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好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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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好淫- 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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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了。
    “咳咳,虽然你女儿的腿已经治好了,但是还是有些问题存在的。”恰逢此时,玄机子开口刀。
    这一下子,顿时给虞阳头顶泼下一盆冷水,让他瞬间打了个激灵。
    还有问题,什么问题?钱还是什么呢?对了,之前找了那么多医生都没有办法,现在却是他们医好了我女儿,价格肯定不菲吧。
    看虞阳脸色一变,玄机子伸手一捋胡子,颇有大家风范,“虽然是治好了,但毕竟你女儿长久缺乏锻炼,所以还是要尽量少走路,慢慢恢复。然后就是长期的残疾,导致双腿会有些暗疾,看似不怎么严重,但老来就会十分痛苦,所以要喝中药调理一下。”
    “药的话,让秦云天这小子去找就行了,你们不必担心。”说着,玄机子偏头看了一眼秦云天,意识交给他了。
    看来,倒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人家悬壶济世的高人,哪里会在意金钱呢?
    人家帮助了自己,而自己却还怀疑别人的动机,颇为让虞阳深感歉意,只得道谢,“这哪里好意思呢,你们师徒帮了我家虞熙这么多,哪有让你们来找药的道理。不如把药名告诉我,我去中医医院开药。”
    “这倒是不必了,”拒绝了虞阳,玄机子解释道:“这中药得用现采下来的,要是医院里面的药效就不够了。而且你们是外行不懂得采药的诀窍,还是我们自己来吧。”
    随后,玄机子便是招呼秦云天准备离去。而虞阳则一个劲的道谢挽留。
    傍晚,秦云天家中。
    因为姐姐和妹妹都离开了,所以现在也就剩下秦云天跟玄机子两个人在。
    在回家的途中,玄机子便告诉秦云天,需要的药材是一味叫做血灵草的药材,色赤味苦,有去淤血活经骨之效。在阳市附近都没有,必须得亲自到苗疆采取。只有那里才生长了这叫做血灵草的东西。
    所谓血灵草,以日月间灵气为栖,以天地间飞虫为食,化作体内精华。故色呈赤红,而味道苦涩。却富有灵气在内,可除淤血活经骨,亦有强身健体之功效。实为治疗身体虚弱残疾之妙药。
    看了看日历,离开学还有十多天。虽说快要开学了,不过阳市和苗疆离得不算远,坐飞机来回不过两三小时,加上寻山采药,十来天是绝对足矣。
    当即订好了明天的机票,秦云天准备明天就出发。
    “我想你。
    你离开的第五天。
    今天去帮虞熙治好了腿,但却并未彻底治疗完全,所以疯老道说要我到苗疆寻以为叫血灵草的灵药,明天便去。不过你可不要误会,我跟虞熙之间绝对没有什么,只是单纯的想要帮助她。
    然后,今天处于习术巅峰的我隐隐感觉到了一个契机,突破到通灵期的契机。相信不久就可以达到通灵期了吧。等我修为足够强大了之后,我一定回去蜀山找你的。”
    深夜里面,秦云天提笔写下日记。自此打起精神以后,秦云天每天都会写下一篇日记,或许只是三言两语,或许只是日常琐事,但都会写。这样,就有了想念的意义。
    当时间越久,思念就会越浓。当再次相遇之时,便是久别的重逢。
    当初斟酌再三,秦云天为了方便在学校里面知道小丫头在干什么,所以买了一个手机给她。虽然秦云天经常逃课,不在学校,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其实秦云天曾想过打小丫头的手机,不过却一直是关机的。于是作罢。
    第二天清晨,秦云天带上玄机子给的东西早早就出发了。
    玄机子交给秦云天一个玉盒,一张地图,一枚丹药和一块玉牌。玉盒是为了采到血灵草之后用来储存的,毕竟这类天地灵药灵性十足,若不用特殊的盒子装置,很容易就造成灵气流失。而地图则是苗疆深处的地图,标记着血灵草的位置,最后的两枚丹药,一枚是避虫丹,一枚是解毒丹。而玉牌的话,玄机子只说到时候拿出来,那里的人自然会带你到地方。
    至于这些东西,自然是放进了小丫头给的须弥戒里面。这枚戒子以精致的纹路修饰戒环,而中央那颗红色的宝石,迷人的深红色像是陶醉的美酒,让人失神,清澈的映出秦云天的眼睛。
    这枚戒指,秦云天一直用红线戴在胸前,至于从小带大,似乎封印了蔻血樱的白玉,则放进了须弥戒。
    还有从玄空那里得来的青铜手镯,上面只有一个小巧玲珑的铃铛,十分精致。不知为何,这手镯秦云天总觉得熟悉,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任何有关的事情。
    “呜啊 这一觉睡了好长时间。”忽地,脑海里面却传来一道娇嫩的女声。
    听见这个声音,秦云天顿时一愣。自从小丫头走了以后,秦云天试图和如花交流,每次发出神念,却都没有回应。而如花那个神秘的世界,秦云天也进不去。
    这许久不见,秦云天马上问道:“小花花,怎么我一直喊你,你都不理我呢?”
