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逃婚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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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逃婚记-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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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把小木屋的门口让了出来,霎时间一个黑影从小木屋里蹿了出来,朝着我们的方向飞速移动过来。
  那是个长着人面的浑身长毛的怪物,当看到它长长的尾巴时,我才认出那是个狼人。我们知道以我们的速度根本不可能跑得过狼人,所以我们摆好架势准备迎接这场将会激烈无比的对战。
  老实说,与普通人的单打独斗我还是小有胜算的。可是狼人?那可不在我敢想象的范围内。至于我的好友,如果有把枪在他手上,哪怕是把老旧的只有一发子弹的来福枪,我也敢保证最终胜利的绝对会是我们。可是就眼下的情况看,上帝似乎并不打算站到我们这一边。难道是为我之前辱骂他而怀恨在心?那它可真称不上宽容。
  什么?你说还有韩赛尔?很抱歉,就我的角度看,那位看起来比我壮实不了多少的青年用来塞狼人的牙缝都嫌不够。
  再来看看那只狼人,庞大的叫人畏惧的身躯,锋利的爪子与牙齿,还有飓风一般飞快的速度,
  拥有其中任何一项能力都能叫我们吃不了兜着走,更何况它是集合了所有这些优点。
  尽管我描述了这么多我们与敌人之间的对比,但事实上距离那只狼人来到我们面前恐怕只用了一秒,而我们凭着强烈的求生本能堪堪避开了它的第一次攻击。
  在它接连不断的气势汹汹的猛烈攻击下,我们多少都挂了彩,但对于成为它口中美食的恐惧感过于强烈,我们完全没有闲暇去体味那些伤口带来的疼痛,反正每一次受伤都比上一次要惊险又叫人胆寒。
  当然,在经过多次对峙后,那只狼人也不像一出场那样英姿飒爽了。沾满泥土的狼毛已经打成了绺,相信它皮毛之下的身躯在我与韩赛尔的攻击下也是伤痕累累。而我那位把匕首无私地让给了我的好友,仅凭赤手空拳就能支撑到现在真是叫人不得不佩服。
  所以你看,再强大的敌人,在面对同心协力的团队时都沾不到便宜。不过现在得意还为时过早,因为那只狼人也看出它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打法根本战胜不了我们,所以当它死死盯住韩赛尔,并多次只攻击他一人时,我跟好友都发现了情况的急转直下。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1 章

  在狼人又一次扑向韩赛尔时,大概是过度的疲劳与惊吓,他没能躲过这次进攻。我眼睁睁看着那只狼人张开血盆大口朝着韩赛尔的脖子咬了上去,就在我以为会看到血溅三尺的限|制级画面时,反应迅速的韩赛尔把手中的木棍塞进了那张流着口水的嘴里。同样心思活络的好友看出了这是取胜的最佳时机,一个猛子扑上去抱住了狼人的后背。
  都用不着他们给我眼色我也知道现在是我出手的时刻。把握在手中的匕首紧了紧,我一边大吼一声一边冲向跟狼人一起打滚的两人,在终于找到空隙后狠狠把匕首插向狼人的胸膛。凄厉的吼叫声划破天际,我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尖锐又充满痛苦的声音,但我并没放松。要知道,狼人可不是这么轻意就能打败的动物,它之所以被称为怪物,就在于它顽强的生命力。所以我双手握住匕首,顺势划破了它的整个胸膛与肚子,直到鲜血模糊了我的双眼,直到狼人的内脏从它的肚子中滑了出来。
  好了,因为那画面太过残|暴,我不想再多加描述,总之你也明白了我们是如何战胜那只凶险的狼人的,这些就足够我的史官为我著书立传歌功颂德一番了。
  经过这场殊死搏斗,我们三个再也没力气去追踪那个看到情况不妙就立刻逃走的莱德了。不过他还只是个孩子,即使我们抓住他也不知道要怎么处理他。说出来不怕大家笑话,在经过这样的事情后,我们对于那阴险狡猾的孩子充满了畏惧,实在没有勇气把他带在身边,也许放他逃走也是放了我们自己一条生路。
  坐在地上休息片刻后,我们决定进去那间小木屋看看。小心翼翼地踏进门,里面略显昏暗的光线让我不禁有些恐惧,情不自禁地往好友身边靠了靠。小木屋里的陈设都有些老旧,当我们踩在地板上时,会传来令人心烦的“吱吱”声。我们穿过客厅打算进入内室,韩赛尔在推开门前叮嘱我说从门口可以闻到更加浓烈的血腥味,里面的景象就可见一斑了,如果我不想看可以不用跟进去。但出于好奇心,我最终还是决定跟他一起看看,于是好友让我做好心理准备。我虽然满口答应,但在韩赛尔推开门的一瞬间,在看到内室的景象时,我还是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整间屋子摆着十几具白骨,扑面而来的浓郁的血的味道让人几欲作呕,被血染成黑色的木质地板也让人望而却步。此外,有些箱子罗列在内室的正中央,从最上面一个露出半条珍珠项链的箱子来看,这些八成是莱德联合那只凶残的狼人残害过路人而获得的财物。
  韩赛尔跨进内室,壮着胆子翻弄那些白骨,最后又打开箱子检查,在离开那里后才松了口气说:“看来我妹妹并没有遭到他们的毒手,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
  “那么,我们接下来怎么办?”好友问道。
  韩赛尔摇了摇头,显出一脸的疲态说:“先离开这里再说吧。”
  我们有些筋疲力尽地踏出小木屋,走在最前面的我才抬起头想提些建议,就看见我们的正前方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正瞪着硕大的眼睛在看着我们。
  见到我们出来,那东西站了起来,我这才发现那竟是只狼人!与刚才被我们杀死的那只不同,这只狼人的毛色漆黑得有如深手不见五指的深夜,眼睛的颜色也不是红色而是一片夜色,大概是什么不同的品种吧。当然,对于狼人我研究的并不多,所以我也不敢断言。
  我们与那只狼人静静地对峙着,因为距离并不远,我们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能成功退回小木屋,就只能与它保持对视,它不动,我们也就不动。
  说实在的,如果它现在要攻击我们,那简直是易如反掌。因为刚经历一场激烈的搏斗,我们再没有力气招架第二只狼人了。如果真要再进行一场这样的战斗,我倒宁可让它干脆地咬断我的脖子,反正结果不会有什么不同。
  就在这场对峙僵持不下时,一个女孩从狼人背后的灌木丛中钻了出来,并平安越过狼人跑向我们——或者准确地说是韩赛尔,因为她张开双臂喊着:“哥哥!”
