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回头金难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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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回头金难换-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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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瑾被他兴奋的样子感染,扬着笑脸说恭喜,两个人说说笑笑的。
  叶秉兆走出来,见到两人抓着的手,脸色一沉:“小罗,你还不去洛特那里报到?”
  罗澄听见冷冷的声音一个激灵,立马松手,冲夏瑾做了个鬼脸,兔子一样跑得无影无踪。
  夏瑾瞄着他消失的方向,嘴角笑意未淡,罗澄就像个刚出大学就被世界一百强的公司录用一样的兴奋,加入冥夜有这么值得高兴吗?:“他为什么这么想加入冥夜?”
  叶秉兆将手上的外套递给夏瑾道:“先把外套穿上,早上山间比较凉。”
  夏瑾依言穿着,一双眼睛还盯着叶秉兆等他接下去说。
  “罗澄十二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欠了很多赌债,后来,他的母亲不堪被人天天追债,点了家里的液化气跟他父亲一起死了。他成了孤儿,被福利院的大孩子欺负。后来,他从福利院跑了出来,过着流浪的生活。
  有一天我遇上了他,帮了他一把,从那以后,他就一直说要跟着我了。不过当时我说等他满十八岁了再来做这个决定。
  我看这个孩子挺聪明,就资助他上学,去年他从美国理工大学毕业告诉我还是想要加入冥夜。
  以前的冥夜已经成了现在走正道的御风,再不是打打杀杀的冥夜了,需要的是新鲜的血液,他精通电脑,又通各国语言,能在御风能大展拳脚。再者,他的偶像是洛特,当然更想能在洛特手下做事。不过每一个正式加入御风人必须要受点考验,即便是我看上的苗子也不例外。”
  夏瑾听着耳畔低沉磁哑的声音,假装低垂着头看路,耳边头发掩住了脸颊,叶秉兆看不到她的眼眸湿雾雾的。
  罗澄,一个跟她一样没有父母的孩子,在黑暗中成长,难得的是他的乐观向上,幸运的是他遇上了叶哥,就如同她一样。她为他高兴着。
  两人边走边说,转眼就到马场。叶秉兆去换衣服顺道去选马,而夏瑾换好了衣服提前来到跑马地。
  立在马场前见着眼前场地的夏瑾,眼睛不由瞪大了。虽然鼻子尖的味道不是那么好,但是当她看到俊美有力的马匹在场地上欢跑时,不由觉得心也跟着欢快起来。叶秉兆一身骑马装出现时,她看得不由呆了下。
  眼前的男人高高大大,酷劲十足,又有着成熟男人的韵味,不管是t台上的男模还是镁光灯下的大明星都没有他来得具有震撼力,一旁高大的骏马服帖地立在他身边,看上去就跟个帝王一样有气势,简直叫人移不开眼了。
  受伤时候的叶秉兆,带着戾气跟愤怒,她见过;悼念亡妻时候的叶秉兆,深情哀伤,她见过;大哥一样的叶秉兆,温和谦诚,她见过;工作时候的叶秉兆,认真专注,她见过;跟兄弟们一起时候的叶秉兆,她见过,手足情深,重情重义,她见过……
  眼前的他是另一面,高贵冷峻,夏瑾摸摸自己身上的衣服,纵然自己穿上了水晶鞋,依然是个灰姑娘,想想自己所拥有的,突然意识到他们之间也是存在着巨大差别的,自卑感油起。她退了两步,脸上有些不自在。
  叶秉兆以为她害怕跟马靠近,笑着道:“别怕,马是温顺的动物,不会伤着你的。你过来跟它熟悉一下,它叫莫利。”
  夏瑾挪着步子上前,伸出手摸着马的鬃毛,脸上欣喜之色淡淡,心事重重的样子,她低低唤了声:“莫利。”
  马儿听见叫自己的名字,嘶鸣了一下,玻璃珠子一样漂亮的眼看向夏瑾,歪着脖子上前凑了凑她的手。
  叶秉兆盯着夏瑾的表情,发现了她的情绪低落,恍惚的样子,皱了眉道:“不舒服吗?没关系,我们可以改日再来。”他牵着马套欲要转身。
  夏瑾摇头:“不,我没事。”她抿了抿唇,问:“叶哥,这些马也是你的吗?”
