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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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子- 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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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倒是真的,刚刚人们对他们避而不及的态度还令凌霄记忆犹新,但这个部落的人却待他们与常人无二。
  “那是因为在我之前的上一任狼王,就是一位天宿人。”
  凌霄吃惊地张大了嘴。
  “我一切有关天宿人的知识,都是从他带来的书里学到的,除了阅读,我还能讲几句天宿语呢,”说完他真的说了几句,虽然发音生涩,但确实听的出是天宿语。
  “所以你们身上的纹身……”
  “也是照他带来的图片资料纹的,想当年在我们部落,很流行这种图案。”
  凌霄下意识看了眼地上的黑发男人,他已经挣扎着坐了起来。
  老狼王知道他在想什么,“天宿狼王在任的时候,他们还是小孩子,狼王偶尔会教他们一两式天宿的格斗术,小孩子们都很崇拜他。”
  他口中的他们,就是黑狼和白狼,从小一起长大,共同习武,为了狼王的位置兄弟阋墙,这种现象在这里不乏少数。
  黑发别扭地别过头,似乎童年旧事在陌生人前曝光让他很难为情。
  一个狼宿部落的狼王是天宿人,这真是个了不起的发现。
  “那他现在人呢?”
  老狼王摇摇头,“他在任的时候,每年也就来两三次,我是他指认的代理狼王。大约三十年前他最后一次出现,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们也没有他的下落。”
  是转世了吗?凌霄猜测。
  “他长什么样子?”
  “他跟你们不一样,他的眼睛是深灰色的。”
  凌霄惊呆,“雏态?这不可能!”
  “我们的王室档案中有每一任狼王的相片,想看吗?”
  “想!”凌霄不假思索地回答,转眼想到自己还抱着小羊。
  他把羊羔往地上的黑发男人怀里一塞,“拿去送给白狼。”
  羊羔闻到他身上浓郁的狼味,抖得更厉害了,挣扎着想要逃开。
  部落历史上任期最短的狼王不明白凌霄什么意思,用困惑的眼神望着他。
  “看什么看!吃干抹净就要负责,去赔罪啊!”
  见对方不甚情愿的模样,凌霄威胁道:
  “这是狼王的命令哦!如果有人不想服从狼王的命令,要怎么样?”
  沙叱勃熟练地接道,“只有打败狼王才行!”
  “你又不是狼王,”黑发男人沙哑地反驳道。
  “你连我都打不过,还打狼王呢,”凌霄作势要打,“还不快去!”
  黑发不得已变回狼形,叼着小羊羔跑到白狼跟前,白狼显然不想接受的样子,看他来了就想绕道走掉。
  “嗷——呜,”黑狼凶狠地嚎了一声,嘴里的羊羔啪地一声掉到了地上。
  “好好给啊!”
  “嗷呜,嗷呜,”黑狼的声音不情愿地软化了下来,用狼吻拱了拱地上尚未断气的羊羔,把它推得离白狼又近了点。
  这回白狼才勉强接了,一双乌溜溜的杏眼左右张望,就是不落在黑狼身上。
  一想到这些顽劣份子是嬴风的新臣民,凌霄就感到头疼。
  “现在带我们去看前狼王的照片吧。”
  老狼王点头,其实应该是前前前任狼王才对——要加上那个在任十分钟的倒霉家伙。
  在他的带领下,凌霄和嬴风来到了这个部落的陈列馆,历任狼王的照片都端庄地挂在墙上。
  “就是这一张了,”老狼王把他们带到了其中一张照片前。
  凌霄一看到那照片,视线就迟迟移不开,“居然真的是雏态……”凌霄口中喃喃自语着。
  嬴风也抬头看那照片,心中同样充满意外。
  “一个可以离开初等学院,离开天宿星的雏态,这太荒谬了……难道他没有灵魂牵引吗?”
  凌霄焦急地抓住老狼王,“他有没有什么异常的表现?比如身体不舒服之类的?”
  “没有,”老狼王摇摇头,“他的身体很健康。”
  “可以随意前往其他星球,没有灵魂牵引的雏态……我想到一个人。”
  “我也是,”嬴风接道。
  “我们想到的是同一个人吗?”凌霄转向老狼王,“这个人是不是叫孤星?”
  “不是,”对方否认得非常干脆,“天宿狼王的名字,叫做荆雨。”
  不是孤星?凌霄这就不懂了,这个荆雨又是什么人?
  “我知道了,”嬴风略一思索,想出了一个猜测。
  “什么?”凌霄追问。
  “孤星,是这一类拥有返祖现象的人的统称,在不知道他是孤星之前,他总有自己的名字。”
  “是啊!”凌霄醍醐灌顶,“我怎么没想到呢?”
  他问老狼王,“还有什么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吗?”
  老狼王想了想,“狼后的照片可以吗?”
  “一个雏态还有狼后?”
