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欢向后,一把倒在被子上。
“多好啊,那么多人全心全意地只为了一件事。”
燃烧的激情,挥霍的青春,肆意的嬉笑怒骂。只是想着,那一幕幕的画面就像是从他眼前晃过,就让他心里的血,燃烧得都快沸腾起来。
严欢一声叹息,“为什么我就不早出生个几十年呢?”
JOHN笑他,“现在也不晚啊。现在开始属于你的辉煌,也不晚,欢。”
“……你说得对!”严欢一惊一乍,又从床上坐起身来。“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现在是属于我……们的。”他不太情愿地加上了一个“们”字。
“要是组上付声那个家伙,再拐几个人进来的话,我们也有可能成为名留青史的乐队吧?”严欢兴致勃勃道。
“是啊。”JOHN不动声色,“不过顶多只能成为一支不错的乐队,要想名留青史的话,你们还差个条件。”
“什么?”
“得死一个人,不是你就是付声。”老鬼调侃道:“这样才能煽动起人们的不舍与怜悯,毕竟只有死去的才会被人们说成是最好的。死亡让他们神化了。”
“JOHN,这话从你嘴里出说来还真别扭。”严欢道:“你自己不就是一个意外身亡的吗,难道你也名留青史了?”
“……这个,你以后就知道。”
老鬼一笔带过,无论严欢之后再怎么追问,他都不愿意再吐露一个字。JOHN一旦固执起来,没有谁能把他掰正。
严欢无奈,只能放弃:“不说就算了。对了,那之后的表演怎么办?今晚好像没几个人在听我唱,你说那酒吧的老板以后还会再让我上台么?”
他有些担心地说着。
JOHN笑一笑,“会的,你放心吧。”
真正听摇滚乐,真正听懂歌声的人,都会明白,什么才是好歌。
而对一个原石加以琢磨,也是比想象中更有趣的事情。JOHN有些出神地想着,不去理睬严欢的追问。
他只想着,那些过去的人,那些逝去的人,又几个能像自己这样走运,能再有机会重遇摇滚?
他已经足够幸运了。
第二天,严欢顶着一张黑眼圈去找向宽,听着他的答复。
“老板说,可以让你继续上台。”向宽笑眯眯地说完。“这也是对你实力的认可,加油吧。”
严欢兴奋了一阵,想起昨天台下观众的反应,又有些气馁。
“但是这样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让付声愿意成为我的……”他顿了顿道:“吉他手呢?”
向宽一口水差点喷出来,眼神古怪地看向严欢。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我知道。可是你们不是都说付声很吃香。要是在我还没达成条件的时候,他被其他乐队给挖走了怎么办?”
“你在担心这个?”向宽失笑。“放心吧,最起码最近一段时期内,付声是没有心思再去理会其他乐队的招揽了。”
“为什么?”严欢不解。
“因为他忙得很。”向宽神秘一笑,“某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崽子给了他灵感。不过这一点,他怕是死都不会承认的吧。”
被向宽取笑的付声,此时正一个人窝在自己的公寓里。
屋内烟雾缭绕,一地的废纸头,空气中甚至都有一股食物腐烂的异味。
然而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付声的精神却是意外的好。
一双黑眸中少见得闪烁光彩,把着吉他,手指像是不受控制地一下,一下,又一下。
按住琴弦,再松开,拨动出上帝赐予他的旋律。
黑暗中,付声的头发都随着激烈的弹奏而凌乱地晃动着。他嘴边,却是掀起一个高高的弧度。
那疯狂而专注的背影,正忘我地狂欢着。
无论是曾经的黄金时代,还是现在,都有这样的人。
——倾尽一切于摇滚。
饥渴
这是严欢第三次在这家酒吧演出,和前两次相比起来,情况已经渐渐地有了好转。
一曲唱完,严欢从台上下来的时候,台下响起一阵欢呼和口哨声。
有几个面熟的客人和严欢打招呼道:“周末小帅哥,下次什么时候再来?”
因为严欢总是在周末出现,平常见不到人影,而且基本上除了唱歌以外并不说话,渐渐地一些客人就以这样的称呼喊他。
每次听到,严欢总是在囧与雷中徘徊。
不过他还是遵从老鬼的指示,不动声色道:“下周末。”
客人中有人笑出来,“你还真是每周准时,周周必到啊!像灰姑娘一样过了周末午夜十二点就要回去吗?”
这是善意的嬉闹,严欢并没有生气,只是冲对方点了点头,便向后台走去,然而在心底他却暗暗吐槽。
灰姑娘哪有他惨?
现在不仅白天要去学校,晚上通宵练歌,到了周末还得到这里来受打击。如果不是为了与付声定下的那个条件,他怎么会心甘情愿地到这里来受挫。
不过现在酒吧的客人们对严欢,比一开始的时候可要善意多了。见他下台,还有人跟着起哄。
“下周末,不见不散啊!你的王子在等着你呦!”
