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来寒雨晚来风作者: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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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来寒雨晚来风作者:都灵-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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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芬只好把面放在一旁的矮柜上,从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这是那天,傅少爷离开旅馆前交给我的。他说,让我保管着。”

  高锦杰接过那枚他送给傅翊君的戒指,紧紧攥在手心里,自己不但蠢,而且是瞎的,傅翊君这么久手上都没有戴戒指,他一直都没有察觉。大概从那个时候起,翊君就想到了最坏的结局,他不愿意高锦杰送他的最珍贵的礼物失落,才交给阿芬。高锦杰轻轻拉起傅翊君的手,想把戒指再给他戴上,但傅翊君的手指都肿胀变形了,根本套不进去。

  高锦杰再也控制不住,眼泪一滴一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四十九、入夜后,傅翊君又醒了过来,高锦杰端来一碗米粥,一点点给他喂下去,他从来不曾做过这样的事情,笨拙得不行,几次都不小心把粥洒了出来。好不容易,一碗粥才喝完,高锦杰用毛巾轻轻给傅翊君擦了擦嘴角,他似有太多的话要交代,一时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两人就这样沉默地相互注视着对方,直到薛明骅推门进来。

  不顾有旁人在场,高锦杰俯下身吻吻傅翊君的嘴唇:“你必须快点好起来,我在皖南等着,如果你来晚了,我就去找别的糖麻花,你就等着后悔吧。”

  傅翊君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点了点头,视线一直落在高锦杰身上,直至被人抬出房间。高锦杰跟出去,又不敢走太远,只能目送着载着傅翊君的卡车,消失在茫茫黑夜里。

  阿芬的家靠近大别山,挨着他们这个村子不远有一个小镇,算是这儿方圆十几里最繁华之地了。虽是战时,处处一片萧条,但基本生活用品在这里还都能买到,邮局里还有隔一天上海来的报纸,所以消息尚不算闭塞,起码比高锦杰想象中的穷乡僻壤要强出许多。

  因为阿芬逃婚的事情,她母亲曾经去过一次高锦杰的家,对他的阔绰和大方记忆犹新,如今看到这样一位贵客来了,哪有不热情招待之理,吃穿用度全是最好的。如此过去了两个星期,看人家大少爷一点表示都没有,问阿芬这位少爷前来的目的也没有结果,态度就逐渐怠慢下来,再后来,冷言冷语就出来了。

  每次听到院子里母亲的指桑骂槐,阿芬都难受得要死,可高锦杰却像什么也没有听到一样,依然坐在窗前看报纸,他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傅翊君的身体复原情况,以及他能不能平安来到这里。大丈夫能屈能伸,既然已经寄人篱下了,就要有那个心理准备。

  山区的夏天比上海凉爽多了,坐在窗前,看着远处层层叠叠的山脉,不由让人联想起苏东坡的名句:远山长云山乱晓山青。这里风景是不错,但像高锦杰这样习惯了大上海繁华的人,难免感觉枯燥乏味。

  这天吃过午饭,高锦杰在窗前呆坐了一会,又百无聊赖地上了床,打算睡会午觉。刚躺下,就听到院门外阿芬惊喜的声音,他一下从床上跳起来,穿上鞋子跑出去。

  把人抱进自己怀里了,高锦杰还感觉有些不那么真实。两人旁若无人地拥抱了好久,薛明骅实在看不过眼了,在一旁咳嗽了一声,高锦杰这才松开手,仔细打量着傅翊君,他看上去似乎又消瘦了,不过精神还不错,穿着月牙白长衫,一如他们初见时的模样,只是眉眼间少了些当初的青涩,多了一分成熟与平和。跟在他身后的薛明骅则是蓝布长衫,配着鼻梁上的眼镜,活像个教书先生。

  趁着阿芬和薛明骅说话的时候,高锦杰拉着傅翊君进了自己屋子,动手解开他的衣服,傅翊君抓住他的手,高锦杰一下甩开:“让我看看你的伤。”

  “都好了。”傅翊君再次握住他的手:“早就没事了。”

  高锦杰反握起他的左手,看着他的指甲,还没有完全长上来,高锦杰心口就像压着一块石头,沉甸甸的连呼吸都变得困难。傅翊君捧起他的脸端详了一阵:“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高锦杰成功地挤出一丝赖赖的笑容:“吃不惯这里的饭,当然会瘦。你赶紧养好身体,我可等着你伺候我呢。”

  傅翊君刚掀开他,又被重新搂进怀里。两人相拥了一阵,听到院子里阿芬和薛明骅在抓鸡逮鸭,一阵鸡飞狗跳,都忍不住笑了。

  吃完丰盛的农家饭,薛明骅来到高锦杰的屋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钞票塞到高锦杰手里:“这可不是白给的,回上海要还的,连本带利都要还,百分之五十的利息。”

  高锦杰看着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本想调侃一句的,末了却只是鼻子酸了酸,说了一句:“对不起。”

  薛明骅坐在床边:“这句话应该我说吧,我应该更了解你更相信你的。算了,现在说这些也没什么意义,都过去了。”

  接下来,薛明骅又说了些上海的情况,虽然日本人在太平洋战场上节节败退,但在上海还是很嚣张,近期高锦杰他们还不能回去。

  “既来之则安之,依我看,这仗也打不了多久了。”薛明骅想了想:“这里住不惯的话,你们可以考虑去重庆,毕竟你父亲和大哥都在那里,大家也有个照应。”