  “因为狼王迟迟不选妃,姑娘们总是不死心,后来狼王不耐烦,就拿张照片打发了她们。当时他的话我记得很清楚,‘如果一定非要个狼后不可,那就这个人吧。’所以虽然狼后的照片入了部落王族谱,但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狼后本人,至今我也认为他只是不堪骚扰,随便拿了张照片敷衍那些姑娘而已。”
  “那照片现在在哪里?”
  老狼王翻开狼王照片下面的档案,第一页就是狼后的照片。
  当看到这张照片后,凌霄和嬴风的猜测都得到了证实。
  那是凌星。



☆、传承

  想不到会在异星遇到熟悉的面孔,尽管素昧平生,也依然觉得亲切。
  凌霄轻抚着照片上的人,“明明从来没有见过你;却好像已经见过了千百次那样。”
  他抬起头;“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们。”孤星的模样却是他今天第一次见到,但同样熟悉的感觉挥之不去。
  “在天宿狼王没到来之前;我们因为主权问题,与周边的部落常年发生矛盾;是天宿狼王凭一己之力解决了试图吞并我们的人;这就是为什么部族里的人对他心服口服。现在,别看我们只是一个人口一千出头的小部落,却是联合政府认可的国家,你们的身份也是名副其实的王与后;在这个星球上,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得到承认。”
  凌霄的注意力都放在照片上;跟他想象中的孤星一样;荆雨面色冷峻,神色疏离,仿佛一颗没有轨道的行星。他周围也有别的行星,可他却不在任何一套行星系统内,不围绕任何一颗恒星公转,也没有一颗卫星围绕他公转,他是一切运动中的静止。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凌霄情不自禁地问出来。
  “没有。”
  “总觉得他像一个人……”凌霄努力地回想着,突然啊了一声。
  “你不觉得他跟你有点像吗?”
  嬴风和老狼王不约而同地抬起头,寻找两个人之间的相似之处。
  在认真比较一番后,嬴风确认凌霄的脸盲症又犯了。
  “哪里像了?”
  “我不是说长相,是神态、气质……不,都不对,我也说不上来,但总归是灵魂中的某种东西相似,这种感觉,之前我也有过,”他在记忆中努力搜寻着,“好像是在历史博物馆,看到开国元帅塑像的时候。”
  老狼王迟疑着,“如果说给人造成的感觉的话,他们两个确实有几分相似之处,只不过天宿狼王的外表是青少年,很难跟现任狼王放在同一平面上比较。”
  “可能只是我的错觉吧,”凌霄晃了晃脑袋,那种感觉转瞬即逝,没等抓牢便消失了。
  “我们这里有为狼王修建的寝宫,想去看看吗?”
  寝宫这两个字听起来好高档,凌霄当然要前往一观。
  “这里的建筑风格普遍比较原始,正好当时旧的寝宫需要修葺,我们就征求了天宿狼王的意见,按照他给我们的资料翻修了寝宫的外墙,怎么说呢,应该符合天宿人的审美吧。”
  说话的功夫他们就到了寝宫正门,凌霄再一次感到了吃惊。
  老狼王所说不假,眼前的建筑确实是天宿的风格,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它都像极了他们去过的那个教堂。严格的说,它符合的是天宿宗教界的审美。
  毕竟他们只是一个小部落,所谓寝宫也只是比其他建筑略华丽一些,不过足以看得出他们的用心,几乎已经将他们所拥有的最好的,都献给了他们的王。
  进入到“宫殿”之内,里面就不是教堂了,不过处处可见天宿的影子——他们的地图,他们的徽记,灵魂之树与灯塔的浮雕……这根本就是天宿文化在另一个星球的完全展示。
  “这里是主卧,是设计给狼王和狼后休息用的,但是因为狼后从来没有来过,这个房间一直空着。我有自己的家,也不住在这里。”
  这间卧室很宽敞,有一张巨大的双人床,布置得很华丽。
  “那狼王来的时候住在哪里?”
  “他住在隔壁的小卧室,我带你们去。”
  推开隔壁的门,凌霄仿佛穿越到另一个空间,狭小的卧室,桌前并排摆放的两把椅子,略显拥挤的上下铺,以及书架上摆得整整齐齐的书,这分明就是教堂那个小房间的翻版。
  “这里的一切都是天宿狼王自己布置的,家具是我们按照他给的图片打造的,书也是他从天宿带过来的,我就是因为看了这些书,才对天宿有了更多的了解。”
  凌霄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似乎有什么东西强烈地赌在喉咙口,孤星在狼宿,克隆出了一个他和凌星的家。也许他的目的是有朝一日,当凌星可以克服灵魂牵引,他就可以带他在星际间行走,看他看过的风景,分享他的领地,让他在异星都不会感觉到陌生……可那一天永远都没有到来。
  “寝宫的后面还有一个花园,请随我这边来。”
  他们穿过曲折的过道,一个与这个星球狂野奔放的风格相差太多的花园出现在他们面前,百花齐放、蜂飞蝶舞,空气中弥漫着怡人的芬芳。
  “天宿狼王喜欢把各处的种子带过来,有些植物来自很遥远的星球,我们连他们的名字都没有听过。他每次来都会带很多种子,有时候就算人没有来,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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