“哈哈哈哈!”
身后是一片大笑,严欢背着那群嬉闹的人挥了挥手,僵着脸回后台了。
向宽一如既往地迎上来,嘴角带着一丝坏笑。
“很受欢迎嘛,灰姑娘。”
“你就别嘲笑我了。”严欢无奈,“我是路漫漫其修远兮,离实现付声的要求还远着呢。压力这么大,你就帮着外面那些人戏弄我?”
“不是戏弄。”向宽正色。“是调戏。”
“……有什么区别?”
“调戏需要爱,蕴含着对你深深的关心与爱护。”向宽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般人我还不乐意调戏他。”
“那我是不是要谢主隆恩?”
“哈,免礼,免礼!”
严欢看着向宽笑得欢的模样,心里默默无语。
正在他们俩闲聊的时候,一个人急匆匆地走了过来,看见严欢,他眼前一亮。
“还好!还好你还没走啊!小严!”
严欢一惊,转头看去。这个一脸焦急,喜出望外地奔过来的人,不正是酒吧的老板乔生吗?乔老板此时满头大汗,完全没有平时气定神闲的模样。
“老板,出什么事了?”
严欢看着他奔到自己眼前,“是我的演出出了什么差错吗?”他有些紧张地问。
“不是,不是!”乔生气喘吁吁,“你表演的很好!是别的人出了差错。”他喘了会气,才道:“有一支乐队临时来不了,现场有没有别的人能顶替他们。严欢,你上次……上次不是说,你会唱那首歌的吗?所以我想,能不能麻烦你上去顶替一下?”
老板有些不好意思道:“如果你不方便的话——”
“方便!绝对方便!”严欢还没说话,那边向宽已经一口替他答应下来。
乔生老板露出欣慰的神色,感激地看向严欢。“小严,这一次真的是多谢你了!你等着,我去上他们准备准备,一会你就可以上场了。”
看起来他真的很着急,没说几句话,就像舞台那边奔过去。
在他走后,严欢问向宽。“怎么不问一问就替我接下来了?要是是我应付不来的场面怎么办?”
“怎么办?有机会当然是要直接上!”向宽恨铁不成钢道:“你以为机遇都是天上白掉下来的馅饼?就算真的掉馅饼了,你也得睁着眼去看啊。这种千裁难逢能够让你多增加出场机会的时机,不抓住怎么行?”
“他说的对。”严欢脑内,JOHN也赞同道:“对于你来说,现在每一个登台露脸的机会都是必须争取的。”
“……我有那么饥渴?”
“如果你还想要付声的话,就得更加饥渴一些——对舞台。”
严欢小小郁闷了一下,他怎么觉得什么话从JOHN嘴里出来感觉就不太对劲了呢?
那句话简洁一点,是不是可以说——对付声更饥渴一些?
严欢这么一想,抑郁了。
“那老板刚才说的是要我顶替哪一支乐队?替他们唱完哪一首?”
“这个我知道。”向宽看了下时间,道:“一般这个店来的是‘秃鹫乐队’,他们玩的是英伦复古摇滚。”
“复古摇滚?”
见严欢面露不解,向宽好心解释道:“就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英国那几个巨头级别的超级乐队遗留下来的风格,现在的英伦摇滚继承了他们的风格,再稍加一些发展。”
上世纪,英国。
严欢一听这个词,就立马将它和老鬼联系上了。
“JOHN,你对这个英伦复古摇滚,有什么印象吗?你那个时代有吗?”
不知问了多少遍,JOHN才慢悠悠地回答:“不知道。”
“你不知道?”
“我死了很久,很多名词都是在我死后才出现的。”JOHN说:“在我刚开始接触摇滚的时期,英国的摇滚风格还没有定型。”
“这样啊……”严欢有些失望,这么一来,不就疑问着他得不到老鬼的有效帮助了?难得有这么一个作弊器在身上,却难物尽其用,真是扫兴啊。
正想着,那边乔生老板已经走了过来,他身后还带着另一个人。一个高高壮壮,看起来很像是混血的黑皮肤男人。
见到这个人,向宽似乎微微皱了下眉。
“小严啊。”乔生老板有些踌躇地走了过来。“刚才跟你说的,要你帮忙顶替一下的乐队,这一位胡亦就是秃鹫乐队的鼓手。他们其他成员在路上暂时出了点意外,赶不及,所以我才想请你帮忙替唱一下。”
“老板。”那个皮肤黝黑的鼓手打断了他的话,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严欢一番,面露嘲讽。
“你说有人能替唱我才过来看一看的,怎么就是这么一个小鬼?他行么?”
一时间,气氛有些冷凝。乔生老板尴尬地笑了两声,刚想缓和一下场面。
那边,向宽已经冷冷开口。
“半调子的家伙总喜欢晃荡显摆,严欢行不行,哪是你这种二流货色能够一眼看出来的?”
二流货色?
够狠,向宽还是第一次这么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