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哥,你家英俊借我家潇洒用下 by 阿戳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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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你家英俊借我家潇洒用下 by 阿戳戳-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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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潇洒不干,它就是相信简庄的胡话,才害得自己四天没见过英俊一面!伸直前爪扒在地板上,屁股撅起往前滑,今天无论如何,它都要出去找英俊。

  一人一狗,你往前滑,我就往后拉,拔河一样拉锯了十几分钟。最后双方都累倒气喘吁吁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才暂时中场休息。

  简庄四仰八叉的躺在地板上,喘着粗气说:“幸好我在警校锻炼的好,差点儿拿不下你这只狗!”

  闻言,潇洒翻身,一屁股坐在简庄肚子上发泄报复。

  “咳咳咳,蠢狗你给我下去……咳咳……你要压死老子了!”

  不下去,不给我看英俊,我就不下去。

  潇洒端坐在简庄的肚子上,扬起脖子,动作标准地模仿者孤独的狼:“嗷唔~~~~”

  “快……下……去……压死了我,谁,谁带你使出杀手锏?”

  “嗷唔?”还有杀手锏?

  趁潇洒愣神之际,总算把它从自己身上推下去的简庄一边揉着肚子大喘气,一边拧起潇洒的耳朵:“真是怕了你了,我现在出门一趟,你给我乖乖在家里待着,我保证今晚肯定能让你见到英俊。”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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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之内收到两次礼物还是第一次。

  路明义出来倒垃圾,一眼就发现摆放在家门口的礼物,拆开一看,竟然是件宠物衣服。

  路明义没有多想,肯定是潇洒主人送过来的。已经打算好把这几天的东西都退还给简庄的路明义,在看到这件小衣服后动摇了。

  他还从来没给英俊买过宠物衣服。

  这件宠物小西装很可爱,英俊打从路明义拆开塑料包装袋起就探头探脑的往这边看。

  于是路明义招招手,把英俊圈在自己身边,替它穿上。

  如果好看,自己再给英俊买也能来得及。这件到时候脱下来还给那个蠢狗,跟蠢狗主人。

  在英俊的配合下,路明义很快帮它穿好小西装。

  站在全身镜前,路明义吹了个口哨,他家的英俊果然英俊!

  笔挺的小西装套在它身上,能把好些大活人摔出几条街。

  正是这样,更加让路明义不爽,英俊怎么会看中那只毫无长处的狗!

  英俊美滋滋的在镜子前踱步,臭美地左照照,右看看。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时,路明义和英俊同时吓得一抖。

  又不是逢年过节,谁家在大晚上放炮仗啊。

  路明义打开卧室窗户,看不见,于是来到阳台上,脑袋刚探出去,就听到模模糊糊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因为住在十一楼,根本看不清下面是什么,只能模糊的看到两个点,被周围乌压压的人群包围着。

  “英……爱……”

  虽然楼下的人拿着大喇叭,一遍遍的重复,但路明义仍是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英俊也好奇的探着头,脸贴在落地窗上往下看。

  狗的听觉别人类灵敏很多,没过一会儿,他便兴奋地竖起耳朵跑起来。

  路明义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何事,英俊已经跑到门口,着急地来回走动。

  尚没反应过来的路明义,笑呵呵地问:“怎么,你想下楼看热闹?”

  “汪”英俊冲他叫了一声。

  “瞧你急的,没想到你还挺八卦,这一点跟老姐很像嘛。”

  急不可耐的英俊已经咬住沙发上的狗链子交到路明义手中,路明义揉了揉他的脑袋,温柔地说:“这就下楼。”

  7、7

  7

  简庄口中的杀手锏就是求婚。

  带着潇洒去向英俊求婚!

  狗爸爸做到这份上,实在是让人感动的泪流满面。

  下午安抚好潇洒失落的心,简庄揣上钱包,先去宠物店买了两套中型宠物犬的结婚礼服,又去花店买了朵玫瑰,最后跑到超市买了个大声公跟无数根红色的蜡烛。

  把另外一件西装外套放在路明义家门口后,简庄哼着轻快的小调,开始着手准备。

  给潇洒穿上同一款礼服,用蜡烛在路明义楼下摆出爱心。

  简庄手一挥,潇洒叼起玫瑰,跳入爱心中间,仰着头,目不转睛地盯着十一楼的窗户——英俊,我英俊的男朋友英俊,嫁给我吧,嗷呜!

  一切准备就绪,简庄清了清喉哝,对着大声公大声厚道:“英俊,我爱你,嫁给我吧。”吼完一句就把大声公放到潇洒嘴前。

  说实话,简庄觉得他家潇洒聪明绝顶,就连警校里那些被训练过的警犬,都不如他家潇洒。

  简庄刚把大声公递过去,不需要他提醒,潇洒无师自通,上来就叫,那叫声跟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

  “哟呵,知道自己在求婚,叫声都变得好听了嘛。”

  简庄一脸得意的笑,也在蜡烛围成的爱心里,贴着潇洒,单膝跪地,只见他吼一声“英俊,我爱你,嫁给我吧。”就让潇洒也叫一声。

  周围散步的人几乎全被他们吸引过来,一位姑娘激动地捧着心口说:“好浪漫,要是我男朋友跟我这样求婚,我立刻就嫁给他!”

