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悟空修妖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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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悟空修妖录-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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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从陈光蕊家出发;到万花店;约有4天左右。总之,“数日”不会超过10天时间。
在万花店;母亲张氏养病误了2天;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钦限紧急,孩儿意欲明
日起身,不知母亲身体好否?”张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时路上炎热,恐添疾病。你可这里赁间房屋,与我暂住。付些盘缠在此,你两口儿先上任去,候秋凉却来接我。”
光蕊与妻商议,就租了屋宇,付了盘缠与母亲,同妻拜辞前去。
陈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母亲叫他们先走。于是;他们在第3天先走了。
三、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远?
在万花店门前,陈光蕊问渔人:“这鱼哪里打来的?”渔人道:“离府十五里洪江内打来的。”
可见有十五里远,这是洪江打鱼的地方,并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远一些,原文中写道:“晓行夜宿,不觉已到洪江渡口。”
晓行夜宿,是一个成语,指天明赶路,直到夜里才住下来。也就是当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时候;到达的洪江渡口。
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时间。紧接着:
“不觉已到洪江渡口。只见梢水刘洪、李彪二人,撑船到岸迎接。”于是,陈光蕊夫妇误上了贼船。“光蕊令家僮将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齐齐上船。”
就在当天夜里,陈光蕊遇害。“将船撑至没人烟处,候至夜静三更,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把尸首都推在水里去了。”
四、从洪江渡口到江州;已经不远了。
刘洪、李彪,候至夜静三更,先杀家僮,次将光蕊打死;抛尸洪江。
“却说殷小姐痛恨刘贼,恨不食肉寝皮,只因身怀有孕,未知男女,万不得已,权且勉强相从。转盼之间,不觉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从刘洪;只因身怀有孕。又行了几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真相已经出来了。
我们可爱的殷温娇小姐在和陈光蕊同志结婚的第二天一大早;“五更三点,文武众臣趋朝”后,得到皇帝圣旨;开始远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光蕊谢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点,约为现今的早上5点10分左右。这个时候,陈光蕊正在朝廷里面等待调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一宵是多久?一夜!即使没有一夜;也有大半夜!至少得转钟两三点。
也就是说,两个人在一起睡的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左右。
陈光蕊的酒量如何?精力如何?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毕竟是“共入兰房”了。
这一两个小时有没有发生性关系?不好说;就算真的发生了;有没有受孕?又不好说;
就算一枪命中怀了孕;还是说不通!
因为从温娇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算起;到老公被杀;上面已经算的极为清楚,按多的算:只有18天;若按短的算:仅仅只有8天时间!而温娇小姐竟然已经确认自己怀孕了!
按医学常识;一个女的;在受孕后,出现妊娠反应的平均时间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
那么,温娇小姐怎么在8—18天内就确认怀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这“未知男女”就是
怀孕有一向时了;而不是刚刚才发现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温娇小姐肚子里怀的这个孩子;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而绝对不可能是新科状元陈光蕊的!
只有这一种解释,才说得通!
这种说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只能这样解释。
是不是我故意要哗众取宠呢?不是的。因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还藏有很“铁”的证据,不信的话,请翻阅《西游记》第37回;三藏道:
“。。。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师,救养成人。。。”
“经三个月”这四个字说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陈光蕊死后三个月出生的!
陈光蕊与温娇小姐结婚的时间,可以被证明的,只有8—18天。而无论如何,也证明不了有六、七个月之久。因为结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钦限紧急”、“勿误期限”,不可能走了七个月还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亲温娇小姐,在认识陈光蕊之前就已经怀孕有几个月了。是实,无误。
(3)殷小姐为什么要绣球招亲
丞相殷开山有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
丞相的姑娘为什么要打绣球招亲?绣球招亲是一种近乎荒诞的婚配方式;打着谁;嫁给谁;赖都赖不脱的;丞相会同意吗?!这样一个娇女儿;绝对是大美女一个;怎么可能乱嫁呢?
再看看这大街上;什么样的人没有啊;捡破烂的;讨米要饭的;都可以来“重在参与”一下;绣球往大街上一扔;谁抢到了;小姐就归谁;哪管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的父母
就忍心这样糟蹋作践自己的女儿?
