的姿势很是古怪,蹲坑不蹲坑,出恭不出恭的,一双眼睛贼溜溜的东张西望,就如老鼠偷油,我便在他要弯腰的时候,故意靠了过去,一屁股把他顶了个马趴,果然在他的两只脚下,各踩有一枚铜钱,嘿嘿嘿。”

一名妇人得意地讲道:“现在老夫子,还在那里扯着脖子,喊什么唯有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我就纳闷了,怎么就难养了呢,不都一样喝水吃饭么?”

“大妹子,你运气真好啊!”另一名妇人羡慕不已,她盯着同伴手中的那两枚铜钱,恨不能从眼睛中,再伸出一只手来,把那铜钱抢夺过来:“对了,大妹子,你知道这是哪家在下聘么?好大的气派啊。”

“哪家?太尉府呗,就是那个杀人凶手,叫,叫什么恒少爷来着,要迎娶‘富源祥的待月小姐呢。。。。。。”

“什么?唉,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啊。。。。。。”

站立在一旁的玉琉公主和丫环兰儿,一开始还当笑话一样,听着两个妇人唠唠叨叨,但听着听着,玉琉公主的神色就已经变了,眉宇间渐渐透着说不出的寒意。

玉琉公主有一种,被陆恒欺骗了的感觉,是的,虽然两个人在行为上,一直是冤家对头,在言语中,从来都是针锋相对,但当日,在廷尉署的大堂,自己把剑放在陆恒脖子上,威胁着要杀死他时,那无言中的注目,却似乎已经有所承诺,有所约定。

一切尽在无言中,也许就是当时那种,默契于心的感觉。

而此刻,陆恒却要下聘,迎娶其他的女人为正妻,也就是说,陆恒不愿意再和自己,有任何往来,因为以自己公主的尊贵身份,是绝对不可能成为,任何人的姬妾和情人,陆恒他是以这样的方式,来表明,对自己的不屑一顾吧?!

玉琉公主的贝齿,用力咬着几乎失去血色的樱唇,明艳绝伦的脸上,有着一份惊心动魄的雪白,恨声道:“走,去太尉府!”

她从兰儿的手中,一把抢过马缰,在大街上,便向着那对夸聘的喜庆队伍,不管不顾的催马疾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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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恒和两名,负责陪同他一起回江北的家将,一出京都西门,便放马飞驰。

自从首阳山打猎之后,先是被软禁了三个多月,又被关了十多天的北诏狱司天牢,心中难免有些拘闷,此刻放马飞驰,感受着风在耳边的呼啸,衣衫飘舞,直似乘风飞起来一般,速度带来的快感,让陆恒几乎要大喊大叫起来。

中午打尖时,已到了距离京都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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