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拾玉by 蟋蟀在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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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拾玉by 蟋蟀在堂- 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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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爱煞了这个小骚货,想回去好好弄上一弄,您可得有成人之美──”一双手,明明摸的是妙修的屁股,却滑到了林世卿的腿上,暗暗一捏。

  林世卿自始至终捧著茶盅没打话,垂著眼睑,仿佛什麽也没听见,直至尹仲一对鬼手冲他腿上一捏,林世卿忽地立起,茶盅脱手摔了下去,正正砸在尹老板脑袋上!这边还没完,他又飞起一脚,往尹仲心窝子踹过去!尹老板没个防备,头上一热,心口一疼,四仰八叉地就飞倒在地,半天不起。林世卿脸上仍无多少波澜,伸手搀起吓傻了的妙修,问他,“赎你要多少两银子?”声音平平,没有丝毫起伏。妙修没回过神,望著蛤蟆一般倒在地的尹仲发愣,“啊”了一声,道“怕要一千两。”顿一顿,才乍惊乍喜地,欢叫:“林,林老板……”鼻子一酸,软软靠在林世卿身上。不知是不是做给尹仲看,林世卿极为体贴地搂了妙修的腰,道:“走吧,我现在就去把你赎出来。”携著妙修的手,一对璧人似的走了出去。把个尹仲嫉恨攻心,色火冲腹,只想两个人一起绑了来,日肏夜练,干虐不休!

  当时,茶楼里的人虽不多,却足够把起因经过结果瞧个仔细,然後当个谈资,说与别人听。数日後,京城里一小半人都知道尹老板的心事和丑行:尹仲看上了林老板,调戏不成,却挨了一杯一脚!而也有人因祸得福,那便是妙修。林老板好风度,当日就撒了一千两纹银给夏宜楼的老鸨,妙修则在楼内众人的欣羡目光中,跟林世卿分乘两顶遮帘小较,给抬进了林府。从此,夏宜楼再没了当红小倌妙修,而林府里多了个名叫夕阳的小厮。

  林府上下,本来对赎个小倌粉头回来习以为常。偶有言语讥刺,也适可而止,因这些人都是得了老爷欢心才进来的,回头被人告状给老爷知道,虽然老爷不是个苛虐下人的,扣了月钱事小,到底也让老爷不高兴,心里有看法。至於林世卿的两位夫人,一个是刑部马主管的麽女,闺名叫玉娟的,一个是京师米行大董潘睿的三女,小号称作月芳的;两人本来也没将新进府的夕阳放在心上,每日照旧做做画儿,打问内宅举止,裁断纠纷是非,再跟对街林大爷府上的三位夫人走动走动,摸摸麻雀牌,念念亲眷经,本没机会得知这事的详细备里。不巧二夫人月芳的娘家,既做米市生意,就少不得跟尹仲熟稔一二,那一日月芳的大哥,恰恰进了同一家茶楼,跟并肩而出林世卿妙修打了个照面。见到妹婿跟小倌在一块儿,潘家大爷浑没在心,照直往楼里迈腿,然後就看见倒地的尹仲跟碎了的茶盅。旁边也没人来拉他一把,珠帘叮咚的雅座里,一双双偷窥的眼,配著掩笑的手,切切查查。潘大少爷也烦尹仲,做个没瞧见,飞快拐进一个雅座,见著相约的人,问外面何事。同伴知道林世卿是他妹婿,斟酌著措辞,把话说了,把潘家大公子惊住片刻。这潘大公子回去後,也斟酌了半日措辞,才择个林世卿不在府的机会,上门瞧看妹妹,把这事儿做个笑话说了。

  且说二夫人月芳听了,本也想笑一笑,却肚里犯呕,怎麽也捺不下。她打断大哥的话,道:“那姓尹的什麽来头,做出这种事,还不叫人教训一番?”潘大公子忙道:“一个烂泥里爬上来的浑人罢了,哪里值得我们算计?”月芳躁道:“不算计,那以後还不知怎麽缠上来?合著叫满城的人看笑话!”潘家大哥就道:“三妹,你莫小看妹婿,他自有主意,你莫多上心!尹仲癞蛤蟆一只,早晚被打回原形,回他的破泥塘里!”二夫人月芳却想来想去不是滋味,等大哥走後,就期期艾艾地,跟大夫人玉娟说了。大夫人玉娟,管家闺秀出身,听闻後更是玉手掩口,秀眉紧蹙,“妹妹,你,你怎麽说起这般腌臢的事?好不呕心人!”月芳道:“可不是!所以才来跟姐姐你讲一讲散散心!”玉娟道:“相公遇上这事,我呕心还来不及,怎的能散心?”月芳便道:“依我还是将当时那个小倌,就是最近收进府的那个叫夕阳的,唤来问问,看那个尹仲到底什麽角色!”大夫人玉娟又蹙眉,“这好吗?万一相公怪罪,说我们饶舌……”月芳道:“我们关心相公,有什麽怪罪?”於是便差人把夕阳叫来。

  夕阳自是个有眼色的,两位夫人不可得罪不说,还得打点起十二分乖巧谨慎,问一答一,不说满话,七真三假,保全自身。他早就收起以前在夏宜楼的那套装扮举止,直直侍候在一旁,垂首答话。他看出两位夫人紧张那日尹仲的丑行,合著自家恨意,便一意将矛头往尹仲身上指,却也不敢明目张胆庙会描绘尹仲真把林世卿怎麽了,只是嗫嚅“小的也奇怪尹老板怎麽摸著摸著就往前凑了……老爷就忽得站起,摔杯子飞踢了……”话说的朦胧,留下余地让玉娟和月芳忐忑地想象,愈想象愈不安,愈不安愈呕心,晚上见了相公林世卿的面,不敢流露出这不安和呕心,只拿个眼角偷偷看相公神色。林世卿却是一如往常,举手投足,端庄悦目。倒是一边侍候的夕阳肚里嘀咕:老爷这模样,也算是别有勾人态,怪不得尹老板流著哈喇子……