一般来说,抛打绣球卜婿,是有一个“人选范围”限定的。
比如说,被选择的对象,当大于或等于两人以上时,他们现有的外部条件已知都基本上一致,家庭条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实在是不知道该怎样选择了,才用打绣球的方式,听天意。
这样选出来的结果才是合理的。因为这个“人选范围”已经决定了这个范围之内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
而温娇小姐打绣球的“人选范围”是什么呢?并没有既定的选择对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
唐王御笔亲赐状元,(陈光蕊)跨马游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开山门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适值陈光蕊在楼下经过。
陈光蕊中状元后,骑着马是在大街上游街,这“不期”、“适值”、“经过”就充分说明了陈光蕊并没有存心要走到这里来,更没有走到丞相府里去。陈光蕊在大街上随机漫步,仅仅只是路过这里而已。
那么,温娇小姐对着大街上的所有人抛绣球,打着谁;就嫁给谁;很显然是不合理的。抛这个绣球;百分之百的有问题!
现在既然这样做了;那就一定有“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
这个原因;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说的: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已经被人搞大了!这个证据是确凿的。
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而且她的爹妈肯定是已经知道了;所以才会如此急切切地办这个绣球招亲。怎么说是急切切地呢?你看:
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猛听得一派笙箫细乐,十数个婢妾走下楼来,把光蕊马头挽住,迎状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时出堂,唤宾人赞礼,将小姐配与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毕,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钟的事儿;我们的陈光蕊同志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结了婚!
古代的人结婚虽然不需要办理结婚证;但程序也够复杂的;我们只按最简单的说;纳采礼是要择吉日的;合婚压庚是要择吉日的;定亲过门也是要择吉日的;迎娶拜堂;都是要选择吉日的啊!
不择吉日;难保白头携老;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丞相根本就等不了;所以;干脆全部省了;直接拉进来就拜堂入洞房;多省事儿。
甚至连姓什名谁;家居何处;是否婚配;这些最起码的都没有问;反正是打着你了;你不许赖婚!
尽快的把小姐嫁出去;只要是个男人就行;这就是绣球招亲的真相!
有的朋友说;丞相办这个绣球招亲;就是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这个是说不通的。因为:
1。丞相的女儿一般要配皇亲国戚的;即使嫁省长都亏了;新科状元才市长的级别;在丞相的眼里,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点。
2。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状元;就会请人去探;去说;也不至于当街抛打绣球,让别人也有抢到的机会。
3。如果目标就是新科状元陈光蕊;那么,小姐打的准吗?万一打到别人了怎么办?
4。或是陈光蕊根本就不走到这条街上来;咋办?
可见;小姐打绣球招亲的目标;并不是专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而是任何一个男人。
事已至此;又能咋办呢?尽量地朝着看的顺眼的男人打呗。
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被人搞大了;当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顿呵斥;但不管怎样;做爹妈的还是得为女儿掩羞遮丑;所以;绣球招亲就是一个较好的补救办法。
那么;除了抛绣球招亲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比如说:是谁搞的小姐;就把小姐嫁给谁;小姐情郎;两全其美;这样岂不是更好?这个方案才应该是首选啊;丞相为什么不采纳呢?
假设1: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小姐的情郎当时就应该在现场;正等着接绣球咧;只怪小姐没打准;“恰打着陈光蕊”而已。
但这也说不通;因为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绣球招亲了。
假设2: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而采用绣球招亲;打着谁;嫁给谁;那么;其背后的隐意就是:可以嫁给大街上的任何一个人;也不成全你!
但这也说不通;情郎也可以来抢到绣球啊。
所以;这两个假设都不能成立;既不是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也不是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问题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这一边;问题是出在情郎这一边!是这个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又把她甩了;不要她了!
怎么办呢?眼看着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来;丞相也没招了;时间紧迫;那就打绣球吧;打着谁;嫁给谁;只要是个男人就行。
(4)唐僧的亲爹究竟是谁
唐僧的亲爹绝不是新科状元陈光蕊;因为他的母亲温娇小姐与陈光蕊结婚的时间仅为8至18天;这么短的时间;温娇不可能确认怀了孕。并且,在陈光蕊被水贼刘洪打死后,只三个月,温娇就生了唐僧。
那么,唐僧的亲爹究竟是谁呢?
这很不好猜。与温娇小姐相关的丞相府内外、甚至朝廷等等,只要是有可能产生接触的所有成年男性,从理论上讲,都是值得怀疑的对象。而单单只能排除陈光蕊一个人。
因此,嫌疑对象非常多。我们采用“假设--求证”的方法来论断推理,那么,假设谁最合适呢?我认为假设那个“水贼刘洪”,才是最合适的。
因为:只有“当唐僧的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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