  “就是就是,快看那只狗,还穿着西装,帅死了!”

  听到夸奖,潇洒更加卖力的叫,简庄笑得合不拢嘴,他就知道,这一招杀手锏使出来,十有八九能成功!

  一个邻居说:“是啊是啊,你看那狗,嘴里咬着玫瑰,身上穿着西装,狗模人样。我看这事能成。”

  “被求婚的还没出现呢。”另一个邻居不认同他的话,摇着头说,“你看它主人,求婚还穿个拖鞋,人模狗样的,也不重视点儿,我看得黄。”

  简庄出来的急,忘记换鞋,可这事不重要,要求婚的是潇洒,自己穿得太帅,岂不夺狗风采。

  他美滋滋的一遍遍叫着英俊的名字,求他嫁给潇洒,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人都以为是他在向某位姑娘求婚。

  开开心心下楼的路明义,出了电梯,刚走出路道,就听到简庄的叫喊。

  一瞬间黑线挂满额头,本想去看八卦,没想到自己家的狗才是八卦的正主,这等丢人的事,是打死他也不会去。

  路明义拽住英俊就要折回去,谁知道英俊兴奋起来,根本不是他所能控制的。

  强行把英俊带回家不是没可能,可路明义担心狗链子会勒坏了它,只能半迁半就,硬着头皮,穿过人群,来到最中心。

  “英俊,我爱你,嫁给我吧。”

  “嗷呜呜!”

  “汪汪汪!”

  刚喊完重复了第一百遍的求婚词,简庄和潇洒同时听到回应的狗叫声。潇洒吃惊地转过头,看到它日思夜思的英俊后,叼起刚才放在地上的玫瑰,冲了过去。

  英语也拼命的往他这里跑,路明义被它带着往前近了几步。

  一阵阵倒吸的冷气声此起彼伏,围观的人们开始小声低语。

  “我靠,是个男人。”

  “男人跟男人求婚,还在公开场所,不怕被人骂吗?”

  “他们一定是真爱,才会如此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人们的闲言闲语让路明义火到极点,刚才他就不应该动了恻隐之心,现在好了,他也成了八卦的主角。

  唯有在这种时候,路明义才为自己不是大明星而感到庆幸,就他的名气,估计真是被男人求婚,也上不了报纸头条。

  这么想着不免觉得悲哀,可现在不是悲哀的时候!

  路明义忍着想要冲过去暴打简庄一顿的冲动,绷着脸边吼边向周围人解释:“是他家的狗向我家狗求婚。”

  “哇,快看,他家的狗狗也穿西装呢?男人跟男人是一对,公狗跟公狗是一对,完了完了,我又开始相信这世上有真爱了!”

  解释根本没用,该误会的跑不了,路明义拍了下额头,头疼的厉害。

  蠢人简庄丝毫没注意到周围人的惊讶,他欣喜若狂地跑过来,一把抱住路明义,激动地手都哆嗦起来:“帅哥!我就知道你会下来!”

  围观众人:“哇哦~~~这个男人好爱那个男人!”

  蠢狗扑在英俊身上,伸长嘴巴,把玫瑰塞进英俊嘴里,然后不管不顾,当做众人的面儿,吐着舌头快速舔起英俊的下巴:“嗷呜嗷呜。”你是我的了!

  围观众人:“哇哦~~~这条公狗好爱那条公狗!”

  一些上了年纪,常年靠八点档过日子的大妈,在看到这一幕后也忍不住默默流泪,太感人了,真爱是不分性别,不分种族的,即便是供我们玩乐的宠物也有获得真爱的权利!

  它们的主人是一对,他们的宠物也是一对,这是多么感天动地的爱啊!

  看着周围抹眼泪的围观者,听着他们口中不着调的评论,路明义想死的心都有了,他家英俊乐颠颠的享受着潇洒的舔弄,他可不想被简庄抱得那么紧。

  虽然说他是个同性恋,不讨厌男人,但这不代表他能若无其事的让一个自己不太喜欢,甚至说有一点儿讨厌的蠢男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就那么抱着。尤其是那个可恶的男人,明明比自己高,还非要将脑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蹭来蹭去,不老实的双手一下一下地拍打他的后背,紧紧拥着他说:“太好了太好,终于在一起了。”

  妈的,这种让人误会的话,你少说点儿会死吗?会死吗?

  路明义暗暗使劲想要将男人从自己身上推开,试了几次无果,最后只能咬牙切齿地说:“放!开!我!”

  “太好了,太好了。”沉浸在高兴中的简庄没听清路明义说了什么。

  “再不放开,你家潇洒一辈子都别想看到英俊了!”

  “什么?帅哥,你不能这样!”

  路明义越是这样说,简庄就越是不敢撒手,他生怕手一松,英俊就真会被路明义带到找不到的地方去了。

  自己的话没有起到预想中的作用,反而被简庄越抱越紧,路明义欲哭无泪——对这人使硬不行,只能上软的。

  即便心里有百八十个不愿,路明义还是逼着自己说:“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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