  高锦杰摇摇头,一来傅翊君的身体不允许,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他不能保证父亲能接受傅翊君,如果去了面临尴尬的局面,不如暂时就留在这里,将来的事将来再说。

  薛明骅只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走了。送走薛明骅,高锦杰大方地给了阿芬的母亲一笔钱,然后就带着傅翊君离开了那里,在镇上租了一个小跨院。安顿下来没两天,阿芬就过来了,说是东家去哪里她就去哪里,既然二少爷已经买下了她,她就要一辈子跟着他了。

  夏天快结束的时候,镇子上的学堂招聘国文老师,傅翊君前去应聘,高锦杰没有阻拦,以为他那点墨水不可能被聘上,没想到人家还真收了,薪水足够支付他们三个人的吃穿用度。高锦杰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竟成了被养在家里的那个,感觉有些哭笑不得。

  秋去冬来,学堂放了寒假,眼看着便要过年,高锦杰打发阿芬回去陪父母守岁,他自己平生头一次跟着傅翊君忙里忙外地准备年货,裁红纸写对联。除夕的晚上,他坐在桌边,看着傅翊君笨手笨脚地擀皮包饺子,想起以前的种种,颇有恍若隔世的感觉。

  “发什么呆呐,还不赶紧给你男人帮忙。”傅翊君没好气地踹了他一脚。被包养了就得有被包养的自觉,这半年来高锦杰早已习惯被对方骑在头上,这会便在一旁若无其事地抄着手:“你们北方人就是麻烦,吃什么饺子。”

  “谁说只有北方人吃饺子,我看这里的人过年也吃这个。”

  “没追求。”

  “是不是去红房子、凯司令才算有追求?而且,我怎么听说高二少其实也是北方人?”傅翊君堵了他一句。

  “成心的是吧,知道我现在落魄了。”趁对方不留神,高锦杰抓起他就压在桌子上。

  傅翊君舔舔他的嘴唇:“我不是成心的,是故意的。”

  “求我,就饶了你。”高锦杰在他下巴上咬了两口,只是他的威胁人家根本就不在乎:“想吃饭就松手。”

  高锦杰还真有些饥肠辘辘,无可奈何下只能松手。两个人也吃不了多少,不一会功夫,傅翊君就把热气腾腾的饺子端了上来,又像变戏法一样,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瓶白酒,给两人各斟了一杯:“这里不比上海,买不到你喜欢的洋酒,就凑合着喝点这个。”

  高锦杰抿了一口,实在不大适应这种辛辣的口感,微微皱皱眉头,傅翊君夹起一个饺子放进他嘴里,那种不适的感觉立刻被稀释。高锦杰老家是山西人,每逢过年家里依照北方的习俗,也吃饺子,只是他感觉都没有今晚的这顿可口:“翊君,以后每年除夕,我们就吃这个了。”

  “我没意见,不过如果你还是装大爷,总让我一个动手可不成。”

  外面已经有人开始放爆竹,噼噼啪啪的响声里,两人吃完了一生当中最难忘的年夜饭

  五十、酒足饭饱,两人便滚上了床。高锦杰揽着傅翊君的腰,让他舒舒服服趴在自己身上,拉开棉被将两人裹得紧紧实实:“这儿真没法跟上海比,大过年的啥消遣都没有,不如你再唱两段,就上次那个戏就行了。”

  傅翊君今晚也喝了几杯,脸上还带着几分酒后的余热,一双眼睛朦朦胧胧的有了些水汽:“前些日子唱过么,我怎么一点不记得了?”

  “就一个多月前,我过生日那晚,你唱的那个《游龙戏凤》。”

  傅翊君下巴搁在高锦杰胸口上,眨了眨眼睛:“那个啊……词儿忘了。”

  高锦杰在他腰上掐了掐:“不许忘,赶紧的吧。”

  傅翊君慵懒地笑笑:“真忘了,要不你来一个,凭什么总是我唱你听,轮也轮到你了。”

  “也行,你想听什么歌?”

  “就以前你在酒吧唱的那首,你说了一串洋文我也听不懂。”

  高锦杰也开始耍赖:“我啥时候在酒吧唱过歌,你记错了吧。能者多劳,你就多唱几次也累不着。”

  好半天对方都没回音,高锦杰抬眼一看,那小子趴在那儿已经睡着了,他无可奈何地笑了笑,关上台灯,抱着他就那样睡了过去。

  许是喝不惯白酒的缘故,半夜里高锦杰口渴得难受,打开台灯才意识到趴在他身上的小子不见了,被窝里只剩下自己。他连忙披上厚外套来到客厅。

  客厅里没有开灯,漆黑一片,弥散着一股子浓烈的烟草气息。这里比高锦杰在上海的住所小很多,所谓客厅其实就是一个过道,平日他们主仆三人就在这里闲聊、吃饭。高锦杰摸索着找到灯绳,拉亮头顶的灯,傅翊君就坐在平日吃饭的八仙桌旁,裹着一个薄毯,脸埋在膝盖上,浑身蜷成一个球,旁边的烟灰缸里扔了几个烟蒂。

  高锦杰心里一阵酸涩,走过去将他从毯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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