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男人 作者:冷风雨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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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男人 作者:冷风雨夜2- 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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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邃的眸子里再也找不到当初那个小孩问她要糖吃的身影,却怎么也不能令她释怀,哪怕那次在车里,他已经搂抱过她,甚至吻过她的脸颊。
  “这是我的不对。”
  林飘逸瞅着何绣兰晕红的脸,闪烁的目光,他知道此刻严肃不得,气氛要轻松些,才会打破这种尴尬,所以他笑嘻嘻的说道:“那我该如何补偿呢!”
  脑瓜子一转,“要不我给你揉揉腿脚吧!最近我学了一套按摩的手法,舒经活血,很解乏的。”
  “电视上看的吧!你这是在拿我做实验啊!”
  何绣兰笑着道。


  小人得志 第一百四十九章 我给你唱歌
  “电视上看的吧!你这是在拿我做实验啊!”
  何绣兰笑了道。
  “也不全是,总之包你满意,不满意不收钱,你不会是怕痒吧!”
  林飘逸知道何绣兰的性子,不服输,要用激将法,一定管用。
  果不其然,何绣兰眉头一挑,“谁怕痒了,我是怕我脚臭,熏到你。”
  “脚臭啊!我这手法也治脚气。”
  “你才有脚气。”
  她气哼哼的瞪了林飘逸一眼。林飘逸讪讪一笑,尴尬的摸了摸鼻子,随即便起身把黑色椅子挪了过来,然后也不管何绣兰的意见,弯腰便把她从沙发上抱了起来,何绣兰惊的面颊绯红,下一刻林飘逸已经把她放在椅子上坐好。
  “我自己有脚。”
  林飘逸笑了笑,“全套服务嘛!当然要周到,你坐在椅子上享受就行了。”
  说着便抬起她的右脚,把黑色高根鞋取下。
  有人把女人的脚比做她的第二张脸,这一点林飘逸深感赞同,现今社会许多爱美女人,都非常注重她的脚是否好看,而且还会经常上专业沐足中心进行修饰保养,修指甲,涂嫩肤霜。
  尽量保养的嫩白,匀称,滑腻,白里透红,没有一点死茧,甚至在指甲上涂一些指甲油,增添美观,性感。
  当然,能够让女人心生保养脚的起因,先是因为男人的欣赏目光已经开始转移,男女雌雄,相互对应,一方的变化,必定可以在另一方身上找到原因。
  何绣兰的脚有三十八码,对于女人来说,不大也不小,皮肤娇嫩,不瘦也不肥,摸起来不会感觉全是骨头,很有肉感,黑色薄丝下隐约能看到一条条泛青的血管,脚趾匀称,指甲修剪的极为整齐,上面擦着红色的指甲油,很是娇艳,五个脚趾裹在比较浓黑的薄丝里面,朦胧间更添一丝诱惑。
  林飘逸在何绣兰的玉足上抚摩了几下,然后把手凑到鼻端嗅了嗅。何绣兰正要骂一句变态,林飘逸却说道:“不臭啊!而且还带着一股清香,你是不是上面喷了什么香水啊!”
  “才没有。”
  她面色红的犹如火烧,“也不怎么样,没有一点感觉,浑身还是很乏。”
  “嘿嘿!还没有开始呢!”
  说着便一手抓住她的脚跟,一手五指内收呈魁首状态,逐个在足底每个穴位刺激起来,甲状腺、淋巴腺、左肺经、左气管经,心藏经、脑下垂体、松果体、额宝等等,脚是人的第二心脏,并不是说它真是人的第二心脏。
  这句话是形容脚对人的重要性,在人的脚底上,纵横交错着周身的经脉,十二正经,奇经八脉,分支的支脉。一个脚底按摩大师,通过刺激脚底的经脉,就可以给一个人治病。
  此时,何绣兰已经舒服的说不出来,嗓子里甚至已经不可控制的唤出一声声呓语声,虽然她极力压抑自己,不想在林飘逸面前叫出这么难堪的声音。
  但是,她就是控制不住,一次又一次发出似*般的喃喃呓语声。
  她现在是痛,并快乐着。双手紧抓着扶手,用力蹬着右脚,脚趾弯曲,似乎想要甩掉林飘逸的束缚,但内心深处又需要这样的按摩,因为承受这样的痛苦,换来的却是几倍的舒服。
  她的额头甚至鬓角渗出细汗,发丝间已经看到淡淡的白色雾气。
  不但是何绣兰痛,并快乐着,林飘逸何尝不是呢!