  叶秉兆点头,一手抚着马鬃,给它顺毛:“是的。我喜欢马,这些都是我买下的名种马,有些可以去参赛呢。”说到马,他脸上露出自豪。这些马都是自马驹时买来的,好马差马全靠眼力,没有人知道它们长成时是怎么样。这是个极其有趣又具有挑战的兴趣,就如同看人一样。叶秉兆做人做事果断利落,雷厉风行,关键就在于他的敏锐的直觉,第一眼能定胜负。
  夏瑾未出声,只是淡淡笑了下。叶哥连宠物都是马,果然不是一个世界的。知道他很有钱,可听是一回事,真正见到又是另一回事了。听说养一匹马投入的费用都在百万以上呢。
  整个骑马过程,夏瑾都没有很高的兴致,寡淡沉默,只是任由叶秉兆牵着马载着她在马场转圈。
  叶秉兆一看再看,到后来索性停下来,叫夏瑾下马:“你这样心不在焉的,骑马很危险,还是下次吧。”
  夏瑾淡淡回应了声“哦”,闷头向前走。
  叶秉兆几步上前抓住她,将她扯了回来,凑到她面前道:“小夏,有什么心事不妨说出来。刚才出门时不时还好好的吗?是不是还在为那事烦心?没关系的,我会帮你。”叶秉兆只能猜到昨天的媒体事件上来,可端看又不像。
  夏瑾怔怔看着眼前关心的脸,鼻子又开始发堵:“我没有事……”嘴上这么说,可是出口的话都带着哽咽,眼圈儿都红了。
  这下叶秉兆的脸沉了下来,不再依着她的性子。他扳正夏瑾的身子,目光再次与她平视,严肃道:“小夏,你有心事就一定要说明白。如果是因为不习惯帮里的兄弟,或者是不习惯这里的环境,我可以给你换个地方。”
  夏瑾使劲摇头,鼻头都憋红了,眼睛里泪蒙蒙的:“不,他们都很好,对我很好。只是,叶哥,我怕……我没有亲人,也没什么朋友,你们都对我那么好。可是我怕……你们跟我不一样,我只是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女人,而你们都那么优秀,我怕你们总有一天会嫌弃我的身份,会嫌弃我带给你们麻烦……我不喜欢被丢弃,那样的感觉太难受了……”
  叶秉兆抓着夏瑾的手紧了起来,眼里阴鹜一片,不管夏瑾如何坚强,该死的沈逸珲给她造成的阴影太大了,她怕自己只是别人一时兴起的玩具,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她都变得不敢上前,变得没了自信。
  他的心里揪痛起来,将夏瑾搂进怀中,沉声安慰:“不会的,怎么会嫌弃你呢?你那么坚强努力,富家千金里面没有一个比得上你,靠自己而活,不靠任何人,那样的你,她们中有几个能做到?小夏,你比许多人做的都要好。你是知道冥夜背景的,我们中谁都没有比你高贵,也别看低了你自己,你是独一无二的小夏,与众不同的小夏。”
  夏瑾靠在叶秉兆的怀里,耳朵抵在他的胸腔,他低低沉沉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胸腔微微震动,夏瑾的耳朵麻酥酥的,等心情平静下来的时候,脸却红了起来,火烧一样,心跳的飞快,像是胸腔里揣了只兔子在蹦跳。
  “叶哥……”夏瑾从叶秉兆的怀里挣开,低着头,氤氲的眼眸微睁,不敢看向叶秉兆。他们一直保持着亦兄亦友一样的关系,这样的近距离还是第一次。
  叶秉兆看着夏瑾却是另一种风情。白希的皮肤透着绯红,滑亮细腻,让人忍不住想去触摸一番,湿润的的眼眸带着羞怯,更觉怜爱,娇俏的鼻头都带着粉韵,耳朵都红了,可爱地紧。
  他心一动,动作比头脑更快一步,等回过味来的时候,嘴唇已经贴上夏瑾的。甜甜的,软糯的,湿润的,纷嫩的唇,触感甚好,他不觉再次贴上,将理智抛在脑后。
  夏瑾像是被惊到的小兔子,僵在那里一动否不敢动了。
  叶秉兆的唇带着凉意,像是蝴蝶停留在微开的花瓣上一样轻触,珍惜如呵护露珠一样,当他抬头对上夏瑾惊恐的眼睛时,眼里闪过狼狈,该死的,出格了,他懊恼不已。
  叶秉兆别过头推开夏瑾,轻咳了声,两人都没敢看彼此,一时无言,却静得好像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夏瑾别过头看着远处奔跑的骏马,觉得自己的心就像是那马儿在跑跳,快得自己都抑制不住,就怕从胸口跳脱出来。
  叶秉兆恼恨一时情迷意乱,让两人的关系变得尴尬,他不想让两人的关系变味的,却控制不住。不过刚才的那轻轻的一个吻却让他的死寂的心重新复活了过来,那个被他深深埋在心底的声音在说“你爱她,为什么不勇敢去爱?怕失去,可是这样的你,跟失去有什么分别,她没有属于过你,谈何失去?再爱一次吧,别让自己再有遗憾。”
  他动了动唇,正要开口却听夏瑾道:“那个,那个,我想起还有些事情,我先回去了。”
  叶秉兆想要拉住夏瑾的手抓了个虚空,那边夏瑾已经转身离开,他的手颓然落下,心里那只擂鼓的鼓槌悄然停止,他自嘲一笑,看着夏瑾的背影渐行渐远。在这里,她能有什么事情呢?真是个笨借口。
  他的眼又变得黯淡起来,幸好,他没有一时冲动开口,他们的关系,还是适合做朋友。她太美好,而他的世界,还是黑暗的。唐苑,夏瑾不能成为第二个唐苑。他宁可远远看着鲜活的她,保护她,也好过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也好过只能看张没有生命的照片……
  这一个骑马散心的早晨变成了一团被猫儿搅乱的的毛线团子,剪不断理还乱,又像是钝了的锯子将两人的心割磨着,越来越磨人。
  冥夜的弟兄们发现叶老大已经几天没跟夏小姐单独在一起了,夏小姐在用餐时都会避过叶老大,偶尔共同出现的时刻,两人眼神都没对上,各顾各的;却又在各自移开视线后,一方偷看上几眼。这一状况让众兄弟纳闷也焦心。
  夏瑾倚在厨房的柜子上,低低叹了口气。在这边无事可做,她开始给冥夜的弟兄们做饭,虽然说来者是客,但按着她的个性却不是个喜欢吃白饭的人,做饭能让她觉得踏实些。当然,躲在厨房,她可以少跟叶秉兆见面,这也可算是一个借口。
  锅子里的炖汤“咕嘟咕嘟”冒着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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