    似乎是刚刚才睡醒,如花也没有在意秦云天喊她如花,而是用带着睡意般慵懒的语气回答:“谁叫那个小姑娘走了以后,你自己封闭了六识,无论我怎么喊你都不理我,然后我就睡觉了。”
    这倒成我的不是了,秦云天哑然一笑。确实,小丫头被她师傅带走以后的那几天,秦云天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任凭谁来叫他都没有反应。
    “嗯嗯,不过这回睡醒以后有你小天天在,应该不会再孤独了。”随后,如花又说了这么一句。
    还以为刚刚这妮子没注意到自己叫他小花花呢,这却马上回击,果真是个锱铢必较的丫头。
    不过顿时秦云天又心觉愧疚,这么一个少女被封印了千年,却连说话的人都没有,是多么的无助啊。以后,一定不能让她孤独了。
    接着秦云天便告诉如花这几天发生的事情,然后打的去机场。
    一路上有了如花的陪伴,有说有笑,再时不时调戏那么一两句,听得如花娇声的怒喝,倒是也不觉无聊。
    唯一的不足就是,出租车司机和路人看见这个模样俊朗的少年一个劲的自言自语,都纷纷叹息:这么俏的小伙子,怎么就是个疯子呢?
    
    

第一百三十七章 劫机
    就这样,秦云天在不知被许多人当做了神经病的情况下,登机了。
    “我登机了,小花花。”上飞机之后,秦云天这么给如花说。他觉得有必要向如花普及一些现在知识,就像当初给小丫头说一样。
    却不料,如花这个疯丫头却回了一句,“吾皇万岁。”
    登机?登基?顿时秦云天无语了。这如花的脑子里面一天到晚在想些什么啊。于是秦云天便不再说话,怕受不了如花这奇葩的神经。
    上了飞机,秦云天便直径走向自己的位置。买的是经济舱,毕竟咱比较穷不是,肯定买不起头等舱的。自从银行卡被老爹以自食其力的借口停了以后,虽然在zJ弄了点钱,还有前不久一个傻帽那里送给自己点钱,秦云天倒是没啥钱了。
    据说在飞机上面会经常偶遇美女,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呢?到位置之后秦云天简直想说句操!因为还真特么准啊。
    只见秦云天的座位旁边,是一个美丽的少女。面凝鹅脂,唇若点樱,眉如墨画,神若秋水,一头长发挑染了点点棕色,发梢微微烫了些破浪卷。紧致的格子长衫凸显了发育良好的胸脯,而牛仔长裤勾勒出修长的双腿。看摸样约莫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女。
    “美女,让我进去下呗。”正打量着眼前的女孩,秦云天却觉得这人有些眼熟,但又想不起是在哪里见过,便问:“话说我们是不是见过啊?”
    这搭讪的方式也太老套了点吧,心里不断的吐槽,美女却还是站起身子让秦云天到里面的位置。
    起身的一刹那,美女看清了秦云天的面容。玉树临风,眉清目秀的少年,帅气的面容还有高挑的身材让人眼前一亮。
    不过,怎么还真的觉得有点眼熟啊?莫非我们还真见过?疑惑不已,美女开始在脑海里面回忆,在哪里见过这张让人看一眼就很难忘记的脸。
    “是你?!”半响,两人忽然异口同声的说道,语气里面满是惊奇。
    怪不得如此眼熟,原来是见过的啊。这少女,便是当初中考完以后,在某个窑子里面被秦云天解救的少女,叫做苏凝烟。而当时秦云天不知道是不是脑子出了点问题,联系方式都没有留下就走了。
    瞧得眼前之人便是曾经救了自己的少年,苏凝烟满是激动,赶忙拉住秦云天的手,“上次还来不及问你的名字,这回可不能错过了,你叫什么啊?”
    “秦云天。秦时明月的秦,云涌风起的云,天水一色的天。”介绍完自己,秦云天又轻咳了一声,“那个,你能不能松开手啊,掐得我有点疼。”
    虽然,这柔若无骨的滑腻小手摸着确实舒服,不过掐得我还是有点痛啊。
    这一提醒之下,苏凝烟才发觉自己有些冒失,竟是将救命恩人的手都掐红了,赶紧又腆着脸松开手。
    秦云天,倒是个好名字呢,我记住了。苏凝烟在心里面暗道。
    飞机起飞以后,两人不得不系好安全带坐好。
    随着飞机进入高空,逐渐变得平稳,人也可以开始走动。秦云天偏头一看,却见苏凝烟也正看着自己。一对修长的丹凤眼仿佛勾人心魂,眼眶曲线优美,加之淡扫的蛾眉,却是一番风景。
    两人四目相对,以秦云天这种人,脸皮不可谓不厚,自然是一脸邪笑。而苏凝烟可是个姑娘家,被瞧得面红耳赤的,只得偏过头去,掩饰心里的羞怯。
    所谓厚黑,即是脸厚心黑。脸皮厚,有三种境界,一乃厚如城墙,这种境界脸皮子已经够厚了,可是城墙再厚却也会被大炮摧毁;第二个境界则是坚不可摧,厚而硬,到了这个境界,无论如何也不能够让你羞怯。刘备就是这类人,脸皮厚到曹操也拿他没办法;至于最终境界,即为厚而无形。此境界别人看不出你脸皮厚,但事实上你脸皮却厚到极致。为最高奥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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