  林世卿料不到府里家眷如此心思,他那日遭尹仲暗中手脚,别的没琢磨,倒是忧起自家安危,若是什麽江湖刺客要他性命,刀剑过来的,岂不一命呜呼?林世卿讲究风度,却忽略手段,生意上头颇为狠辣,明里暗里地,想著一家独大,不给他人留余粮。因著尹仲一事,他想找个护卫亲随,多给些月钱,关键时刻好替他挡一挡夺命刀剑,平时麽,也可以挡一挡尹仲那般人的狗爪。林世卿倒没将尹仲想得太淫猥,不过也觉出他的不怀好意来,心底时不时泛上一丝呕心,林老板迅速地大张旗鼓招纳护卫,又迅速地将头名武夫点为自家的亲卫,跟亲卫见面那日,他一袭丝质素袍,对那个精壮地跟公狼似的年轻汉子道:“别让人碰我一根手指。”

  洪亮听到这话,垂首答“是”,却在林世卿转过身去後扯著嘴角笑了。他瞬也不瞬地盯著林世卿毫无觉察的样子,目光从东家的脸一路往下……

  这些日子他多方打听这位林府二当家的哪怕最些微的消息,也就耳闻了林世卿在茶楼跟尹仲之间的过节。他怒火一起,就要暗地里整治尹仲一番,想一想後捺下性子,先进府会会那个翘臀冷淡的老爷再说!

  洪亮成了林世卿的随侍亲卫。林世卿不动声色,但不表明他迟钝,他偶尔看看跟在身後的精壮汉子,也会觉得哪里不对,仔细瞧瞧却也没什麽不妥,暗中观察了若干次後便不再注意,不疾不徐地踏著自家的拍子行事。洪亮比他更有耐心,幼年时他曾为了逮住洞里的野兔,不畏严寒地静候了两个时辰,在兔子出洞时有一个鱼跃虎扑,身手丝毫不缓地将美味按在身下。这一回,他施展开这份韬略,目标是时常位於他两步之遥的林世卿。对於床第间寻欢的好物,洪亮向来有一套独特的见解。他承认欢馆里的当红小倌姿容出众,调教得当,可是对於那精雕细琢的情致,他微笑之余,仍是不以为然。他喜欢不拘一格的床第之欢,这就需要不拘一格的缠绵对象。譬如众人大多中意妇人,他就偏要拐带男子;众人觉得跟小倌或自家的清俊小厮偶尔泄泄火就可以了,他就偏要找那既非小倌又非小厮的尝尝滋味。目下,他眼里只看见林世卿。跟小倌或小厮相比,林世卿是高坐云端的佳人,看那皮相,又绝非不堪造就的可餐之物,何况这位可餐的佳人又一副拒人千里万事不惊的情态呢?洪亮迅捷地跟著林世卿上这上那,一日难得言语上三句话,额前的发缕遮覆住他幽深精光的眸子,他总能趁林世卿转身前移开那似要将人贯穿的目光,悄无声息地酝酿著胸中的熊熊情火。等待越长,结果便越美妙;为此他极有耐心,他注意林世卿的一举一动,每一个不为他人觉察的弹指,每一声恐怕连林老板自己都没留意的颤音。他看著林世卿低头喝汤、清晨散步、跟家眷说笑;他经常他站在门外,林世卿在书房里拉著东楼和夕阳两个小厮耳鬓厮磨,从那轻微的叹息声中,从那急促的喘息中,他判断著林世卿在作何动作,能承受何种冲击……他不嫉妒那两个小厮,也不在意府中的两位夫人,他只是静静地等待著时机的到来。

  林世卿其实并没吩咐洪亮,在他跟别人亲热的时候也要守著。一次他坐在房里,把夕阳抱到腿上,手伸进到小浪货的亵衣里捏奶子抓屁股地调情,末了把个小夕阳摸得脸蛋粉豔豔的。林世卿很喜欢这种程度的作乐,床榻上的大动干戈越来越令他消乏,这种隔靴搔痒的摸弄却既能够给他乐趣,又不至於伤了他的元气。彼此嘻笑一番後,他整整衣服,开门欲出,一抬首撞见那个沈默的护卫守在门外,一脸的木然。他觉得有些烦躁,想叫他以後别在他跟人干这种事的时候也这麽蹲在外面,想一想却没说出来,装作漫不经心地瞟那汉子一眼,走了开去。小夕阳老老实实跟在後边,却在路过洪亮身边时仰头嫣然一笑,又快步跟上林世卿。洪亮在内心里无声地笑了,他喜欢这个昔日小倌明目张胆的勾引,等到撂倒了林世卿,这个小东西也要好好耍一耍。

  过上几日,林世卿习惯了洪亮影子般的存在,也不再避讳,无论是在内宅跟小厮丫鬟调笑,还是光明正大地上妓馆找花魁粉头,都让洪亮默不作声地跟著。他很满意洪亮视而不见的眼睛和永远不会吐出不必要字眼的嘴巴,以及始终知道自己该待在何地方的双脚。跟他相约的人,也跟著习惯了这个寡言少语的彪形大汉,起先还有一二人不悦於招来侑酒的歌妓眼睛直往角落里的汉子身上瞟,从而向林世卿私下抱怨,待後来林世卿让洪亮待在阴影里别露脸之後,大家就重新欢畅起来。林世卿觉得好笑,一个年轻壮汉而已,居然害得同伴牙酸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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