  韩赛尔挤过我们与那女孩抱做一团,在他们将要展开一场感心至深的久别重逢的叙旧前,我拍了拍韩赛尔的肩膀,在他终于肯把注意力分给我二分之一时,用眼神提醒他那只老老实实站在原地不动的狼人正别有深意地看着我们。
  “哥哥,这是普林斯,狼人族的王子,是它救了我。”韩赛尔的妹妹——我记得她叫作格蕾特——及时向我们做出了那只狼人为何会有如此奇怪表现的解释。
  韩赛尔放开他妹妹,缓步走向狼人,在彼此戒备的又暗含打量的眼神交互过后,韩赛尔向狼人绅士地行了一礼道:“谢谢你救了我妹妹。”
  狼人向他点了点头,态度相当谦逊又友好,这一表现再度令我们惊讶,它简直不像个未经驯化的野兽,倒像个出身名门贵族的公子。
  “它是怎么救了你的?”我出于好奇问格蕾特,在得到格蕾特同样含着好奇意味的回视后才想起做自我介绍,“我是汤姆,这是我的好友杰瑞,我们是同你哥哥一起冒险的好友。”
  “我被一群狼人追赶,结果踩到猎人制作的陷阱被倒吊在了树上,在我快要成为那群狼人腹中之餐的时候,普林斯突然出现击退了那群狼人,它把我放了下来,还找了果子给我吃,我告诉它我还有个哥哥,它就让我骑着它寻找哥哥。刚才它说它听到有什么声音,还闻到一股血腥气,就带我来到了这里。”
  “可是,一个狼人为什么会保护人类?”好友看向狼人,并得到狼人同样的回视。
  “人类,救,小时候,父王,告诉,我,人类,朋友。”狼人在我们惊诧的目光下开口说话了,虽然是些不够连贯的词语,但却也把中心思想准确地传递给了我们。它的声音有些粗哑且低沉,就像你会想象到的那些怪物发出的声音一样,但它却并不叫人害怕,因为它眼神中的恭顺就像我养过的宠物。
  “真是厉害。”好友带着探究的目光托着下巴打量这只奇特的狼人,而从他兴味盎然的目光中我能读出他正在做着怎样荒唐的打算。
  “不不,亲爱的杰瑞,”我对他摆摆手提醒他,“别忘了它也是个王子,它不会答应被你带回去当宠物养的。更何况你的臣民也不会叫你在宫中养它,他们又会说你在玩物丧志。打消这个不可能实现的念头吧,等我们回去我再送你只别的什么东西当宠物。”
  好友只得耸了耸肩,听从了我的劝告。
  为了以妨万一,狼人普林斯负责保护我们离开妖精之森。而在遇到四只对我们虎视眈眈的狼人只能瞪着我们却不敢上前时,我们才充分意识到它的保护确实相当有必要。在离开四只狼人的攻击范围后,普林斯说刚才那四只狼人就是之前追踪韩赛尔与格蕾特的,这四只攻击人类的惯犯被普林斯称为波特四人组,虽然大多数时候它们只是以恐吓人类为乐,但也不排除会做出伤害行为的可能性。
  在被狼人护送出森林后,也到了我们与韩赛尔、格蕾特分别的时候。我问他们今后有什么打算,他们说想去城里找个工作,总之不会再回那个被继母霸占的家了。我很赞同他们的这一做法,把随身带的钱分了一半给他们,当然,以他们的品质他们绝对会拒绝,而我拿出了写给父王母后的信交给他们,并找借口说那些钱就当是他们帮我送信的跑腿儿费。有了正当的理由,他们就不会再推拒了,爽快地收下钱,他们挥挥手与我们道别向都城前进。
  而我与好友选择了与他们相反的方向,沿着小河向下游走去。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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