  何绣兰因为极力蹬踢,此时已经把他*到沙发靠背上,后面已经没有地方可以挪动,而她一只脚已经尽量绷直到他的脑袋面前,几乎近在咫尺,说真的,林飘逸这厮对女人的腿脚尤为偏爱。
  这很正常,每个男人喜欢的地方不一样,曾经网上就做过一个调查,把一个女人的周身各个重要部位,拿来调查,喜欢女人脚的男人占到百分之二十。
  虽然只有百分之二十,但这已经数字化统计出有相当大一部分男人对女人的脚的喜欢。
  喜欢没有错误,林飘逸在她几个女人面前都大胆承认,这没有什么好鄙视的,鄙视他的人,他直接无视。
  夫妻间要和睦,就不应该藏着掖着,一切喜好都可以调节夫妻间的漏*点,这只会促进感情,更深层次的了解对方。时间久了,当双方再没有秘密,对方只要一个眼神,另一方就会知道你想要什么。
  所以,林飘逸已经忍耐到极限,他真很想吻上去,但目前来说二人关系还没有到那一步,再说了,今天他为何绣兰按摩脚,是为了解除她身体的疲乏,尽管裤裆里已经一柱擎天,尽管何绣兰因为舒服而在椅子上肆意而无助的扭动浑圆的胴体,他却要忍耐着。
  林飘逸今天的目的并非解除何绣兰身体疲乏那么简单,身体疲乏,感到浑身劳累无力,这是肌肉劳累血脉郁结所导致。
  通常这样的人,以为运动过度,全身无力,所以会美美的睡一觉,但他会发现这一睡不但没有恢复精神,而且身体愈来愈劳累,愈来愈想睡。
  睡觉是养神,心肾相交,解除精神疲乏,对身体无效,要解除身体疲乏,睡觉前泡个热水澡较宜,热水可以使毛孔舒张,血脉通畅,这样才能解除疲劳。
  或者是做一些晨练,活动一下,出出汗,气血一冲,也可以解除疲乏。
  林飘逸要解除何绣兰身体的劳累,很简单,内劲一涌,绕着她周身经脉走一通,瞬间的事情,而之所以要做这么多前戏,是因为刺激何绣兰浑身每一个器官,让它活跃亢奋起来。
  如此他就可以更好吸收。
  不错!林飘逸要给何绣兰渡先天元气,恢复她青春美貌的姿色,也可以说增加她的寿命。
  足底涌泉是一个贯通全身的主经脉,它直通心肾,肾主精藏气,心主血,林飘逸调集体内先天元气,从涌泉贯入,直通肾,会元,再经任脉一路扶摇直上,经胞宫、关元、鸠尾、檀中,一路往上过人中,入督脉,一瞬间通向周身四肢百骸。
  何绣兰此刻已经不再挣扎,她舒服已经呓语睡过来,而她却不知道,她眼角浅显的皱纹,开始抚平,肌肤焕发出水润的光泽,犹如婴儿一般,水嫩,甚至筋骨愈来愈结实,浑身精力充沛,当然,不可能变成武术高手。
  林飘逸倒是有这方面的打算。
  “我睡了多久?”
  何绣兰幽幽转醒,却发现办公室内已经亮起了灯光,落地窗外一片夜色朦胧,而她自己却躺在林飘逸的怀里,足下高根鞋已经退却,两人暧昧的抱在一起,躺在沙发上。
  “呵呵!现在已经晚上八点,你说你睡了多久。”
  林飘逸温柔的捋了捋她鬓角纷乱的发丝,调侃道。
  “啊!我、我不是一下子睡了六个小时。”
  “是啊!我们在办公室里呆了六个小时,我也抱了你六个小时。”
  “他们都下班啦!”
  “下班了。”
  “那你不会把我叫醒吗?”
  何绣兰心里陡然涌现出一股暖流,这个傻男人抱了她六个小时,真傻,傻的可爱,傻的她好幸福,好感动。
  “你太累了,难得睡的这么香,再说了,我也不忍心打扰你,看你流口水的样子。”
  “啊!”
  何绣兰一下翻了起来,赶紧擦拭嘴角,这才发现林飘逸在调侃她,“你皮痒痒是不是。”
  她眉头一挑,恶狠狠道。林飘逸屈指刮了下她的腰鼻,“你不知道你汹起来,好可爱。”
  说着便把她搂在怀里,“绣兰,让我好好抱抱你。”
  她躺在林飘逸怀里,抬眼瞅着他,“你刚才还没有抱够吗?”
  “永远都抱不够。你不知道,在我很小的时候,陡然看到你这么漂亮的舅妈。你把我抱在怀里,逗我玩,你的怀抱是那么温暖,清香的发丝扰动我的脸颊,那时候我就想啊!要是有一天能把你也抱在怀里,轻轻的用手抚摩着你的鬓角,而你就象猫眯一样幸福的腻在我坚实的怀里,那该是怎么样一种幸福啊!”
  说着说着林飘逸似乎陷入了回忆当中,嘴角满是幸福的笑意,还夹杂的枯涩,这微微的苦,或许只有他才能够明白。
  上辈子林飘逸到二十二岁,在外面打拼近七年,最终什么都做过了还是一事无成,眼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个飞黄腾达,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最后每个都失去联系,他成了孤家寡人。
  他在萌发写作梦想的时候,父母阻止了他。林飘逸找到了舅妈何绣兰,那时候她只有一个小餐馆,苍老很多,也憔悴很多,每天一个人忙上忙下,洗碗招呼客人都是她一个人。
  但何绣兰没有抛弃他,在听到他的梦想之后,没有任何的嘲笑,无声的鼓励,在狭小的出租屋里,为他腾出一个角落,自那以后,两个孤家寡人就住在一起。
  为了不影响林飘逸写作,自那以后何绣兰很少再开电视,总是默默的鼓励,端茶送饭,三年来,千多个日日夜夜。陪伴他的,都是舅妈的身影,脚步,气味,影子,甚至呼吸。
  那个已经渐渐苍老的女人,她不知道身边的男人早已经爱上她,但他不敢表白,他自卑,他没有勇气,他自责自己有时候没有灵感还会冲舅妈发脾气,他愧疚自己是个没有能力的男人,他不配,他根本不配。
  何绣兰很幸福,她能够感受到这个小男人的爱,他的爱已经揉进她的骨子里,再打碎,融合在一起。她乖的就如猫眯一般腻在他的怀里,静静的听他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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